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长一段时期里,许多人都认为企业对广泛的社会问题不负有责任,企业的责任仅限于对股东的责任。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弗里德曼是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被誉为“20世纪后半叶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他1970年在《纽约时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强烈反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这篇文章里面,他提出:在一个自由经济体中,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在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下,利用资源从事各种活动以增加利润。其实,大家不知道或容易忽视的是,弗里德曼提出这个论断的前提是限定在一个自由经济体里,在这个自由经济体里,企业对几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都可以通过契约来解决,只剩下对股东的责任,而且需要假设法律和司法制度是完善的。因此,对于法律法规不是很完善的社会(事实上也永远不可能绝对完善)来讲,这个观点是不合适的。不管弗里德曼的初衷如何,尽管他这种社会责任论受到一些经济学家反对,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种观点占据主流。
支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石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1984年,R.爱德华·弗里曼(R.Edward Freeman)出版了《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一书,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一词最早出现于1708年,用来描述人们在某项活动或企业中押注的利益,这些利益会随着活动或企业的运营而有所变化(Clark,1998)。在1963年,斯坦福研究院的一些学者开始使用“利益相关者”一词来指代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各方。
根据弗里曼的定义
,利益相关者是指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受到组织目标实现过程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因而,企业应该考虑并满足所有与其活动相关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和需要。后来,阿奇·卡罗尔(Archie B.Carroll)基于弗里曼的理论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该模型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经济、法律、伦理道德和慈善四个层次,关于这点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
三重底线理论是关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概念。它强调企业和组织在经济、社会与环境三个方面寻求平衡。1997年,约翰·埃尔金顿(John Elkington)提出了这一理论
,指出除了经济增长外,企业还需要关注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具体而言,他认为企业应该坚守如图2-1所示的三个底线。
·经济底线:注重企业盈利能力和经济的增长,以确保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有效管理资源、制定合理策略和商业模式对于实现经济可持续性和提高竞争力至关重要。
·社会底线:强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这包括尊重人权、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支持社区发展,以及促进公平和包容。与利益相关者积极互动并回应社会期望,推动社会公正和共同繁荣。
·环境底线:关注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中的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减少环境污染、有效利用资源、推动发展清洁能源和采取环境友好的做法等都是很重要的。
图2-1 三重底线理论
三重底线理论认为,经济、社会和环境是紧密相连的,企业和组织应该协调发展,并在这三个领域中寻求平衡。通过整合经济、社会和环境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创造更加可持续和高质量的生活。
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观认为
,个人的成长应经历几个阶段:个人修身,家庭和睦(齐家),国家治理(治国),世界和平(平天下)。这几个阶段也是个人从“亲自我”转向“亲社会”的过程,如图2-2所示。个人应首先专注于修身养性,并有远大抱负,最终努力成为一个伟大的人,既是“内圣”又是“外王”。这位伟大的人努力为广大社会乃至世界服务,以此实现最大的成功。因此,自己的事业取得成功,以及为世界的共同利益做出贡献都是可取的目标。根据这个学说,企业首先应重点关注自身业务的成功,之后,再将注意力转移至为社会和世界服务,这是一个连续而动态的过程。
图2-2 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观
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观与西方的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有一定的对应。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提出。该理论认为,人类有五个层次的需求,从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到较高层次的社交需求和尊重需求,再到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需求。然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并没有说清楚怎样才能实现更高层次的需求。相比之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观更清晰地阐述了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需求和实现途径,即在为国家治理做出贡献(治国)的基础上,更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平天下)。该学说也是我国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理论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