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线电频谱是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与其他自然资源的利用和经济价值研究不同,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市场化研究起步较晚。195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Ronald H.Coase)首次提出了创建频谱市场的概念,此后25年将频谱接入作为一种资产进行交易的想法没有被再次提及,直到无线电许可或频谱拍卖开始出现。1993年,米尔格罗姆(Paul R.Milgrom)接受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委托,参与美国联邦电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的电信运营执照的拍卖工作,天才地完成了频谱拍卖机制的主要设计,使FCC的拍卖大获成功,并因此与威尔森(Robert B.Wilson)同时获得了202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20世纪90年代,一般认为无线电频谱定价机制分为拍卖、自由化、频谱交易和行政定价4类,公认的无线电频谱价值占GDP的3%左右。2017年,ITU发布了《频谱经济价值评估方法》(ITU-R SM.2012-6) [1] ,介绍了建立频谱融资机制的策略、制定频谱费用公式和体系方法论的指导原则及主管部门在频谱管理经济问题研究中的经验等;2023年4月,英国科学、创新与技术部发布了新的频谱声明,阐述了英国频谱政策的战略愿景和原则 [2] ;2023年11月13日,美国白宫发布《国家频谱战略》和《总统备忘录》 [3] ,强调“美国的经济、技术领导力和安全取决于频谱。频谱是全球技术竞争中的一个重要战略领域,因为它支撑着美国及其盟友和合作伙伴的数字经济”。
2001年,我国首次对3.5GHz频段地面固定无线接入系统的频谱交易进行拍卖市场化探索,但最后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目前我国无线电频谱主要采用行政定价和免许可证应用方式。免许可证的频谱分配方式可以在规定的频段内自由使用频谱,如2.4GHz、5.8GHz等频段。频谱交易实施的案例少,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700MHz频段5G应用可以看作一种有益探索。频谱资源市场化的理论研究工作集中在2010—2013年,主要成果包括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市场化机制研究、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经济价值与定价研究,以及中国无线电频谱拍卖机制研究等 [4] 。
与国外无线电频谱资源价值定量计算方法不同 [1][5] ,我国无线电频谱市场化程度低,因此如何结合国情对无线电频谱价值进行定量研究,讲好中国的“无线电频谱故事”一直是国内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主要难点之一。2015年,云南大学与云南省无线电监测中心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无线电频谱价值研究,提出了新的无线电频谱价值模型,并于2021年在科学出版社出版了同名专著。2021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无线经济白皮书》表明,中国无线经济占GDP比重为5.43%,无线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小提示1:无线电频谱资源价值定量计算
频谱价值计算属于经济学科研究的问题,参考文献[2]提供了国外部分国家无线电频谱资源价值定量计算结果。例如,2011年英国公众移动通信业务产生的价值为487亿英镑,广播电视产生的价值为124亿英镑;法国无线电频谱净值为70.22亿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