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国民教育若要有效,需以各种相应的要素作为依托进行。如果想避免让宪法国民教育成为无根之木,就必须以具体的案例、故事、范例及相应的文化符号作为抓手和载体。
“故事”不仅是一种高度的文化浓缩,而且是一种最佳的文化传播方式。在做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时,要善于采用“讲故事”的方法,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习近平总书记本人就是讲好中国故事的身体力行者——2017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讲故事》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讲的中国故事,不仅有党的优秀干部的“廉政故事”“品格故事”“励志故事”“治理故事”,还有“人民友好故事”“国家交往故事”“文化融通故事”“历史情感故事”“亲历的故事”。
这些故事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和各个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在授课方面给广大人民教师树立了最生动的榜样。对宪法教育来说,宪法故事显然是很多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弱项,因为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跟英美法系国家不一样,我国不以司法判例作为审判的主要依据,宪法判例更是少之又少。在英美法系国家,案例教学是法学教育的主要手段和方式,因此,英美法系国家的宪法案例相当丰富,是宪法教育的最佳素材。例如,人身保护令案例、言论自由案例、法院限权案例、反恐战争限权与秩序维护案例、经济自由与合同自由案例,都是英美法系国家实施宪法国民教育的重要途径。然而,对缺少宪法判例渊源的我国,如何建构我们自己的宪法故事,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其实,教师们能找到一些收录宪法故事的书籍,如金成波撰写的《宪法的故事》、律豆博士编写的绘本《从小学宪法》及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宪法故事》等。这些收录宪法故事的书籍或素材涉及内容广泛,不仅有国外的宪法故事,也有中国的宪法故事;不仅有成人读本,还有儿童绘本。不过,相比之下,中国宪法故事的内容可能没有那么多元,更多的是以清末民初立宪为背景,展开宪法制度和国家制度建设的叙述,以宪法实施和宪法解释为主题的故事则不是很丰富,以至于中小学教师在进行宪法教学设计时可选素材有限。
宪法故事与宪法案例有所不同。宪法案例通常注重对宪法事件进行分析,注重对宪法精神和宪法实施过程进行分类和定性并总结规律——很多学者对中国典型的宪法权利案例进行过编撰和评析,如胡锦光主编的《2013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析》《2014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析》《2015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析》《2016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析》《2017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析》《2018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析》等。这些书籍对很多著名的宪法事件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和评析,如“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黄海波被收容教育案”“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浙江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案”“无锡体外受精—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
等。这些典型的宪法事例涉及生命权、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姓名权、平等权、人格尊严、宗教信仰自由、迁徙自由、生命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宪法权利。胡锦光教授对事例涉及的上述宪法权利进行了分类定性,并进行了规律性的总结,但没有形成对应宪法国民教育目标的系统化的故事表达机制。
与宪法事例相比,宪法故事显然更加突出宣传功能。经过时间和历史的洗刷,经过人为的思考和演绎,宪法事例会逐渐从最初的扑朔迷离的争议中剥离,最终定型,并形成富有故事性的经典叙事。这种叙事经过语言的润色,往往会成为经典的、带有明显“正剧”色彩及正能量的故事。这种从案例走向故事的宪法事件也就具备了宣传功能和效果,恰恰是宪法教育所需要的最佳素材。
如前所述,宪法专业教育对应的是一种法律职业化的科班教育,应该从规范的权利义务角度展开;而宪法国民教育对应的则是面向公众的宣传话语,这种面向大众的宣传必然不能从严肃的规范视角切入,相反,应该考虑应用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方式。
自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以来,为了引导青少年从小学习、掌握宪法法律知识,理论宣传部门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尝试。例如,采用编著图解著作的方式进行宪法宣传教育,采用标语横幅的方式进行宪法知识的普及。“宪法图解”“宪法图释”等类型的普及性读物比比皆是,“深入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建设法治国家”等宣传标语也随处可见。但不管是图解、图释,还是标语横幅,它们或对制度结构进行解释说明,或对宪法知识点及条文进行罗列。不过,它们显得过于直白无趣,都达不到吸引中小学生学习宪法的目的。因为直白的图解、图释和标语横幅就像“路人甲”,对宪法故事的融入不够,无法让人入脑入心,很难让中小学生养成宪法的观念、意识和精神。
因此,中小学宪法教育要一改前态,不能止步于法条学习与宣传,还要将宪法故事融入宪法课教学中。而宪法故事需要搜集甚至编撰,这就对中小学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宪法精神是什么,哪些故事能够融入宪法知识,如何将宪法的精神融入故事当中……这些需要进行设计和编撰。另外,宪法故事的演绎方式应该是多元化的,既要体现故事的生动性、活泼性,又要体现理论和叙事的相互穿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