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的会计证书主要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税务师证书。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会计职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从1992年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联合组织开展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制度。
(1)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会计专业职称序列中最低的技术职称,即初级会计职称(又称助理会计师)。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会计基本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处理一般的会计业务,协助会计主管完成相关财务、会计工作。
(2)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相当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具备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一般能够独立负责并组织开展某一领域的会计工作,能够协助会计部门负责人工作,具有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的能力和水平,具备对一般或常规业务的分析处理和专业判断能力。
(3)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相当于高级会计职称。我国对已取得中级会计职称的会计人员,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制度来认证其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具备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应当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财务、财经法规等专业知识,能够从财务视角全面介入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能够担任大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企业高级财务管理领导职位,具备全面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活动的能力。
2.注册会计师证书(CPA)
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运用专业特长,对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进行鉴证,并提供会计、税务、管理咨询等商务服务的执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
现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形成了“6+1”的新模式。第一阶段为专业阶段,主要考核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科目包括《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第二阶段为综合阶段,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应用能力,突出实务操作能力,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考生只有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第一阶段的考试,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
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较全面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职业技能、正确的职业价值观、丰富的实务经历,可以接受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运用专业特长,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鉴证和会计、税务、管理咨询等商务服务。
3.税务师证书(TA)
税务师是指通过全国税务师统一考试,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登记、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行税务师考试共考五个科目:《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职业能力:
(1)熟悉并掌握涉税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准则;
(2)有丰富的税务专业知识,独立开展包括涉税鉴证、申报代理、税收筹划、接受委托审查纳税情况在内的各项涉税专业服务工作;
(3)运用财会、税收专业理论与方法,完成涉税服务业务;
(4)独立解决涉税服务业务中的疑难问题。
国外的会计证书中,可在国内参加考试的主要有五种: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AIA(国际会计师)、CG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ASCPA(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