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是明清小说流派。是和案件有关的小说。但凡案件,必有故事性或传奇色彩,这在古今都基本相同。让衙门案件进小说,曾一度十分流行,在宋代时,就有民间说书艺人“说公案”的记载。其内容多为社会上发生的各类案件,包括斗殴、冤情、奸情、凶杀、打家劫舍等,很能吸引公众的眼球,是人们日常乐于谈论的话题。这和我们今天的侦破小说、法制文学很有相似之处。公案小说最初都比较短,像《错斩崔宁》、《三现身包龙图断案》等。到明代后,公案小说极为繁荣,开始出现长篇,像《包公案》、《施公案》、《海公案》《龙公案》等。它们的行文构思简明,缺少文学技巧,无外乎案发、告状、论判,最后清官结案,真相大白。这类小说贴合民众心理,因此很受欢迎。清代嘉庆、道光年间后,公案小说有了新发展,主人公多了新的形象,比如行侠仗义的侠客等,也很受百姓喜爱。这类人物的出现让公案小说多了曲折的情节,内容也愈发丰富。比较有代表性的小说有《七侠五义》、《彭公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