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上面两节所论,我们已知“诗学”一词,初见于晚唐五代,而至元代方始流行,明清两代盛行不衰,成为概括诗歌创作实践体系与理论批评的一个总称,也就是对实践诗学与理论诗学的一个整体的概括。前面我们已经对这个词生成的外部原因作了一些探讨。现在我们再从中国古代诗学史发展的内部来揭示此词的生成与流行的背景。
称诗歌创作为学,除了中国古代因官设学,小人所习为艺、君子所习为学等方面的原因外,从诗学内部来说,就是诗学体系本身的形成。这个诗学体系,按照传统的理解,包括实践与理论两部分,而且以前者为主要的存在形式。诗学体系的形成是一个极其复杂庞大的问题,我们这里主要讨论的是作为其核心的“诗之为学”、“诗为专门之学”等观念的成熟。因为“诗学”一词基本的内涵,就体现在这些观念上面。
所谓“诗之为学”,既可解释为以诗歌为研究对象的诗学,也可以理解为将诗歌创作本身理解为一种学问。前者属于学术领域,后者则属于文学创作的领域。古今诗学的基本分野,正在于此。但是,中国诗学从它的发端期来看,却是以理论的、研究性质的诗学为主。那就是近年学术界关注颇多的汉儒的《诗经》学,也有人径称为“汉儒诗学”。它是儒家一系以《诗经》(也延及《楚辞》和汉乐府)为研究对象而造成的一种诗歌学。虽然汉儒诗学的学术观念与今天的诗学很不同,有着浓厚的政治话语的性质,但是就作为纯粹的理论诗学这一点来说,却正好与今天的诗学一致。汉儒诗学的中心话语是艺术学的,但其很多时候,是从文化学的、政治学的、语言学的、文献学的角度来研究诗歌。这种情形,又与我们今天诗学的发展情况有相近之处。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儒家一系的“诗之为学”的意识。《汉书·翼奉传》载翼奉之语云:“诗之为学,情性而已。”
翼氏属于今文学派,搞的是具有神学性质的谶纬诗学,他所说的这句话,意思是指以诗为研究人类情性的材料,与古文学派的“吟咏情性”是不太一样的。所以他的“诗之为学”,是指纯粹的以《诗经》为对象的学术,与诗歌创作无涉。但是,仍然应该说,“诗之为学”这四个字,对于后来“诗学”一词的孕生,是有着很重要的启示作用的。而事实上,“诗之为学”、“诗之学”这样的说法,正是后来诗家的常用之语。其最好的例证仍然是对用语本身的内涵转化,例如,清人方东树在阐释汉儒“诗之为学,情性而已”这句话时,就主要是从实践诗学方面去说的:
传曰:“诗人感而有思,思而积,积而满,满而作。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咏歌之。”愚按:以此意求诗,玩《三百篇》与《离骚》及汉、魏人作自见。夫论诗之教,以兴、观、群、怨为用。言中有物,故闻之足感,味之弥旨,传之愈久而常新。臣子之于君父、夫妇、兄弟、朋友、天时、物理、人事之感,无古今一也。故曰:“诗之为学,性情而已。”
当然,其所指的对象,已经由汉儒的理论诗学转化为后世的实践诗学。这同时标志着中国古代诗学本身的一个转化,汉儒的诗学在后来诗歌发展史中,已经被成功地转化为实践诗学,当然不是其全部,而是其能够转化的那一部分。这种转化是极其自然的,几乎令当事者感觉不到自己实际上在进行着转化的工作。
但是,实践诗学意味上的“诗之为学”,亦即将诗歌创作概括为学问性的活动,却不是紧接着就发生的一种意识。这是因为在中国古代诗歌创作系统还没有完全成熟的阶段,诗人们对于诗歌创作活动的认识主要还是感性化的,更多意识到的是诗歌创作作为人类的一种抒情行为的性质,而较少对其作为一种语言艺术的性质进行思考。诗人们从事创作活动时,依藉其精神及心理等主观条件,更多于依藉其语言艺术的能力。这不是说早期的诗人不具有一种语言艺术,相反,在许多情形中,我们发现他们的语言技巧是极高的。但是诗人运用语言艺术,常是只可意会而难以言传的,远不像他们对自己的抒情愿望之体会真切。所以,几乎是全世界的诗学,都有关于诗歌抒发的理论,但却只有到了高度发达的诗歌系统,才形成完整的关于诗歌表达的理论。抒发是一种个人性的、偶然性的东西,任何一次抒情活动,都是单独的心理体验,前人的抒情并不积淀到后人的抒情里面。而相反,前人的抒情经验和表达方式,却是可以积累起来,作为后人的一种学习内容。而当这个诗歌创作的实践系统越来越成熟时,创作作为一种学问性、学习性的活动的性质,也就越来越清晰。这就是“诗之为学”的意识,而“诗学”这一概念,正是这种意识有了充分发展的标志。
文人诗歌在发展的早期,即魏晋南北朝时期,仍然带有自然的诗歌艺术的意味,文人更多的是从自然抒发方面来反思诗歌艺术,所以对诗歌创作的学理性、学问性一方面认识得不多。也就是“诗之为学”的意识还不太突出。当然,像钟嵘那样考察诗史上各家的渊源流变、指出诗歌艺术在发展中的继承性,还有像刘勰那样对包括诗歌在内的创作学的原理进行体系化的研究,对于中国诗学批评体系的形成,都是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的。而南朝诗歌修辞方面的发展、诗歌声律学的形成,都增加了“诗之为学”的意识的发展,为唐宋诗学实践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自魏晋历南北朝至唐宋,是中国古代文人诗歌创作实践系统逐渐形成的时期,也正是“诗之为学”意识逐渐生成的时期。诗学中最早明确的是言志缘情这一系的诗学本体论,以及风、雅、颂、赋、比、兴一系的文体学及创作方法论。这两部分以后也一直被视为中国诗学的基本原则。前举元人杨载《诗法家数》一书中,即将风、雅、颂、赋、比、兴“六义”奉为“诗学正源”:
诗之六义,而实则三体。风、雅、颂者,诗之体;赋、比、兴者,诗之法。故赋、比、兴者,又所以制作乎风、雅、颂者也。凡诗中有赋起,有比起,有兴起,然风之中有赋、比、兴,雅颂之中亦有赋、比、兴,此诗学之正源,法度之准则。
南朝时有文论家如钟、刘等人,对诗学作了许多理论的总结,提出了许多诗学理论和术语,可以说是促使中国古代诗学形成的一个重要时期。上述来自儒家系统及南朝文论系统的诗学理论,一直是后世诗学实践的指导原则。但是在诗学实践有了重要发展的南朝及唐宋时代,中国诗学一直是以创作实践为主,而并不着意于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并且在理论上没有必须更新的意识。这种特征基本上保持到整个中国古典诗学的终结期。这是古代诗学极不同于现代诗学的地方。这与古代诗学在整体上属于一种艺术实践的范畴而不是一个纯粹的学术领域这样的特性是分不开的。也许因为中国诗学很早就已经明确了诗学的本体论和基本的创作方法论,反而给后世的诗人这样的感觉:所谓诗学,其基本理论已经很明确,对于具体的创作者来讲,所要解决的主要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所以唐宋时代的诗家,对诗学理论的反思和总结,是远远不及其对艺术实践之热情的。古典诗学整体倾向于实践的性格由此可见。
正是因为上面所说中国诗学侧重于艺术实践的原因,所以最初使用的带有概括诗学实践性质的术语,是“诗格”、“诗式”、“诗道”
、“雅道”
、“诗法”这样的词。其中“诗道”、“诗法”两词,自宋迄清,一直很流行。而“诗学”一词,最初出现虽在晚唐,但正式流行却在南宋以降。但它却是对上述术语的一个概括,包容它们的所有内涵。简单地说,也就是诗之所以作为一种艺术的实践而称之为学,正是因为其中有“道”、“法”、“格”、“式”等因素的存在。这些因素并非完全属于个人的东西,而是艺术实践上的一种共同性的东西,可以积累、可以学习。这些因素越来越多地被体认并且得到理论的阐述,就使“诗之为学”或者“以诗为学”这样的意识越来越清晰起来。所以最终出现“诗学”这样的有高度概括性的术语。
实践诗学方面的“诗之为学”这样的观点的明确表达,当在五代和北宋人那里。宋初杨亿的《杨文公谈苑》记载着五代末这样一则逸事:
周世宗尝作诗以示学士窦俨,曰:“此可宣布否?”俨曰:“诗,专门之学。若励精叩练,有妨几务;苟切磋未至,又不尽善。”世宗解其意,遂不作诗。
此种以诗为专门之学的意识,应该是发源于唐人,尤其是唐末五代,注重苦吟和月锻季炼的风气盛行,诗格、诗式类著作相继出现,诗为专门之学的意识自然随之发生。以此返观“诗学”一词最早出现于晚唐郑谷诗中,似乎并非偶然。
宋人在学习唐诗的过程中,深刻地体会到唐人诗歌中的学理因素,发现“唐人以诗为专门之学”这一事实。如蔡絛《西清诗话》:
唐人以诗为专门之学。
严羽《沧浪诗话》亦云:
唐以诗取士,故多专门之学,我朝之诗所以不及也。
这里已经以“学”来概括通常理解为“作”的唐诗,所谓唐诗,即为唐人在诗歌上的“专门之学”的实践成果,亦即唐人诗学的实践成果。唐人以诗为专门之学,这种意识在宋人那里应该相当普遍。江西诗派对杜诗创作体系的学习,更从实践的角度发现了杜诗的集大成式的体系性。宋人对唐诗创作体系的学习,以及宋以后人对唐宋诗的创作体系的学习和研究,无疑是“诗之为学”意识发展的最重要的动能。诗歌创作在整体上可以理解为一种专门之学,而且其中部分似乎也都可以称之为专门之学。范温《潜溪诗眼》中即有“句法之学,自是一家工夫”
这样的说法,句法可以称为“句法之学”,则章法、声律乃至风格,当然也都可以冠以“学”字。
事实上,当中国古典诗歌的创作系统完全形成,诗歌艺术从自然艺术完全发展为一种以人工为主而不违自然的艺术时,仅仅依据抒情原理和社会理论来概括诗歌是远远不够了,必须将诗歌作为一门实践性的学问来认识,才能完全体现艺术发展的实际。这正是诗学一词流行于宋元以降的基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