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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幼而聪敏知大义

和几乎当时所有的读书人一样,鲍思诩、鲍廷博父子也试图通过科举成就一番功名,从而使自己和家族的社会地位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为此,父子两人都曾多次参加科考,奈何均名落孙山。

据翁广平《鲍渌饮传》记载,鲍廷博“九岁就傅,二十三岁补歙县庠生,两应省试不售,遂绝意进取”

“就傅”,清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四四一《文艺十九·鲍廷博》 转录时作“就外傅”,也就是说鲍廷博九岁之前是在家里读的家塾,九岁开始才到外面的私塾去上学。原因无外乎两点:一是父亲鲍思诩多次科场失意后,从此心灰意冷,无心仕途,便将主要的心思转移到了生意上;二是他心有不甘,于是将全部希望寄托到了儿子的身上,为之物色了更为优秀的老师。

鲍廷博从小就“酷嗜书籍”,对书表现出一种本能的热爱,他“幼而聪敏”,敏而好学,而且博闻强识,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上文已经介绍,鲍廷博幼时就知道以好书投“性好书”的父亲之所好。随着年龄的增长,因为浸淫书香日久,自己也成了“少有书癖”的爱书人。

除了“幼而聪敏”,鲍廷博“又有至性”,而且从小即“知大义”,为此深受亲友及世人的好评。当时鲍思诩“饥驱四方”,为生计而奔波劳碌,以致无暇照顾年迈的父亲。鲍廷博小小年纪却最能体谅父亲的难处,便“恒以孙代子职”,在求学读书之余悉心侍奉祖父,替父亲尽孝,为此深得鲍贵的欢心。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鲍贵去世,鲍思诩遵照父亲生前落叶归根的遗愿,将其送回歙县西乡入土为安。鲍廷博自然要送祖父最后一程,于是跟随父亲一起回了一趟老家。祖父辈的这种方式无疑给鲍廷博上了极深刻的一课,这就不难理解为何鲍廷博虽然出生和成长于浙江,却终身以“歙人”自居了。那种来自祖父辈强烈的乡土情怀在其幼年时已深深地扎根于心中。

因为路途遥远,鲍廷博青少年时代回老家的机会并不多。目前可知,除了这次送祖父归葬,还因为暂时没有取得商籍,按朝廷的规定曾回原籍参加过一次童试。

那是乾隆十五年(1750),这一年鲍廷博二十三岁。按规定,童试在每年的二月举行。童试,又称童子试,是明清两代参加科考的资格考试,应试者不论老幼统称童生。童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只有院试考取者才可进入所在地的府、州、县学为生员,或称庠生、诸生,就是俗称的秀才。鲍廷博参加童试的详情现已不得而知,但根据赵怀玉《恩赐举人鲍君墓志铭》可以确定,鲍廷博顺利通过了这次资格考试,并成为“歙县生员”。对此,翁广平《鲍渌饮传》中记作“补歙县庠生”,文字虽略有差异,但意思却是一样的。

成为生员,亦即秀才,就意味着已经初步取得了功名,根据朝廷的规定也就拥有了一定的士子待遇。有清一代秀才的待遇虽不能与进士、举人相比,可实际享受的特权还是为一般老百姓所不及的。比如生员不受地方官吏管辖,犯了罪则归学官办理。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由地方选报学政,待革除功名之后方能治罪。此外,还有免田役、免差徭、免笞刑、赐廪膳、进阶缙绅等实惠。

对此,清初学者顾炎武曾在《生员论》中一针见血地指出:

下之人犹日夜奔走之如鹜,竭其力而后止者,何也?一得为此,则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齿于衣冠。得以礼见长官,而无笞捶之辱。故今之愿为生员者,非必慕其功名也,保身家而已。

这些对出生于地位卑贱的商贾之家的鲍氏父子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借此可以“礼见长官”,进一步扩大官商合作,寻求政治庇护,最终实现“保身家”的目的,成为生员就显得尤为必要。 jPcGz/3tqjH7dLaZwTxFSbOZhqQKiB8Wq9IpncXodsfgvptMaw/M/qwFtqEOID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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