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北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下行压力日益凸显,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有来自消费者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需求变化、升级等原因,也有经营者生产、经营、管理不善,以及政府引导、支持、监督不足等原因。基于前述总体格局的统计分析和实地调研,我们认为,从供给侧角度看,目前北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转型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经过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五个阶段的发展,京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小、散、低”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产品开发仍旧粗放、经营内容同质老化。从项目建设上看,资源利用开发较为粗糙,民俗民风文化内涵挖掘不够,地域特色缺乏、品位不高。从区域布局上看,经营户数量分布不均,各区之间互补性差。从经营方式上看,经营者大都以“单打独斗”的形式存在,产业集中度和组织化程度偏低,难以实现规模效应。从产品内容来看,主要是旅游项目过于单一,依托农业观光园和民俗旅游的旅游产品占主导地位,文化游乐、主题感受等休闲娱乐类产品明显不足,走田道、采农果、赏乡花、吃野菜、住农院等项目更是“换地不换质”。然而,富裕起来的首都居民在提高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产品质量、文化内涵、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服务态度等方面要求的同时,更加关注休闲度假游、参与体验游、健身养生游、亲子游等新产品。显然,当前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品创新总体滞后于消费需求的升级。
例如,怀柔区东部的不夜谷一条街,借助周边知名景区发展出了很多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品,曾经生意火爆,但是现在约30%经营户(主要是中小规模经营户)因为设计装修陈旧、服务内容缺少个性、文化色彩不浓、宣传推广方式过时等原因已经倒闭或者濒临倒闭。不仅民俗户等“老一代”产品升级形势紧迫,民宿等“新一代”产品也常常难以突破同质化瓶颈。例如,近年来在慕田峪长城景区周边发展起来了不少民宿,但设计上比较雷同,很多产品模仿起步较早的山里寒舍、隐居乡里或瓦厂的风格——露出老房子的木梁、红砖墙、断桥铝落地窗等随处可见的设计元素;而主题文化元素明显不足,无法给游客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然,也有一些区已经注意到,主题鲜明、突出的旅游产品是核心竞争力。例如,密云区规划早在2018年提出要重点推进5个精品乡村建设,引进10个精品项目招商,打造12个精品乡村酒店、230个精品民宿院落。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特别是京津冀地区交通设施的改善,使得北京市居民出行到周边地区更为便捷。天津市,河北省的承德、秦皇岛、唐山、张家口等北京周边地区,甚至山西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份也都在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后,这些地区纷纷在政策、资金、基础设施配套上向具有明显三产融合特征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倾斜。有的地区提出建设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并把客源目标市场直接定位于北京市居民。这对京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形成了强有力的供给竞争。此外,类似于“鸟巢冰雪季”等体育体验、健身养生、亲子互动等休闲旅游产品在市内也相继推出,北京市居民无须到京郊,便能获得同样的需求和享受。这进一步造成了京郊乡村旅游的客源市场萎缩和吸引力下降。
区域内外同业竞争的加剧,放大了京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一些困境。例如,由于京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难以做到政策目标预设的“一沟(带)一品”,在域外知名度、美誉度高且特色鲜明、品牌突出的主题式的旅游精品的竞争下,本地经营户出现明显的淡旺季而无法得到有效平滑。在冬季,绝大多数农业观光园和民俗接待户停业,坚持营业的民宿不到四成,特别是采暖支出较高,煤改电后一间房一晚的供电费用近百元,若没有足够的入住率,营收将入不敷出。在旺季、周末假日生意火爆,而平日入住率较低。这些问题在域外市场对客源分流的影响下显得更为严峻。
北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当前从业人员在专业服务技能、安全意识等方面仍较为落后,导致服务质量偏低,难以满足客户需求。尽管有些区的政府开展了一般性的上岗培训,但大多数从业人员是没有经过任何专业技能培训就上岗的,甚至连健康证的持有率也不足四成。特别是经营者安全意识整体不高,对存在的隐患重视程度不够。根据平谷区民俗旅游巡查小组2017年的报告,该区部分民俗游接待户在用电线路布局、应急疏散标识设置、煤气存储、库房堆放、消防设施、报警系统、食品加工等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且在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相关民俗游接待户仍我行我素,对隐患置之不理。可见,从业人员的管理亟须规范提高。
同时,相关专业经营人员青黄不接,现有经营理念又相对落后,不懂合理投资与优化;缺乏产品包装意识,院落布局、室内装潢大致雷同;尤其是市场营销意识薄弱,推介方式传统且缺乏新意和效率,品牌建设意识不强。以怀柔区民宿为例,尽管其数量较其他区更多,但有特色的民宿品牌却很少,连锁超过3家店的仅有5个;且绝大多数民宿公司没有独立的市场部门,对整体品牌的宣传力度不够。
此外,北京市的民宿还多数以自己的平台或者第三方平台进行宣传,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通过大型的论坛、会展、政府统一包装推广、自媒体、书刊报纸等进行宣传的不多。规划多处于一种自发无序状态,一些民宿的设计风格不能与本地自然环境、风土人情很好地融合。为此,一些区也采取了不少应对措施。例如:怀柔区依托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从高级农村实用人才库里遴选出22人进行专业化培训,打造一支高质量的乡土专家师资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密云区也聘请了专家针对精品旅游的经营主体定期开展面对面辅导,制度化地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培训。
目前数量占绝对优势的个体经营户的主要经营形式为农业观光园和民俗旅游或两者兼营。这些经营形式进入门槛较低,资金需求不大,全市经营户户均投资规模为68万元,其中用于客房和餐饮场所装修与家电家具配置的费用约占65%以上。但随着市场需求的升级,这类低端大众化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转型则往往需要较大规模的投入;且这种投入不仅需要资金的投放,更需要创意、文化、内涵的注入。以转型为中高端精品民宿为例,无论是单个经营户修整院落,还是乡村集体整改接待设施,转型为有特色的民宿都需精心设计布局格调、创新经营理念以及融入当地文化内涵,这些都需要资金支持,一般改造费用在80万~200万元不等。但多数普通经营户缺乏足够资金,又以当地居民自主经营占多数,基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财务不透明、信用能力低、经营风险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经营户融资难成为常态。调查发现融资难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经营周期偏长。无论经营的侧重点是农业观光园还是民俗旅游,生产经营项目毕竟以涉“农”为主,经营周期相对较长,短则需要数月,长则需要数年,这决定了经营过程对资金的占用周期长。调查发现,目前经营户所获得的银行贷款期限一般为半年,只能用于填补流动资金缺口,扩大再生产的设备设施和特色打造方面的资金需求基本无法得到满足。
二是融资渠道狭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由于其发展历史较短,资产积累和留存收益相对不足,内源融资受到很大的限制。从外源融资来看,其主要依赖银行信贷,但由于经营主体很多是个体经营户,抵押资产相对较少,且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使其难以获得担保信贷。
三是融资成本较高。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一般包括利息支出和筹资费用。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户在向银行融资时,由于其融资额度小,银行单笔业务成本高,且贷款风险相对较高,因此不仅无法享受优惠利率,而且还要支付比大中型企业更高的利息。银行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户的贷款一般采取担保的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为寻求合格的担保企业,经营户还要付出较高的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费等相关费用。
从数量分布看,北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主要集中在世界文化遗产地等风景名胜区、生态涵养区或基本农田保护区等资源环境约束红线多、约束强的区域。这对经营项目与周边资源环境的融合度上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方面,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的产业大规模向北京周边地区转移的背景下,京郊新上较大规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的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环境优美的山区和丘陵地区(浅山区)。另一方面,原有相对低端的农业观光园或民俗旅游项目的改造或扩建都受到建筑限高与设施用料、交通标识与广告标语、道路限宽与上下水走向、污水排放处理等多种生态、景观和用地要求的制约。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造成的经营限制。由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用地规模大小不一,经营规模也有大有小,不少规模偏小的经营户难以享受政策便利,有的甚至不在政策范围之内,经营用地需求常常难以得到满足。而为搞好功能配套,一些经营者在没有获得正式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展了基础设施建设,甚至建造了违章建筑等。从调研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六种打“擦边球”以规避土地监管的现象:(1)以设施农用地的名义直接进行餐饮住宿设施的建设;(2)以建设临时生产用房名义修建餐饮住宿设施或观光设施;(3)修建水泥柱,将建筑物腾空,以满足不破坏耕作层的要求;(4)修建木屋或钢架房,即使查处也能低成本拆除;(5)建设温室大棚生态餐厅;(6)用可移动的集装箱和房车进行餐饮住宿的经营活动。所有这些方式都在不同程度上碰触了土地使用政策的红线。尽管近些年中央和北京市出台了诸如《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2015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2017年北京市整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不少支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用地政策,但总体仍然存在不少“真空地带”。
京郊田园风光、文化遗产、森林山水、民风民俗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往往涉及财政、文旅、农业、规划和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而不同部门由于资源开发导向不同,任务目标目的不同,时常造成关系不顺,出台的政策存在一定不协调甚至矛盾的地方。这使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户经常受到不同部门的重叠管理,甚至在同一个或类似的事项上为满足不同部门政策要求而“一改再改”,不仅耗时费力,还增加了经营成本。
而在一些事关经营户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上,政府服务的缺失往往又同时存在。在资金投入上,虽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一些支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但力度仍显不够,一些地方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仍然要靠村民自筹来建设。一个重要原因是随着财政体制改革与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支农资金的大部分已转移到区财政,导致市级层面对产业进行整体调控与引导的能力有限,跨行政区划和大规划的项目的落实更为困难。在资源整合上,北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尚缺乏一个部门主抓,这项工作既可由农业农村局主管,也可由文化和旅游局主管。但事实上,“谁都管,谁又都不管”。以闲置农房开发民宿为例,由于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性质不能转变,租赁是民宿经营者主要的土地获取方式,而宅基地的最长租赁周期是20年,来自农民毁约或者涨房租的风险严重影响了民宿经营者的收益预期;同时,用农宅经营民宿办不了相关证照,而工商部门没有专门的登记类别,其营业执照多为个体工商户性质的农家院,且只能以宅基地主人的身份办理,这也大大增加了办照的困难和后续的产权收益风险,并且在消防、安全等方面也存在审核困难。
此外,政府相关的“城市治理”工作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也会产生短期负面影响。如2017年在市政府全力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过程中,不少地区中小规模经营户受到了清理违章乱建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以平谷区为例,2017年全区所有民俗经营户的户外锅腔、冷灶、火炕以及户外烧烤等被全部拆除或取缔,具有特色的烤全羊、侉炖鱼、大煎饼、农家炖等一系列特色农家饭菜严重受到影响,仅金海湖一个乡镇就拆除了农家院1200余个、火炕200余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