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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黄色娘子军”连长的故事

于秋玲,女,35岁,北京市人,中专文化程度,因在卖淫团伙中起组织、领导作用,1999年4月被北京市某中院一审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

1998年8月11日,在市某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朋友打电话给我,说他们刚收到一个案子,是最近破获的一个大卖淫团伙,成员多达46人,年龄最大的已有45岁,最小的尚不足16岁,各个层次,各种身份的人都有。其中,在团伙中起组织作用的为首人员中有一个名叫于秋玲的女人,这个人正被检察院以组织他人卖淫罪提起公诉。由于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估计半个月后就被宣判。此案在被公安机关侦破时曾有电视台作了报道,我也知道一些情况,这个案子是近年来北京破获的一个大的卖淫团伙,人数之多,社会影响之大,都确属罕见。于是,我对着电话那头的朋友说,宣判后我一定要去采访一下那个卖淫团伙的头目,有什么事就尽快通知我。我那朋友开玩笑道,行,不过采访后写成了书要送他一本,我笑着说,那当然没问题。

在看守所里,我见到了于秋玲。尽管已是阶下囚,但风尘女子的特征仍是明显地写在她的脸上。她今年已三十四岁了,但脸上皮肤细腻白皙,富于弹性,没有这个年纪的女人本应该出现的皱纹,令我立刻想起某个美容品电视广告里的模特形象。她长得确实非常漂亮,长期的青楼卖笑生涯使她对自己的身材、容貌等方面的保养非常注意,反过来,她的“职业”又使她的那些方面十分契合嫖客们的审美标准,她知道自己应该设计一个怎样的形象去取悦那些客人,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恰到好处,丰满的身体处处透出一股令人难以抗拒的诱惑。按照进化论学者拉马克的观点,这也许就叫“用进废退”吧。这是一个天生的尤物,她的魔鬼一样的诱惑足以使任何男人为之倾倒。她也许生来就是魔鬼,我这样臆想着,但我很快告诫自己,不管面对的是怎样一个犯人,我都必须充分地尊重她,倾听她的诉说后去尽力理解她,而不是先入为主,自作主张地去预断结果,这是我的采访原则,否则采访就毫无意义了。

毕竟是身陷囹圈,于秋玲开始情绪有点低落,说话也很沉重,但是不久后,她说话就干练利索起来,显示出一个见过世面、善于交际应酬的女人的本色,喜怒哀乐皆形于色,表情十分丰富,思维也十分敏捷,表达非常清楚。因为她是一个地道的北京人,普通话说得相当流利,所以我不必费心地去辨别像外地人所讲的不纯正的普通话,有些口音极重的,我经常不得不停下来重复验证一下,从而给我的工作带来许多不便。而这一次,于秋玲几乎是非常连贯地讲述了她的故事。

我高中毕业后考上了一所中等专科学校,也就是所谓的中专学校,在那里,我认识了后来成为我丈夫的那个男人,这样说行吗?

我用眼光鼓励她继续说下去。我隐隐地感觉到,在于秋玲从良家妇女到卖淫女再到老鸨的人生经历后面,肯定有一个令人深思的原因。我始终这样认为,每个人走哪条人生道路,作出何种选择,必然有他自己之所以要那样做的理由,而这个理由正慢慢来自于他的生活环境,也就是他所接触和交往的那些人和事。中国人尤其如此,我们总是习惯于坐井观天,把视野局囿于自己的那一亩二分地里,然后将自己从那块地上得出的判断顽固地去适用于整个社会之中,以致走向偏执。于秋玲随意地向上理了一下前额垂下的头发,然后很职业地向后一甩。

我知道,在人类的各种爱中,爱情是最短命的,然而人们却喜欢对爱情作出天长地久的承诺。我从小就爱看爱情的童话,稍大后便是整天捧着琼瑶、席慕蓉那些人写的言情小说,有的写得精彩的我甚至都做了笔记。我梦想着有一天,一个我爱的而且也爱我的人来到我身边,我们俩天涯海角,永不变心,一起幸福地生活。

然而,当我真正长大后,才发现生活并没有小说里描写的那么浪漫。也许浪漫是只属于小说和电视、电影的,因为无论悲剧还是喜剧,他们故事完了就完了,而我们的生活却不能说结束就结束,再浪漫的爱情说到底还是要在一起平淡地生活,平淡的生活电影不会再演下去,而我们却必须过下去。另外,小说什么的都是属于艺术,而艺术在本质上又或多或少地是一种虚假的东西,许多电影里演的催人泪下、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在现实生活中也许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但我们却能心平气和、自然而然地去接受它,相信它,原因就在于我们知道那就是电影故事而已,它所反映的东西当然是生活中很少见而又是人们非常喜欢见到的东西,否则那电影还有谁会去看呢?

她停下来看着我,我点头表示同意。她这些话确实很有道理,足以说明她是个有思想的女性,至少不是我先前想象中的样子。按文化程度而言,她已经算是一个知识分子,这样的一个人置身卖淫业,按我国古代的标准,也属上等妓女之列了,如果偶遇上一个风流才子,说不定还能敷衍出一段千古佳话。我突然联想到她是不是上的艺术类中专?我试探地问了一下,她回答很爽快,是,是学习中国民乐的。

可惜这些东西我都是后来才明白的,是现实的生活逼我明白的。

上中专那时,我还很单纯,总是看到生活中那美好的一面。我在上二年时很偶然地遇到了后来的丈夫,当然,是前夫,我们六年前就离婚了。

记得那天下午,我经过操场,看到操场上围着一圈人,我喜欢看热闹,便凑了过去。挤进人群后一看,原来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妇女坐在地上,受了伤,据说是她丈夫打的,她们夫妇俩都是学校雇的临时工,旁边许多人都是在那光看着,嘴里不住地评论,可就是没一个人上前帮助那个女人上医院。当时那女人受伤挺重的,好像被什么东西打了头,伤口还在不住地流血,她仍在那向人哭诉自己的不幸,场面挺惨的。我来不及细想,赶紧过去扶起她,准备送她上医院,可我一个人身单力薄,于是我就向人群喊道:“都愣着干嘛,赶快帮忙送人家上医院。”然后,他便从人群中走了出来,陪我一起把那个女人送到了医院。到医院后,那女人没钱,最后还是我和他一起出的钱,可是,后来她丈夫来了,不但没有感激我俩,反而还把我们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通,说我们多管闲事,这时我才终于明白什么叫“好心没好报”,这个社会就有这么怪!不幸的是,我这人没记性,很少吸取教训,后来类似这样的傻事我还干了不少,包括现在。

在送那个女人上医院的过程中,那女人向我们哭诉她的遭遇,她说丈夫如何如何地不好,与别人私通,回家后还打老婆,因为看老婆不顺眼。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她重复说的一句话:天下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我当时哪能理解这句话,只是似懂非懂地找些别的话来安慰她。我万万没想到,这句话十年后终于在我身上应验了,男人果然不是好东西!

我和他一起离开医院,一路上边走边谈,他告诉我他叫贾心浩,河南洛阳人,跟我是一届的。我当时就拿他的名字开玩笑说:“你是假心好!”他咧咧嘴笑了,说道:“本来我真没想去动手帮她,是你的善良感染了我。”可惜,事实上我的善良才感染了他六年,后来他的良心就让狗吃了。

不过,那时我们俩彼此都挺纯真的,慢慢地也就熟了起来。要说长相,他确实挺帅,我看他第一眼时就有点喜欢他,而我呢,自我感觉形象也不错,至少我现在的经历可以证明这一点,他后来也说对我的第一印象不错,不但漂亮,而且很善良,所以,两下里情意相通,自然而然地就好上了。

我那时觉得爱情应该是纯洁而无私的,所以我的眼里只有他,全心全意地去爱着他。他也发誓说海枯石烂,永不变心,今生今世只爱我一个,那时我可真是信他,依偎在他的怀里退想美好的未来。我曾顽固地认为女人的最大成功就是找到一个好丈夫,有一个爱你、懂你的人,事事为你着想,然后你就静静地躺在他的怀抱里,除了好好依靠他之外便不要再作他想。按西方的说法,女人本来就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男人宽阔的胸膛自然就是女人最好的归宿,肋骨接到了男人身上,二者变为了一体,男人还是那个身体,甚至更完善,而女人,也就是单独意义上的那根肋骨却再也不存在了,这便是我以前认为的对男女关系的最好解释。可是,后来的生活经历告诉我那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关系,当然特别是对女人而言。为什么女人一定要在丧失自己后才能获得所谓的最大幸福呢?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噢,小鸟依人。当一个女人完全丧失了自己,而把自己一生的幸福靠在男人的肩膀上时,一旦男子薄情负义,那她的伤心和无助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就像当时的我一样。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毕业的时候,他是个独生子,而我家里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所以我为他而放弃了留在北京的机会,随他一起回到了洛阳。我从小起就没有离开父母独立生活,那天我是面对父母的满脸泪痕踏上火车的。就这一点足以证明我对他的感情,其实我为他所付出的牺牲实在是太多了。

二十四岁那年我和他结婚了。婚后的头两年里,日子过得还可以,他父母托了关系让他在行政机关工作,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搞得根本就不是原来学的专业,为了他,我这也认了。

1990年以后,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加大了步子,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当然也就意味着要让另一部分人先穷起来,钱总是那么多,别人富了你没法不穷!那时,好多单位的人都停薪留职,然后跑到广东那边闯天下去了,叫什么“经商下海”,他有几个朋友也去了南方,干得还都不错,回来时都一副大款的样子。他于是也坐不住了,决定也要去那边闯出个结果来。我当时挺矛盾的,让他走吧,我们新婚才刚两年,心里真是有点舍不得,可不让他走吧,经济压力明显摆着,毕竟我们不能喝西北风过日子。再说,好男儿志在四方,老窝在家里也没什么出息,社会既然已经都发展成这样了,我也没有什么办法。

他走那天,我们全家都去送他。我当时不知为什么,哭得特别伤心,好像预感到我注定将要失去他,所以,后来我俩真离婚了。我心里倒很平静。现在想来,估计是当时已经提前伤心过了。火车缓缓启动了,我还跟着火车跑,哭着对他说别忘了我,他是留下斩钉截铁的誓言和承诺离开的。

现实的生活和小说、电视等创造的虚幻世界还有一点重大的不同,那就是经济上有无压力。小说中的男女可以为情感折腾得死去活来,可以浪漫地这里玩玩,那里逛逛,可以让情感成为生活中的唯一内容而从不用去担心大把大把的钞票究竟从何而来。我当然不一样,他走后,家里就只留下我和他的父母。家里的各种事务,包括照顾两个老人的日常起居饮食,都由我一个人承担下来。我想,我既然已经嫁了他,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当然那些事也是我应该做的,真的,那时,我心里考虑的东西都是围绕着他转,而从没有想过怎样去好好善待自己。就在那两三年的时间里,我觉得自己衰老了很多,也顾不得打扮,本来娇嫩的皮肤都糙得要命,天天忙得团团转,一天三顿饭,洗衣,打扫卫生,有时公公、婆婆身体不舒服还得陪着上医院,在床前灶上侍候。当然我自己还得白天去上班,所以呀,经常要等到晚上十点多钟才能喘口气,哪有时间关心自己,前几年还是一个漂亮的姑娘,转眼间就土成了一包豆腐渣!

讲到这里,她苦涩地笑了笑,然后摇了摇头。

光从情感方面讲,结婚前后确实是感觉变了不少。许多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虽然夸张了点,但不是没有道理,我自己感觉是,谈恋爱的时候是一个两人世界,心中装着的只有彼此的感情,而结婚后,我心中考虑更多的是油盐柴米酱醋茶,要划算那些有限的人民币该怎么花,生活的空间不再是两人世界,而是真正的世界,必须去面对那许多许多的人,这样注定结婚前后的感情会有所不同。另外,谈恋爱那时对爱情有一种崇高的向往,一心想得到它,然后看看是什么样子,带有一种新鲜的好奇心和追求的刺激感,可一旦得到后,反而觉得没什么意思。按理说,我和他是自由恋爱,而且他还是我的初恋,按一般人看来,感情上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感情注定是会变的,只不过变得大小、程度快慢上有所不同。我看过一期《读者》上有一位哲学家说的话,很有道理,大概是说人的一生就是各种欲望,在欲望满足前感到痛苦,在欲望满足后又感到无聊,所以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在感情方面,确实就是这个样子。

他走后的前半年里,还经常给我写信,说他怎样怎样地想我,一写就是好几页,比当初恋爱时写得还长,而且也是情真意切,后来信就慢慢地短了,而且都是些不紧不慢的套话,就跟完成作业一样,家里装了电话后,就不再写信了,改为电话报平安,诉衷情了。

半年过后,我去了他那儿一趟,他工作很辛苦,人也瘦了很多,我和他一见面就相互抱着痛哭。他的事业慢慢地有了些进步。我在那帮他洗了洗衣服,整理了一下住处,不敢多耽搁就回去了,免得他浪费时间来陪我,再说家里还有一大堆事,根本也离不开。

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这两句话被我们两个人分别验证了。到了他闯天下一年半的时候,他的事业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给家里汇过来的钱明显多了,经济上的难关暂时是缓了,但感情上的危机就接着来了。我为他付出了多少,简直就像他们家一个保姆一样,可最后还是落了个被人抛弃的下场。男人都喜新厌旧,都不是好东西!

于秋玲情绪有些激动,声音也高起来,但接着就有些哽咽着说不下去了。脸都有些扭曲,她把脸转了过去,然后又突然笑了起来,空空洞洞的笑声,让我感到一种无边无际的悲凉。

我觉得他就是现代的陈世美,真应该有个包青天来铡了他。我慢慢地感到了他的改变,他很少主动给我打电话,每次都是我在家里想他想得不行了打电话去找他,但经常住的地方没人接,打手机又匆匆说不了几句话,而且他还不冷不热,有时甚至支支吾吾,仿佛有什么事躲着我。

我在家坐不住了,毕竟我是他妻子啊!就是再怎么相信他、宽容他,到了这个时候也不能无动于衷了,男人的肩膀扛得住世界,但扛不过女人的浪漫,在南方那片花花世界里,这种事可多了。我决定事先不通知他,准备来个突然袭击。

1992年7月,我踏上了南下的列车。先到了他的住处,没人;然后我就去了他公司,那时公司正快要下班,我认识他公司里一个人,我问他我丈夫去哪儿了,他说请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去了。我说家里有急事找他,这同事便带我去找他。广州我不是很熟,他领着我左转右转的,最后到了一家啤酒城。在找到他时,我真不知该如何形容那幕情景:他正和朋友喝得酒酣耳热,而且竟然怀里搂着一个小姐。我不由得惊呆了,头脑里一片空白,什么话都没有说,我又能说些什么呢?我也受过中等教育,不是那种撒泼打赖的人,冲上去抓着他厮打的事我干不出来。他这时也看到我了,开始有点惊慌,但随即就镇定下来,放开怀里的小姐,走到我跟前,说:“你怎么来了,干嘛事先不通知一声。我也好去接你。”我还是没言语,他便拉着我的手到一个座位上坐下,我就漠然地坐在那里。他的同事问我:“你怎么不抽他两嘴巴?”我还是无话可说,整个人就像根木头一样。

我们后来“打的”回到他的住处。他坐在客厅里,从兜里摸出一包烟来,一支接一支地抽,然后说:“今天我谢谢你,你给了我很大的面子。”听了这话,我心里才知道了难受,我在家累死累活,独守空房,他没有一点表示,看到他那副德行没跟他急他反而要谢我,他的价值判断就有这么的滑稽。我问我做错了什么,他说什么也没有。我又问他今天的事怎么解释,问了一句平时连想都不敢想的话:“你是不是在外面有别人了?”他沉默了一下,缓缓地说:“是的。”连日来提心吊胆的事终于发生了,我当时真的是五雷轰顶一样,自己这么信任的一个人居然会做出这种事情……曾经许下的诺言和山盟海誓都到哪里去了?他说感情上的事没办法说得清。他说他已经冷静地考虑过一切:“这个女孩子是我一生中没有遇到过的好女孩。”我问她是干什么的,他就开始编造,什么卖服装的,一会儿又说是卖化妆品的,又是怎么怎么认识的,前后漏洞百出。我马上问是不是个“小姐”,他否认,其实我不用任何调查,凭直觉就知道一定是一个“小姐”。

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是我一生中的一个转折点。那种“职业”第一次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必须承认自己输了。所以,我对现在自己这种“职业”一直怀着一种很复杂的感情,为了钱是一方面,但我总觉得自己在潜意识里有一种赌气的成份。

于秋玲的左手在头发上掠过,长长地叹了口气。

我也想不明白,是一个不本分的女人的突然出现使男人意乱情迷,还是男人本来就注定不会属于本分的女人,或者两者都是,所有这一切只不过需要一个契机而已。

我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才开始懂得要善待自己,除了自己之外不要轻易去相信任何一个人,在忠于丈夫和忠于自己之间应该去如何把握。我开始给自己买一些像样的衣服,和朋友一起在外面吃吃饭、逛逛街……

我曾试图去挽救那段婚姻,但毫无用处。甚至后来他父母知道了,也是非常生气,两个老人亲自从老家到广州找他,说我如何如何孝道,人如何如何好,他就为什么要那样做,怎么不好好想一想?父子俩说急了,他父亲还给了他一巴掌,可是他还是坚持不改,最后他父母也拿他没办法。

1993年春节,我在他们家过了最后一个年。到4月份,他要求离婚,我怎么也不能相信,将近十年的感情就这样说完了就完了,但我也没有办法,跟他去了法院。人家问我们离婚原因的时候,我说是因为第三者,问他同意不同意,他说同意。但审判长说:“即使你们同意我也不这样写。这样写你们可能就离不成了,我还要去调查之类的。这样吧,就按你们感情不和谐吧。”结果,十年的感情到头来就变成了两张薄薄的纸。我所有的青春、所有的爱、所有的付出在那一瞬间都没有了。

离婚时,他说东西随便挑,一定会给我经济补偿。可是,我的付出是金钱能够补偿的吗?他补偿得起吗?最美好最珍贵的东西都没有了,我还会在乎钱吗?我都惨成那副样子了,就别再给自己的感情抹黑了。

我几乎是一无所有地回到了北京。在家里住了一个月,我就租了间房搬出去住了,离家还挺远的。一是因为家里住房本来就不宽敞,加上我后更是乱哄哄一堆人,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当初离京远嫁他乡父母就一直坚决反对,说将来有的苦吃,我现在落到这个地步了,不用他们说什么我也能感觉到一种神情,无论是慈爱,还是责怪,我都受不了,我只想躲着他们远远的,找个安静的地方,独个儿舔好自己心口的创伤。我想忘掉过去的一切,然后重新开始。

父母和朋友们开始为我介绍对象,我连理都不理。第一次婚姻伤透了我的心,我曾经为一个男人丢失自己,现在我不会为任何人放弃我自己的生活,知道了婚姻是什么以后恐怕就不那么迫切地想再拥有。我在这以前一直认为有了一个婚姻,女人就有了成就,从而想通过一个成功的婚姻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但第一次婚姻的经历将我这些想法击得粉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对婚姻产生了一种反射性的畏惧和抵抗。共同在一起近十年的初恋情人犹且那样,我还能指望别的男人好到哪里去?我想起了那位被打伤女民工的话: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觉得真是有道理。女人难道没有男人就活不了啦,我就再不结婚。

我先后找了好几份工作,但都没干多久,最后在一家大酒店做服务员。这已经是1994年的事了,我那会儿也将近三十岁,但是由于我保养得好,工作环境也不错,加上我也没有生过孩子,所以长相一点没变,而且,用那些男人的话说,是更具有一种成熟女人的风韵,总之,我往那儿一站,那些男人便跟猫见了腥一样死死盯着我不放。不过,我刚开始还很羞涩,后来慢慢地就有点习惯了,甚至有点得意,因为那种眼光有意无意地证明了我存在的价值。

我们的工资一个月大概一千元左右,有时客人还会给点小费,所以收入还可以。但是,高收入绝对算不上,而且工作也挺辛苦。我觉得工作总体而言还是不错,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就有点受不了。

其实不说你也能猜得到。客人对我们女服务员总是心存不良,趁机骚扰。我们那个酒店比较高级,有不少外国客人,那些外国佬就更明目张胆了。每次我到他们房里倒水,整理东西什么的,他们都是色迷迷地看着我,有的还故意在我身边过来过去,时不时磨蹭一下,有的干脆一把抱住我,手在我身上乱摸,嘴里用生硬的中文说:“你真漂亮。”有一次,我去一个日本客人的房间,那家伙正躺在床上,看到我进去之后,一把掀开被子,他原来竟是一丝不挂!我吓得惊叫一声,立刻转身夺门而出。不过,现在看起来,也没什么,男人嘛,我见多了,都这副德性,只是表现方式和程度稍微有点差别而己。

她幽幽地看了我一眼,从她的眼神里和语气中,我明显地体会到一种曾经沧海、看破红尘的感觉,于秋玲忽然又嘲讽地笑了一下。

我那个时候当然不会像现在这么想。我马上找到了值班经理,告诉他所发生的事。他听后异常的平静,先点一根烟,眯着眼睛吐出个烟图后对我说:“我还以为什么大不了的事,风风火火的赶来。告诉你,顾客是我们的上帝,只要顾客需要,我们尽量满足,都90年代了,这么个弯你还转不过来。”

我无话可说了,难道让我去做一个卖淫卖色的女人?我曾经败在了这么一个女人的手里,我对这种女人有一种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是憎恨,是敬佩?还是一种报复?我自己直至现在还是弄不清楚。事实上,跟我一起工作的别的服务员穿金戴银,生活非常豪华,按正当收入是绝对不可能的,大家都是心照不宣,有好几次,我都看见别的服务员坐在客人腿上正在相互调笑。世界都发展成这个样子了,我不顺应潮流又有什么用呢?

第一次婚姻的失败使我对生活的态度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以前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而现在我要寻找自己的位置。人生短短几个秋,如梦如烟,只要过得快活,就可以放弃一切。我最喜欢红楼梦里的那首《好了歌》,说的真好,虚名和浮利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人生就是那么回事,好好享受才是最重要的,这才对得起自己。再说,为什么社会允许男人嫖娼,就不许女人卖淫呢?有买有卖,两相情愿,又没偷,又没抢,怎么着也算是有劳而获,至少比起社会上那些不劳而获的贪污的人要强。

这样,我也就慢慢地转过了那个弯。以后,我就像在男人的世界里打滚,接触了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男人。对付这些男人的方式和手段各不相同,但总能应付自如。我也总算大开了眼界……

我用手势示意她不要再往下说,暗示她那不是谈话的重点。于秋玲又嘲讽地笑了一下,鼻子里“哼”了一声。我倒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中国人就这样,虚伪。噢,倒不是说你。就拿我自己的体验来说吧,人家外国人是怎样就怎样,而中国人却里一套,外一套,叫什么“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物质生活方面是逐渐地好了起来。各种金银珠宝首饰,有自己买的,也有那些人送的,多得都戴不完,以前只能站在橱窗前过过眼瘾的新潮服装,现在也可以买来穿了。我本来打算再过一段时间去买一辆车,可现在这样了,当然就不行了。对了,我住的地方也由刚开始的小平房搬到了三环边上的一幢大楼房里,三室二厅,有一百四十多平方米,里面的东西都挺齐全的,好歹算个窝吧,这样的生活过起来才叫不枉活一世。你说呢?你肯定会不同意,你肯定会说我是一个为了追求享受而出卖自己灵魂和肉体的女人,对吧?

这个问题我不知如何回答,或许她根本就没指望我去回答。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她兀自说下去。

我当然也有感情,不过那是以前的事了,我所有的感情都在第一次婚姻的失败中消失殆尽,现在,我都以同样的一种漠然的心情去面对每一个与我上床的男人,在我眼里,他们跟其他雄性动物没有什么不同。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

我们这些苦都没处说呀。男人一方面需要我们的服务,千方百计作践我们,可另一方面又道貌岸然地诅咒我们,打击我们,一次次地“扫黄”。可是,为什么那些所谓的“黄”会越扫越多呢?原因就在于他们也就是所谓的“黄”。你想想,要是没他们这些人来嫖娼,我们还能活得下去吗?按什么市场经济的说法,我们是因为有这方面的市场需求才会生存和发展。找原因呀,应该从那些臭男人自己身上找起!我们实际上也是受害人呀。

人家外国就敢面对现实,人家专门成立红灯区,谁愿去那就去那,把妓女称作“性产业工人”,也有法律上的权利保护,起码一些基本的人权能得到保障,也就是说,至少人家把我们这种人当人看!我们这些人事实存在着,打也打不完,扫也扫不完,又不能视而不见,怕污染了他们的精神文明。大家心里都清楚,犯不着在这事上遮遮掩掩,再说,老百姓只要生活过得好,才不管这些呢?在法律上承认我们,对社会和我们都有好处。对国家,可以有效地管理我们,作为一项产业还能收点税;对我们而言,作为一项产业的劳动者,不用再偷偷摸摸,工作条件能大大改善,而且还能有一些基本的权利保障,有谁再过分就去告他,你说这该有多好!

我们就这样在社会的夹缝中混碗饭吃。我们挣钱很辛苦,而且受了别人欺负,也得忍气吞声,打掉牙往肚子里吞,有苦无处说,有冤无处申,你说,挨了客人的打,或者客人玩完了不给钱,你还能上法院去告他们?这种事我都遇到多少回了,根本没法数。我们的生活时差与正常生活相比是十二小时,每天昼伏夜出,跟夜猫子一样。下午五、六点钟开始出去,一直到将近天亮才回来,有时一个晚上要接好几个客人,换好几个地方,回到住处后随便吃点东西,然后睡觉到下午四、五点钟,梳妆好又出去找活,天天就这样周而复始。

于秋玲声音有点沉重,牙齿努力地咬着下嘴唇,然后扭过脸去,用手支在额头上。她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多年的那种生活使她学会了如何控制自己,如何隐藏自己的苦与乐。但这一次,她的表情和行为暴露了她的心情。她中断了原本滔滔不绝的讲述,第一次沉默起来。我也陪着沉默,这是她真实的生活,一种不为我们所知的生活,它的艰难与曲折我们从未经历。

从1994年起,我这样单干到1996年。不管你身体怎样,心情怎样,你都必须强作欢笑地去迎接客人,去面对他们的凌辱折磨。1996年5月份的时候,具体哪天忘了,大概是16号吧,我们姐妹里有一个人被我们中国几个男人给欺负了。他们先是一个人跟我那个姐妹谈,谈好价钱后,就到一家宾馆开了房,那个男人就是一个变态狂,对我们那姐妹又踢又咬,折腾了足足有两个小时,可当他发泄完后,房里又冲进来几个人,她不从就拳打脚踢。可怜那姐妹,当我们送她到医院时,话都说不出来了。医院诊断是大出血,躺了足足一个月时间,最后还是落下了一身妇科病,你说多惨!大家就推我为代表人去跟那伙人交谈。我是北京的本地人,什么事什么人都见过,也有不少朋友,所以我就去找那几个人。大家就在后面支持我。开始,他们当然横得很,骂我们婊子,还威胁说要把我们关起来,可后来,我们态度也很强硬,告诉他们,如果他们不答应我们的条件,我们就豁出去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也要把他们扳倒,他们毕竟是有点头面的人呀,当然怕我们把这事给抖出去,所以最后他们屈服了。

这件事后,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团结就是力量,一切都靠自己。说实话,要是没有大家的团结,我们那姐妹就肯定算是白被欺负了,别人可以求助法律,我们只能靠自己。你说,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协会、组织什么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像电视里所讲的乞丐有丐帮,我们就为什么不能也去建立一个团体呢?大家觉得这个想法很好,就成立了这么一个组织,推我为领导人,当然,在你们看来,我就像旧社会的那个所谓的“老鸨”了,对不对?

你们要那么说其实也没错,但有一点,我跟旧社会的“老鸨”有本质的不同。我是大家推选出来的,是为大家服务的,而不像“老鸨”那样是残害和剥削别人的。大家都你我是“大姐”,不是“老鸨”。我主要的工作就是协调处理姐妹们之间的争议,联系客人,然后组织和安排姐妹们去提供服务,免得大家窝里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不能私自降价抢客人,其实这样对大家都有利。而且,一旦客人欺负了我们,组织上便会为那些姐妹讨回公道。所以我们这个组织受到姐妹们的欢迎和一致拥护,很快就发展到现在的46人,如果现在不出事的话,一年以后肯定会超过100人。

我就不明白,这个世界怎么这样不公平,我为姐妹们谋利益,花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可到头来,反而我成了罪犯,说我组织他人卖淫,难道我们联合起来保护自己也是犯罪?我自从被大家选为“大姐”,自己就几乎不再去接客人了,而一心管理组织里的事。社会不但不保护我们,而且还不允许我们自己保护自己!我为那么多的姐妹找到了活路,挽救了多少个因为贫困、因为下岗而几乎将要喝西北风的家庭,我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呀!不错,姐妹们每次接活后都要向我交付一笔钱,但那是我应该得到的,她们给也是心甘情愿的,这也是劳动所得,凭什么说是犯罪?姐妹们加入组织也完全自由,一点都不强迫,随时可以退出的呀。

她停下来定定地盯着我,仿佛在等我问些什么,我看的出她那眼里的困惑和渴望。

我非常谨慎地笑了一笑,然后说道:“社会上的事情并不像你所认为的那样简单,你考虑的也许是你和某些人,比如那些姐妹们的局部利益,但法律所考虑的是全社会的整体利益,你可曾想过,在你和你的姐妹挣到钱的同时,给社会风气和道德造成多大危害?为什么谋生就得去卖淫?难道就没有别的谋生方式吗?”

我的语气十分平缓,但她明显地表现出震惊,然后又马上又陷入了长长的思索之中,一个人喃喃自语:“是吗?是吗?”

我静静地注视着她。尽管录音机好长一段空白,但我没有打扰她。她也许太需要这样的思考了,刑罚的价值就在于引起这种深层次的思考,我相信这种思考是一个真正反省和涅槃的过程,于秋玲只有在这种思考中才能走向新生。

好好地想想过去,想想现在,想想未来,我祝愿眼前的她能在这种思考中领悟点什么。

采访结束了,但我的心情并不轻松,似乎感觉心里有许多话要说。于秋玲的故事对我触动很大,那种面对面的交流让我了解她心灵深处的某些东西,我于是能从当事人和局外人两个完全不同的角度来思考同一个问题,那就是案件背后所隐含的东西。

促成于秋玲犯罪的主观原因是,被情所弃的绝望和追求金钱的贪欲交织作用,在难以自持的堕落中她走向了监牢。她认为,只要凭自己的本事挣钱,而不管什么方式都与别人无关,也不管对社会造成多大危害,最终导致了她为了金钱有意无意触犯了法律。

遗憾的是,于秋玲案虽然特殊,持她那种想法的女性不在少数。

女人啊,您要走好自己的路。 oHa31dNCfOrsXfYnQVeke54S3eIXJOWcRIsyHuInqBMlkYUTlqgV/roYlDK68H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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