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大海宽广而深沉,但每艘爱情的船仅能搭乘一对旅伴,林语堂经历了两次失恋的痛苦之后,直到第三次,才成功地找到了愿登上他的爱情之舟的终身伴侣。
在坂仔,那浅蓝色的起伏绵亘的山丘中,半山腰上,到处开满了鲜花。春天是火红的蔷薇,夏天是含笑或鹰爪花,秋天是一串一串的木兰珠,冬天则有可爱的茶花或俏丽的蜡梅花。在这四季都花香飘溢的地方,隐藏着一座被林语堂戏称为“鹭巢”的小屋。那里住着他初恋的少女赖柏英。
赖柏英的母亲是林语堂母亲的教女,如果按照封建的辈分来排,林语堂还是赖柏英的长辈哩。可是,这一对同龄的伙伴,自幼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林家在山谷底的西溪河畔,和半山上的“鹭巢”相距五六里。村里逢集时,赖柏英下山来赶集,给林家带来新鲜的蔬菜、竹笋或者她母亲做的糕点。炎热的夏天,山上凉快,林语堂就上山去玩。赖柏英俨然以“鹭巢”的女主人自居,拿荔枝来招待客人。她还和客人们比赛吃荔枝,她总是得胜,男孩子们才吃一粒,她已经连吐三粒核。她有一个绝招:荔枝核从她灵巧的嘴唇里吐出来并击中一米半以外的目标。荔枝吃多了要坏肚子的,但赖柏英自有对付的办法:喝一勺酱油就行了。
他们还常到小溪流中去捉鱼、捉虾。在河岸上,有许多蝴蝶和蜻蜓。他们异想天开地设计了一种有趣的游戏:赖柏英的头发上戴一朵花,然后悄悄地躲进树林里,等着蝴蝶落到她头发上,她才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从树林里走出来。这游戏的趣味就在于看她能走多远,而不会把蝴蝶吓跑。蓝绿色的燕尾蝶很机警,赖柏英一站起来,它们便马上飞走,而那种橘黄带有黑色的蝴蝶很容易抓到,但最容易抓的是蜻蜓……
一首诗要有诗眼,而女人的“诗眼”就是她的魅力。在林语堂的心目中,赖柏英的魅力在脚上。——《赖柏英》是林语堂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其中虽有相当多的虚构成分,但关于赖柏英的描写大半是真实的,小说中的“新洛”,就是林语堂以自己为模特儿而创造的一个男主人公。林语堂借“新洛”的嘴,赞赏了初恋少女的那双脚。
“新洛”在谈及赖柏英时说:
“我崇拜她脚上的泥巴。”
“整个新加坡还没有一个女孩子够资格吻她脚上的泥土呢。”
人生必有痴,必有偏好癖嗜。没有癖嗜的人,大半靠不住,而且就变为索然无味的不知趣的一个人了
。林语堂对赖柏英的脚的“崇拜”,可以算得上是林语堂的偏好癖嗜之一。
失恋后,林语堂把对赖柏英赤足的偏爱移情到他自己的脚上。在北京当大学教授时,他就喜欢不穿鞋子在系办公室的地毯上行走,认为这是“生活中最奢侈的享受之一”。他说:人的双脚,即因为上帝为了教人行走而造成它们,所以是完美的。对于它们不能再有什么改良,而穿鞋是一种人类退化的形态。宣传赤足的优越性、赞扬赤足之美成了林语堂终生的偏好。他还说:
赤足是天所赋予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以与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灵便,童年时快乐自由,大家忘记了吧!步伐轻快,跳跃自如,怎样好的轻软皮鞋都办不到,比不上。至于无声无臭,便不必说。
林语堂对赤足的赞美,后来还影响到林夫人廖翠凤女士。廖女士有一句名言:“美的基础,就在脚上。”这是后话。
那年假期,林语堂从圣约翰大学回到坂仔,他向赖柏英透露了出国留学的抱负,同时也倾吐了久藏在心中的愿望,要求赖柏英跟他一起去创造新的生活。但赖柏英却坚持要留在山村,伺候双目失明的老祖父。她不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在忠孝和情爱之间,她选择了前者,放弃了后者。反过来,她还企图说服林语堂留在家乡。
于是,那延续多年的充满幻想、充满诗情画意的初恋,不得不匆匆落下帷幕,他们遗憾地但又是友好地分手了,在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永远是魂牵梦萦的初恋之情。
林语堂为什么把家乡的山水的力量夸张到神秘化的地步,这是一个长期以来使人迷惑不解的谜。直到 1963 年,自传小说《赖柏英》出版后,林赖的恋情“曝光”,人们才恍然大悟地把这段恋情和林语堂几十年来对坂仔山水的痴恋联系在一起。请看《赖柏英》中的主人公的一段表白:
“柏英和我都在高地长大,那高地就是我的山,也是柏英的山。我认为那山从来没有离开我们——以后也不会。”
一个文化密码被“破译”了。
原来如此——林语堂痴恋坂仔山水的奥秘是:他以乡情、乡思、乡恋为载体,寄托了铭心刻骨的初恋之情。
原来如此——把爱情寄托于乡情,爱情和乡情互为表里;通过对家乡山水的痴恋折射了对赖柏英的思念,于是自然美和爱情美融合为一。
值得一提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林、赖的恋情,发乎情,止乎礼,没有越轨行为,而在“自传小说”里,不知出于什么动机,林语堂竟虚构了赖柏英怀孕的情节
。
和赖柏英分手后,一位美貌的少女闯入了林语堂的情感世界,她就是陈天恩医师的女儿陈锦端。
陈天恩是基督教竹树堂会长老,生有九子八女。早年,他追随孙中山先生,在“二次革命”的讨袁战争失败后,一度逃亡菲律宾。回国后,热心教育,并创办了榕城福建造纸厂、厦门电力厂、福泉厦汽车公司等。他的次子陈希佐、三子陈希庆都是林语堂在圣约翰的好友。周末,三个好朋友常在一起看电影、逛校园,或者到附近的杰克餐厅吃牛排。
那时,青年男女几乎没有什么交往的机会,即使做礼拜,圣约翰的男生和圣玛丽的女生也是分别去教堂的。但因为有两个哥哥在圣约翰大学读书,所以,在圣玛丽女校上学的陈锦端便有机会结识哥哥的好友林语堂。
陈锦端不仅楚楚动人,而且天真烂漫。她活泼大方,丝毫没有同龄女孩子的那种故作忸怩的毛病。她有艺术的天赋,画得一手好画。在林语堂的心目中,她就是美的化身,他喜欢她爱美的天性,喜欢她无忧无虑的自由个性,喜欢她……她那瀑布似的秀发,用一个宽长的夹子夹在脖子后面,额前的刘海儿在微风中吹动,她发亮的眼睛在对他会心的微笑,他已一见钟情地爱上了她,简直愿意把自己的心掏出来呈献在她的面前!
爱情点燃了他的智慧的火花,他的智慧是属于她的。
“什么是艺术?”锦端问。
“艺术是一种创造力,艺术家的眼睛像小孩子的眼睛一样,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将看到的以文字以画表现出来,那便是艺术,”他说,“我要写作。”
“我要作画。”她说。
由于陈锦端的存在,他觉得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美好的:雨珠沿着窗子的玻璃坠落,是美的;叶子从树枝飘落,也是美的;一只麻雀飞到屋檐下避雨,仍然是美的。
虽然,他俩从未单独在一起——旁边总有她的两位哥哥“保驾”——但是,林语堂对陈姑娘的爱慕之心已溢于言表,而她似乎也无法抗拒这位才子的强大的吸引力。于是,丘比特的箭在两个青年人的头顶呼啸。
放假回到厦门,林语堂经常借找陈希佐为名,到陈家做客,真正的目的当然是找陈小姐。陈天恩医师知情后,决定棒打鸳鸯,因为陈天恩早已听说林语堂对基督教的信仰不坚定,所以认为林语堂虽然聪明,但却靠不住,不能把自己的掌上明珠许配给他。
婚姻大事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在“五四”以前,是中国的老规矩。因此,陈天恩医师没费多少周折就成功地阻挠了女儿的恋爱
。
林语堂的爱情遭到了致命的打击,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坂仔,悲痛欲绝。夜深人静,母亲手提灯笼来到屋里,想安慰他几句。这时,他再也克制不住了,那滚动了许久的泪泉,冲决了理智的闸门,急骤地喷涌出来。失控的感情,像脱缰的马,像暴发的山洪倾泻下来。他痛哭不止,一直哭到瘫软在地下,唯有二姐美宫去世时,他曾这样伤心地哭过。
次日,大姐瑞珠回娘家,听说了和乐失恋后的失态,不仅没有安慰他,反而滔滔不绝地责备他:
“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
陈天恩知道自己的干涉会使林语堂受到伤害,为了不使这个有才气的青年过分悲痛,他替林语堂做了一个媒——把邻居廖悦发的二小姐廖翠凤介绍给林语堂。
豫丰钱庄老板廖悦发,也是厦门鼓浪屿的富商。在厦门有自己的码头、仓库和房产。妻子林氏生有三男二女。说来也巧,廖翠凤的二哥是林语堂在圣约翰的同学,而林语堂的大姐曾在毓德女校和廖翠凤是同学。大姐很赞成这门亲事,向林语堂和家人们介绍了廖二小姐的许多长处,说她是端正大方的姑娘,皮肤白皙,有一对明亮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人中很长,一对大耳朵,薄薄的嘴唇,有大家闺秀的风度。在家人的推动下,林语堂接受了这门亲事。
廖翠凤早已从二哥那里听说林语堂是出类拔萃的特优生,曾在圣约翰大学的某次典礼上四次登台领奖,创了圣约翰大学领奖的纪录。现在,这位带有传奇色彩的风云人物揭开了神秘的面纱,活生生地出现在廖二小姐面前。
林语堂应邀在廖家吃饭时,廖二小姐躲在屏风后偷偷地观察他,见他一表人才,又无拘无束。吃饭的时候,林语堂的胃口极好,廖二小姐不仅在数他吃几碗饭,而且把他在旅途中穿的那些脏衣服拿去洗了。……一股情感的热流在姑娘的胸中激荡,因为,“白马王子”已经闯入了姑娘情感世界里的那一片最神圣、最纯洁的“禁区”。
订婚前,母亲提醒女儿:“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但是家里没有钱。”
“穷有什么关系!”女儿轻松地回答。
廖二小姐择夫的标准是“才”,她爱的是林语堂人才难得,她不嫌贫爱富。她对自己能与林才子结合而感到十分自豪。她回答母亲的那一句话,真是一言九鼎,是奠定今后 50多年的金玉良缘的第一块基石。后来,每逢回忆往事,廖翠凤都要为当初的果断选择而得意地笑。
1915 年,林语堂和廖翠凤订婚后,仍回圣约翰大学读书。1916 年毕业后,林语堂又忙于筹备出国留学,于是婚事一拖再拖,叫廖姑娘苦等了四年之久。廖姑娘担心半路杀出一个“白雪公主”来拐走了她的“白马王子”。有时,她实在忍不住了,就对人说:“这位林语堂先生和我订婚四年了,为什么还不娶我呀?”
1915 年,也就是伟大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爆发前四年,按照中国传统社会的惯例,即使是订了婚的未婚夫妇,也仍然不能越过“男女授受不亲”的防线。当然,生活在通商口岸的廖家,要比当年一般的中国家庭开通些。然而,所谓“开通”的内涵,充其量不过是允许林语堂和廖翠凤在廖家那间敞开了大门的大客厅里相对而坐罢了。后来,廖女士说:“50 年前,订婚夫妇能相对而坐,已经是了不起的开明。”况且,他俩还瞒着家长偷偷地鸿雁传书哩!
有情人终成眷属。1919 年 7 月 9 日,林语堂和廖翠凤在鼓浪屿一座英国圣公会的教堂里举行了西洋式的婚礼。然后,他们踏上了开往美国的轮船,林语堂去哈佛大学的旅程,就是这对新婚夫妇的蜜月旅行。
婚后,林语堂对妻子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总是离婚时才用得着!”
在林语堂看来,婚礼婚书都只是形式而已,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形式乎?为了表示忠于爱情的内容和对婚姻形式的轻视,林语堂夫妇就把婚书拿出来当场付之一炬。
林语堂与廖二小姐订婚时,那位使林语堂神魂颠倒的陈小姐去美国密歇根州的霍柏大学攻读美术了,留学回来,在上海中西女塾教美术。陈小姐 32 岁时才与留美生、厦门大学教授方锡畴结婚。
林语堂在上海时,陈小姐是林家的贵客,每次都受到隆重的接待。据林太乙回忆:
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里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会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地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许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地位。
与陈锦端的爱情悲剧造成了林语堂永远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伤。只有最接近他、最熟悉他的人,才能从细枝末节中察觉出林语堂是带着一颗受伤的心走完自己的生活道路的。他一直在极力掩盖自己的隐痛,可是,有时却会情不自禁地暴露出内心的秘密。直到耄耋之年,他还念念不忘旧情。那时,他已身体虚弱,行动不便,靠轮椅活动。一天,在香港干德道的三女儿家里,见到陈锦端的嫂子陈希庆太太。林语堂关心地问起陈锦端的近况,听说她还住在厦门,高兴地对希庆太太说:“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
平时,在这个问题上一向通情达理的廖翠凤,见丈夫竟然讲出这样不切实际的话,不得不出来提醒他正视自己的现状。她说:“语堂,你不要发疯,你不会走路,怎么还想去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