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小社会与大社会的关系就是社会性与公共性、联结与团结的关系,是因为社会性的最紧要处在小社会,而公共性的最紧要处在大社会。如果把针对小社会和大社会的治理分别称为“小治理”和“大治理”,那么,维系和促进社会性的关键是小治理,而培养和增进公共性的关键则是大治理。道理很简单,那些处于社会角落的弱势群体或弱势特征是整个社会联结中最薄弱、最容易“掉链子”的一环,要保证社会有足够的联结性,首先是保证这些社会的角落不掉队、不敌对,为此必须加强小治理。同样地,要增进公共性,着眼点和着力点自然是建立和加强社会各个部分之间的衔接,避免各自为政、相互折损。这显然是大治理的任务。
小社会与大社会、小治理与大治理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一个社会如果小治理失败,就会发生严重的小社会意义上的问题,即出现庞大的弱势群体或受弱势特征困扰的人群,存在太多受到忽视和冷落的社会角落。而这意味着阶层固化甚至两极分化,必然造成社会交往的断裂或梗阻,严重影响社会联结的广泛性和丰富性,不仅会窒息社会活力,而且潜伏着社会对抗的风险。在这种条件下,即使能够形成公共生活,其范围也是狭隘的,基础也是脆弱的,随时可能因为弱者不期然或不经意的反抗而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安,就像现在大家从不时出现的社会报复事件中看到的那样。在这个意义上,小治理是大治理的前提和基础,离开小治理,大治理不可持续。
同时,解决弱势群体和弱势特征等小社会意义上的问题,要求全社会有起码的尊重、包容和同情心。与此同时,对弱势群体和弱势特征的支持也不能滥施同情,而必须顾及与其他群体的适当差别和有机衔接,如果太“左”,只会适得其反。也就是说,以扶持小社会为内容、以维系社会性为己任的小治理,一方面必须依靠,另一方面也不能背离以衔接大社会为内容、以增进公共性为己任的大治理。脱离大治理,小治理不可能成功,甚至不可能展开;对小社会的扶持,不管从正面还是反面都要坚持大社会观念。
在上述相互依赖的意义上,可以说,大社会包含小社会,大治理包含小治理,毕竟没有对小社会的联结,也就不会有大社会的团结。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毕竟两者覆盖的范围和针对的人群不一样,工作的内容、目标和要求也不一样,小治理着眼于基本水平的保障,致力于兜底和拾遗补缺,大治理则着眼于更高水平的发展,致力于整合和穿针引线,其间的张力是不言而喻的。
如前所述,“社会”概念的第一重含义,即存在于“角落里”的小社会,更多是刻画一种现实,即由于分工或分层的原因,人与人必然发生分化,一些人因此而难免被忽视和冷落;而其第二重含义,即存在于“衔接处”的大社会,则更多是表达一种期待,即希望社会的各个部分能够有机地衔接起来,使大家各得其所、各司其职。这就意味着,从小社会到大社会,从小治理到大治理,中间需要穿越无数社会分层或分工的限制,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其中的千折百回,正是社会治理需要下的功夫。
易言之,“社会”概念的两重含义和表现,一个偏重当下,描绘的是现实,一个偏重未来,擘画的是愿景。对于这一点,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来看,似与概念界定所要求的一致性不符,但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当下与未来、现实与愿景、目标与条件之间往复不断的纠缠正是人类生活的常态。而“社会”概念的两重含义和表现,不过是这样一种纠缠在观念上的反映,体现着“社会”中当下与未来、现实与愿景、目标与条件的辩证运动。正是这样一种辩证运动,推动着生生不息的社会治理实践及其内容的不断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