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带来的苦恼让董俊芳心中充满不定数,既要顾全大局,又得兼顾家庭。他深知,农场的未来与个人生活的平衡,是一场艰难的考验。望着窗外,稻田如碧波荡漾,心中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都要为这片土地播撒希望,为家庭筑起温暖的港湾。
“怀春,你有什么好主意。”在这片土地上,除了农场的兄弟,没有什么亲人在身边,能让董俊芳信任的更是寥寥无几。
秦怀春沉思片刻,回答道:“或许可以找个可靠的帮手,分担照顾孩子的重任,这样沈姑娘也能安心回来工作。我们可以先从农场内部找,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董俊芳眼中闪过一丝希望,随后又叹了口气,摇摇头,“我不放心,除了你和国海,还没人知道这个事。”
这个疑虑也无可厚非,秦怀春理解地点点头,“既然农场内部不行,那就往外面找。”
“外面?哪儿?”
秦怀春也没想到具体上哪找,他只是眼神闲散地在田野里扫着,突然看到了忙碌的何莲花和胡老三,心中有了主意。
董俊芳遁着秦怀春的眼光看过去,似乎明白了其中含义。
“何莲花?”
“具体说,应该是前进村。”
秦怀春自觉主意不错,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孩子抱到前进村,不会有人注意的,交给万三叔,就说是远房亲戚寄养在这儿的。”
经他这么一解释,董俊芳咬了咬嘴唇,微微点头道:“不知道万三叔同不同意。”
“不会有问题,但有一点,董老师,可不能说孩子是你的,就说捡来的。”
虽然说这样的谎言让董俊芳心里不舒服,但比起可能带来的麻烦,这样的选择似乎又是合情合理的。
当天董俊芳就回平野市找沈一枕商量,但情况并不顺利。
“孩子太小,你放心,我还不放心呢。”说着,紧了紧怀里的孩子。
“万三叔这人不错,前进村离咱们农场不远,想孩子了随时都可以去看,就是麻烦点。咱们这种情况,实在也没有别的办法。”
董俊芳基本不抽烟,但最近却愁的一根接一根,他一屁股坐在门口,月光把他的影子死死地贴在门上,凌乱的头发像小草,一摇一摆,伴随着嘴里的烟圈,整个人都要睡过去了。
沈一枕抱着孩子,坐在床上发愣,孩子一口口使劲吸着奶,她竟感觉不到疼痛。
她想到了很多过去的记忆,想着和董俊芳一路走来的过往,竟都是辛酸苦辣。也不知面对目前的状况,是该庆幸还是该后悔。
孩子吃饱了,也睡着了。
沈一枕放下孩子,从床底下找出一个布包,一边抹眼泪一边收拾孩子的衣服和屎尿芥子。
董俊芳听到动静,回头看了眼,赶忙扔掉烟头,过来帮忙。
“你同意啦?”
沈一枕没有回答,而是哇啦一声哭了出来,靠在了董俊芳怀里。
“你个挨千刀的,都是你干的好事,日子成什么了,走一步下去都难。”
三更鸡叫后,二人抱着孩子,拿着包裹,连手电筒都不敢打开,遁着夜色,在月光的阴影里。穿越几十里地,向着前进村奔去。
穆苏河边,秦怀春准备的竹筏已经到位,听到秦怀春发出的布谷鸟叫声,董俊芳打开手电筒。
“这里这里。”
哗啦哗啦,木浆击打着水面,孩子一路都没醒,像是明白了父母面临的危险,懂事的不敢醒来。
伴随着河水的声音,睡得更沉了。就连醒来后身在何处都没有记忆。
“可怜的娃,你们放心,只要我老头子有口吃的,就不会饿着它。”何万三接过孩子,把他的脸靠近油灯,又看了看董俊芳,“瞧瞧,多么俊。也不知道孩子有没有名字,既然没人要,咱们给他起个名吧。”
包括何莲花在内的五个人,你看我,我看你,谁也拿不定主意。
“俊芳,孩子是你捡来的,就跟着你姓,既然是夏天,又来到穆苏河,干脆叫董夏河,行不?”
大家点点头,沈一枕的眼睛有些湿润,董承祥这个名字还没叫三个月,就又有了新的名字。作为母亲,心里一万个心疼。
就这样,在大家的关爱下,董夏河算是在穆苏河畔活下来了。它也成为前进村和红军农场讨论的话题。这个年代,哪家扔个孩子再寻常不过,谁都不会觉得奇怪,也不会去追求调查。
因为贫穷,连肚子都填不饱,穷得连孩子的一口饭都省不出来。在这野猪野狼横行的荒原,被人捡到算是万幸了。
就这样,沈一枕回到了农场,和董俊芳登记结婚有了家。
伴随着简单的仪式和轰轰烈烈的杂交工作,一个热闹繁杂叫人心惊胆战的夏天挨过去了。
时间就像沙漏,不经意间,一年又到了秋。
今天,于国海组织了平野市几家农场的技术员过来见证他们的水稻杂交成果。
张景阳也很重视,提前让于庆胜做好了准备工作。秦怀春早就在地里,拿着收获的剪刀和信封袋,戴着草帽,满脸喜色。
几乎所有能来的人都来了,就等着看董俊芳带回来的这个技术能否成功落地。
因为结婚的事,董俊芳和沈一枕请假回沈阳老家给爹妈上香去了。也就错过了这振奋人心的时刻。
当于国海剪下一个信封套好的稻穗,拆开信封的时候,所有人都伸直脖子。
“啧啧,看看,你们看”,于国海指着稻穗上一个个冒尖的黄色颗粒,饱满得仿佛要胀破,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泽。秦怀春笑得合不拢嘴,连声赞叹:“这可是咱们农场的宝贝啊!”大家纷纷点头,眼中满是希望和喜悦。于国海小心翼翼地将稻穗递给张景阳,张景阳接过。
“这东西真成功了?真的结实了?”张景阳第一个接过稻穗开始端详。
“如假包换。”于国海得意扬扬,又剪了一穗,“大家看到了,信封上写了这个种子的爹妈名字,写了做杂交的日期。何莲花负责统计,大家统一收获完,查看一下每穗成功了几个稻粒,报给她记录。”
这项工作对红军农场来讲,可谓是创新性的举动,大家兴趣大涨,参与度都很高。
“这东西以后就是新品种了?就能在林海省种植了?”胡老三没啥文化,率先发问。
“新品种必须经过严格的试验和检验,但目前的结果你们也看到了,起码成功了,后续有的干了。”于国海解释说,“胡老三,你别着急。新品种的推广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到时候我们要和农业部门的技术人员一起来评选,选出哪些是良种,才能就地繁殖推广。同时联合各大区及省农业试验研究单位进行农作物品种试验,评选出更为优良的品种。所以,即使我们这次的稻子表现再好,也至少需要七八年时间,才能确定它能不能能成为新品种在林海省广泛种植。”
众人一听,叹了口气,“还要好几年?搞了半天才开了个头,这东西可不好搞,工程量太大。”
几家外来的农场技术员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但在于国海看来,研究工作绝不是靠想象力就能成的,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见成效的。没有足够的忍受力,不可能走到最后。
尽管面临漫长的研究周期和巨大的挑战,于国海依然信心满满。他知道,这是董俊芳给他创造的机会,也是对红军农场至关重要的一次革新。不管别人怎么想,就算是为了完成恩师曹敏军的遗愿,也要坚持下去。
众人对于这些杂交而成的种子,一方面持怀疑态度,一方面又充满好奇。谁也不敢说好或者不好。特别是前来观光的几家农场技术员,心里面除了羡慕,更多的恐怕就是不服气了。但为了今后可能开展的合作,谁也不敢说不是。
不过,盛兴农场今天没来人,宋铁音信全无,是死是活不知道,自那之后,能从事水稻研究工作的人就没有了。
再一个,因为宋铁和红军农场的恩怨,候海也不好再派人过来凑热闹,以前是趾高气扬看不起红军农场,所以来去自如,虽说现在他们一年的收成也远超红军农场,但在技术研究上却远远地落后了,出于心理的弱势,自尊心一上来,也就不过来了。
当然,前进村也来了不少人,他们大多是来看热闹的,但大家却对这片试验田寄予厚望。他们知道,若能成功,不仅红军农场的未来可期,整个前进村的农业也将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尽管董俊芳在这条道路上失败过,但他们也看到了他的坚韧和顽强精神,用何万三的话说:能战胜这片土地的人,必将拥有钢铁般的意志和肉体,没有这些,只能困死在草甸子里。
在这些村民中,有一个人很特殊,他就是何招娣,何万三这个弟弟已经很久不出来活动露面了,自从上次偷了送往盛兴农场的种子被处罚后,几乎没在家待过几天。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流浪汉,他自称在外面打猎为生,事实上还是操着原本的职业:偷鸡摸狗。
今天出现在这里,何万三都感到意外。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在这?”
何招娣嘿嘿一笑,眼神闪躲,“哥,我这不是听说农场有大事嘛,回来看看。”他目光扫过试验田,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贪婪。
何万三皱眉,心中暗自警惕,“有时间给爹妈上炷香,别再鬼混,现在农场这边正是用人的时候,你有力气用不完就回来帮帮大家。别再生事端。”
何招娣点头应是,心里盘算着什么却只有他知道。
果然,等现场会结束的时候,何万三再想找何招娣,人早就溜了。何万三心中忧虑更甚。他知道,这个弟弟的心思多变,难保不会再惹出什么麻烦。但眼前他顾不了太多,马上就要秋收,水田旱田加起来也不少面积,村里收完还要帮农场收,忙完也都十月份了。哪有时间寻思别的事情。
但他哪知道,何招娣离开后便回到了自己山间的小屋,回来的时候,腰上别了一只大公鸡,从前进村偷来的。
还没进门,屋里就听见人的声音,“回来了?”
何招娣抹了一把汗,抱怨道:“这一天累死我了,那帮人盯得紧,差点被发现。不过,这鸡可真肥,晚上咱们好好吃一顿。”他解开绳子,把鸡扔在地上,进了屋。
躺在床上的不是别人,正是宋铁。
“妈的,就知道吃,我让你办的事,你打听怎么样了?”
何招娣有些不情愿,继续道:“没打听到,董俊芳那两口子也不在农场,不知道跑哪儿偷欢去了。”
“他们那野种也没看见?”
何招娣摇头,准备烧水杀鸡。宋铁冷哼一声,眼中闪过一丝阴狠,“那你就继续盯着,你别忘了你的今天是谁造成的。”何招娣心中一凛,点头应允,心中却暗自嘀咕。
宋铁的威胁如悬在头顶的利剑,让他不得不从。他蹲下身子,熟练地拔鸡毛,思绪却飘向了农场那片金黄的稻田。
鸡杀到一半,何招娣突然想到什么,擦了擦手,道:“诶,我在农场看到个婴儿,跟你说得差不多大,会不会是?”
宋铁听闻,竟有些激动,几乎从床上滚落下来,“农场?真有此事?”
“就在我侄女何莲花怀里抱着,千真万确,错不了。”
宋铁心想,何莲花不可能有孩子,整个红军农场除了何莲花,没有别的女人,也不可能有孩子。那么只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董俊芳和沈一枕生的孩子!宋铁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语气急切:“你确定没看错?这可是大事!”
何招娣点头:“绝对没错,那孩子眼睛大大,跟董俊芳怪像的。”宋铁深吸一口气,心中暗自盘算,这或许是他翻盘的关键。宋铁眼神坚定,低声吩咐:“明天你再去农场,给我看清楚咯。要真是那孩子,咱俩可就要有行动了。”
“你就别说了,你一个废人,能做什么,还不是我去跑腿受累,早知道当初你回来给我找那么多麻烦事,还不如让你死在河里。”
宋铁抄起地上一根棍子,甩了过来,砸在何招娣腿上,“你再说一遍。”
何招娣哪敢再多说一个字。别看宋铁成了残废,但论智商和文化,远在何招娣之上,他之所以能够摆弄得了何招娣,就是因为他深知何招娣的弱点,利用其贪婪与恐惧,牢牢掌控。每次威胁,都精准击中要害,让何招娣不敢不从。
何招娣忍痛点头,心中虽有不甘,却深知宋铁的手段。就像宋铁威胁他那样:你要不听我话,你干的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全给你在村里说一遍,让你回村的机会都没有。
也是够憋屈的了,一个流浪汉,心里还想着那个村,不管他走到哪儿吃到哪儿,心里永远都离不开生他养他的家。如若哪天他回不去了,恐怕流浪也就没有意义了。
是啊,要不是他何招娣那天晚上在河边蹲野猪,听到呼救声,或许宋铁早就命丧河底。记得那晚月色昏暗,河水湍急,宋铁挣扎的身影至今仍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他一开始以为是野猪掉河里了,抓住腿才发现是个人。宋铁的命是他救的,却也因此被牵扯进这无休止的麻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