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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民政协的历史贡献

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至今,发挥团结和民主两大工作主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都做出了重大历史性贡献。人民政协成立伊始,担负了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协发挥统一组织优势协助人民政府工作,推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改革开放新时期,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重要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汇聚磅礴力量。

一、在新中国建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历史,是以协商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掀开第一页的。从国家政权建设形式上讲,“没有新政协就没有新中国”,协商建政书写了人民政协历史上浓墨重彩的首部篇章。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建国主张。毛泽东在 1940 年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中认为,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革命后建立的共和国必须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和国,这就是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 1945 年 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明确表明中国共产党的建国主张:“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 1949 年 6 月,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指出:“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 按照毛泽东的设想,新政协只是起到过渡作用,新中国还是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建立政府。1948 年 9 月 8 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是以人民代表会议产生的政府来代表它的。” 1948 年 10 月初,新政协的筹备工作开始。

10 月 21 日,东北局负责人高岗、李富春与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王绍鏊、朱学范、高崇民在马迭尔宾馆举行第一次“新政协诸问题”座谈会。在座谈会上,章伯钧、蔡廷锴主张“新政协即等于临时人民代表会议,即可产生临时中央政府”。民主人士在这次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都予以高度重视,或全部,或部分,或有选择地予以采纳。1949 年 9 月 30 日诞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就是采纳了章伯钧和蔡廷锴在这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在不具备马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条件的情况下,从政治协商会议中直接选举产生的。

1949 年9月 21 日晚7时,肩负着协商创建新中国重任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隆重开幕。这是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性盛会。毛泽东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自己的议程中将要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组织法,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国委员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和国徽,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的所在地以及采取和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的年号。” 参加会议的各党派团体、民主人士,在充分的民主协商气氛中,讨论通过了《共同纲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纲领和临时宪法。《共同纲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为行使各级政权的机关。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 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架构,并以此赋予了中央人民政府的合法性。《共同纲领》是一部新民主主义的建国纲领,也是一部人民的大宪章,对后来国家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出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选出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确定了新中国的国都、国歌、国旗和纪年。会议决定新中国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北平,北平改名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用公元纪年;国歌未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国旗为五星红旗,这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在协商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过程中,人民政协充分发挥出民主协商的功能。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国家名称的确定过程中得到鲜明的体现。在新政协筹备会召开之初,新中国名称问题成为各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激烈讨论的一个焦点。大家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称号,比如,有的提出叫“中华人民民主国”,有的提出叫“民主主义人民国”,还有的提出叫“中华联邦民主国”等,不过意见相对集中于“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个名称。 在新政协筹备会起草各项文件的过程中,一些代表对这个原拟的国名“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无党派民主人士、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说:“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两字在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四个阶级的人,它已有确定的解释,这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了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四小组把关于国名的意见归纳了三种名称,留待政府组织法起草委员会去斟酌。在后来提交给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文件中,国号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带着一个括号,里面写着“简称‘中华民国’”6 个字。

1949 年 9 月 26 日,周恩来邀请黄炎培、司徒美堂、何香凝、马寅初、沈钧儒等二三十位政协代表于六国饭店商谈国号问题。 最初,黄炎培、何香凝赞同保留简称。辛亥革命参加者、清朝进士周致祥,态度坚决地反对用简称,他说:“什么‘中华民国’,这是一个祸国殃民、群众对它毫无好感的名称。20 多年来更是被蒋介石弄得不堪言状了。我主张就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表示此次人民革命和辛亥革命的性质各不相同。”紧接着,83 岁的美洲侨领司徒美堂激动地说,“我是参加辛亥革命的人,我尊敬孙中山先生,但对于‘中华民国’四个字,则绝无好感……我坚决反对什么简称,我坚决主张光明正大地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称。”马寅初、张澜、陈叔通也赞成此议。法律专家沈钧儒从法律的角度对简称问题进行了解释。他说:“堂堂的三大文件里加上简称‘中华民国’的括号,这的确是法律上的一个大漏洞;不合法律观点,也万万不应如此。”于是,会上的态度成了一边倒,几乎都开始反对用“中华民国”这个简称。最后,由周恩来表示:“我要把今天大家发表的意见综合送给大会主席团常委参考,并由主席团常委做出最后决定。” 最后,参会代表又集中谈论了一次,最终确定的是不用“中华民国”这一简称,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新中国的国号。这不是一次改朝换代,而是一个新时代、新国家的开始。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 180 人组成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以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的由 63 人组成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郭沫若、李济深等 44 人联名提出了人民政协的第一件提案,即《请以大会名义急电联合国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所选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唯一能代表中国人民之政府,应由政府发出声明,否认伪国民党政府所派出席联合国会议所有代表的代表资格。” 这件提案的提出和实施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的政治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政权逐步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

二、服务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依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使命,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对团结、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爱国力量,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反对国内外敌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实行社会改革,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扩大国际交往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的人民政协,它的全体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它的全国委员会便是同中央人民政府协议事情的机构。一切大政方针,都先要经过全国委员会协议,然后建议政府施行。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闭幕词中指出:“我们的会议在暂时还是建议性质的会议。但是在实际上,我们在这种会议上所做的决定,中央人民政府是当然会采纳并见之实行的,是应当采纳并见之实行的。” 这个时期,中央人民政府通过的各项重要决策或法令都要经过政协会议协商,再提到政府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公布实行。例如,人民政协就稳定物价、调整资本主义工商业关系、抗美援朝、实施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及第一个五年计划等重大事项,以及土地改革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草案进行广泛协商。

为了维护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人民政协同中央人民政府共同协商事关国家建设的重大决策事项。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主要协商讨论了中央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物价、对财政经济工作实行国家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等方案;中央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等方案;以及有关土地改革、惩治反革命、抗美援朝、惩治贪污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比如,1950 年 6 月,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土地改革问题。在会议上,政协常委、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刘少奇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章伯钧等委员提出了《建议民主党派参加土改工作案》,这是大会的第 1 号提案,由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中央采纳并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后,各民主党派立即发布了拥护、支持土地改革的指示、决议。在政协全国委员会的组织下,大批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或视察了土改工作。到1952 年春季,仅北京和天津就有各界人士 7000 多人,包括大学教授、科学工作者、文艺界、工商界和宗教界等各方面人士参加。又比如,中共中央做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决策后,及时通过人民政协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行认真地协商,征求他们的意见,得到了党外人士的赞同。1950 年 11 月 4 日,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民主建国会、中国人民政协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等联合发表了《各民主党派联合宣言》,庄重宣告:“中国各民主党派誓以全力拥护全国人民的正义要求,拥护全国人民在志愿基础上为着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神圣任务而奋斗。” 1950 年 11 月 27 日,全国政协与各民主党派举行联席会议,并于同年 12 月 1 日发出《关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对慰劳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运动的协议的通知》。1951年 2 月 16 日,全国政协发出电文,号召把抗美援朝运动“进一步地普及和深入到每一农村、每一机关、每一学校、每一工厂、每一商店、每一街道和每一民族聚居的区域” 。同年4月初到5月中旬,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群众代表组成的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分赴朝鲜各地,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及群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案,凡属对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都需要提交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协商同意,有些则向全国委员会的有关工作组征求意见,然后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或政务院通过并公布施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等草案。比如,经过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审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作了若干修改和补充,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毛泽东主席签署命令,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这期间,人民政协还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出一系列重要议案。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期间共收到提案 193 件,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发挥了特殊而重要的作用。1949 年 10 月 9 日,全国政协一届一次会议举行。这次会议产生了政协历史上的第一件建议案,即马叙伦委员提出的《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建议案。林伯渠委员发言附议,要求讨论决定。当天会议一致决议,通过该建议案,并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12 月 2 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便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该决议明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这个建议是符合历史实际和代表人民意志的,决定加以采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兹宣告:自一九五〇年起,即以每年的十月一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 从此,每年的10月 1 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

人民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还为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在 1954 年宪法草案公布以前,1953 年 3 月到 8 月,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政法、财经、文教、外交、民族、华侨、宗教七个工作组分别就各方面的大政方针在宪法中应作如何规定的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1954 年 3 月,中共中央提出宪法草案初稿,经宪法起草委员会提交政协全国委员会进行协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了第 53 次会议,专门研究组织讨论宪法草稿初稿的准备工作。 在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制定过程中,全国政协通过讨论协商与开展宣传,推动了选举和协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候选名单的工作。

1954 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积极协助政府贯彻实施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特别是在贯彻实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工商业者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做了许多动员和宣传工作。在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人民政协将企业的改造和人的改造结合起来,有效处理了国内阶级关系方面的重要问题,解除了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思想上的顾虑,实现了向社会主义和平过渡。

针对 1954 年 9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的作用问题,毛泽东特别指出:“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他同时提出了人民政协的五大任务:“一是协商国际问题,如对外发表宣言,反对侵略,保卫和平等。二是协商候选名单。三是提意见。四是调整关系,国家生活存在各种关系,政协主要是调整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公私关系……五是学习,即学习马列主义。” 按照这五大任务的要求,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继续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海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它应有的重要作用。

三、服务改革开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国内阶级状况和改革形势的重大变化,革命统一战线也逐步发展壮大成为社会主义爱国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在拨乱反正、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国家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增进同各国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合作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不断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在界别和委员构成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团结的范围更为广泛。56 个民族和五大宗教团体都有代表人物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特邀香港人士和特邀澳门人士成为人民政协新的参加单位;恢复了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以下简称“侨联”)的人民政协参加单位资格;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参政议政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知识分子委员人数大幅度增加;一批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有影响的非公有制经济的代表人物进入政协,爱国统一战线不断扩大。改革开放后的人民政协作为执政党和人民政府联系社会各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密团结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充分发挥政治吸纳、社会整合和建言资政功能,为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变革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和支持,在推动国家政治发展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1979 年 10 月,各民主党派分别召开了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将自己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四个现代化服务上来,发挥优势,开展各种社会服务咨询、智力支边等工作,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表现了极大的爱国热忱,在支援国家建设、促进祖国统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各级政协协助党和政府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成立调研组就企业经营管理、农业生产责任制、城市建设、经济体制改革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发挥协商、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以人民政协为纽带形成的政治沟通机制,是党和政府联系社会各界群众的重要渠道,为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人民政协努力发挥自身下通各界、上达中央的优势,运用视察调研、建议案、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向党政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关系、化解矛盾。这一时期,各级人民政协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事关社会发展、人民安康等国计民生问题提供了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比如,全国政协就“三峡工程建设”“抓紧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取消农业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低碳经济”等提案中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均转化为执政党的相关政策;“支持新疆吸收外资发展特殊经济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对外开放的桥头堡”等提案中的许多建议被纳入国家发展规划或部门、行业发展规划中。

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促进实现祖国统一,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一个重点和特点。1983 年 9 月,全国政协成立了祖国统一工作组。在积极推动委员和各方面的人士学习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对台工作情况,开展海外联谊活动,落实有关统战政策,协助有关部门为“四化”建设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1995 年,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将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与华侨委员会合并,成立了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优势。

这一时期,全国政协积极利用政协委员社会联系面广、海外关系多的有利条件,按照“立足大陆、面向台湾、面向港澳、面向海外”的精神,不断扩大、加深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接触交往。经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和联络,吸引了越来越多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对祖国建设和统一大业的关注。政协全国委员会结合两岸关系发展的新情况,就有关港、澳、台工作的许多问题,选择重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及时反映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有关意见、建议和呼声。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台湾人民群众工作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收台湾学生工作的几点建议》《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状况的调查和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台宣传工作的建议》以及有关华侨、华人捐资办学问题等 10 余份调研报告,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政协全国委员会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还围绕经济建设,在吸引台港澳及海外侨、华人投资,为他们参与祖国经济建设牵线搭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在历届全国政协主席和政协委员的积极推动下,人民政协坚持服务于我国外交工作总目标的方针,发挥广泛代表性、党派合作性、民主协商性和各领域人才荟萃的特点,在对外交往活动中日益活跃。从以往重点发展与社会主义国家对口组织、第三世界国家友好组织的关系,拓展到与国外一切有意愿同中国政协友好往来的组织开展国际交往。交往对象既有各国议会组织、政治组织,也有国际组织、区域组织,还有社会团体和知名人士。全国政协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多层次、多渠道发展对外友好关系,配合我国对外斗争发表宣言或声明,特别是在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外国势力干涉我国内政,维护世界和平等方面,表达我国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严正立场和主张。这一时期,全国政协同 100 多个国家的 200 多个机构、10 多个国际或区域性组织建立了联系。人民政协通过这些活动,增进了同各国的友好关系,扩大了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宣传,介绍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服务民族复兴伟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开拓了团结民主、务实进取、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新时代人民政协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制度,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商议政,积极投身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切实担负起把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民主日益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各级政协组织积极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努力开拓协商民主的方法和渠道,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议政性常委会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为常态,以电视互动问政、网络远程协商等新形式为补充的协商议政格局,有效保证了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广泛参与的民主权利,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安排的优势和特点。在加强专门协商机构的建设中,人民政协注重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工作的中心环节,注重通过人民政协制度运行、民主程序和有效工作,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努力使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发展思想,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瞄准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议政建言。着眼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抓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针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健康中国建设、生态环境、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和协商议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大量具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和建议,其中绝大多数意见和建议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吸收纳入国家和地方决策之中。

着眼于新发展理念和经济结构的转型,人民政协开展多渠道的协商活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比如,聚焦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提出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营商环境等建议,为建设制造强国提供参考;针对创新驱动发展召开专题协商会,组织近百名院士委员议创新,助力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编制;还就新能源汽车产业、大数据产业、海洋经济发展和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等问题开展协商座谈;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就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及应对中美经贸摩擦、优化金融生态等提出建议。 还比如,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政协连续四年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聚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等开展协商调研,集中建言巩固脱贫成果、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关于建立返贫监测预警和应急救助机制的建议受到中共中央的重视。2018 年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国政协 6 位副主席带队赴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协商议政,对脱贫攻坚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协组织不断创新民主监督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调研、视察、会议、提案、建议案、委员举报等多种形式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举措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执行情况,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等,采用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方式广泛开展民主监督。各级政协组织和各民主党派对环境保护、营商环境、“营改增”的执行情况、精准扶贫脱贫等全局性问题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特别是各民主党派聚焦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民主监督,为实施精准扶贫、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等问题提出了很多切实有效的对策建议。人民政协还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对环保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研视察,已成为生态环保督察制度实际有效的补充。

新时代人民政协更加注重服务于国家对外工作大局。积极开展高层互访和多层级交流,宣传介绍人民政协制度、新型政党制度。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对接等方面合作。推进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加强同外国政治组织、相关机构、媒体智库和各界人士的联系沟通。讲好中国故事,广泛宣传当代中国的发展成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发挥专门委员会、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的作用,就台湾、涉藏、涉疆等问题阐明我国主张,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为中国和平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党的十九大以来,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议政。协商议题既有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展实体经济、促进重大原始创新、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有应对人口老龄化、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制定修订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到科学选题、深入调研、精准建言。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制定和实施献计出力,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开展常委会会议、视频调研会、形势分析会等 35 次议政活动,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后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十四五”规划建议,围绕贯彻落实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紧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职尽责,围绕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等,依托委员履职平台开展全体委员参加的专项问卷调查,发挥协商座谈、提案办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作用,报送情况反映、意见建议 3500 多条,为中共中央科学决策和推进决策落实提供参考。把握协商式监督定位,将重点监督性议题纳入年度协商计划,报经中共中央批准,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展专题民主监督,紧扣退役军人保障政策、黑土地保护等 10 个议题接续跟踪监督,助推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落实。 新时代人民政协在守正创新实践中不断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yvMVcswrSZYYf/b+49RvaA+018IWHsm+DOya32tvtRDiEQhQFetUEEzY5C1Wwyi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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