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话(1750—1950)中的“凡”类副词主要包括“凡”“大凡”“凡是”这3个总括副词,下面一一进行论述。
“凡”是“凡”类副词的根词,其他的“凡”类副词都由此词生发、演变而来。副词“凡”是“凡”类副词语法意义和语法功能的主要承担者。《说文解字》:“凡,最括也。”段玉裁注:“(凡)聚括之谓,举其凡,则若网在纲。”其本义为概括之辞、纲要,后由此引申、虚化出副词的用法。先秦时即有用例。例如:
【凡】我国能射御之士,我将赏贵之;不能射御之士,我将罪贱之。(墨子·尚贤下)
《现代汉语虚词例释》(以下简称《例释》)释为:表示在某个范围内无一例外,有“只要是”的意思。句中常用“就”“便”“都”“一律”“没有不”等词语同“凡”呼应。
发展到曹雪芹时代,在《红楼梦》(以下简称《红》)中,“凡”的用例较多,共出现97例。在语法功能上,“凡”主要修饰名词性谓语、动词性谓语,又可以修饰数量名结构和句子形式等。分析如下:
(1)修饰名词性谓语的有57个,约占总数的58.8%。
其中,修饰单纯名词8例,约占名词性谓语总数的14.0%。例如:
谁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凡】诰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红》58回)
修饰的字短语的有10例,约占名词性谓语总数的17.5%。例如:
贾母道:“没姓林的来,【凡】姓林的我都打走了。”(《红》57回)
修饰者字短语的有6例,约占名词性谓语总数的10.5%。例如:
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红》4回)
修饰定中短语的有33例,约占名词性谓语总数的57.9%。例如:
二则现任族长乃是贾珍,彼乃宁府长孙,又现袭职,【凡】族中事,自有他掌管;(《红》4回)
(2)修饰动词性谓语的有21例,约占总数的21.6%。
其中修饰单纯动词的有3例,约占动词性谓语总数的14.3%。例如:
……甚至于叫出“野驴子”来,引的合园中人【凡】听见无不笑倒。(《红》63回)
修饰动词性并列短语的有1例,约占动词性谓语总数的4.8%。例如:
如今这两首诗虽无考,【凡】说书唱戏,甚至于求的签上皆有注批,老小男女,俗语口头,人人皆知皆说的。(《红》51回)
修饰动宾短语的有17例,约占动词性谓语总数的81.0%。例如:
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红》1回)
(3)修饰数量名结构的仅有1例,约占总数的1.0%。例如:
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六载。(《红》78回)
(4)修饰句子形式的有18例,约占总数的18.6%。
其中,修饰主谓句的有10例,约占句子形式总数的55.6%。例如:
雨村拍案笑道:“怪道这女学生读至【凡】书中有‘敏’字,皆念作‘密’字,每每如是;……”(《红》2回)
其他形式的小句共8例,约占句子形式总数的44.4%。例如:
【凡】堆山凿池,起楼竖阁,种竹栽花,一应点景等事,又有山子野制度。(《红》16回)
由此可以看出,《红》中的范围副词“凡”具有较强的组合能力,可以修饰动词性谓语、名词性谓语、数量名结构以及句子形式,其中,以修饰动词性谓语与名词性谓语居多,而修饰数量名结构很少。在语义上,“凡”都后指总括的对象,并使句子成分之间、分句与分句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凑,并“将句首成分话题化”
。
从在句中所出现的位置来看,出现在句首出现的“凡”有63例,约占总数的65.0%;出现在句中位置的“凡”有34例,约占35.1%,两者比例接近2∶1。
一般“凡”后面要有“皆”“都”“总”“俱”“个个”“一总”“一概”“一并”“莫不”“未有不”“只”“便”等词与其相呼应,表示总括的情形。有呼应的有71例,约占73.2%;没有呼应的有26例,约占26.8%。其中,“凡”与“都”“皆”呼应的最多,分别有25例和18例,分别占有呼应总数的35.2%和25.4%。对于“都”与“皆”的关系,杨荣祥(2005)曾指出:“总括副词‘都’从东汉产生后,随着汉语的发展演变,它的使用频率逐渐增高,而其他总括副词则与之相反,使用频率逐渐降低。到了元代,唐代以前那些比较常用的总括副词,几乎都已经衰落,而‘都’成了最常用的总括副词。可见,‘都’的兴起,对整个总括副词的兴衰消长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
这个结论,大体是没问题的,而且在《红》中,“都”出现了1076例,而“皆”仅有374例。但在小范围的具体考察中,在与“凡”搭配,构成“凡……都……”和“凡……皆……”句型中,二者的比例为25∶18,应该说是相差无几的。
发展到文康时代,“凡”的用例大幅度减少,在《儿女英雄传》(以下简称《儿》)中只有18例。“凡”的语法意义和功能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修饰动词性谓语与名词性谓语仍是其主要语法功能,偶尔用于修饰数量名结构,但未出现修饰句子形式的例子。分析如下:
(1)修饰动词性谓语的共4例,约占总数的22.2%,都为动宾短语。例如:
学海八年出就外敷,五十成名,其间读书四十余年,【凡】遇古人豪侠好义事,辄心向往之,而窃以生今之世闻其语而未尝一见其人为憾。(《儿》39回)
(2)修饰名词性谓语的有12例,约占总数的66.7%。
其中,修饰代词“此”的有1例,约占名词性谓语用例的8.3%。例如:
【凡】此皆不足为公荣,所喜免此万里长征,洵为眼前一大快事!(《儿》40回)
修饰者字短语的有3例,占名词性谓语用例的25.0%。例如:
所以【凡】有志科甲者,既中了举,那进士中与不中虽不可预知,却不可不预存个必中之心,早尽些中后的人事。(《儿》36回)
修饰定中短语的有8例,约占名词性谓语用例的66.7%。例如:
会女母氏又见背,有岌岌焉不可终日势,【凡】货财筋力之礼,翁悉锐身任之。(《儿》39回)
(3)修饰数量名结构的有2例,约占总数的11.1%。例如:
计女得翁以获安全者,【凡】三年八月有奇。(《儿》39回)
就出现的句法位置来说,其中在句首出现的“凡”有14例,约占77.8%;句中出现的有4例,约占22.2%,两者比例接近4∶1。“凡”的后面也有“都”“皆”“一概”“总是”“多”等词以相呼应。有呼应的有14例,约占77.8%;没有呼应的有4例,约占22.2%。其中“凡”后接“都”的有5例,约占有呼应总数的35.7%;后接“皆”的仅有1例,约占有呼应总数的7.1%。例如:
【凡】此皆不足为公荣,所喜免此万里长征,洵为眼前一大快事!(《儿》40回)
两者比例约为5∶1。至此,我们可以较为保险地说,“都”全面超越了“皆”,成为最常用的总括副词。
发展到老舍时代,“凡”使用的数量进一步减少,语法功能发生了一些变化。分析如下:
《正红旗下》(以下简称《正》)中“凡”仅见2例,都是修饰名词性谓语,其中一例有“必”呼应。例如:
①除了我大姐没有随便赊东西的权利,其余的人是【凡】能赊者必赊之。(《正》2回)
②我年轻的时候,【凡】事用不着婆婆开口,该作什么就作什么!(《正》4回)
“凡”在《老舍合集》(以下简称《老》)中出现37例,虽然绝对数量比《儿》中的18例多了一倍多,但是,由于《儿》是总数约55万字的小说(18∶55≈33.0%),而《老》的总字数却有160万字(37∶160≈23.0%),约为《儿》的3倍。因此,相对来说,《老》中“凡”的用例还是比《儿》大约减少10个百分点。
在语法功能上,与《红》《儿》不同的是,《老》中的“凡”全部修饰名词性谓语。
其中,修饰单纯名词的有27例,约占总数的73.0%,其中修饰名词“事”,组成“凡事”有25例,约占单纯名词总数的92.6%,约占所有用例的67.6%。例如:
【凡】事总要彼此商量,才有前途!(老舍《春华秋实》)
正因为“凡事”有如此高的“复呈率”,我们认为它出现了词汇化的倾向,正在由短语慢慢凝固成词。
修饰定中短语的有3例,约占8.0%。例如:
……我不用说是谁的发动,【凡】男女的事,除了强占外,很少有不是双方凑合的。(老舍《赵子曰》)
修饰的字短语的有4例,约占11.0%。例如:
依着她的辩证法,【凡】作媒人的还得附带立个收养所。(老舍《离婚》)
修饰者字短语的有3例,约占8.0%。例如:
在他的眼中,【凡】为姑娘者必有个相当的丈夫,【凡】为小伙子者必有个合适的夫人。(老舍《离婚》)
在句法位置上,出现在句首的“凡”有30例,约占总数的81.0%;出现在句中的“凡”仅有7例,约占18.9%。两者的比例约为4∶1。而且“凡”的后面大多有“都”“全”“必”“永”“应当”“概不”“总”“必须”与其相呼应,组成“凡……都……”“凡……全……”“凡……总……”等格式,共有26例,约占总数的70.3%;没呼应的有11例,约占总数的29.7%。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研究室编著的《古代汉语虚词词典》(以下简称《古虚》)将“凡”在上古汉语作范围副词的用法列为四个义项,分别可以修饰名词性谓语、名词或名词性短语、动词(表动作次数总和)、动词(表示所述事实按照规律或经验会是怎样或应该怎样)。
熊迎辉(2008)将其概括为两个义项
:①可表“总共;总计”,如《史记·陈涉世家》:“陈胜王凡六月。”用于数量词之前,在该句中总括时量。②表“皆;一切”,如《诗经·小雅·棠棣》:“凡今之人,莫如兄弟。”修饰名词或名词性词组,总括对象,强调没有例外。熊迎辉在考察了中古时期的著作《齐民要术》后得出结论:“范围副词‘凡’具有较强的组合能力,可以修饰动词VP、名词NP、数量词NumP、形容词AP以及复句的分句,其中以修饰动词VP与名词NP居多,而修饰AP很少。”
在杨荣祥(2005)考察的4部作品中,只有《朱子语类》和《新编五代史平话》出现了“凡”的用法。另外,杨荣祥指出“只修饰数量结构”
,并据此将“凡”列为“统计副词”。
在我们的考察中,“凡”基本上保留了其在上中古时的语法功能,尤其是在《红》和《儿》中,“凡”都可以修饰动词性谓语、名词性谓语、数量名结构和句子形式(修饰形容词性谓语的功能却已消失)。但后来发展到老舍时期,“凡”主要集中于修饰名词性谓语这一种功能,修饰动词性谓语、句子形式罕见,而杨荣祥所指出的修饰数量名结构的主要语法功能已基本消失。在我们考察的《王朔合集》中也未见到用例。“凡”后接数量短语的情况,基本上只保留在文言色彩的书面语中。因而,《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以下简称《现汉》)作出如下解释:
【凡
2
】
凡是: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书›总共:
不知~几︱全书~二十卷。
‹书›大概;要略:
大~︱发~
(2)我们在考察当中发现,“凡”主要用于句首位置,在语义上都后指总括的对象。在《红》《儿》《老》中,“凡”在句首和句中的比例分别为2∶1、4∶1和4∶1,而且在《老》中有近70.0%的例句,后接“都”“全”“总”等与之相呼应。因而,我们建议《现汉》中的解释,应该像“大凡”的解释一样,补充一点——“常用于句首,常跟‘总’‘都’‘全’等呼应”。而张斌(2001)主编的《现代汉语虚词词典》(以下简称《现虚》)的释义“用于句首”,又过于绝对,建议也改为“常用于句首”。
“大凡”为复合虚词,由副词“大”(大体义)和“凡”(“总共”“所有”“凡是”义)复合而成,义为“总的来说”“凡是”“大体上说”等。先秦就有用例。例如:
【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礼记·祭法》)
这种用法一直沿用至今。
发展到曹雪芹时代,“大凡”在《红》中共出现2例,都是修饰名词性谓语。1例用在句首,1例用在句中。语义一般为统摄整个句子,表示总括一般的情形。例如:
①……【大凡】那王公卿相人家的子弟,只一生长下来,暗里便有许多促狭鬼跟着他,得空便拧他一下,或掐他一下,……(《红》25回)
②贾母又命人来吩咐:“以后【大凡】宝玉出门的日子,拿几串钱交给他的小子们带着,遇见僧道穷苦人好舍。”(《红》25回)
发展至文康时代,“大凡”的用例开始增多,《儿》中共出现了20例。在语法功能上,“大凡”也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除了能修饰名词性谓语,还可以修饰动词性谓语、句子形式和数量名结构。
(1)修饰动词性谓语的有5例,占总数的25.0%,均为动宾短语。例如:
书里交代过的,这和尚原是个滚了马的大强盗,【大凡】作个强盗,也得有强盗的本领。(《儿》6回)
(2)修饰名词性谓语的有6例,占总数的30.0%。
其中,修饰单纯名词的有1例,约占名词性谓语总用例的16.7%。例如:
【大凡】毛竹,都是一头儿粗一头儿细。(《儿》37回)
修饰偏正短语2例,约占名词性谓语总用例的33.3%。例如:
【大凡】主儿贴身儿的东西,全靠咱们当丫头的经心。(《儿》38回)
修饰名词性的字短语的有3例,占名词性谓语总用例的50.0%。例如:
【大凡】作强盗的,敢于拦路劫财,了断不是三个五个,内中有瞭高的、把风的、动手的、接赃的,至少也有二三十个人,岂有大家挤擦在一块子的理?(《儿》11回)
(3)修饰数量名结构的有2例,占总数的10.0%。例如:
列公,【大凡】一个人,无论他怎样的理直气壮,足智多谋,只怕道着心病。(《儿》5回)
(4)修饰句子形式的有7例,占总数的35.0%。例如:
你在这院上当巡捕也不是一年咧,【大凡】到工的官儿们送礼,谁不是缂绣、呢羽、绸缎、皮张,还有玉玩、金器、朝珠、洋表的,怎么这位爷送起这个来了?(《儿》2回)
这时,“大凡”的主要语法功能已由《红》中单纯修饰名词性谓语为主,转变为主要修饰名词性谓语和句子形式。
“大凡”在句子中出现的位置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同《红》相比,《儿》中“大凡”出现在句首位置的情况明显增多,有19例,占95.0%;用在句中的仅有1例,仅占5.0%。例如:
原来【大凡】大江以南的朋友见了人,是个见过的,必先叫一声。(《儿》37回)
同时,“大凡”还开始出现与现代汉语中的用法相一致的现象,即与“都”等总括范围副词相呼应,共有9例,占总数的45.0%。例如:
①【大凡】和尚学的【都】是少林拳。(《儿》6回)
②【大凡】于礼不合,天下人【都】讲得。(《儿》17回)
发展到老舍时代,虽然《正》和《老》中都没有出现“大凡”,但它并未消失,仍存在于现代汉语中,而且位置较为固定,一般只用在句首。例如:
①【大凡】“假革命的反革命”,钻进革命营垒的“蛀虫”,为了爬上高位,总是挂起假面,给自己戴上红帽子,伪装成“左派”,欺世惑众,蛀蚀革命。(冯江《假“旗手”真罪魁》)
②男孩谆谆告诫我,【大凡】栖在这个城市的北佬十有八九不是好鸟。(王朔《玩的就是心跳》)
《现汉》释为:
【大凡】
用在句首,表示总括一般的情形,常跟“总”“都”等呼应:
~搞基本建设的单位,流动性都比较大。
《现虚》也指出:“用于句首,……。”
但在我们所考察的现代汉语语料中,也有用于句中的情况,如:
你瞧【大凡】人家有扔筷子扔碗的,没有扔彩电冰箱的就是这道理。(王朔《过把瘾就死》)
因而,我们认为在“大凡”的释义中添加“常用于句首”比较妥当。
“凡是”是由副词“凡”与判断动词“是”复合而成的。《现汉》解释为“总括某个范围内的一切”。等同于《现汉》中“凡”的第一个义项。《例释》和《现虚》都做如上解释。
以上用法较早的例子见于唐代。例如:
①【凡是】和雇,无不皆然。(韩愈《论变盐法事宜状》,转引自《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汉大》”)
②一一皆实录,事事无孑遗。【凡是】为善者,闻之恻然悲。(白居易《和答诗十首·和阳城驿》)
后这种用法在明代得到进一步发展。例如:
③你不曾走过冰凌,不晓得;【凡是】冰冻之上,必有凌眼。(《西游记》48回)
④天下【凡是】有钱的人,再没一个不贪财好色的。(《拍案惊奇》卷十八)
“凡是”在明代的使用情况见下表:
注:以上语料分别为《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词话》《醒世恒言》《警世通言》《喻世明言》《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型世言》《醒世姻缘传》
从上表可以看出,“凡是”在明代的用例是递增的。
发展到曹雪芹时代,“凡是”在《红》中出现的用例却很少,仅有1例,为修饰名词性者字短语。例如:
谁知自从在此住了不上一月的光景,贾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俱已认熟了一半,【凡是】那些纨绔气习者,莫不喜与他来往,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赌嫖娼,渐渐无所不至,引诱的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红》4回)
我们认为这可能与作者的写作习惯有关。
发展到文康时代,“凡是”的用例较多,《儿》中共出现23例。语法功能较《红》中丰富得多。
(1)修饰名词性谓语仍然是其主要语法功能,共有13例,约占总数的56.5%。
其中,修饰单纯名词的有1例。例如:
古无“面”字,【凡是】面食,一概都叫作“饼”。(《儿》28回)
修饰名词性并列短语的有1例。例如:
原来他家的规矩,【凡是】婆儿媳妇们,无事都在廊下听差。(《儿》40回)
修饰的字短语的有5例。例如:
一天开开店门,【凡是】落我这店的,无论腰里有个一千八百,以至一吊两吊,都是店家的干系。(《儿》5回)
修饰定中短语的有6例。例如:
……过起日子来,【凡是】出入的银钱,严谨个里外,甚至穿件衣裳的厚薄,吃个东西的冷热,这些事情都算个外场儿。(《儿》40回)
(2)修饰动词性谓语的有4例,约占总数的17.4%。
其中修饰动宾短语的有1例。例如:
……方才插进窗户来的这枝香是枝熏香,【凡是】要使熏香,自己先得备下这桩东西,不然那不自己先把自己熏背了气了吗?(《儿》31回)
修饰状中短语的有1例。例如:
安老爷说:“怎的没有!【凡是】老圈地,都有部颁龙票,那上面东西南北的四至都开得明白。……”(《儿》33回)
修饰由动宾结构组成的并列短语的有2例。例如:
你两个须听我说:【凡是】决大计议大事,不可不师古,不可过泥古。(《儿》33回)
(3)修饰句子形式的有6例,全是主谓结构,约占总数的26.1%。例如:
原来【凡是】师老爷吃烟,不大懂得从烟袋荷包里望外装,都是从那个口袋里捏出一撮子来,塞在烟袋锅儿里。(《儿》37回)
发展到老舍时代,“凡是”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基本保持了《红》《儿》时期的语法功能。分析如下。
《正》中仅有1例,用于修饰定中短语。例如:
【凡是】他不愿明说的地方,他便问一声“啊”,叫客人去揣摩。(《正》10回)
《老》中出现49例。
(1)修饰名词性谓语仍是其主要语法功能,有46例,约占总数的93.9%。
其中又以修饰定中短语和的字短语最为常见,分别有18例和25例,各占名词性谓语用例的39.1%和54.3%。例如:
①在他的心里,【凡是】坐火车去的地方必是很远,无论怎样她也追不了去。(老舍《骆驼祥子》)
②【凡是】上西洋来念书的,都是以宣传中国文化为主,念鬼子书不过是那么一回事。(老舍《二马》)
还可以修饰单纯名词,共有3例,约占名词性谓语用例的6.5%。例如:
王德以为【凡是】老人都可恨,他的父亲因为他说“研究”就打得他脸上开花。(老舍《老张的哲学》)
(2)修饰数量名结构的有2例,约占总数的4.1%。例如:
淑菱,现在是抗战期间,【凡是】一个国民都该以最大的努力,去救亡图存!(老舍《残雾》)
(3)修饰句子形式的仅有1例,约占总数的2.0%。例如:
因此,在他的眼中,【凡是】未婚的人脸上起了几个小红点,或是已婚的眉头不大舒展,必定与婚事有关,而马上应当设法解决。(老舍《离婚》)
“凡”“大凡”“凡是”在我们考察的语料中的频率如下表:
通过上表,我们可以较为清楚地看出,在曹雪芹时代,北京话“凡”类总括副词的语法功能主要以“凡”来承担,“凡”是以压倒式的优势占据主导地位。“大凡”“凡是”只是一些零散的用例。经过一百年左右的发展,到了文康时代,“大凡”“凡”“凡是”基本上是“三足鼎立”,共同承担了“凡”类副词的语法功能。而到了老舍时代,“大凡”已非常罕见,几近消失,“凡”类副词的成员基本上只剩下“凡”和“凡是”两个。而其中“凡”主要用于书面语,“凡是”则在书面语和口语中都存在。
“凡是”和“凡”的用法基本一致。在《儿》之前,二者都可以修饰动词性谓语、名词性谓语和句子形式,到《老》之时,都未见到二者修饰动词性谓语的用例,主要修饰名词性谓语。不同点在于,“凡”在《红》《儿》中还可以修饰数量名结构,即为《现虚》所列的“凡”的第二义项。同时,《现虚》《现汉》还规定“凡是”只等同于“凡”的第一义项,“所有;一律”义,不修饰数量名结构。“凡是”在《红》《儿》《正》中没有用于修饰数量名结构,但在《老》中却出现了2例(见上文)。
“凡是”的出现一方面是词汇双音化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涉及“是”的词尾化问题。志村良治(1984)说:“在副词复合词化的现象中,最活跃的是词尾化。这给副词词汇带来很大的变化。”
关于“是”作词尾,太田辰夫(1958)在讨论副词时,先介绍了“后缀”,共有“然”“来”“是”“为”“也”“且”“而”“乎”“在”“其”“经”
11个,关于“是”提到了“还是”“也是”“总是”“却是”“或是”5个,没有提“凡是”。“从整体上看,中古时期‘~自’‘~为’‘~在’‘~地’‘~来’‘~然’‘~经’‘~复’‘~是’等词尾化的现象极为明显。”
志村良治(1984)说:“与‘~是’有关的词尾化的过程,还不能明确掌握,但中古初期用‘~是’构成的词汇激增。”
并列举了《法华经》中的“皆是”“即是”“则是”“乃是”“若是”“实是”“悉是”等,《世说新语》中的“定是”“必是”“正是”“便是”“自是”“直是”“本是”“皆是”“则是”等,《游仙窟》中的“直是”“终是”“实是”“既是”“乃是”“即是”“定是”,杜甫诗中的“应是”“犹是”“自是”“因是”“已是”“会是”“尽是”“俱是”“最是”“只是”“恐是”“疑是”“似是”“知是”“反是”“况是”“岂是”等。
“到了晚唐五代,‘~是’的词尾化倾向愈加发展。”
志村良治举了“须是”“既是”“自是”“本是”“始是”“合是”“实是”“恰是”“犹是”“好是”“赖是”“幸是”“俱是”“皆是”“共是”“浑是”“应是”“多应是”“总是”“尽是”“全是”“终是”“只是”“还是”“却是”“莫是”“知是”“说是”“为是”“恐是”“便是”“况是”“但是”“早是”“所是”等众多例子,并说明“上面举例的‘~是’当中包括一些还没有完全词化的例子,但可以看出词尾化正是从这样一些‘~是’的习惯用法中发展起来的”
。
对于“是”的语法化和作词内成分的问题,董秀芳(2004)曾指出:“‘是’从历史上看,是从指代词发展为判断词,又从判断词发展为焦点标记。变为词内成分,可以看作是进一步语法化了。因为作为判断词或焦点标记时,‘是’是一个独立的虚词或者说是语法词(grammatical word),变为词内成分之后,其依附性增强;而且在语音上也弱化了:作为词内成分的‘是’一般都读轻声。从语法词发展为词内成分,这符合语法化的一般规律,语法化的一个常见的渐变链条(cline)是:词汇词>语法词>附着形式(clitic)>屈折词缀(inflectional affix),从左到右,语法化程度逐渐加深(Hopper和Traugott,1993)。虽然我们在这不能肯定地说‘是’就是一个词缀,但我们可以明确地说‘是’是词内成分,而且其性质在词汇意义极为弱化这一点上与词缀极为相似。”
另外,她举了“只是”“总是”“准是”“真是”“别是”“硬是”“也是”“仍是”“怕是”“光是”“老是”“愣是”“倒是”“很是”“说是”等“×是”式双音节副词的例子。
张谊生(2003b)分析了现代汉语中实际上存在五种不同性质的“F是”,并指出“凡是”属于“摹状性F是”当中的表范围的副词。
但是,综观以上几位学者的研究,不是对“凡是”没有关注,就是对其的研究不够深入。下面,我们通过分析一些具体的例子来揭示“凡是”所发生的词汇化的过程。
①如今说着姓名,【凡是】人皆总识。(《敦煌变文集·太子成道变文》四)
②【凡是】修行诸弟子,经中唤作善男身。(《敦煌变文集·妙法莲华经讲经文》三)
以上例中,“凡”是副词,“是”是判断词,“凡是”义为“但凡是;只要是”。
①【凡是】富贵贫贱有不当得而得者,皆不处不去。(《朱子语类》卷26《论语八》)
②【凡是】物事,才是有两件,定是废了一件。(《朱子语类》卷91《杂仪》)
此例中的“是”可以看成一个焦点标记,“凡是”仍可以分析为两个词,但也有分析为一个词的可能,这两例可以看作过渡中的例子。
①【凡是】王夫人开口,没有不依的。(《型世言》7回)
②【凡是】做法事、破狱、放斛,都是他主行。(《醒世姻缘传》30回)
以上诸例中“凡是”已变为一个副词,凝固成词。《现汉》也将其收录,释为“总括某个范围内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