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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学出版社的早期管理体制及其弊端

在中国出版业中,大学出版是一支新军,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而发展起来的,是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发展壮大的。教育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密切关注着大学出版社的发展,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对大学出版社的发展作出阶段性总结和宏观指导,在1986年至2007年间,共组织召开了6次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工作会议(如图1-2所示),为大学出版社指明了方向,大学出版社也逐渐由事业单位体制向“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体制过渡

图1-2 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6次工作会议时间

(一)事业单位体制时期(1978—1991)

这一阶段,我国高校出版社定位为高等学校下属的事业单位,接受国家教育机关和出版行政部门的宏观指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高校出版社迅速发展。为了促进高校出版社抓紧各项建设,加快成长,推动高校教材建设和学术繁荣,1986年7月21日至25日,国家教委和国家出版局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第一次高校出版社工作会议。会议的任务有三点:第一,学习党的政策,把握思想方向;第二,建章立制;第三,学习交流,促动管理改进 。该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兴高校出版社的管理方式,指出高校是高校出版社的“直接领导”,高校对所属出版社进行“全面的领导和管理”,“国家教委和国家出版局对整个高校进行宏观指导” 。会议制定通过了《高等学校出版社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首次明确了高校出版社的定位、性质、任务,明确了高校出版社的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办社条件和经营管理以及组织领导等。《暂行规定》指出:高校出版社是学术事业单位,主要服务于高校教学与科研,以出版高质量的教材和学术著作为主要任务;高校出版社由所在高校直接领导,逐步实行学校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为系处级建制(任务重、规模大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高于系处级建制,配备高于系处级的专职领导干部)。虽然后来根据发展的需要,《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但它提出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原则一直对大学出版社的发展起着指导性作用 。当时,很多高校出版社刚刚成立,还处在初创阶段,边出书、边学习、边建设,对市场运作的规律不熟悉,对图书出版和运作的规律也处于初学阶段 ,《暂行规定》的出台为高校出版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高校出版社从筹备初创阶段开始进入巩固提高阶段”

在1986年全国高校出版社工作会议召开后不久,国家教委和国家出版局采取联合或单独发文的形式,明确:高校出版社的图书发行工作要坚持以新华书店为主体的多种经营形式、多种流通渠道、多种购销形式、少流转环节等改革方案;高校出版社可以自办发行;各高校出版社出版的自编教材可以编印联合征订目录,进行广泛宣传征订;设立高校出版社联合出版发行服务中心,在各地建立图书代办站,负责大学出版社自编教材、学术著作和其他教学用书的发行工作。

高校出版社初创后,在发展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尤其到1988年,整个行业纸张涨价、印刷成本增加 ,导致出版成本大幅提高,给高校出版社发展带来很大压力。1988年8月1日至6日,国家教委和新闻出版署在黑龙江镜泊湖哈尔滨工业大学招待所召开第二次全国高校出版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发展经验,帮助高校出版社克服困难,进一步深化改革。会议制定了《关于当前高等学校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第一,高校出版社社长由校长任免。社长提名副社长和正副总编辑,由学校任命。社内机构的设置和各科室负责人,由社长确定和任免,报学校备案。高校出版社要逐步实行全员聘任制和奖惩制度,优化劳动组合,提高人员素质,发挥各种人才的作用。第二,在运行机制上,要积极而稳妥地改革原来的体制,提高竞争能力、应变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实现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做到学术性与生产经营性的结合。第三,在经营机制上,高校出版社是学校的教育事业单位,其财务由学校统一管理和核算,有条件的可以单独核算,内部采取企业管理的某些办法,其收益除用于自身建设和出版教材、学术著作的亏损补贴外,收益较多的出版社可以上交学校一部分 。第四,在发行体制上,开辟多种渠道,增强发行能力。

这一时期的大学出版,还是以事业单位体制为主,只是提到了采取“企业管理的某些办法”。但《若干意见》在经营机制的改革方面有很大的进展,如提出“要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坚持按劳分配,敢于拉开差距”,有条件的出版社可以试行向学校经营承包,承包要有提高社会效益的要求。在“增强出版社的经营机制”的部分,提出:出版社要努力加强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出版社可以按照规定适当开展多种经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同时,《若干意见》还提出要开辟多种渠道,扩大生产能力,开展对外合作出版业务,建立外向型出版基地等举措 。在这个文件精神指导下,20世纪90年代前后,一些出版社先后实行了承包制,如编辑部门承包、社长承包等形式,在当时取得了一些成效。后来承包制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出版社探索建立以提高出版物质量为中心的目标责任制,以深化内部经营体制改革。

至1991年,高校出版社已发展到90家,专职人员3683人,出版品种8956种,发行1.3亿册,发货码洋达10亿元 。1991年4月21日至28日,国家教委和新闻出版署在武汉市召开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工作暨大学出版社第三次工作会议,讨论审议了《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八五”期间教材建设规划纲要》《普通高等教育各科类专业教材规划、编审、出版工作的分工》《关于教师编写教材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各科类教材编审出版选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四个文件。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第一,学习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了解高等教育教材建设规划,明确高校出版社的发展方向与工作任务;第二,研究高校出版社的法规文件及出版社制定“八五”建设规划的意见;第三,交流经验,推动高校出版社健康发展

经过10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大学出版社的管理体制已经初步形成:大学出版社是大学直接领导下的事业单位;高校选配包括社长、总编辑在内的领导班子,实行校长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编辑和管理人员从各系处调入”;学校通过编审委员会等制度对出版社的选题计划和出书计划进行把关;大学出版社除受大学领导外,还归大学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此外鉴于出版行业的特殊属性要求,还归国家出版行政部门管理。国家出版行政部门对大学出版社的管理实行分片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分片管理是指将大学出版社划成一片,由国家出版局通过与国家教委合作,一起对高校出版社进行管理;分级管理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出版局作为一级,负责对所辖地区的大学出版社进行归口管理。”

(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时期(1992—2007)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这对包括高校出版社在内的新闻出版业传统的管理体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学出版社必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自身发展规律要求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在这一阶段,大学出版社的商品意识开始觉醒,认识到图书的商品属性并自觉按照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进行活动。在市场经济下,高校出版社逐渐“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实行社长负责制”“实施企业化管理模式”

早在1986年,《高等学校出版社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就指出高校出版社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但20世纪90年代以后高校出版社的这种体制特征才更明显。1991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所属出版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再次确认了高校出版社“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属性,该办法第二条提出“出版社是事业单位,在学校内部实行企业管理,独立核算”,第四条提出“出版社是高等学校所属的二级核算单位。其财务管理业务受学校财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1995年第四次高校出版社工作会议后,国家教委专门制定了《高等学校出版社社长负责制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了高校出版社实行社长负责制:社长是出版社的法人代表,应为专职,若校长兼任社长,则常务副社长为专职;社长对出版社的选题计划、出书计划、出版物质量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人事等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该办法同时对高校出版社社长的任职条件、职责、奖励和处罚等做了详细的规定,使社长负责制有章可依

1995年,国家教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出版社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对高校出版社的宗旨、性质、地位、任务、发展规模和目标、管理制度、主管主办单位职责、社长负责制、内部经营体制改革等都做了系统而明确的规定。关于大学出版社的性质和地位,文件指出:高校出版社是社会主义出版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较强的事业单位;高校出版社具有生产经营性,在经营上实行企业管理。从而,正式确定了高校出版社“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管理体制。此外,该文件进一步明确主管和主办制度:中央有关各部委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是所属院校出版社的主管部门,高等学校是所属出版社的主办单位,新闻出版署对全国出版行业行使政府管理职能;所属高校对高校出版社遵纪守法、坚持办社宗旨和方向承担领导责任,决定出版社社长的任免,为出版社选派主要干部,审批高校出版社的发展规划、重要规章和体制改革方案,审核选题计划,为出版社提供必要的办社条件,并行使其他有关规定的管理权限。该文件还对加强和完善社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做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社长的主要职责并进一步完善了社务委员会制度。文件还提出要“加强经营管理,深化内部经营体制的改革”,要转换机制,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建立以提高出版物质量为中心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按照贡献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逐步健全和完善分配制度等 。该文件对体制改革所作出的部署成为之后10多年大学出版社管理和改革的基本准则

2001年11月26日至28日,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在京召开第五次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工作会议,对“十五”期间、我国加入WTO、开始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新阶段高校出版社的发展新思路和新任务进行了部署。该次会议上,时任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进一步强调:“高校出版社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前提下,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及体现高校出版社自身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自我发展、自主经营的运行机制” 。2002年,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制定《高等学校出版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上述体制改革成果又做了进一步的落实和完善。例如,在第五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出版社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管理办法》在管理体制上明确社长负责制,对社长的主要职责、总编辑的主要职责、社务委员会的职能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校出版社实行全员聘用(聘任)制度,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出版社实行多种形式的用人机制,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专兼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促进人员的有序流动。出版社可结合主办单位管理体制和本社经济效益,确定分配方式和工资制度,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确定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社内分配办法,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收入的分配要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 。这些规定是在出版社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突破,极大地促进了高校出版生产力的发展。

2007年9月,教育部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北京联合召开第六次全国高校出版社工作会议,在总结发展经验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共有八个方面,其中包括“在经营管理上,率先转变增长方式,进一步提高高校出版社经营管理的层次和水平” 。这次大会是在全国新闻出版业改制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时任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在大会讲话上指出,原有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体制“严重阻碍了高校出版社的发展,阻碍高校出版社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阻碍出版社做大做强” ,高校出版社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版体制改革工作,“在转制过程中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转变机制、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和高科技应用,重塑市场主体,提高两个效益” 。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也对大学出版社改制的进程作出了规划和部署,大学出版社经过近30年的发展之后,开始由“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向现代化出版企业体制迈进,开始探索体制改革办法,并最终于2009年完成转企改制工作。

(三)早期管理体制的弊端

在事业单位时代,大学出版社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快速发展阶段,其设立的初衷主要是应对当时我国大学教材和学术著作出版所面临的困境。然而,在这一时期,大学出版社尚未形成明确的出版理念、发展战略以及规范化的管理体制。作为学校的附属机构,许多大学出版社创立时间尚短,缺乏成熟的运营经验与统一的规章制度,管理层面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和随机性。加之其固有的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事业单位特性,使得大学出版社在当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第一,大学对出版社的干预过于深入,使得出版社在人事管理上缺乏自主性。当时,许多大学出版社的社长一职多由校领导兼任,而这些校领导很多本身是著名学者,既有教学科研任务又忙于学校行政事务,难以经常在出版社坐班。他们仅在出版社重大活动或节庆日时出席会议,主要负责把握出版社的意识形态方向。这种管理模式导致出版社在内部人事管理上极度缺乏自主权,难以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人员配置。此外,当时市场化意识普遍不强,这是国企员工的通病,许多大学出版社的工作人员捧着“铁饭碗”,缺乏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这导致大学出版社人员老化严重、流动性差,难以吸引和留住真正有才华的员工。在学校组织关系的层层审批之下,大学出版社也往往难以引进真正需要的人才,而一些不适合从事出版工作的人却又无法顺利流出。

第二,我国出版体制上的专业分工也限制了大学出版社选题开发的自主性和盈利能力。在这一时期,出版业包括各大学出版社都有着较为明确的专业分工,这虽然有助于提升出版质量,但也导致许多出版社的选题受到局限,难以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图书。一些大学出版社因此陷入了经济效益不佳的困境,而这并非大学出版社本身的问题,而是体制和专业分工所带来的限制。原国家出版局副局长刘杲在第二次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指出:“同是教育部门,人教社、高教社赚钱,一些高校出版社很难赚钱,这当然不是说高校出版社的同志工作不努力,而是由于专业分工的限制。”

第三,学校对出版社选题的直接插手管理,导致高校出版社选题单一,缺乏市场竞争力。1986年国家教委和国家出版局颁布的《高等学校出版社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高校出版社由所在学校直接领导。学校要把出版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贯彻党的出版方针,审定选题规划和长远建设规划,研究解决出版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同年召开的全国高校出版社总编辑会议要求:“学校根据本校的教学和科研的需求,确立出版社的出书方向,并且通过学校编审委员会等制度,对出版社的选题计划和出版规划等进行把关” 。这些规定直接干预影响到了高校出版社的自主决策和经营,使高校出版社失去了自主策划选题的动力和能力。高校出版社自成立之初,便在计划经济的框架下缓步前行,其主要业务集中于高校教材与专著的出版。然而,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作为纯事业单位的高校出版社逐渐暴露出管理非科学化、监督和制约机制缺失等通病。这些问题使得出版社与日益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显得格格不入,越发不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

进入9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逐渐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在这一背景下,出版社开始更加重视经济效益,大学出版社也迎来了飞速发展的时期。众多大学出版社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打造品牌,积极参与出版市场的竞争。然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双轨体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大学出版社的发展,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这些问题越发凸显,成为制约大学出版社进一步壮大的根源。

双轨制下,事业单位管理模式仍然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一模式在组织结构上主要体现在直线职能制的运用上。直线职能制作为一种古老且基础的组织结构形式,其特点在于管理岗位按照垂直系统直线排列,职权从组织的高层逐层下达到基层,形成了明确的指挥链。多年来,这种结构及其管理方法在我国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广泛采用,尤其在中小型出版社中更是屡见不鲜。当时大学出版社的领导层通常由高校直接来任命,社长作为法人代表,全面主持出版社的各项工作,总编辑和副总编辑则负责编辑业务,而副社长则分管出版、发行等经营性事务。虽然各出版社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职务的兼任和职能的分配也有所差异,例如有的社长会兼任总编辑,有的副社长会分管编辑室,部门设置的数量和规模也各不相同,但总体上都未脱离直线职能制的管理模式。然而,随着出版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这种管理模式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传统的直线职能制在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时显得力不从心,无法迅速做出反应和调整。此外,由于决策权高度集中,下属部门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受到一定限制,难以充分发挥其潜力。因此,如何改革和优化出版社的管理模式,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竞争态势,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问题主要体现在下述四个方面:首先,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横向沟通。编发矛盾成为内部矛盾的焦点,编辑部专注于选题,发行部则只关心销量,两者间缺乏深入理解和交流。同时,编辑部、发行部、出版部与行政部门之间也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矛盾,这种横向沟通的缺失无疑增加了内部消耗。其次,各职能部门往往过于追求局部利益,忽视了整体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出版社的整体发展。再次,信息传递的单向性导致反馈缓慢,不利于及时调整决策,影响了出版社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最后,工作专门化虽然提高了效率,但长期下来,编辑和发行人员容易感到厌烦、疲劳和压力,进而影响了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在双轨制的背景下,大学出版社的自身定位也逐渐变得模糊不清。首先,大学出版社在人、财、物方面的自主权仍然受到较大的限制。“高校出版社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较强的事业单位” ,大学对出版社的主要领导任免拥有决策权,这导致出版社领导层更替频繁,难以形成稳定的编辑家、出版家或职业经理人的角色定位。这种不稳定性使得出版社难以形成有效的战略规划和长期发展策略。其次,许多大学出版社在发展战略上缺乏清晰性。由于领导层的频繁更替,战略方向时常变动,缺乏连贯性和稳定性。这种缺乏长远规划的情况使得出版社在市场竞争中难以立足,难以形成自身的品牌特色和核心竞争力。最后,大学出版社的经营定位也不够明确。作为服务教学与科研的大学辅助机构,大学出版社在选题上往往受到学校教学与科研的制约,这使得出版社在盈利与不盈利之间徘徊,难以适应市场化的要求。此外,随着大学的产业化和大学出版社经营利润的增加,许多大学将大学出版社视为学校的第三产业和“钱袋”,过分追求高利润指标,导致一些大学出版社忽视了出版战略的长远规划,转而追求短期效益。这种不良状况对大学出版社的内容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些大学出版社逐渐放弃了高端学术领域的内容定位,转而投身于最能赚钱的中小学教育尤其是考试教育领域。这种转变虽然短期内可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但长期来看却不利于大学出版社的品牌建设和学术声誉的提升。 Q7jtP5htvvr4xo64X79UsCMc79OEMPUjmU3+o2L8/JAb+JpaJwOUA8GSqY+I7y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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