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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涉爱河一波三折

爱的大海宽广而深沉,但每一艘爱情的航船仅能搭乘一对旅伴,林语堂经历了两次失恋的痛苦之后,直到第三次,才成功地找到了愿登上他的爱情之舟的终身伴侣。

在坂仔,那浅蓝色的起伏绵亘的山丘的半山腰上,开满了鲜花。在这花香飘溢的地方,隐藏着一间被林语堂戏称为“鹭巢”的小屋,那里住着他初恋的少女赖柏英。

清晨,赖柏英婉转的声音在荔枝林里回响,林语堂的心神随着她的声音飘逸到了梦幻般的世界,这是林语堂少年时代最欢欣的时刻。

赖柏英的母亲是林语堂母亲的教女,如果按照封建的辈分来排,林语堂还是赖柏英的长辈哩。可是,这一对同龄的伙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林家在山谷底的西溪河畔,和半山上的“鹭巢”相距五六里的样子。村里逢集时,赖柏英下山来赶集,给林家带来新鲜的蔬菜、竹笋,或者她母亲做的糕点。炎热的夏天,山上凉快,林语堂就上山去玩。赖柏英俨然以“鹭巢”的女主人自居,拿荔枝来招待客人。她还和客人们比赛吃荔枝,她总是得胜,男孩子们才吃一粒,她已经连吐三粒核。她有一个绝招:荔枝核从她嘴里吐出来并击中一米半以外的目标。荔枝吃多了要坏肚子的,但赖柏英自有对付的办法:喝一勺酱油就行了。

他们还常到小溪流中去捉鲦鱼、螯虾。在河岸上,有许多蝴蝶和蜻蜓。他们异想天开地设计了一种有趣的游戏:赖柏英的头发上戴一朵花,然后悄悄地躲进树丛里,等蝴蝶落到她头发上后,她才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从树丛里走出来。这游戏的趣味就在于看她能走多远,而不会把蝴蝶吓跑。蓝绿色的燕尾蝶很机警,赖柏英一站起来,它们便马上飞走;而那种橘黄带有黑色的蝴蝶很容易被抓到;最容易抓的是蜻蜓……

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位头栖蝴蝶的少女,在林语堂眼里,浑身上下无处不美:她鹅蛋形的脸是美的,她那被称作“橄榄”的偏瘦的身材也是美的,她站在半山腰的晴空下,头顶青天,乌丝随风飞舞的画面,当然美不可言……然而,最美最美的——在情人眼里——不是她的面容和身材,而是她的那一双脚。

赖柏英喜欢赤足。她经常静悄悄地走过草地,站在林语堂的身后,猛然蒙住林语堂的眼睛,天真地问道:“谁?”

“当然是你嘛!”林语堂说着,一把抓住她的手,而她敏捷地挣脱开,逃走了,然后他在她后面追赶……

他注视着她那双飞驰着的脚——在情人眼里——这是一双举世无双的美足!

“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一句《圣经》中的话从林语堂的知识信息库里跳了出来。

《赖柏英》是林语堂所创作的“自传小说”,其中虽有相当多的虚构成分,但关于赖柏英的描写大半是真实的,小说中的“新洛”,就是林语堂以自己为“模特儿”而创造的一个男主人公。林语堂借“新洛”的嘴,又一次赞美了初恋少女的那双脚。

“新洛”在谈及赖柏英时,说:

“我崇拜她脚上的泥巴。”

“整个新加坡还没有一个女孩子够资格吻她脚上的泥土呢。”

一首诗要有诗眼,而女人的“诗眼”就是她的魅力。魅力到底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是蒙娜丽莎神秘的微笑,是林黛玉多情的眼泪,是索菲亚·罗兰性感的嘴唇,还是邓肯优美的身段和舞姿……不管魅力是什么,有一点却可以完全肯定:在林语堂的心目中,赖柏英的魅力在脚上。

那年假期,林语堂从圣约翰大学回到坂仔,他向赖柏英透露了出国留学的抱负,同时也倾吐了久藏在心中的愿望,希望赖柏英跟他一起去创造新的生活。但赖柏英却坚持要留在山村,伺候双目失明的老祖父。她不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在忠孝和情爱之间,她选择了前者,放弃了后者。反过来,她还企图说服林语堂留在家乡。

这时,雄心勃勃的林语堂,像一只已经展翅的山鹰,不会再满足于“鹭巢”周围的狭小天地,志在更高更远的天涯海角。他同样也不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所以,在理想和情爱之间,他的选择也是前者。

于是,那延续多年的充满幻想、充满诗情画意的初恋,不得不匆匆落下帷幕。他们遗憾地但又友好地分手了,在两颗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一段永远是魂牵梦萦的初恋之情。

在自传小说《赖柏英》中,林语堂用细腻的笔触表现了赖柏英和恋人告别时的依依不舍之情。

新洛激动地抚摸她的头发,盯着她的眼睛,把她的脸托起来。她似乎有点儿怕,迟疑了一会儿,然后就听任他轻飘飘吻在她唇上。她满面羞红,一句话也不说。刚才卫士般的理性还战胜了内在的情感,现在却柔顺异常。这一吻使她动摇,她忽然愁容满面。

“你不高兴和我在一起了?”他问她。

“高兴。我真希望能永远这样。你、我和我的田庄永远聚在一块儿。”

“你的田庄,对你就那么重要?”

“是的。不只是田庄,那是我的家庭。你不懂……”

完美幸福的一刻已经过去,阴影向他们袭来。

回到河滩上,她说:“新洛,我爱你,以后也永远爱你,但是我想我不可能嫁给你。”

他们已经道出彼此的真情,双方都有新的谅解存在。到达山间的隘口,新洛抬头一看,太阳映着石坑崎岖的棱线,顶端有一个大山隘,也就是一个深沟,横在陡直的峭壁间,很像落牙留下的齿坑。近处则是一片绿紫相杂的山腰,围绕着他们。

柏英坐在草地上穿鞋袜。“你在看什么?”她发现他呆呆站着,就问他。

“我在想,我们有一天若能携手共游那个石坑,不知有多好,我看你站在隘口中间,俯视我,召唤我。我会把一切丢开,追随你,追随你和群山。”

“我在这儿,山也在这儿。”她已经站起来,“你还要什么?”她银铃般的声音消失在山隘里,和鸟叫声融成一片。

那天下午,他们慢慢前进,高兴得忘了自己走了多少路。她不再害羞了,大部分时间都把手环在他腰上。有时候他们必须一上一下爬过小山。她的步子没有慢下来,反而加快了。有时候她上山下山,两步并作一步走。

有一刻,她对他说:“世界上还有比我们这儿更美的山谷吗?你已拥有这些山,也可以得到我。为什么你一定要出国呢?”新洛没搭腔,她又说:“就算你住在漳州,我们也有香蕉、甘蔗、朱栾、桃子和橘子,还有各种鱼类和青菜。外国港口有的东西,我们哪一样没有呢?”

新洛告诉她,在西方世界、外国有很多东西;他一定要上大学去研究,他父亲也希望他去。

“你看到外国,会学到什么?”

“我不知道。”

“你觉得你会像我们现在一样快乐?”

“我不知道。”

她甩甩头,脸上有伤心的表情。

“好吧,那你去吧。我打赌你不会快乐。我想你也不会回到我身边,因为我那时一定嫁人了。”

她好像要打一仗逼他留在家乡似的,其实她只是说出自己平凡的意见。因为当时她语气十分肯定而自信,甚至带有一点儿挑战意味,所以他始终记得那几句话。

赖柏英和“新洛”告别前的场面,实际上就是重现了当年林语堂和赖柏英离别时的情景,因为,“新洛”就是林语堂的化身。所以,1963年,被林语堂称为“自传小说”的《赖柏英》出版后,林语堂的这一段鲜为人知的初恋史就公之于世了。同时也破译了一个长期以来使人迷惑不解的“文化密码”——那就是为什么林语堂对家乡的“青山”和“山景”有一种异乎寻常的特殊感情。因为,虽然热爱家乡的山水,是古今中外许多文人墨客的共性,但是像林语堂这样对家乡山水迷恋到如醉如痴程度的,并不太多。直到林语堂和赖柏英的恋情“曝光”以后,人们才恍然大悟地把这段恋情和林语堂几十年来对坂仔山水的痴恋联系到一起。

林语堂在不同的场合,曾多次把家乡的青山的力量夸张到神秘化的地步。然而,真正的点睛之笔是《赖柏英》中“新洛”的那段表白:

柏英和我都在高地长大,那高地就是我的山,也是柏英的山。我认为那山从来没有离开我们——以后也不会。

原来如此——林语堂痴恋坂仔山水的奥秘是:他以乡情、乡思、乡意为载体,寄托了铭心刻骨的初恋之情。

原来如此——把爱情寄托于乡情,爱情和乡情互为表里,通过对家乡山水的痴恋折射了他对赖柏英的思念,于是自然美和爱情融合为一。

值得一提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林、赖的恋情,发乎情,止乎礼,没有越轨行为,而在“自传小说”里,不知出于什么动机,林语堂竟虚构了赖柏英怀孕的情节。

和赖柏英分手后,一位美貌的少女闯入了林语堂的情感世界,她就是陈天恩医师的女儿陈锦端。

陈天恩是基督教竹树堂会长老,生有九子八女。他早年追随孙中山先生,在“二次革命”的讨袁战争失败后,一度逃亡菲律宾,回国后,热心教育,办学校,并创办了榕城福建造纸厂、厦门电力厂、淘化大同公司、福泉厦汽车公司。陈天恩的次子陈希佐、三子陈希庆是林语堂在圣约翰大学时的好友。周末,三个好朋友常在一起看电影、逛校园,或者到附近的杰克餐厅吃牛排。

那时,青年男女几乎没有什么交往的机会,即使做礼拜,圣约翰大学的男生和圣玛丽女子大学的女生也是分别去教堂的。但因为有两个哥哥在圣约翰读书,所以,在圣玛丽上学的陈锦端便有机会结识哥哥们的好友林语堂。

陈锦端不仅楚楚动人,而且天真烂漫。她活泼大方,丝毫没有同龄女孩子的那种故作忸怩的毛病。她有艺术的天赋,画得一手好画。在林语堂的心目中,她就是美的化身,他喜欢她爱美的天性,喜欢她无忧无虑的自由个性,喜欢她……她将她那瀑布似的秀发,用一个宽长的夹子夹在脖子后面,额前的刘海儿在微风中吹动,她发亮的眼睛在对他会心地微笑,他已一见钟情地爱上了她,简直愿意把自己的心掏出来呈献在她的面前!

爱情点燃了他智慧的火花,他的智慧是属于她的。

“什么是艺术?”陈锦端问。

“艺术是一种创造力,艺术家的眼睛像小孩子的眼睛一样,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将看到的以文字以画表现出来,那便是艺术。”他说,“我要写作。”

“我要作画。”她说。

由于陈锦端的存在,他觉得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美好的:雨珠沿着窗子的玻璃坠落,是美的;叶子从树枝飘落,也是美的;一只麻雀飞到屋檐下避雨,仍然是美的。

虽然,他俩从未单独在一起——旁边总有她的两个哥哥“保驾”——但是,林语堂对陈姑娘的爱慕之心已溢于言表,而她似乎也无法抗拒这位才子的强大的吸引力。于是,丘比特的箭在两个青年人的头顶呼啸。

放假回到厦门,林语堂经常以找陈希佐为名,到陈家做客,他真正的目的当然是找陈锦端。陈天恩医师知情后,决定棒打鸳鸯。因为陈天恩早已听说林语堂对基督教的信仰不坚定,所以认为林语堂虽然聪明,却靠不住,不能把自己的长女——掌上明珠许配给他。

婚姻大事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在“五四”以前是中国的老规矩。因此,陈天恩医师没有遇到很大的困难就成功地阻挠了女儿的恋爱。

当初,处在热恋中的林语堂还在盲目地编织着才子佳人的美梦,他在柔情蜜意中憧憬着未来,他忘记了严酷的现实。什么“传统观念”,什么“门当户对”,什么“父母之命”,根本无暇思索,他就像一个纵马疾驰的骑手,只顾骑着骏马往前奔驰,而不问路程的前途如何:马会不会冲进深渊?船会不会触到暗礁?……在爱情魔力的诱惑下,他完全忘记了自己和心上人之间横着一条又深又宽的鸿沟……现在,林语堂爱情的幻想破灭,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坂仔,悲恸欲绝,那痛苦似乎都凝固在脸上了,既不扩散,也不消失,他一动也不动,一声也不吭,呆呆地坐着。家里人见他愁容满面,却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夜深人静,母亲手提灯笼来到他屋里,想安慰他几句。这时,他再也克制不住了,那压抑了许久的泪泉,冲决了理智的闸门,急骤地喷涌出来。失控的感情,像脱缰的马,像暴发的山洪,倾泻下来。他痛哭不停,一直哭到瘫软在地上。只有在二姐美宫去世时,他曾这样伤心地哭过。但眼泪是不可能填平那世俗的鸿沟的。

次日,大姐瑞珠回娘家听说了他失恋后的失态,不仅没有安慰他,反而不断地责备他:“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的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

陈天恩知道自己的干涉会使林语堂受到伤害,为了不使这个有才气的青年过分悲痛,他替林语堂做了一个媒——把邻居廖悦发的二小姐廖翠凤介绍给林语堂。

豫丰钱庄老板廖悦发,也是厦门鼓浪屿的富商,在厦门有自己的码头、仓库和房产。妻子林氏生有三男三女。廖家既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又有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的传统意识。对女儿的管教十分严厉,女儿从小就要学会烹饪、洗衣服、缝纫。吃饭时男女分桌,在廖悦发面前谁都不敢多说话。廖悦发是个家庭暴君,外貌威严,脾气暴躁,动辄骂人,尤其是骂老婆和女儿。儿子们都学他的样子,所以,男人骂女人成了廖家的风气。

说来也巧,廖翠凤的二哥是林语堂在圣约翰大学的同学,而林语堂的大姐曾在毓德女校与廖翠凤同学。大姐很赞成这门亲事,向林语堂和家人们介绍了廖二小姐的许多长处,说她是端正大方的姑娘,皮肤白皙,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人中很长,一对大耳朵,薄薄的嘴唇,非常有福相,有大家闺秀的风范,一定是贤妻良母。在家人的推动下,失恋的林语堂接受了这门亲事。

而廖翠凤则早已从二哥那里听说林语堂是圣约翰大学出类拔萃的特优生,曾在一次典礼上四次上台领奖,开创了学校登台领奖的纪录。现在,这位带有传奇色彩的风云人物揭开了神秘而又奇妙的面纱,活生生地出现在廖二小姐的面前——林语堂应邀在廖家吃饭时,廖二小姐躲在屏风后偷偷地观察这位圣约翰大学的高才生,见他一表人才,又无拘无束。吃饭的时候,林语堂胃口极好,而廖二小姐却在数他吃了几碗饭,并把他在旅途中穿的那些脏衣服拿出去洗了。一股情感的热流在姑娘的胸中激荡,“白马王子”已经闯入了姑娘情感世界里的那一片最神圣、最纯洁的“禁区”。

订婚前,母亲提醒女儿:“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但是家里没有钱。”

“穷有什么关系?”女儿轻松地回答。

因为廖二小姐择夫的标准是“才”,她爱的是林语堂人才难得,她不嫌贫爱富。她对自己能与林才子结合而感到十分自豪。她回答母亲的那一句话,真是一言九鼎,是奠定之后50多年的金婚良缘的第一块基石。后来,每逢回忆往事,廖翠凤都要为当初的果断选择而得意地笑。

1915年,林语堂和廖翠凤订婚后,仍回圣约翰大学读书。1916年毕业后,林语堂又忙于筹备出国留学,于是婚事一拖再拖,叫廖姑娘苦等了四年之久。这可把廖姑娘等急了,她担心半路上杀出一个“白雪公主”来拐走了她的“白马王子”。有时,她实在忍不住了,就对人说:“这位林语堂先生和我订婚四年了,为什么还不娶我呀?”

1915年,也就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爆发的前四年,按照中国传统社会的惯例,即使是订了婚的未婚夫妇也仍然不能越过“男女授受不亲”的马其诺防线。当然,生活在通商口岸鼓浪屿的廖家,要比当年一般的中国家庭开通些。然而,所谓“开通”的内涵,充其量不过是允许林语堂和廖翠凤在廖家那间敞开了大门的大客厅里相对而坐罢了。对20世纪80年代的青年情侣来说,这简直是难以接受的束缚,但对当年的林语堂和廖翠凤来说,家庭的这点恩赐他们已经满足了。廖女士说:“50年前,订婚夫妇能相对而坐,已经是了不起的开明。”况且,他俩还可以瞒着家长偷偷地鸿雁传书哩。

1919年7月9日,有情人终成眷属,林语堂和廖翠凤在鼓浪屿一座英国圣公会的教堂里举行了西洋式的婚礼。然后,两人踏上了开往美国的轮船——林语堂去哈佛大学的旅程,就是这对新婚夫妇的蜜月旅行。

婚后,林语堂对妻子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总是离婚时才用得着!”

在林语堂看来,婚礼、婚书都只是形式而已,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形式乎?为了表示忠于爱情的内容和对婚姻形式的轻视,林语堂夫妇把婚书拿出来当场付之一炬。

林语堂和廖翠凤都很有先见之明,因为这张“离婚时才用得着”的婚书,对于白头偕老的“金玉良缘”来说,确实是毫无用处的。

林语堂与廖二小姐订婚时,那位使林语堂神魂颠倒的陈小姐去美国密歇根州的霍柏大学攻读美术了。留学回来后,她在上海中西女塾教美术。陈小姐32岁时才与留美生、厦门大学教授方锡畴结婚。林语堂在上海时,陈小姐是林家的贵客,每次都受到隆重的接待。据林太乙在《林语堂传》中回忆:

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里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会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地微笑,脸色有点儿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许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地位。

与陈锦端的爱情悲剧给林语堂的心灵造成了永远无法弥补的创伤。只有最接近他、最熟悉他的人,才能从细枝末节中察觉出林语堂是带着一颗受伤的心走完自己的生活道路的。他一直在极力掩盖自己的隐痛,可是,有时却会情不自禁地暴露出内心的秘密。林语堂在《八十自叙》中曾写过:“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时,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vwD2kXjpSepTFY5PqsugszD73fAzQ3uSU2+bncJeUj8XDjUxNeim3TLmUQjwLB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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