从北京市全市来看,农业经营单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达到200995万元,支出达到47751万元,实现利润153244万元(见图3-11)。其中,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属种植业最高,占比达到41.8%;其次是林业,占比为29.0%;接着是畜牧业,占到了26.6%;渔业则是最低的,占比仅为2.6%。而从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来看,情况则有所不同。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最高的行业是林业,占比达到46.3%;其次是种植业,占比达到40.6%;接着是畜牧业,占到12.4%;最后是渔业,仅占0.7%。从农业社会化服务利润来看,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利润占比分别为42.2%、23.6%、31.0%、3.2%。不同行业的收支与利润都显示出差别。此外,农业经营单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和支出存在的差异还体现在不同功能区和不同地形区上。
图3-11 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支出和利润
如表3-1所示,第一,不管从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收入还是平均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来看,功能区都显现出由外到内递增的特征。具体而言,生态涵养发展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收入达到20631.0万元,占比为10.3%;城市发展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收入达到88210.8万元,占比为43.9%;而城市功能拓展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收入达到92147.0万元,占比为45.8%。这说明,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收入明显低于内部功能区。而从平均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来看,同样的现象仍然存在。生态涵养发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平均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分别为119.9万元、245.0万元、960.0万元,比例分布呈现出明显的从低到高的态势,三者比值约为1:2.0:8.0。
第二,不同功能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收入都存在结构性差异。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收入分别为44242.0万元、34729.0万元、11587.0万元、1589.0万元,占比分别为48.0%、37.7%、12.6%、1.7%;城市发展新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收入分别为35067.0元、13145.0万元、39323.0万元、675.8万元,占比分别为39.8%、14.9%、44.6%、0.7%;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收入分别为4683.0万元、10381.0万元、2500.0万元、3067.0万元,占比分别为22.7%、50.3%、12.1%、14.9%。这表明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是以种植业和林业为主的,城市发展新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是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的,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则是以林业为主的。
如表3-1所示,第一,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支出和平均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属城市功能拓展区最高。其中,生态涵养发展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支出达到8183.9万元,占比为17.1%;城市发展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支出达到9558.1万元,占比为20.0%;城市功能拓展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支出达到29811.1万元,占比为62.9%。从平均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来看,生态涵养发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分别为48.7万元、26.6万元、310.5万元,三者比值为1.8:1:11.7。这说明不同功能区的平均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差距较大,需要承担的成本压力也存在着差异。
第二,不同功能区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支出结构存在差异。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支出分别为15581.0万元、14137.5万元、54.6万元、38.0万元,占比分别为52.3%、47.4%、0.2%、0.1%;城市发展新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支出分别为2134.0万元、2986.4万元、4238.7万元、199.0万元,占比分别为22.3%、31.2%、44.3%、2.1%;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支出分别为1656.5万元、4996.4万元、1647.0万元、82.0万元,占比分别为19.8%、59.6%、19.6%、1.0%。这表明,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以种植业和林业为主;城市发展新区畜牧业、林业、种植业都占有较大比重;而生态涵养发展区则以林业为主。
如表3-1所示,第一,不同功能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利润和平均利润大致呈现出由外到内递增的趋势。其中,生态涵养发展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总利润达到12249.1万元,占比为8.0%;城市发展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总利润达到78652.7万元,占比为51.3%;而城市功能拓展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总利润达到62336.9万元,占比为40.7%。从平均农业社会化服务利润来看,生态涵养发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分别为71.2万元、218.4万元、649.5万元,呈现出明显的从低到高的态势,并且差距悬殊,其比值约为1:3.1:9.1。这说明,不同功能区的平均农业社会化服务利润差距仍较大,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低利润往往是受到缺乏技术、管理等因素导致的成本压力所影响,这同时也说明了通过不同功能区之间的技术转移等方式来提高总体服务能力具有可行性。
第二,不同功能区的特征也影响着区域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利润结构。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利润分别为28661.0万元、20591.5万元、11532.4万元、1551.0万元,占比分别为46.0%、33.0%、18.5%、2.5%;城市发展新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利润分别为32933.0万元、10158.6万元、35084.3万元、476.8万元,占比分别为41.9%、12.9%、44.6%、0.6%;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利润分别为3026.5万元、5384.6万元、853.0万元、2984.0万元,占比分别为24.7%、44.0%、7.0%、24.4%。这说明,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利润来源主要是种植业和林业;城市发展新区的利润来源主要是种植业和畜牧业;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利润来源主要是种植业、林业和渔业。三个功能区利润来源有着明显的结构差异。
表3-1 不同功能区农业经营单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收支情况 单位:万元
如表3-2所示,第一,平原地区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中占有绝对优势。平原地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收入达到190007.8万元,占比为94.5%;丘陵地区(浅山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收入达到2788.6万元,占比为1.4%;而山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收入达到8198.5万元,占比为4.1%。这说明,不同地形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收入有着显著的差异。而从平均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来看,平原地区、丘陵地区(浅山区)、山区分别为396.7万元、39.3万元、105.1万元,占比分别为73.3%、7.3%、19.4%,而这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收入的比例分布情况类似。
第二,不同地形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结构存在差异。平原地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收入分别为82720.0万元、51688.3万元、53075.9万元、2523.5万元,占比分别为43.5%、27.2%、27.9%、1.4%;丘陵地区(浅山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收入分别为826.6万元、1406.3万元、12.0万元、543.8万元,占比分别为29.6%、50.4%、0.5%、19.5%;山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收入分别为446.1万元、5165.9万元、322.4万元、2264.0万元,占比分别为5.5%、63.0%、3.9%、27.6%。这表明,平原地区的服务收入来源以种植业、林业、畜牧业为主,丘陵地区(浅山区)以种植业和林业为主,而山区以林业和渔业为主。
如表3-2所示,第一,平原地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支出和平均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都是最高的。其中,平原地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支出达43713.8万元,占比为91.6%;丘陵地区(浅山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支出达到1193.0万元,占比为2.5%;而山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支出达到2833.1万元,占比为5.9%。而从平均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来看,平原地区、丘陵地区(浅山区)、山区分别为91.3万元、16.8万元、36.5万元,三者比值为5.4:1:2.2。这说明,平原地区的支出远高于丘陵地区(浅山区)和山区,而丘陵地区(浅山区)则是支出最低的。
第二,平原地区以种植业和林业服务支出为主,而丘陵地区(浅山区)和山区则以林业服务支出为主。不同功能区的功能定位也影响着区域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结构。平原地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支出分别为19320.1万元、18561.3万元、5582.7万元、249.7万元,占比分别为44.2%、42.5%、12.8%、0.5%;丘陵地区(浅山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支出分别为40.4万元、990.6万元、160.5万元、1.5万元,占比分别为3.4%、83%、13.5%、0.1%;山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支出分别为10.8万元、2568.5万元、197.0万元、67.8万元,占比分别为0.4%、90.3%、6.9%、2.4%。这说明,平原地区的社会化服务支出主要分布在种植业和林业,而在丘陵地区(浅山区)和山区则是林业社会化服务支出占了绝大部分。
第一,平原地区占据了绝大部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利润,丘陵地区(浅山区)占比最低。具体而言,平原地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利润最高,达到146294.0万元,占比为97.2%;丘陵地区(浅山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利润达到1595.6万元,占比1.1%;而山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利润达到2597.4万元,占比为1.7%。而从平均农业社会化服务利润来看,平原地区、丘陵地区(浅山区)、山区分别为305.4万元、22.5万元、68.6万元,三者比值约为13.5:1:3。这表明,丘陵地区(浅山区)和山区由于自身地理条件等原因,其利润水平远低于平原地区。
第二,不同地形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影响着主要服务利润来源。平原地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利润分别为63400.0万元、33127.0万元、47493.3万元、2273.8万元,占比分别为43.3%、22.6%、32.5%、1.6%;丘陵地区(浅山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利润分别为786.2万元、415.7万元、-148.5万元、542.3万元。其中,畜牧业的社会化服务处于亏损状态,而除去畜牧业,农林渔的社会化服务利润占比分别为45.1%、23.8%、31.1%
;山区的农林牧渔社会化服务利润分别为435.3万元、2597.4万元、125.4万元、2196.2万元,占比分别为8.1%、48.5%、2.4%、41.0%。这表明,平原地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利润主要分布在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丘陵地区(浅山区)的农业社会化利润较均匀地分布在种植业、林业和渔业,而山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利润则主要体现在林业和渔业上。
表3-2 不同地形区农业经营单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收支情况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