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社会中,对犯罪者进行惩罚之前都要先进行某种审判,在审判中会或多或少地使用正式确立的规则,来决定某人是否以及应该如何受到惩罚。在这里,对审判和听证历史的审视也常常被用来不加批判地确保自己的进步性,并将过去的审判参与者描述为毫无良知的刽子手或陷入妄想的狂热分子,他们或出于愤世嫉俗,或出于意识形态的盲目,滥用法律权力倒行逆施,毫不留情。事实上,即使是最陈旧的做法也有其内在的逻辑,只有对相应的历史环境进行更严谨的审视才能破解它。
我们这些现代之子喜欢举起双手,嘲笑中世纪神判法的天真,这些神判法试图为上帝创造一个揭露事实真相的机会来确定被告的罪行。事实上,神判法出人意料的理性,一点也不盲目。
首先必须强调的是,神判法只被用于最严重,因而也是最罕见的罪行,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也只适用于没有供词、无法从可靠证人那里获得不在场证明,以及找不到其他间接证据或线索可以做出判决的情况。另外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是,在大多数案件中,上帝的判决都是无罪释放。例如,根据匈牙利的《奥拉迪亚档案》(13世纪初创建的一份刑罚记录)所述,所谓的热水测试,即必须从一壶沸水中捞出一枚戒指或其他物品,使60%以上的被告无罪释放。这怎么可能呢?
显然,仅仅是热水测试的威胁,就会诱使许多对神判法深信不疑的罪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如今,人们低估了被告本身是多么坚信这种神圣判决的有效性。然而,大多数无辜的人也相信神的裁决是可靠的,他们都表示同意,因此真正经受了这种测试考验的大多数是无辜者。但是,如何防止大批无辜者因不可避免的烫伤而被判有罪呢?根据官方规定,热水的准备工作必须秘密进行,这使得负责测试的教士有机会将水温调节到可以忍受的程度,以便预先筛选过的受试者能够在仪式中尽可能毫发无伤,经受住考验。此外,这套程序的辩护人也非常不希望给无辜者定罪。据说偶尔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人被判定犯有谋杀罪,但过了不久,所谓的被害者又活了过来。这一所谓无懈可击的判决随后便失效了,哪怕最虔诚的信徒在这一刻都有可能会被永久动摇信心,因此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神圣审判受到的世俗影响远比当时许多地方所认为的要大得多。
即使是动物、死人甚至无生命的物体都不可能永远不受法律管辖的影响。在世界历史上,有许多动物受到了最严肃、最庄重的审判,以使它们的劣行在神和世人面前被公之于众,并受到适当的惩戒。
在法国阿尔卑斯山上的圣朱利安镇,人们曾经商讨对啃食庄稼的象鼻虫实施惩罚;1451年,日内瓦湖对危害鲑鱼的七鳃鳗下达了临时禁令;1474年,在巴塞尔,一只被指控下蛋的公鸡被斩首;不幸的骡子、狗和驴子现已成为人类温柔关注的对象,却曾经被鞭打、流放或被烧死。猪、牛、老鼠和马经常被指控谋杀并被定罪。在马达加斯加,偶然被捕获的鳄鱼会被审问是否对同类犯有谋杀罪。在897年的僵尸审判(Synodus Horrenda)中,教宗福慕的选举舞弊行为受到审判。这位教宗可以说出现在了法庭上,但他其实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去世了,人们必须先把他的尸体挖出来。如果涉嫌“谋杀”,甚至刀剑、水井和马车也会受到审判。教堂的钟是一种致命的危险,这在今天或许不为人知,但在当年却不容小觑,它就曾经被锁起来。1535年,安东尼·怀尔德在诺丁汉郡闷死在一个干草堆里,机智的陪审团就从中挑了一堆干草认定为“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