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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一、成立及职能

1979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并赋予其管理全国外汇的职能。同年11月17日,中行南京分行与人行江苏省分行分设。1980年5月15日,省政府根据《关于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的通知》,成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江苏分局(以下简称江苏分局)。江苏分局与中行南京分行合署办公,专门行使江苏省外汇管理职责。同日,江苏分局正式对外办公。江苏分局初建时期与中行南京分行分挂两块牌子,合用一套人马,各市县的外汇管理职能由中国银行分(支)行代为行使。

1982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更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划归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江苏分局相应更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分局。1983年10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统一管理国家外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地分局与中国银行当地分行分设,并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1984年11月22日,人行江苏省分行、中行南京分行、江苏分局联合发出通知,宣布江苏分局自1984年12月1日起与中行南京分行分设,同人行江苏省分行合署办公。

1998年底,在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机构重新调整后,外汇管理部门组织结构也进行相应调整。1998年11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精神和外汇管理工作的现状,总行决定在新设的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设立外汇管理部门。原国家外汇管理局南京市分局撤销,其相应职能和人员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1999年1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分局更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南京分局(以下简称南京分局)。南京分局在承担原江苏分局职能的基础上,新增直接管理南京市区域外汇管理业务职责。

2001年,为进一步加强外汇管理,理顺与总局及其司局的隶属和业务对口关系,国家外汇管理局南京分局更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以下简称江苏省分局)。江苏省分局承担的职能主要有:负责江苏省辖内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管理、预警和分析工作;负责江苏省辖内经常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江苏省辖内资本项目管理工作;依法检查江苏省辖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行秩序,分析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政策性建议和依据;规范江苏省辖内外汇账户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外汇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自1984年12月1日与人行江苏省分行合署办公后,江苏分局适应外汇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加强内设机构建设。到1991年,江苏分局共设外汇综合计划处、外汇管理处、外资管理处3个处室。

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江苏分局仍设外汇综合计划处、外汇管理处、外资管理处3个处室,但内设科室作了一定调整。外汇综合处下设综合科、调研信息科、进出口核销科、统计科4个科;外汇管理处下设机构科、检查科、业务科3个科;外资管理处下设外债科、投资科、外汇清算科3个科。

1995年,外汇综合处和外汇管理处合并为外汇管理处,下设综合科、调研统计科、核销科、机构科、检查科5个科。至11月,机构调整中精简的外汇管理人员,均充实到金融监管、调研信息、外汇统计等岗位,基本理顺分局各部门与总局各司室的对应关系。

1999年1月,江苏分局更名为南京分局,内设机构调整为外汇管理处、国际收支处2个处室。

2001年,南京分局更名为江苏省分局。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汇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2002年江苏省分局内设机构增至5处16科。综合业务处下设综合科、电脑科、信息调研科3个科;国际收支处下设综合科、统计科、清算科、市场科4个科;经常项目管理处下设综合科、进口核销科、出口核销科、服务贸易科4个科;资本项目管理处下设综合科、投资管理科、外债管理科3个科;外汇检查处下设检查一科、检查二科2个科。

2003年,资本项目管理处增设市场管理科。2004年,综合业务处更名为外汇综合处。

至2008年,江苏省分局共设5处18科。外汇综合处下设综合科、电脑科、信息调研科3个科;国际收支处下设综合科、统计科、市场科、清算科4个科;经常项目管理处下设综合科、进口核销科、出口核销科、服务贸易科4个科;资本项目管理处下设综合科、投资管理科、外债管理科、市场管理科4个科;外汇检查处下设综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3个科。

三、分支机构

1984年与人行江苏省分行合署办公后,江苏分局即依靠各地人民银行的力量开始组建外汇管理分支机构。

1985年,南京、镇江、无锡、苏州、常州、连云港、南通、盐城、扬州、徐州分局成立。1986年,淮阴分局成立。1996年,泰州、宿迁分局成立。至此,全省13个省辖市均设立二级分局,完成全省两级外汇管理体制的设置。各个二级分局均设立1个外汇管理科,履行相应的外汇管理职责。

1999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内各分支机构更名的通知》,江苏省内12个地市分局(南京市分局已于1998年撤销)更名为中心支局。2001年4月,淮阴市中心支局更名为淮安市中心支局。

2001年,苏州、无锡市中心支局内设机构调整为国际收支科、经常项目管理科、资本项目管理科3个科;常州、南通、镇江、扬州、连云港、徐州、盐城市中心支局内设机构调整为国际收支科、外汇管理科两个科;泰州、淮安、宿迁市中心支局内设机构仍设外汇管理科1个科。2006年,泰州市中心支局内设机构调整为国际收支科、外汇管理科两个科。

与此同时,一些经济发展较快、具备条件的县(市)分批设立下属支局。外汇管理部门分支局网络逐步完善,满足基层外汇管理工作的正常需要。

截至2008年末,全省80%的县级支行设立了外汇管理支局。全省外汇管理部门共425人,占全省人民银行总人数的9.93%。

表1-1 1978~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负责人一览表

表1-2 2008年江苏省地(市)中心支行(含分行营业管理部)及县级支行一览表 RYgiZ3GfsHh4rMISmiHuPA+LuaTtO1vL8+o7UfVxFU7WD+4ck2a43GMvuTjR4D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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