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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僧傳》卷第十《神異下·晉西平釋曇霍》

釋曇霍者,未詳何許人。蔬食苦行,常居塚間樹下,專以神力化物。時河西鮮卑偷髮利鹿孤愆 〔一〕 據西平,自稱爲王,號年建和。建和二年(公元四〇一年)十一月,霍從河南來,至自西平,持一錫杖,令人跪之,云:“此是波若眼,奉之可以得道。”人遺其衣物,受而輒投諸地,或放之河中。有頃,衣自還本主,一無所污。行疾如風,力者追之,恒困不及。言人死生貴賤,毫釐無爽。人或藏其錫杖,霍閉目少時,立知其處,並奇其神異,終莫能測。然因之事佛者甚衆。

鹿孤有弟耨檀,假署車騎,權傾僞國。性猜忌,多所賊害。霍每謂檀曰:“當修善行道,爲後世橋梁。” 〔二〕 檀曰:“僕先世以來,恭事天地名山大川。今一旦奉佛,恐違先人之旨。公若能七日不食,顔色如常,是爲佛道神明,僕當奉之。”乃使人幽守七日,而霍無飢渴之色。檀遣沙門智行密持餅遺霍,霍曰:“吾嘗誰欺,欺 〔三〕 國王耶?”檀深奇之,厚加敬仰。因此改信,節殺興慈。國人既蒙其祐,咸稱曰大師,出入街巷,百姓並迎爲之禮。

檀有女,病甚篤,請霍救命,霍曰:“死生有命,聖不能轉,吾豈能延壽?正可知早晚耳。”檀固請之,時宫後門閉,霍曰:“急開後門,及開則生,不及則死。”檀命開之不及而卒。至晉義熙 〔四〕 三年(公元四〇七年),耨檀爲勃勃所破,凉土兵亂,不知所之。

【校注】

〔一〕《弘教》本、金陵本“愆”作“僭”。

〔二〕《晉書·曇霍傳》謂:“霍每謂檀曰:‘若能安坐無爲,則天下可定,祚胤克昌。如其窮兵好殺,禍將及己。’檀不能從。”

〔三〕三本、金陵本“欺”上有“而”。

〔四〕原本作“照”誤,據《弘教》本、金陵本、《名僧傳鈔》改正。

頁三七四至三七五、三七六 X0I/RjTnoe6zhQ9wM/1mHEwWEfmahHIi7fV9utparfmWMvTwgtRUuahe90efpK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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