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时代和过去最大的不同就是知识普及,大家能够获得越来越多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一种自然而然的要求——人性要受到尊重。
人的尊严其实体现得很简单,就是能不能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假定你的事情,自己完全无权决定,被人家摆布,你就不是自己的主人。所以我们在谈论人性尊严的时候,很多人经常没有抓到重点。人性的尊严,在于你的自主性有多高。现在的小孩越来越不听话,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这是很自然的现象,他有自主性。
如果在一个组织里,只有一个人可以做决定,其他人完全是当听众,那就只有领导一个人有尊严,其他人是没有尊严的。这样的组织,力量有多大?我相信大家可以想象出来,因此大家都会慢慢领悟到,领导有了意见,部属就不能有意见了,特别是不可能有和领导完全不同的意见,那注定部属是吃亏的。
一个人要听到更多的意见,考虑事情才会周全。因为整体性的事物有方方面面,从不同的角度,站在不同的立场,应该有不同的看法。多听就多一个选择,多一种参考意见。许多管理者以前很喜欢发号施令,却从来没去检讨过这样做到底有没有效果。我们喜欢讲“我说了算”,但别人不把你当一回事的时候,就等于“你说了不算”。
刘邦是中国历史上最会带人的人之一。他没有太多规矩,只是“约法三章”,而且“约法三章”还不见得是规定,这是最妙的地方。因为规定太多了,“法令多如牛毛”,是根本没有人理会的。
我访问过很多公司,每个公司都说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制定制度或规章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随便写写就有几十条。我就问公司的员工,你看了规章制度没有?他说没有看。我说难道它不重要吗?他说很重要。我说既然很重要你为什么不看?他的答案有趣多了。他说:“规定太多了,看不完,如果规定少一点,我一定会看的。”下面这句话更妙,他说:“就算我去看,我也记不住,那看了不是等于没看?用的时候再找就可以了,看它干什么?”我想这就是人性。
领导者一定要站在被领导者的角度想一想:“如果我是他们,我会怎么样?”规定一大堆,他根本不看,那就等于零。领导每次发脾气时都说:“难道规定还不够清楚吗?你为什么不照规定去做?”下属不讲话,但他心里暗自好笑:“那么多规定我记得住吗?”
“约法三章”如果规定得很细,那就糟糕了,仅仅抓到枝节而已。规定少,就必须要有弹性,而且是概括性的、原则性的。这样做有很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让员工举一反三,自己好好去想,然后他可以成长。管理者有一个很大的责任,就是要让全体员工不断成长,而不只是赚了多少钱而已。
我们现在的观念其实不是这样。我们希望所有的员工都来为公司效命,大家都尽心尽力地做出贡献,让公司的业绩不断提升,公司形象越来越好,结果他们自己却“牺牲”了。这就应了一句古话,叫作“一将功成万骨枯”。工作越认真的部属“死”得越快:一方面是身体受不了,一方面是他完全没有成长。一个整天忙于工作、不会充电的人,是无法成长的。所以很能干的人,三五年后就不能干了。现在的组织,我给它起一个很不好听的名称,叫作“甘蔗压榨机”,你看把甘蔗拿来一根一根地塞进去,然后把甘蔗汁榨出来,大家喝得愉快,甘蔗最后却被丢掉了。一个人正当年轻力壮的时候跟了你,你拼命用他,就等于在压榨他。等到他江郎才尽了,你就一脚踢开他,这是人道的吗?
但是现代化管理就是这样。西方人就看员工有没有贡献,没贡献就滚蛋。那当年的贡献为什么不算呢?他本来很能干,现在变得不能干,是谁的责任呢?从来没有人想过这些。“约法三章”代表一种精神,就是让每一位员工自己动脑筋,自己去找规定,找合理点,然后他就能不断成长了。
人生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不断提升自己,其他都是假的。赚钱多少是没法比的。赚钱有一个临界点,在“满足需要”的这条线之下,一毛钱都重要,“一文钱逼死英雄汉”。可是过了这条线以后,大家都一样了。一个人有三千万和有四十亿有什么不同?如果你认为它们是不同的,人家就会觉得你很好笑,都是你花不完的钱。可是说花不完,也许一夜之间就没有了。
金钱不是万能的。在你需要的时候,金钱是很管用的,超过你需要的那条线,其实没有太大的用处。所以完全用金钱来衡量人生,这是很大的错误。
人生最要紧的是充实自己,让视野更广阔,让脑筋更灵活,让自己看事情更准确,与别人相处更和谐,让自己对社会群体有越来越多的贡献,而不是挣多少钱。在这个大前提下,我们必须要想办法,让每一个跟随我们的人都能够不断成长,而且是正向成长,不是负向成长。换句话说,就是管理者不要管得太多。现在很多是过度管理,不是不会管理,而是不该管的管了一大堆。过分管理使得跟随你的人都被绑得死死的。他不动脑筋,最后越来越呆。这个人变呆以后,整个组织就被他拖垮了。
很多人一直强调“商场就是战场”,我想不应这样。一个人经历过战争以后,就会不断地做噩梦,日子很不好过。商场不应该是战场,没有必要强调这一点。我们可以很轻松、很愉快地把企业经营好,让所有跟随我们的员工都不后悔。这才是管理者最大的成就。
管理的法则如果太多,大家就不容易抓住要领,因此反而不知道怎么去分辨对错。有太多的规定,反而没有效果,这就叫作“徒劳无功”。倒不如“约法三章”,大家很容易记、很容易做,而且有很大弹性。
没有规定他会乱来,有太多规定就把他绑死了。很多事情想做,但是碍于规定,却无法去做。规定太多,无法创新。我们把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做一个比较,就会发现国有企业的缺点就是法令太周全,缺乏灵活性。而民营企业又过分松散,员工爱怎么做就怎么做,结果是自己乱了阵脚。
我不认为国有企业一点都不好,也不认为民营企业一定都好。事实上很多事情在国有企业做得很好,到了民营企业就很难做。相反在民营企业很容易决定、很容易做的事情,一旦搬到国有企业就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