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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梦碎伊甸园
——女大学生犯罪警示录

北京市海淀区算得上是中国大学最集中的地方,仅名牌大学就有数十所。各类大学生有20余万人。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他们中间不乏精英和骄子,可以这么说他们代表着中国的未来。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他们中间也有一些人走上邪路,触犯法纪,身陷囹圄,使父母、师长蒙羞,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下面就是几个女大学生犯罪的个案,希望大学生们和处于花季的年轻朋友们能以她们为戒,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没有忏悔的孔乙己的新弟子

小梅,女,22岁,预备党员,江西赣州人。北京市某高校历史系的学生。1998年6月因涉嫌盗窃被逮捕。三个月后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几十年前,鲁迅先生写下了著名的小说《孔乙己》。一句“窃书”“读书人的事,能叫偷吗?”令人叫绝,孔乙己也成为一个典型人物,在世界文学长廊中占据了一席之地。鲁迅先生以如椽巨笔写尽了没落文人的堕落与辛酸。时过境迁,在新的时代,却出现了新的孔乙己。鲁迅先生曾说过,若数十年后,他的作品仍有现实意义,那将是他最大的悲哀。小梅案耐人寻味的是,她盗窃的不是别的,而是图书。如今,我们又将从她的案例中得到怎样的启示呢?

小梅从各个方面看来都算是个好学生:她学业上嗜书如命,几乎所有能见到她的时候,都可以看到她正捧着一本书入神地看。在别人休息的时候,她在读书,别人出去玩的时候,她也在读书,就连大家都已入睡的时候,仍旧可以看到她瘦瘦的身影在水房微弱的灯光下捧着书读到深夜。她把自己的所有时间都献给了书。她没有其他的嗜好。她的家庭不算富裕,为了能买书,她舍不得买新衣服,不吃零食,不看电影,甚至千方百计地从微薄的伙食费里抠出钱来买书。过度的读书使她早早戴上了厚厚的眼镜,缺乏运动加上营养不良使她的脸色苍白,只有看到一本好书时,才在两颊上浮出淡淡的红晕。她对书的近乎执迷的追求使她拥有了丰富的知识,她的学习成绩出类拔萃,她的论文多次在各个级别的比赛中获奖。当别人拿着得到的奖学金请客吃饭的时候,她却把它全都换成了厚厚的书。看到她蒲柳之质的瘦小身躯吃力地背回一堆书的时候,连她的师长们都感动了。一位老教授激动地说,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如此好学勤奋的学生了。同学们也对小梅很有好感。小梅乐于助人,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这样的学生,谁能不喜欢呢?于是,发展第一批党员时,师生们几乎一致推举她作为发展对象。不久,她成了一名光荣的中共党员。此外,她还担任着系里、班里的干部工作。

如此的一位学生,没有理由不得到师长的钟爱。事实上,许多教过她的教授也确实把她视为得意门生而引为骄傲。她以自己的实力获得了被保送直接深造研究生的机会。

每当回忆起这些事,教授们常常叹息:这样一个人才却德行有亏,实在是非常可惜。——谁都没有想到,正是对书的热爱,对知识近乎迷狂的追求诱她犯了错误,在原本白璧无瑕的人生记录上留下了污点。

她的逻辑:偷书不算偷!

事情是这样的,就在小梅被保送研究生后不久的一天,历史系接到某派出所打来的电话,称该系学生小梅在图书超市上偷书被当场捉获送至派出所,要求历史系去人领回批评教育。系里对此事大为震惊,简直不敢相信他们心目中的好学生的典范竟然做出这样的事。在交纳了罚款和进行批评教育后,老师把她领回来。

此事在历史系教师中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大家对平时表现优异的小梅犯这样的错误普遍表示不解。系里对此事也很重视,认为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表现出了对学生品行教育重视不足的工作缺陷。老师们出于爱惜其才华,不愿就此毁了这个学生的良苦用心,采取了“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低调处理办法。一方面请几位有丰富学生工作经验的老教师出面,对小梅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让她认清自己错误的严重,彻底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并由系里对其给予处分以示惩戒。另一方面为不伤害她的自尊心,对外不公开处理。

师长们的爱才之情令人感动。但通过对小梅的几次思想工作,大家意识到,问题比他们预料的要严重。

师长们本来以为,像小梅这样平时表现良好的学生,不致于是有预谋、有准备的蓄意盗窃图书。从小梅的同学那里了解到,小梅平时并不是个爱占小便宜的人,她虽然为能省下钱来买书,一直十分节俭,但并不自私自利。看起来,她不像那种小偷小摸的人。这次偷书也许只是一念之差。然而,小梅却坦白说,她觉得“偷书不算偷”!

老师们很惊异,她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是的,对知识的渴求无可非议,值得肯定。书籍,至今仍是知识的最主要的载体。每一个热爱知识的人都毫无疑问会热爱书籍。有许多人把对书籍,尤其是把好的知识拥有视为最大的幸福。小梅就是其中之一。她对书籍,对知识的执著追求是令人感动的。她为买书几乎用尽了自己所有的钱,然而,随着近年来文化市场的升温,书价也迅速提升到令人吃惊的程度。确实,现在的书价太高了:许多热爱书的人都感慨“现在连书都读不起了”。看着小梅近乎寒酸的衣着,因营养缺乏而略显苍白的消瘦脸庞,老师们几乎有些不忍心去责备她。但他们不能不这样做。作为她的师长,他们有责任对她的错误进行批评,他们要对自己的职业负责。对良好东西的热爱是对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择手段地去获取,对知识的追求是为了寻找人生的真理,是为了完成对社会,对人类的终极关怀。我们为什么要追求知识,因为我们要过一种更符合合理性的生活。没有高尚的道德,即使有再多的知识也不能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益的人;相反,品格低下的人,知识越多,就越容易走上邪路。君不见,现在有许多拥有丰富知识的人,却没有培养起高洁的人格,不但没有把自己的知识应用于造福社会,反而运用他们的知识去犯罪。人的素质包括许多方面,而当前教育界普遍存在“学习好就一切都好”的误区,把品德培养降到一个次要的地位,尽管讲起来“德、智、体、美、劳”要全面发展,还把“德”放在了首位,但实际上,分数决定一切的教育体制迫使各学校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教学上,多多少少忽视了德育教育。

小梅肯定读过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让她来分析分析也一定会分析得头头是道,但她在心中并不认同。她的心目中,没有很强的是非观念,多年的学海生涯,她凭着自己的聪明与勤奋一次次地过关斩将。在生活小节上,她遵守一定的道德准则,但遇到大事,她则有着很强的功利心。只要是她认为好的东西,她就会不择手段地去得到,这在她看来是无可非议的。知识是好的,知识的载体自然也是好的,追求知识,探求真理是正确的,值得称道的。既然这样,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并不重要,这与盗窃财物的性质不同。盗窃财物,是为了满足贪婪的物欲,对社会没有丝毫的好处,当然为人不齿。但是偷书的目的是得到知识,拥有知识的欲望与得到钱财的欲念当然不可同日而语。这就是小梅的逻辑,她并不以为耻。她还很理直气壮地宣称,偷书也非出自本愿,书太贵了,实在买不起,可又确实需要。让真正需要的人得到,不是很合理吗?

这一番道理说得老师目瞪口呆,又惊又气:一个成绩优异的“好学生”,一个党员,怎么能够这样来看问题呢,照这么讲,还有是非标准吗?口口声声“偷书不算偷”,这是多么荒唐的理论。

一个人的行动如果不符合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那么,无论其目的是什么,都不能改变行动的性质,就好像“劫富济贫”仍然是违法犯罪一样,小梅偷书也是一种用非法手段拥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她偷的书和财物一样,都会影响它们本来拥有者的合法利益,她是靠损害他人利益而得到的。而公民的合法利益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由此小梅的行为违反了法律。

即使从道德的角度来看,一个人的欲望并不构成他得到的充分必要条件,他还必须得到原拥有者的同意。

后来,小梅还交待出她从高中时就开始偷书,对喜欢的书她千方百计地要得到,甚至用偷的办法也在所不惜。她最喜欢版本好、印制精良的古籍,而这些书的售价动辄成百上千元,是她根本无法问津的。她按捺不住自己的强烈占有欲,这个文静好学的女孩子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走上了邪路。

开始,她是偶尔偷一本书,后来则愈演愈烈,胆子也越来越大。有计划、有准备地偷,大量地偷。她上大学后,曾经撬开图书馆的开架借书室的窗户,把书从窗口抛下去,然后下楼去拾。用这种手段,她累计从图书馆中窃取了数十本书。老师们简直无法相信面前的这个女孩就是他们所认识的小梅。小梅承认,她偷来的书都放在宿舍的柜子里。打开柜门,只见里面满满的,全是书。信手一翻,许多书上都赫然盖着图书馆的印章。真是触目惊心!

老师们沉默了。良久,一位老师愤怒地说:“读圣贤书,当行圣贤事,孔子渴不饮盗泉,不以恶小而为之,文人要有文品,没有文品,知识再多也是文痞,文贼!”

小梅对书的爱,完全是一种自私的爱。她从图书馆中窃书时可曾想到,别的像她一样爱书的同学将看不到这些书。她剥夺了别人追求知识的权力来满足自己对知识的渴望,这能算得上是道德的吗?她完全把知识看成是私人占有的财富,把它们据为己有。如果对知识采取这样的态度,那么还不如不要学习知识了。学习知识的目的,是为了传播知识,是为了用知识来造福社会,造福人类,像小梅这样做,把知识当作私人的财富,不择手段地攫取,是对知识的玷污。

进一步讲,小梅的所作所为甚至不能说是在追求知识。在她的心目中,书籍已不单纯是知识的载体了,而是一种精致的宝物。她偷的书主要是那些有价值的古籍,这也显示出她实际并不十分重视书里写了些什么,而更注重这书是否成为一份值得珍藏的收藏品。她完全把书籍的意义理解错了,她为了得到形式而抛弃了书的真谛:怎样做个堂堂正正的人。

说到这里,我们不禁想到了另一嗜书如命的人:康生。很巧,他也是位史学家,也偏爱珍贵的古籍善本。只不过,与小梅相比,他的档次要高得多了,偷书的手段也胜出许多。他窃据高位,利用自己的史学知识在政坛上兴风作浪,为害一时,使得多少人家破人亡。而他呢,通过抄家,攫取了大量珍贵的古籍善本,他还以“借而不还”的手段从国家的各类图书馆中获取了许多书籍。这些年代久远的中华文化瑰宝落入此人之手,藏在私家书斋,成为一人之家产。这样的手段,小梅自然望尘莫及。这也叫爱书吗?这也能称为追求知识,探求真理吗?这完全是强盗行径,文化盗贼。某种程度上比普通盗窃更加可恶。因为,他们窃取的,是远比金钱、财富更宝贵的东西,对国家、对他人造成的损失也更大。

小梅是学历史的,历史学家比其他学者,负有更多的社会责任。历史学者如果没有高尚的品德,没有清白的人格,那么他的危害,要比一般人更大。在文革的十年浩劫中,一些历史学者扮演了什么角色,起了怎样的作用,不是见于史册的吗?

我们真诚地希望小梅,这位当代的小孔乙已幡然悔悟,不要认为窃取知识、偷盗书籍是可以原谅的。她正在走一条危险的道路,她的功利心在毁了她的前途的同时,也会毁了她的学术追求。

知识,是工具。为善则造福苍生,为恶则为虎作依,为知识而为恶,则恶上加恶,为恶大焉。

如此令人遗憾的“实习成绩”

小炎,女,22岁。湖北沙市人,团员。北京市某重点大学邮电专业学生。1998年6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古语有云:“趋小利则近大祸。”古往今来在一个“利”字上不知栽倒了多少人,自“钱”这东西诞生之日起,它就成为能让人疯狂能让人堕落的魔杖。它神通广大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坏良心、污清白。恨它的,称它“阿堵物”,爱它的,尊它一声“孔方兄”。古代士大夫讲,要“视钱财如粪土”,当然,也有人说要“人为财死”。在当今的商品大潮中,人究竟该怎样对待钱和利呢?也许小炎的个案能给人一些启示。

小炎是北京某重点大学的四年级学生,学的是当时很热门的邮电专业,街坊邻居都很羡慕她。小炎是个很出众的女孩:人长得清秀可爱,又聪明伶俐,成绩优异,身后不乏追着献殷勤的男孩子。按说她该满足了,但是,小炎的零用钱也很少。从小的境遇顺利养成了小炎强烈的好胜心,事事都不甘人后,什么都要争个先,无论是学业上,还是生活上。

好胜心太强,往往就会变为虚荣心。小炎就是这样,本来,如果生活上节俭些,她的生活费并不缺,但随着商品大潮的冲击,社会上重视生活质量,强调物质享受的潮流也涌进了校园。象牙塔里不再是一片平静的净土,莘莘学子们也开始追求起了物质享受。

看着别的同学穿名牌,用名牌,小炎也不禁感到眼红心热。有心仿效吧,摸摸自己的钱包,实在没那个经济实力;置身其外吧,又觉得难以抵挡漂亮衣服、精美饰品的诱惑,她感到委屈、不平。凭什么那些同学可以今天一件,明天一件地买新衣服,凭什么他们可以去高档的歌厅、舞厅娱乐?自己的身材、长相、学识样样比他们强,却只因家境寻常就穿得寒酸落伍,她深深地感到不平,感到在人面前低一等。自卑、虚荣与嫉妒就像三把火时常烧灼着她的心,逐渐改变着她原本纯真的心灵。

她试图努力地改变这一切。对有钱的同学,她隐隐地感到有一种敌意,她觉得沾他们点便宜是应该的。出于这种心理,她借穿别人的衣服,趁别人不在时用别人的东西,慢慢地变成了个爱占小便宜的人。不过,表面上她待人亲切、随和,大家与她相处得还都不错。

转眼,到了1997年的10月,小炎和她的同学面临毕业前的实习。实习的成绩如何将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毕业成绩及日后的分配。因为关系重大,同学们都很上心。小炎也十分重视。她的专业知识过硬,专业技术娴熟,加上手脚勤快、对人谦虚热情,很快就赢得了工作单位的好评,与同事们相处得十分融洽。大家都很喜欢这个聪明、能干的姑娘。

小炎本来是很有前途的,只是对金钱看得太重,总是向往着物质的享受。在她看来,拥有丰富的知识,拥有高尚的品格都不足以得到社会的承认,不足以得到人们的尊敬。只有拥有了金钱,大量的金钱,吃穿用都豪华气派,那才能显示出高贵的社会地位,才够体面。

她对财富的追求并不是出于贪婪,也不单纯是为追求物质的享受,而是追求那种金钱撑起来的“体面”“地位”,追求那种因为比别人更有钱而高人一等的感觉。她被社会上的许多不正常的现象迷惑了视线,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但涉世不深,又爱慕虚荣使她对社会上的许多不良现象缺乏清醒的认识,对让人眼花缭乱的大千世界失去了鉴别判断的能力,一味的追逐潮流,最终在金钱的诱惑中迷失了自我,一步一步地走向深渊。

事情是这样的,小炎曾在一张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案例:有一个人利用电报机篡改电文窃取电汇款。当时只是随便看看,没有认真地想过。现在实习,她恰好在电报员的位置,望着眼前的电报机,她突然想起了那个案例。是非善恶一念之间,本该从那条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的她却从中学到了犯罪手段。邪念一起便无法遏制。

1997年12月20日,她利用替班的机会,支开了眼前的人,接通了1号、2号两台电报机的线路,改动一份电汇上原发电汇款人的姓名、地址,以1号发报机敲出电传信息,又以2号电报收回电传信息,将一张1.5万元电汇款单的发收人及地址全部改动。做完这一切后,小炎不禁有些后怕:她不是不知道这样是违法的,但是金钱的诱惑使她最后下定决心。她还没有完全意识到事情的严重后果,也缺乏相应的法律观念。对金钱的不正当追求,对法律的无知,使她走上了犯罪道路;并心怀侥幸,认为自己的手段比较高明,也许不会被人发现。

在度过了忐忑不安,胆战心惊的两天后,小炎收到了转收电汇取款的通知单,看着单子上1.5万元的数字和她的名字,她心中狂跳。俗话说:“做贼心虚。”两天来提心吊胆生怕被人发觉的恐惧,使她夜不能寐,总做恶梦,一会儿梦见自己被警察戴上了锃亮的手铐,一会儿又梦见同事、同学、师长围着她指指点点,骂她见利忘义,醒来常常是满头大汗。但是这一切都没有让她醒悟,没有阻止她继续走向深渊。

她认为自己的计划已经成功,不会再有人追问,便去提了款。躲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从未拿过的厚厚的一沓“老人头”,她不禁为自己的小聪明而沾沾自喜。那么多的钱,看得小炎眼都有些花了,先前的些许不安、恐惧似乎都逐渐被一张张钱发出的淡淡的草绿色融化。她开始盘算起这笔钱该如何花销了。

邮电局似乎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的情况。小炎也没有受到怀疑,同事们仍然对她十分热情,小炎也慢慢地放下了心。她失去了悔过的最后机会。

实习结束了,由于小炎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她的实习成绩为“优”。她得到了同学、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回到学校后,小炎像是换了个人,从头到脚一身名牌,显得更加秀美动人。她终于尝到了富有的滋味,她经常请同学出去吃饭,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朋友们感到小炎突然变得大方、富有,都很奇怪。问小炎,她总是淡淡地一笑,说是一个富裕的亲戚给了她一笔钱,大家也就不再深究了。小炎在物质欲望得到满足的同时,原先常萦绕心头的负罪感渐渐消失了。

回过头来,再说小炎获取不义之财后,大肆挥霍,很是惬意了一阵。但是“好景不长”,纸是包不住火的,而玩火者必自焚。案发后不久,一张由某地发往小炎实习所在邮电所查询那1.5万元的查询电报,被电报班长收到。电报中称1997年12月20日发的电汇款没有收到,要求邮电局查实这笔款项去向。电报班长看后大吃一惊:1.5万元不是个小数目。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迅速向有关领导做了汇报。所领导也非常重视,立即向派出所报了案。

在邮电所同志的协助下,公安干警很快判断出这是一起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汇款的案件。从时间上入手,他们很快就查明经手人是当时来此实习的小炎。小炎作为重大嫌疑人受到了传讯。至此,“东窗事发”。

起初,同学、老师都不相信这是小炎干的。谁能想象这样一个成绩优异,又素无劣迹的文文静静的女孩子竟会在实习期间盗取巨款呢。初次传讯时,连办案干警都有些动摇自己的判断:这样一个斯文秀气的姑娘会是疑犯?!但事实是无情的。小炎的作案手法实在算不得高明,收发报的时间、内容均有案可查,回校后小炎的反常举动,都不能不令人生疑。

面对确凿的证据,小炎低下了头,对犯罪事实做了彻底的坦白。案情很简单,但案件中所包含的内涵却耐人寻味。一个风华正茂,前途光明的女大学生,一个一贯成绩优异,让家长、老师放心的“好孩子”,是怎样一步一步地滑向罪恶的深渊的呢?

还是让我们来看看她的自白吧:

“我家庭状况一般,父母都很俭朴,我以前也很节俭。后来,看到周围同学中有一种高消费的趋势,也起了攀比的念头,觉得物质方面比别人差让人瞧不起。可是家里的经济状况又不允许我赶时髦,我心里很不平衡,对那些有钱的同学嫉妒发展到嫉恨,就常常有意地占他们的小便宜,觉得不用白不用,谁让他们有钱的!渐渐地,占便宜的心越来越盛,最后就……”说到这儿,小炎泣不成声。这是悔恨的泪啊,毁了:美丽的青春年华毁了,锦秀前程毁了,她的名誉也不可挽回地毁了。她已被开除了学籍,等待着的将是法庭的判决,这件事将在她的人生历程上留下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

这是一个叫人扼腕叹息的案例。小炎为她的虚荣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是,我们希望小炎能够从跌倒的地方爬起来,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堂堂正正地做人,正确看待金钱与享受。她毕竟还年轻,她还有机会重新塑造起自己的尊严,重新赢得人们的尊重。至少,她会明白,光靠钱财是不能赢得尊敬的,相反,来路不正的钱财越多就越会让人看不起。但愿更多的人能从她的故事中吸取些教训。

报复的代价太沉重

阿燕,女,团员,20岁。河北保定人。北京某重点大学外语系学生。1997年10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她曾经是一个自立自强的好姑娘,同学羡慕她的多才,师长对她寄予厚望;身为重点大学的高材生,她是天之骄女,时代和社会的宠儿;她也有许许多多绚烂的梦想,也曾为之奋斗过、拼搏过……

走上犯罪的道路,她看到了前途的黯淡,然而,报复的心理使她欲罢不能。她要报复一切人,包括她自己。

究竟是什么使她仇恨?是她得到的爱太少?是周围的人太不理解她?是她付出的太多而得到的回报太少?

面对她的堕落,让我们不得不痛心地深深思考。

1997年7月的一天下午,在北京某居民区值勤的刘大妈注意到一名女青年在九号楼下徘徊。开始刘大妈以为她是在等人,后来看到她离开继而又回来,且身上多了一个背包,不由得疑窦顿生,便暗中观察这个女青年。没过多久,刘大妈看到这位女青年企图撬开一辆26型凤凰女自行车。刘大妈立即联系巡逻的联防队员及附近居民,将其当场抓获,送入了附近的派出所。

经过调查,这名女青年叫阿燕,是本市某大学三年级的学生,被盗自行车的主人是阿燕同宿舍的同学萍萍。难道真是无巧不成书?偷盗者竟偷到了身边的人的头上?原来,阿燕一向与萍萍不和。这天阿燕因事外出,恰逢萍萍骑车去朋友家里,于是阿燕尾随其至此并欲盗走其自行车,令蔡着急害怕,不成想这一行为竟使自己锒铛入狱。

审讯中阿燕交待了自己所有的盗窃行为。阿燕自大学二年级以来屡次偷盗同宿舍及附近同学的财物,大到手表、随身听,小到一些日常用品。阿燕的盗窃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视其情节与认罪态度,法院经过审慎地审理后,于1997年10月作出判决,判处阿燕有期徒刑五年。

阿燕家境比较宽裕,自小的物质愿望几乎都可以得到满足。身为重点大学的学生,阿燕的前景令人羡慕。遗憾的是她竟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自毁前程。究竟是什么使她失足的呢?

在看守所我们提讯了她。这是一个文静,外表有些抑郁的女孩。经过调查,我们了解了她的情况。

阿燕的父母都是插队落户到东北的知识青年,阿燕是由其在北京的爷爷奶奶一手带大的。爷爷奶奶都是退休的普通工人,生活除自己的退休金外便是儿女的贴补。小阿燕自幼离开父母,爷爷奶奶自是百般怜爱,叔叔、姑姑对这个无依的小侄女关注有加。童年的阿燕得到了方方面面的爱护。在爱的羽翼下成长起来的阿燕聪明活泼,懂得如何用自己的乖巧伶俐赢得大人们的关爱。在学校里,小燕燕的聪慧使得每个老师都对她另眼相看,更有一位音乐老师认定阿燕具有音乐天赋,对她“重点培养”。少年宫、艺术团几乎成了阿燕业余活动的全部场所。阿燕并没有辜负师长们的关心和疼爱,每逢家中有客人,爷爷奶奶便会把一面挂满奖状的墙壁指给客人看,并且自豪地说:“这都是我家燕燕得的!这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可孩子要强,有出息!”

的确,阿燕的要强自尊在学校是出了名的,一次当堂的语文测验,阿燕有一个生字不会写而没有得满分。放学后她不肯回家,硬是要求老师另给她一张考卷重新做,做完了,看到自己全部做对了,她才满意地离去。家人的疼爱和师长的尊宠使小阿燕意识到自己比同龄孩子的优越,她强烈地感到只要自己努力去做事,就一定会有收获,得到自己所想要的东西。

随着知青政策的落实,阿燕的父母双双回城,并且带回来阿燕从未谋面的弟弟。对于父母和弟弟的归来,阿燕由衷地高兴,她终于可以像别的孩子一样天天守在父母身边了。但是,离开了爷爷奶奶,生活在父母的新家里,阿燕感到了一种陌生。父母极力照顾好阿燕的各方面生活,但在燕燕的感受上,父母对她的爱远没有对弟弟的那份关爱来得亲切自然。聪颖的燕燕明白自己从小不在父母身边,父母与自己在感情上“隔”了一层。一次,父亲从外地出差回来,分别给姐弟带回了礼物。年幼的弟弟硬要抢走姐姐的一份,而燕燕也很喜欢自己的一份礼物,于是姐弟争执起来,这时母亲上来训斥弟弟,弟弟于是在母亲怀里撒娇地哭起来,母亲只好又哄他,自言自语地说:“做姐姐的总也不知道谦让,摆副大小姐架子给谁看呢!”这时父亲向母亲递了个眼色,母亲立即闭口不言了。这一切阿燕都看在了眼里。从那以后,阿燕在家里变得沉默寡言,有什么心事委屈只向自己的日记和爷爷奶奶倾诉。在家中她感到了失落,她第一次尝到了“得不到”的滋味。

对阿燕的变化父母也有了觉察,但他们认为燕燕从小与他们不生活在一起,又长到这么大了,有隔阂是难免的,何况刚刚回城,各方面的事务繁琐忙乱,他们无暇投入更多的时间来了解阿燕的内心,一切都等时间来慢慢改变吧。

阿燕上高一时,爷爷奶奶相继离开了人世。这给了阿燕沉重的打击,她又一次感觉“失去”了,而这次失去的,是她信赖依托的亲人。阿燕病倒了。这一次,母亲请了假日夜守护阿燕,老师同学也纷纷来看望她,安慰鼓励她。面对着围在床前的一张张关切的脸,阿燕突然感到了大家给予自己的是一种怜悯。一向要强的阿燕接受不了这种怜悯,她害怕自己若是接受了这种怜悯,会永远也站不起来。阿燕出院了。她回到学校,努力地补习落下的课程。期末考试时,阿燕考了全班第三名。

老师和同学们都称赞:阿燕是个坚强的好姑娘。阿燕愿意用自己的坚强支撑自己奋斗,她的将来只依靠自己。凭着聪颖和努力,阿燕最终考上了一所令人羡慕的重点大学。

手捧录取通知书,阿燕感到了自己的力量。高考的成功,给了她百倍的信心,她相信,只要她努力,她争取做的事,一定可以成功。带着这样一种“无往不胜”的信念,阿燕走入了大学校门。

阿燕的泣诉:“为什么爱的偏偏不是我?!”

这样美好的前程为何不珍惜,提讯中阿燕向我们谈了她的想法:

进入大学,我感到了一种新生活的开始,我喜欢大学校园里宁静闲逸的那种气氛。我常常会带一杯茶坐在图书馆里翻书,一坐就是半天。而我的能歌善舞又使我经常出现在各种活动的台前幕后。我的优秀使我无论走到哪儿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一次英语演讲比赛中,我遇到比我高一个年级的陈鹏。当时我正在准备上场,一位同学不小心把我的白上衣弄脏了一块。回去换显然来不及了,我正感懊恼,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走过来,把一个写有“必胜”的纸版子别在了我的衣服上,正好把弄脏的地方遮住了。男孩微笑着对我说:“万事OK了,好好干吧!”后来,我知道了这个男孩叫陈鹏,比我高一级,是系里学生会主席。

从此,我有什么为难的事,陈鹏总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喜欢上了这个细心的男孩,渐渐地对他产生了依赖感。终于有一天,陈鹏拉住了我的手,在我的身边轻柔地说“我爱你”。

那一刻,我感到自己拥有了整个世界。我与陈鹏走在一起,大家都说这真是一对金童玉女。我同宿舍的好友萍萍对我说:“燕燕,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在羡慕你!”

我沉浸在幸福之中,完全没有注意到陈鹏一天比一天心事重重。一天我下了选修课,正准备去图书馆借本书,迎面走来了陈鹏和萍萍。两人见了我都很是尴尬慌张,我也有些奇怪这两人怎会走到一起,但一想都是同学,萍萍又是自己的好友,碰到一起说说话总是难免的。陈鹏当下便与萍萍道别,陪我去借书,并一再向我解释,他们是在路上偶然碰上的。我笑陈鹏何必这么紧张,陈鹏便不再作声,但我心中却有了几分猜疑。

这件事以后,我开始注意到了陈鹏的忧郁。有一次两人谈得兴致勃勃,陈鹏突然问我:“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你会怎样?”我沉思了一会,很郑重地告诉陈鹏:“如果你离开了,我会去死,我不能再‘失去’。”陈鹏痛苦地抱住我说:“燕燕你不能这样,这样我会吃不消的。”

然而,陈鹏终于离开了我。他说:“燕燕你把你所有的喜怒哀乐所有的爱恨都放在了我的面前,但我无力承受这么多的感情,我也有自己的一份悲喜,我很软弱,你需要一个坚强的男人来支撑你。我不想骗你,在萍萍面前我很轻松快乐,我只能选择萍萍。”我又一次“失去”了,我的世界塌了。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男友和好友一同背叛了自己,我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支撑。但我没有像自己说的那样去选择死亡,我不甘心带着别人的同情怜悯离开这个世界,我要报复,我要使那些伤害我的人同样感到痛苦。

我开始偷偷拿走萍萍的一些心爱的物品,然后把它们毁掉。看到萍萍失落的样子,我感到痛快。我渐渐喜欢上了这种行为,我从别人的痛苦中找到了安慰。我开始有计划地做这些事情。我不仅仅偷萍萍的东西,也偷其他人的东西,我不停地变换作案地点和手段。因为大学校园里经常有偷窃事件发生,大家对于丢东西只能自认倒霉。

没有人去调查这些事,阿燕一次又一次地“成功”。

阿燕并非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但她始终心存侥幸。报复的快感冲昏了她的理智。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终会受到惩罚。法律的尊严不容任何人亵渎。

“爸妈,我好悔……”

在海淀公安分局看守所,阿燕趴在床上给父母写了10年来唯一的一封长信。爸爸、妈妈:

女儿身在牢笼,用悔恨的笔给你们写下这封信。面对着无情的法律,我终于从自己一手导演的噩梦中醒来,但是,一切为时已晚。

当我在痛苦中回首往事时,一件件一桩桩的丑行令我感到锥心之痛。是我自己亲手毁掉了自己的美好前程。我曾经是学校的宠儿,是天之骄子,家庭和学校都给予我很多的关心和爱心。但我熟视无睹,反而用自己偏执的心去理解这一切。

我行至今天这一步,最感到对不起的是我的爷爷奶奶。他们两位老人若泉下有知,知道他们最疼爱的孙女竟沦为罪犯,定会九泉难安的。爷爷、奶奶,孙女不孝,辜负了您二老的养育之恩,孙女在这里给你们下跪,请求你们的原谅!

妈妈,我从小没有跟在您和爸爸身边,但是天下没有哪一个孩子不爱自己的父母,我跟别的孩子一样需要得到真诚的母爱和父爱、你们在物质上给了我多于其他孩子的满足,以为物质可以换来感情上的满足。这种观念也影响了我。但是现在我明白了,物质不能换来一切,尤其是感情,妈妈,我们都错了。人生的成败不能以“失去”和“得到”为衡量的标准,应以一份真诚的爱来关爱人生。

妈妈,女儿是爱你们的,你们愿不愿意用你们的爱来帮助你们误入歧途的女儿呢?

谨祝爸妈身体健康!

不孝女:阿燕7月13日

面对女儿的信,阿燕的母亲声泪俱下:“我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我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燕燕从小在家与在外面就像两个人似的,在家里总是沉默寡言,有什么事从不对家里人说。在外面她却是爱说爱跳,非常活跃。我这个做妈妈的从不知她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如果我平常多跟她谈谈,让她有什么心事都讲出来,也许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阿燕的同学们也纷纷对阿燕的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阿燕属于个性比较复杂的那种女孩,她的性格里有好多矛盾。如果我们能够主动接近她,帮助她冲破这些矛盾就好了。”

“阿燕到后来已经把自己完全封闭了,所以她只能沿着自己偏执错误的思路一直走下去。”

“其实阿燕太偏激了,她不理解人生追求的究竟应该是什么,她以为人生只有感情最重要。感情固然重要,但它不是人生的全部。”

小梅、小炎、阿燕这三个处于花季、成绩优秀、前途无量的大学生却变成了盗窃犯,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心颤的事实。她们的沦落也给其所在的大学带来强烈的冲击。人们在思索着,她们犯罪的历程,不仅仅表现了某个人的心态,同时也在警诫当今的人们,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人生,对待挫折,更昭示着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容轻视。

女大学生的家教迷途

丽慧,女,21岁,安徽马鞍山人。北京市某师范大学中文系学生。1997年11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997年6月5日上午10时许,北京某师范大学校园的女生宿舍楼门前人群涌动,乱作一团,在救护车、警车的鸣叫声中,两名医院急救人员正在给脖子里血流如注的律师彭丹包扎伤口,四名武装警察在宿舍楼值班人员的导引下冲到432宿舍,只见屋门大开,一位年轻瘦弱的姑娘正斜倚在床边,两眼发直,面色苍白,地上、床上、她的身上血迹斑斑,一只粉红色长把水果刀还在她的手里握着……

1997年10月10日,在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丽慧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面对庄严的国徽、表情严肃的法官、台下的亲朋好友以及众多的旁听群众,她讲述了事情的原委……

丽慧,是师大中文系三年级的学生。平时学习认真刻苦,据说经常加班加点熬到深夜,成绩优秀,曾两次获得系学习一等奖学金,是系研究生招考重点培养对象,在班里也享有“女才子”的美称;她为人比较随和,文静而又喜欢沉默,有着淑娴庄重的气质,同室的舍友常戏称她为“崔莺莺小姐”;她来自江南水乡,身上带着水乡人特有的那种灵秀之气,聪明伶俐,而又美丽清雅,一条黝黑的大辫子垂在脑后,更显出这位水乡妹子的朴实纯厚。丽慧在江南的那个家庭是一个非常贫困的家庭。父亲体弱多病,母亲早年因产后风下肢瘫痪,一妹一弟,弟弟上初二,妹妹早已辍学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力。面对这个窘困的局面,作为长女,丽慧知道自己肩上的责任,因而她才会有那么强的学习毅力。在学校她一直拿高额奖学金,可她自己不舍得用,全部寄回家里。记得在来学校时,她对父母说:“让弟弟接着念书吧,他的学费、用费我包了。”一进大学校门,她就开始找挣钱门路:推销、促销、写信封……最后她选定了家教,也就是给城里人的孩子作家庭教师,认为这是比较合算的。于是丽慧就常常身兼两三个家教,从周一到周日天天忙个不停。三年来她没有回过一次家,因为车费太贵了;除了学校组织的之外,从来没有私自看过一部电影,门票也太贵了;甚而连系里推广的交谊舞她也只懂一点,丽慧实在是没有剩余的精力了。

她说:“我只有做家教……”

在谈到她是如何认识彭丹时,丽慧说:家乡闹洪水了,从弟弟的来信中,我得知:家里的五亩水田三亩旱田已经被洪水淹没,面临绝收的境地,虽然政府救济源源不断地运来,但家中用度日益困窘;弟弟在信中还说:看到家里这种情况,他觉得他有责任,他不想继续读书了……

我很吃惊弟弟的选择。我觉得虽然困难重重,但是还可以克服,我就怕弟弟辍学,妹妹已经不上学了,不能再让弟弟失去学业,弟弟的学业也是我心中唯一的希望,只有弟弟混出个名堂来,我们姐弟一起才能拯救这个充满危机的家。

我不敢迟缓,当即回信说弟弟不要有退学的念头,另一方面将手边仅有的200元钱寄往家中;然而200元钱又算得了什么呢?无异于杯水车薪,弟弟的学费、书费还没有着落,我陷入了焦急与失望之中……

也许是老天爷可怜刘家的艰难处境,这天下午,我找到了一个舒服、挣钱多的“好”家教。学生是小学三年级的小女孩,孩子的妈妈姓杨,在外企办事处机构任职。从电话里就知道这位姓杨的女主人是个爽直豁达的人,她自称杨大姐,要我在住处等着。

在杨家,给我开门的是孩子的父亲。他叫彭丹,是本市有名的律师,以前我就听家住本市的同学说起过彭丹,说他如何如何专门为外企打官司,又如何如何的机智、有才能。和我想象的差不太多,彭丹有一副潇洒的风度,瘦高挑个,薄嘴唇,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一身西装笔挺笔挺的。他很谦虚地走过来寻问,自我介绍,又用手推了推身旁的小玲让她叫“老师”。

彭丹不愧是个律师,颇擅长于聊侃,他一边驾车一边询问丽慧的一些情况,比如“哪儿的人”“在大学里学习成绩如何”“到北方来读书习惯这里的生活吗”“喜欢这个城市吗”之类的问题,丽慧开始谨慎地回答着,认为这是家长对自己的考查,但后来觉得这只是他随口的问话,似乎不经意,也就慢慢放松下来,而彭丹律师的言语越发地幽默起来,差点儿把她逗得乐出声来。坐在一旁的小玲小声告诉丽慧:原来她爸爸还这么有意思。

协商很成功。双方约定每周一、三、五晚上,孩子的父亲用车把丽慧接到家里,每晚两个小时,每小时25元。杨大姐亲切地拉着丽慧的手说:“以后呀,你就把我当作你大姐,把彭丹当作你大哥,我是实在人,你也别客气,每次晚饭到家里来吃……从今天开始,吃了再走!”

吃完饭,丽慧坚持给小玲辅导了两个小时,才同意离开。在上车的时候,彭律师拿出一叠人民币塞到丽慧手中:“这是700元,这一个月份的,先拿去!”……

丽慧得了个“好”家教,同室的舍友们都纷纷祝贺她,既挣来一笔不小数目的钱,又马到成功,车接车送过得这么舒服,还能与“名人”打上交道,所有这些难道还说不上是件好事吗?丽慧自己心里更是乐开了花:500元已经寄回了家,弟弟的学业保住了,她庆幸自己遇到好人了。上一次周五家教,彭律师出差走了,只有杨大姐在家,杨大姐死活不让她晚上再回校,两个人睡在一间屋子里,聊了足足半宿,丽慧觉得自己可能与杨大姐有着某种缘分,虽然年龄上相差十二、三岁,但是却有着那么多共同的语言。从杨大姐嘴里,丽慧还了解到彭律师竟然和自己是同乡!

杨大姐也是经常出差的,每当这时候,丽慧就打电话给彭律师说要在学校里吃晚饭,可是彭律师仿佛非要履行先前的诺言不可,总是赶在晚饭之前开车来到楼门口。有一次丽慧谎称自己已经吃过,彭律师似乎很不高兴。彭丹自己当然做不好饭菜,每当这个时候,彭丹总是把丽慧接到一家饭店中,同孩子一起三人一道吃。来了两次,饭店里的服务员误以为他们是一家人,问他们是否想用“夫妻套餐”——本店特有奉献,“那就来一份儿吧!”出乎丽慧的意料,彭律师平淡地回答道,并补充了一句:“肯定是骗人的东西。”饭店的旁边是一家音像大世界,出租游戏机,小玲对这个很感兴趣,每次几乎不等吃饱就跑过去。这次吃完饭时,小玲还没回来,彭律师提议:“咱们到饭店的楼上去看一下怎么样?”饭店的二楼是个歌舞厅,灯光闪烁,舞曲靡靡,丽慧从未到过这种地方,进得门来,觉得很是新奇,又有些不太适应,坐了一会儿,正当她准备提出下楼去的时候,彭律师说:“咱们也跳个舞吧!”丽慧说不会,但不知怎么,看着彭律师那双闪烁的眼睛,她还是站起身来……

她确实不会跳,但彭律师很耐心地教她,像大哥哥一样。

有几次彭丹还送给她一些名贵的洗发膏、香波之类的东西,丽慧开始拒绝,但想一想,杨大姐出差回来给自己带来的花领衬衫,自己不也接受了吗?……于是这些东西丽慧慢慢地接受一些,但她是尽力回避的,她似乎感到有点什么不对头的事情要发生,而自己内心里有一种情绪,虽然一直在努力,却克服不了它。她自己开始有意无意地避开彭律师,杨大姐在家时多和杨大姐说几句话,女主人不在时,集中精力辅导小玲的功课,尽量少和彭丹对话。但是正像琼瑶说的:“人能逃避一切,但不能逃避自己”;她甚至想到辞掉这个家教,但是面对女主人的殷勤敦厚,家里的拮据处境,她实在没有勇气提出这个要求。

干什么事当然要“三思而后行”,但不要犹犹豫豫拿不定主意,否则,轻则错过良机后悔莫及,重则就会出现麻烦。在丽慧徘徊不决的时候,麻烦找上门了。

星期五这天天灰蒙蒙的,特别闷。丽慧在辅导小玲的时候就听到窗外“哗哗”地响声——下雨了。8点半钟丽慧准备回校。女主人出差了,周一才能回来。彭丹跑到楼下启动了半天汽车,上来说:“车子出了点毛病,要不今天就住这儿吧!”丽慧开始坚持要回校,然而没有车,15公里的雨夜路怎么走呀?看看彭律师,又怕男主人生气。“你住楼上,我和小玲在楼下,这是钥匙。”事情就这样定了。

看完《安娜·卡列尼娜》,又喝了一杯咖啡,丽慧觉得自己很兴奋,独坐在屋里面对着台灯想心事:昨天不知是谁给她寄了封没有地址的情书,言辞恳切诚挚,读起来就让人动情……会是谁呢?已经12点了。

有人敲门,是彭律师。关上门,灯光下看得出他很激动,还未说一句,突然间他猛地冲上来抱住了丽慧,丽慧不禁失声尖叫。她惊魂未定,后退几步一下子坐在了沙发上:“彭大哥,你……”彭丹开始述说自己的思念之苦,倾诉自己的衷肠,把他自己说成是需要拯救的垂死的人,又有一大堆情话,那都是丽慧手中那份情书里的原话;他膝行两步向前抓住了丽慧的手:“丽慧,我爱你,我要使你幸福,我能使你幸福,我有能力,有钱,你家的情况我知道……我会救助他们,让你妹妹弟弟上大学、父亲母亲到疗养院养一辈子……”丽慧有些头晕了,“可是你有你的家庭!”这似乎是她反驳对方也是反驳自己的唯一的理由。“我可以为你付出一切!”彭丹信誓旦旦地仰头望着她,眼巴巴地,……他站起来,轻轻地把丽慧抱了起来…

丽慧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中,接连两天,她不能入睡,一遍遍地回忆周一晚上的情景,彭丹满面涨红的神情、誓天誓地的保证、情意绵绵的一大堆甜言蜜语……除此之外她的头脑中一无所有,而仅仅这些就足以把她的脑子里像灌铅一样塞得满满的,甚至要把头脑撑破。她脸色惨白,一下子憔悴下去,但是她还要努力地维持着自己,装出像平常一样的表情、行为,以免引起旁人的怀疑。然而不管怎样努力这个阴影总是摆脱不掉:要是让家里的人知道……她不敢想了。杨大姐打电话来,丽慧接连几次推脱病了或有事,没有去彭家。最后她决定辞掉这个家教,给杨大姐单位上打了电话。

彭丹又来了,像平常一样,他请丽慧上车,甚至还招呼同宿舍的舍友,邀请她们到彭家做客,引得同学们都欢天喜地,说托了丽慧的福。

这次出去,并没有到彭家而是围着城区兜风。“听说你要辞掉这个家教”。丽慧静静地坐在后边没有吱声,于是彭丹又把周一晚上的一系列保证的言语重复了一遍,还没忘记加上“我愿为你付出一切”的总结,丽慧迷迷糊糊似乎没有听到,终于彭丹很平淡地补充上了一句非常重要、令丽慧心惊胆寒的话:“我知道这种事对女孩子,尤其对你这样的未婚女孩子不利,宣扬出去不好听,我没有威胁你的意思。”

丽慧只得继续维持这个家教,继续维持与彭丹的关系。她越陷越深了,她不知道前方等待她的是什么。

丽慧怕自己怀上孩子,因而在估计有情况发生的时候,偷偷地事先吞下避孕药,可是有一天她还是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吓傻了。背地里偷偷哭一场,决定去找彭丹做流产,无论如何,至少要等她毕业之后才可以和彭律师结婚。

彭丹本人并没有来医院,来的是一个不认识的人,然而丽慧已经顾不得那么许多了。手术很顺利。

尽管人们以前对丽慧的印象很好,尽管她待人随和“人缘”不错,尽管丽慧本人在极力地掩饰自己的痛苦,装出什么也没有发生的样子;然而,还是有一些“流言蜚语”传出来,先是可能刘与彭有不正当关系的猜测,比如为什么彭丹律师对她那么好,为什么她有几夜在彭家未归,接着据说有人看见丽慧到医院妇产科去了,肯定是跟彭丹一起去的……丽慧很明显地感觉到:同学们对她越来越敬而远之,背后仿佛有人在指指点点,她承受不了这种心理负担,又一次找到彭丹,要求他马上离婚,孩子也要带走,与她结婚,否则,丽慧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我要去告你强奸罪,我没有了好名声,你的名声也会付诸东流!”这证明她并不是一个完全没有主见的女孩。这时的彭丹完全没有了大律师的风采,他跪下双腿,低头啜泣,像个孩子在请求家长饶恕他的无知一样,他哀求丽慧原谅他曾经的冲动。离婚的事要从长计议,也许他以前说过许多“应当当作是放屁”的废话,请她不要相信。他愿意用五万块钱赔偿她的损失……丽慧抓出彭丹送她的金项链,摔在他的脸上,跑了出去。

丽慧病倒了,吃不下睡不好,身体瘦弱得就像一张纸,说话有气无力,甚至上厕所也要人扶,但她并没有闲着。

丽慧开始反思事情的前后经过:彭丹在汽车上风趣的调侃把一叠700元人民币塞在自己手里的豪爽,邀请自己跳舞时诚恳的神情,向自己求爱的那副可怜相,以及哀求自己时痛哭流涕的样子……这个人面兽心的白眼狼,当初为什么没有看透他!她意识到自己被玩弄了,成了实实在在的电影里所说的那种有钱人手中的“玩偶”。一定要告他去!可是她又想到了杨大姐,多么善良热情的人,可惜被蒙在鼓里,告发彭丹,岂不害了杨大姐,她开始回忆痛恨自己当初为了自己而强迫彭丹离婚的举动,觉得那太对不住杨大姐了,决不能再伤害杨大姐;再说彭丹是律师,与他打官司能赢吗?想到家里的处境和自己的处境,她悲痛欲绝,思前量后,名声不能不顾,这口气得咽下去,她决心接受彭丹的五万块钱,寄回家后,留下一封绝笔书信,自杀……

然而一见到仇人,她实在难以把握自己,先前的平静荡然无存,压抑了许久的愤怒似乎一下子涌上心头,随而她抓起桌上的水果刀……

于是就有了前文中的一幕。

这是一起并不是很复杂的案例。公众舆论的矛头肯定会对准那个所谓的名律师彭丹,从此他将臭名远扬。不论他如何为自己辩护,诱奸罪是不能逃脱的,而且他还会受到道德法庭的永远审判;主人公丽慧,一个新时期大学生,而且还是大学生中的佼佼者,一夜之间走进了罪犯的行列,实在是可惜可叹的。但是让我们回顾一下,丽慧从一个受害者走向一个侵害者的经历变化,有一点是肯定的:她没有运用法律武器来保卫自己,在遭诱奸清醒之后,她完全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而不致于在冲动之中自己也违背了法律律条。但是事实上还存在着很多另外的因素在侵扰着她,使她面前的情况复杂化,至少有三点:首先是传统的贞操观,这在她自身上有,更重要的是社会上女性贞操舆论的压力,使她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其次她感觉到势单力薄,对方是律师,自己一个弱女子,弄不好落个鸡飞蛋打;第三她的家庭背景决定了她的命运,也就是她不得不攀上彭家,明知将有不测,又舍不得放弃的原因,这些分析也许是粗糙的,但是从中我们可以认清一点:法制不是社会中唯一的因素,它的维护需要其他因素的支援。

囹圄中,女大学生的独白

小琳,女,20岁,北京市人。北京某大学在校生。因盗窃被速捕。1999年5月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

想了解她除在本职工作需要以外,更多的原因是初见到她时的错觉。她叫小琳,1.60米的个子,却只有30公斤重,她只有20岁,却像一个濒临死亡的吸毒者。此时正值7月初,小琳透过铁窗呆呆的望着窗外对我说:“管教,学生们是不是都在忙着考试。”她说:“管教,我不是因为吸毒而是拿了别人的钱才进了这里。”她说:“管教,我曾是北京一所知名学府的大学生啊!”

她的情绪明显有几分激动,显然她还没有从那场恶梦中解脱,所以她说她要把自己的事情说出来,希望能成为其他人的前车之鉴。

她刻意让自己平静下来,开始向我讲述她的故事……

从小学到大学的十五年学生生活,可以说是荣誉、掌声包围着我,耳边听到的是父母师长的赞扬,眼前看到的是同学们佩服的笑脸。每次考试总是前三名。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辩论赛也无不载誉而归,作为班干部、团支书,系里的学生会干部,我是老师的好学生,同学们注目的焦点,更是父母的骄傲,而这一切的得来又是那么的来之不易,我的父母都是退休十余年的老工人。父亲早已七十,母亲也六十多岁了,两人每月的退休金合计二百元,而且母亲的单位因倒闭已有五年未发工资。父亲总是用一些边角废料做马扎和小方凳卖些钱以贴补家用,家中兄妹四人,从很小时就懂得一分钱掰两半儿花。吃饭穿衣,学习用品都相当俭省,这不仅是家中经济条件所致,同时也是体谅父母支撑这个家庭的艰辛。生在这样的家庭,我从小就树立起信心要自强不息,以优异的学习成绩报答父母,争取早日成材,用成功的事业回敬家人。也正是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我熬过了一个个不眠之夜,背英语,做习题,虽苦犹乐。可以说十五年的每一分收获都是十分汗水的结晶。

进入这所高等学府后,接触到的是灿烂的大学生活,不少同学的注意力转向录像,流行音乐。而我却把自己推向社会,每个寒署假回到家里,面对父母更加苍老的面孔,我实在不忍心接过他们递来的钱。我决定自食其力,干过社会调查、家教,体力的,脑力的不管多么繁重,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凡是可能的,合适的打工机会我都没有放弃过。人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想,父母已经把我从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抚养成二十多岁的青年,为我付出的已经太多了,我现在虽然没有能力赡养他们,但起码可以自食其力,以减轻二老的经济负担。也许,我比别人少看一场电影,少逛一次商场,也许,我在别人进入梦乡的时候,还是点着蜡烛,挑灯学习,但这一切在我看来是一种自我创业的快乐。

讲这番话的时候小琳眼中始终跳跃着一种晶莹的东西,或许这些回忆能让她找回些许的喜悦和美好!

进入大三以后,由于专业课的加重,我又打算报考新闻系的研究生。这样,过于频繁的打工就十分牵扯我的精力,对专业造成一定影响。现在,一本好书内容与价格往往成倍地递增,对于求知若渴的我而言,买一本好书的确是一件令人兴奋几天的快事;同时,过英语六级,报名各种补习班、辅导班,为考研提高英语成绩做准备又是必不可少的,但昂贵的学费、报名费又令人束手无策。与我有着相同感受、相同经历的同学不在少数,可同时,在校园里还有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同学吃穿用讲名牌,挥霍、浪费父母的血汗钱。食堂的水缸里被丢弃的饭菜与咸菜伴馒头的鲜明对比在我心目中产生的反差,造成的刺激太强烈了。

讲到这儿,小琳眼中那闪亮的东西一下子黯淡了,没有了眼泪没有了刚才那股喜悦……

恶梦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的,我的思想与行动突然被一种强烈的欲望支配着,紧接着,我发现了室友放在抽屉里的2000元钱,我有一种莫名的兴奋、恐慌、冲动,我忘记我是怎样惊恐的从她没上锁的抽屉里取出钱,忘记我是怎样走到书店胡乱的买了几本书,忘记我是怎样把剩余的钱放好准备去交学费。真的,管教,我没用这钱为自己买一件衣服买一口好吃的东西,很奇怪,我突然在做完所有事以后出奇地轻松。

很快,东窗事发,大家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是我,当警察把我作为嫌疑犯带走时,室友们还一直说:“不可能是她,肯定错了。”那个丢钱的室友拉住警察不停地说:“是我记错了,我再好好找找,您千万别带她走呀!”我仿佛旁观者,平静而“好奇”地看着她们。

我知道用前边讲过的种种原因作为理由为自己的罪行辩解,是因为我没有及时调整好自己的人生坐标,没有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变革中树立起坚定的信心,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发展与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与我长时期的个人修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正是因为只把精力放在了文化知识学习上,放松了思想的改造,没有从深层上深挖自己灵魂上的隐疾,使它越长越大,成为今天摧毁我人生的毒瘤。

管教,您说如果我早一点把自己心中的矛盾诉说给老师,如果我早一点把自己心理上的病态袒露给师长,是否就不会酿成今日这杯苦酒。嗨,可惜这我仅仅是“如果”,现在,大错已酿成,追悔莫及的泪水早已流干,心中的悔恨是不可用言语表达的。

从被抓获到关押在海淀区看守所已经一百二十多天了,对我而言犹如在炼狱中煎熬,清展别人迎接的是一个崭新的开端,而我面对的却是提讯、审问,深夜,他人早已酣然入梦,而我两眼凝视着铁窗漆黑的夜空,一遍遍回忆着校园生活的点点滴滴。

陈毅元帅说过“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老一辈革命家以自己长期的战斗经历总结出这样的警示恒言。我正是因为对内心深处的罪恶之手未加重视,姑息迁就,任其滋生,才落得今天这种上愧对国家人民,下愧对父母师长的下场!

法律这把双刃剑对善良的人而言,可以保护他们的权益,而对于我这样的人民罪人而言真正体会到了它的威力。“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雷池重地,不能擅越一步!否则,必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从小就明白别人的东西再好也不能据为己有,这是做人最朴实的道理,然而,我犯下的罪行却与它相悖,完全是自作自受!

看过《少年犯》这部影片,主题歌唱到“妈妈呀妈妈呀!泪水染白发,儿叫一声妈,无颜再偷生”,这令人撕心裂肺的声声哀鸣真是我此刻的真实写照,那时的我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沦为阶下囚。

说到这儿,小琳的眼泪满面,她眼中流露出了对家人的无限思念、内疚……

“疾在腠理,汤镬疗之;疾在肝脏,无药可治”。真的,我才二十岁,每当想起这个美丽的年龄,我就似乎看到了希望。哪里跌倒了哪里爬起来,迎接命运的挑战,接受惩罚,下狠心改正自己。

跟我讲完她自己的故事,她似乎平静了许多,她一再强调,真心希望自己这次用血和泪换来的教训能带给人们一些启示,尤其是被称之为“莘莘学子”的大学生们一定以她的故事为警戒,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小琳的案例似乎非常简单,但她一时的迷惑,不仅毁了她自己的人生,也给父母亲人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同时,更严重的是给国家、社会带来的损失。国家对每一个大学生的投资很多,人民用辛勤劳动的血汗成果培养的大学生,有“天之骄子”之称的大学生理应回报社会,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大学生本是青年人中的佼佼者,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更要有崇高的理想,健康的思想,报效祖国的宏伟志向啊!

小琳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二年执行。她的老师和同学都来看守所接她,小琳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紧紧的握住我的手,嘴里不停地说:谢谢,谢谢法律给了我这么好的机会。 tmxAittL5lDOnC0yWEUh6jkDOZn1YqMcUlZmxWuqgTazNccSjD2reHBjwqX3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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