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概述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不断强化中央银行职能。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下简称总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及1998年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以下分别简称人行江苏省分行、人行南京分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总行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推进金融业改革开放,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促进江苏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1978年至1993年,是全省人民银行初步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时期。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人民银行肩负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双重职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分设银行机构、突出人民银行的金融管理职能逐渐提上议事日程。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恢复,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并设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10项职责。198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新设中国工商银行,经营中国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86年1月7日,国务院颁布《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并规定货币政策、金融市场监管及货币发行等12项职能。全省人民银行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对中央银行工作提出的要求,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担负起全省金融业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责。

1979年以后,四家国家专业银行在江苏的分支机构陆续恢复或设立。1979年6月,农行江苏省分行恢复成立。同年11月17日,中行南京分行与人行江苏省分行分设。1980年,建行江苏省分行从省财政厅分出。此外,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等一批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开始在江苏出现。银行突破只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禁区,开始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科技贷款和各类开发性贷款。针对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务多样化的新局面,1985年1月1日起,人行江苏省分行与工行江苏省分行分开办公,正式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省内各地(市)二级分行和县支行也陆续设立。

伴随着中央银行体制的改革,人行江苏省分行改革信贷管理制度,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发展金融市场,促进江苏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981年,根据总行改革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的决定,人行江苏省分行在全省推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改变传统的“统收统支”“统存统贷”的信贷管理体制。1985年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信贷管理制度不断完善。1984年、1988年两次通货膨胀期间,人行江苏省分行贯彻落实国务院、人民银行总行的金融宏观调控措施,在直接调控信贷、现金投放的同时,加强利率、存款准备金等间接调控手段的运用,取得较好的调控效果。1984~1993年江苏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人行江苏省分行加强再贷款、再贴现等新型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对推动经济高速增长发挥重要作用。再贷款余额从1985年的136.41亿元增加到1993年的320.49亿元,再贴现年发生额从1986年的2.53亿元增加到1993年的32.98亿元。这一时期,人行江苏省分行积极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拓宽筹资渠道。1986年开始建立同业拆借市场,1987年在全省形成四个不同层次的同业拆借市场,1988年成立省外汇调剂中心,1992年成立省金融市场和省外汇调剂公开市场,各省辖市也均设立金融市场和外汇调剂中心。1992年全省同业拆借累计1353.8亿元,是1986年同业拆借起步时的30.77倍。债券、外汇交易额也保持较快增长。

1985年与工行江苏省分行分开办公后,人行江苏省分行开始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工作。1985年,人行江苏省分行设立两个主要金融监管处室——金融管理处和监察稽核处。同年,根据总行《关于颁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省金融机构补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当年全省申请发证机构5366家,审定实发4666家。1986年1月,国务院颁布我国银行业第一部行政法规《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为人民银行的金融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到1993年,人行江苏省分行共批准设立各类金融机构13579个,从业人数139302人。这一时期,随着金融机构类型和数量的增加,人行江苏省分行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管理,其中先后3次对信托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对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清理整顿也富有成效。1986年颁布实施的《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赋予中央银行稽核监督的职能。全省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外部稽核工作从1986年信贷大检查正式开始,稽核部门在这次大检查中亮出了牌子,取得了信誉。1989年以后,人行江苏省分行根据总行和监察部制定的《金融稽核检查处罚规定》,不断规范稽核工作。

这一时期,人行江苏省分行开始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1978年以后,与经济金融改革和发展相适应,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经历一系列改革。1978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在全省正式实施。1985年,同城票据交换所在各市相继成立,组织票据交换和清算工作。1988年,中行南京分行发行江苏省第一张信用卡——“长城卡”。1991年,人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运行电子联行系统。随着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国家财政税收制度也由单一税制改为复合税制。为适应这种体制的变化,1985年7月27日,国务院颁布《国家金库条例》,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组织管理国库工作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人行江苏省分行据此加强经理国库的职能。至1988年底,全省市、县两级人民银行国库机构全部设立,形成全省完整的管理体系,在代理国债、国库资金监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后,全省货币发行和流通量随着经济发展而迅速增长,人行江苏省分行不断加强货币发行和流通工作。随着人民币流通范围的扩大,反假货币斗争面临新的形势。全省人民银行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公安、海关、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类制贩假币的违法犯罪活动。

1978年以后,外汇管理体制逐渐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向市场管理过渡,到1993年基本建立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外汇管理模式。这一时期,我国正式设置管理外汇的专门机构,改变此前外汇多头管理的局面。1979年3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1982年更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统称总局),专门行使外汇管理职能。1980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江苏分局(以下简称江苏分局)成立,与中行南京分行合署办公。1984年12月,江苏分局与中行南京分行分设,与人行江苏省分行合署办公。此后,一些经济发展较快、具备条件的县(市)分批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属支局,到1990年底,全省共批准成立25个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属支局,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外汇管理体制。全省外汇管理机构建立后,积极推动各项外汇体制改革,促进江苏外向型经济的发展。1979年开始,全省实行外汇留成制度,打破长期以来的外汇高度集中和统收统支局面,调动企业出口创汇的积极性,增加国家外汇收入。1980年11月起,全省试办外汇调剂业务,1988年3月成立江苏省外汇调剂中心,并批准建立11个省辖市的外汇调剂中心和泰州、常熟2个外汇调剂代办处,全省外汇调剂网络初步形成。1979年开始,国家鼓励外商来华投资,江苏省开始积极利用外资,并开展对外投资。至1993年末,全省外债余额32.03亿美元;累计收回境外投资利润1082.68万美元。1986年后,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江苏分局在外汇业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国家专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等多种金融机构参与外汇业务的格局。这一时期,外汇检查工作开始起步,并从1991年起进入主动检查阶段。

1993年至2002年,是全省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中央银行职能时期。1993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对我国金融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决定》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首要的任务是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从法律上确定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基本职权。1997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方针,要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充分体现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国家的银行三大特征,全面履行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与金融服务方面的基本职能,提高防范金融风险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预测和监控能力。全省人民银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确定的中央银行改革方针,全面转换职能,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根据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全省各级人民银行作为总行的派出机构,履行金融监督管理、调查统计分析、横向头寸调剂、经理国库、发行基金调拨、外汇管理和联行清算等基本职责。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对组织机构体系进行改革,撤销省级分行,根据地域关联性、经济金融总量和金融监管要求,设立9个跨行政区域的一级分行,以强化中央银行的垂直领导和实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1998年12月18日,人行南京分行成立,管理江苏、安徽两省的金融业务,履行总行授权的各项职责。在进行自身改革的同时,人行南京分行积极推动省内银行机构和农村金融机构改革。随着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江苏省逐步建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促进各类金融机构的分工合作、功能互补和平等竞争。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2001年成立全国第一家省级农村信用联社,为农村信用社改革探索了道路。

这一时期,全省人民银行不断强化执行货币政策职能,灵活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促进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在信贷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1994年起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制度,1998年起取消对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实行“计划指导、比例管理、自求平衡、间接调控”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货币政策操作向间接调控迈出重要一步。在金融宏观调控方面,针对1993年以来的经济过热和1998年开始的通货紧缩,分别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稳定经济金融形势。1993年,根据国务院要求金融系统落实“约法三章”的指示,以清理违章拆借为突破口,整顿混乱的金融秩序。1995~1996年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期间,做好4次贷款利率的调整工作,并通过信贷政策引导资金投向,促进地区、产业、产品结构调整,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对解决经济结构性矛盾起到重要作用。1998年起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正确处理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经济增长的关系。1998~2002年,组织好5次降息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利息负担,对引导企业和居民预期、刺激投资和消费回升也起到一定的效果。与此同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设施贷款投入,加快发展个人消费贷款、支农贷款,扩大出口企业贷款,促进需求回升,推动经济增长。在再贷款、再贴现工具的运用方面,再贷款主要投向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对促进城乡信用社改革发挥重要作用;再贴现业务得到快速发展,全省再贴现余额从1993年的4.53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97.35亿元。这一时期,随着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相继建立,全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全国银行间各类金融市场交易,提高资金效率,增强服务经济的功能。

1994年以后,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全省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1994年起,人行江苏省分行根据总行的决定,对金融机构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金融监管工作逐步由合规性监管向风险监管转变、由外部监管向强化金融内部控制转变。1998年12月人行南京分行成立后,不再设立稽核部门,金融监管工作主要由内设的银行监管一处、银行监管二处、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等4个处室负责。为适应人民银行新的管理体制,人行南京分行制定一系列金融监管制度,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框架,全面推行金融监管责任制。这一时期,我国金融业逐步形成“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人民银行对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管职能相继被分离,只保留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能。全省人民银行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合理批设金融机构。截至2003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达12914个,从业人员156648人。随着银行业的快速发展,全省人民银行不断加强对金融秩序的治理整顿。1993年开始,贯彻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加强对违章拆出资金和动用邮储资金的清理,严肃查处违反利率政策的行为,逐步完成与所办经济实体的脱钩。1996年,开展对商业银行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资金的清理和并账。1998~2000年,开展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的整顿金融“三乱”工作。2000年以后,开展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在1998年以后的金融秩序整顿过程中,加强对有问题的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开展对信托业力度最大的第五次整顿,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有效防止金融风险的蔓延。与此同时,金融稽核和现场检查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1993~1997年,稽核工作主要围绕贯彻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和抑制通货膨胀展开。1998年人民银行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建立健全现场检查制度,先后开展真实性大检查、对邮政储蓄机构的检查、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检查等一系列现场检查工作,促进金融机构合法、稳健运行。

1994年起,人行江苏省分行根据职能转换要求,将调查研究工作提升到重要位置,全省金融统计、经济调查、课题研究、学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金融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同时,金融服务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1994年,以电子货币应用为重点的“金卡工程”启动,无锡、苏州两市为“金卡工程”首批国家级试点城市,全省银行卡产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随着《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规章的陆续出台,人行江苏省分行加强对结算纪律、结算秩序的整顿,优化结算环境。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全省各级国库部门先后设立中央国库和地方金库。分税制改革后,国库会计核算更趋复杂,国库业务量成倍增加。面对这一新形势,人行江苏省分行进一步加强对税款和预算资金收纳、入库、退付和支拨的管理,组织好辖内国债的发行与兑付工作,为维护国库资金安全发挥重要作用。这一时期,人行江苏省分行继续做好发行基金调拨、残损人民币销毁、反假币斗争等各项工作。1994年以后,全省人民银行科技部门从履行中央银行职能需要出发,不断加强金融电子化建设步伐。

1994年,国家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具体包括取消用汇限制和外汇留成,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允许人民币在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实现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停止发行外汇兑换券,禁止外币在境内计价流通;建立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取消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用汇和境内机构与私人的某些非贸易用汇限制等。这些改革措施的启动,标志着外汇管理体制在规范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轨道上逐步推进。继1991年实行出口收汇核销制度之后,江苏分局自1994年开始实行进口汇付核销制度。1996年3月1日起,江苏分局作为全国4个试点省、市分局之一,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结售汇制度。同年起,江苏分局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江苏分局采取一系列资本项下的审慎性监管措施,包括严格控制提前偿还外债、外债转贷款和自营外汇贷款,禁止用人民币购汇还款,并对大额购汇还款进行跟踪检查,禁止购汇用于境外股权和债权投资,禁止购汇用于外币股票和债券的回购等。2001年底,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江苏省外向型经济加快发展,对外汇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2002年,江苏省成为全国首批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省份之一,积极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以下简称江苏省分局)成立后,认真组织实施外商出资询证制度、资本金结汇和国内外汇贷款改革试点,同时简化进出口核销手续,推广使用出口核销数据批交换,努力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有效促进全省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

2003年至2008年,是全省人民银行全面开创中央银行事业时期。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与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决定,通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法律形式肯定中国金融业改革的成果。根据2003年修改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在履行职责方面的最大变化集中体现在:“一个强化、一个转换、两个增加”。“一个强化”是指强化中国人民银行与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有关的职能;“一个转换”是指由对金融机构的直接监管职能转换为维护金融稳定职能;“两个增加”是指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职能。全省人民银行适应中央银行职能转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有力地支持江苏经济社会的发展。

2003年起,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上升周期,出现货币信贷增速明显、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物价上涨等值得重视的问题。从江苏的情况看,2004~2007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连续4年保持20%左右的高增长。人行南京分行贯彻执行总行制定的货币政策,采取综合措施进行金融宏观调控。一方面,加强对货币信贷的总量控制。从2003年1月15日至2008年6月25日,根据总行的决定,先后1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共8.5个百分点,抑制银行体系货币创造能力。严格控制再贷款与再贴现规模,再贷款、再贴现余额分别从2003年末的139.91亿元、97.35亿元下降至2008年末的29.04亿元、3.27亿元。为向政府部门宣传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意图,人行南京分行以“要情快报”等方式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总行会议精神和政策动态,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理解和重视。2008年末,全省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速由2003年最高点37.22%下降至18.42%;中长期贷款快速增长的势头也趋于减弱。另一方面,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调控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经济、“三农”、中小企业和欠发达地区的信贷支持,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发展,限制对过热行业和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信贷投放。此外,人行南京分行还注重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取得了综合调控效果。2003~2008年,人行南京分行加强与省财政厅、科技厅、金融办等部门合作,进一步完善科技贷款风险补贴机制,推动省政府成立江苏省信用再担保公司,将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面扩大到非微利项目,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2003年以后,人行南京分行根据转变职能的要求,不断强化金融稳定职能,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发挥重要作用。2003年8月,江苏省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个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之一,全省农信社改革工作全面推开。人行南京分行发行71.86亿元专项票据化解农信社历史包袱,加快推进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机制转变。2003~2008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陆续股改上市,人行南京分行切实做好改革过程中的风险监测,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进行。与此同时,辖区内部分有严重问题的信托公司、城乡信用社和证券公司相继被撤销、关闭和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04年以后,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金融风险监测和金融稳定评估指标体系等长效机制加快建立,金融稳定工作重心逐渐由风险处置转向风险防范。2005年,全省金融生态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截至2008年,第一批金融生态达标县(市、区)产生。金融生态建设的持续推进促使社会信用意识显著提高,全省金融业呈现出金融机构资产质量高、金融案件少、金融执法严、金融秩序好的良好局面。

2003年中央银行职能的强化,对调查统计和金融研究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加强这两方面的工作,2004年人行南京分行从统计研究处中分设金融研究处,原统计研究处恢复为调查统计处。调查统计部门进一步做好金融统计和各项制度性调查等基础工作。2008年,金融统计“大集中”系统开始运行,实现金融统计管理方式和统计手段的重大突破。人行南京分行积极参与金融统计“大集中”改革的全过程,为系统在全国的顺利上线作出重要贡献,得到总行的充分肯定。与此同时,调查统计部门结合金融统计和制度性调查获得的数据,深入分析、判断、预测经济金融形势,并形成制度性分析报告和专题调查报告,供总分行和政府部门领导决策参考。此外,人行南京分行还加强全行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工作,形成具有南京分行特色的区域经济、金融、外汇和稳定四大调研品牌。金融研究部门积极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形成一批总行重点课题报告。2007年总行提出“特色研究”为分支行研究工作的新思路后,及时启动分行特色研究工作和基础数据库建设。江苏省金融学会先后召开第七、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健全组织机构,增加会员,扩大学会影响。学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研讨活动,成为全省金融学术研究与交流的重要平台。学会会刊自1998年更名为《金融纵横》后,多次改版,明确学术研究与实务探讨相结合的定位,扩大杂志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这一时期,人行南京分行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管理“四集中”系统顺利上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等现代化支付系统相继上线运行,取代电子联行的传统处理方式,支付结算效率显著提高。银行卡受理环境进一步改善,联网通用覆盖面日益扩大,农民工特色银行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国库会计核算系统成功上线,国库资金汇划滚动报解工作新模式成功实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进展顺利,国库事业取得新突破。发行体制改革深化,发行库管理和钞票处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反假货币工作取得新进展。与此同时,反洗钱和征信两项新职能得到加强,并取得良好成效。2003~2008年,人行南京分行共对100余家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协助侦查机关破获多起涉嫌洗钱案。2004年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后,人民银行加快征信系统建设的步伐。2005~2006年,个人征信系统和企业征信系统先后在江苏省运行。2006年起,人行南京分行在辖内陆续启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截至2008年末,个人征信系统在江苏省收录自然人数共计5254万人,开通查询用户12671个;企业征信系统在江苏省共收录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72.02万户,开通查询用户5598个。征信工作的开展对提高企业和个人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2003年以后,人行南京分行进一步推进金融电子化工作,并不断提升信息安全防护水平,为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提供坚实的科技保障。

2003年以后,江苏省分局外汇管理的重点主要是:适应对外开放和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创新外汇管理方式,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一是落实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各项政策措施。简化进出口核销手续,降低经济主体交易成本,完善进出口核销制度,实现手工逐笔核销向批量核销、自动核销和网上核销转变。截至2007年11月末,全省共有6家中心支局推行出口收汇网上核销,出口核销服务功能覆盖至所有未设立外汇支局的16个县级地域,并增设进口付汇远程核销。二是均衡管理外汇资金流出流入。重点加强对大额、超期限已收汇未核销以及远期收汇的监管,着力推行进口延期付汇和远期付汇登记制度。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和外资询证管理,严格审核外资流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三是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管体系。2004年,组织开发“外汇收支非现场监管与信息服务系统”,非现场监测与分析水平明显提升;2005年,建立外汇收支非现场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开发“外汇收支监测模型”,密切关注并跟踪监测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对江苏经济的影响。四是加大外汇检查力度,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密切关注跨境资金的异常流动,重点围绕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延期付汇情况、地方法人银行和外资银行短期外债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打击虚假外商投资活动,为净化外汇市场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30年人行江苏省分行和人行南京分行的发展历程,也正是中央银行制度在江苏不断强化和完善的过程。30年来,人行江苏省分行和人行南京分行在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发挥金融宏观调控职能,维护金融稳定,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体系,改进金融服务,支持江苏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丰富经验。随着全省各项改革的推进,人行南京分行将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央银行制度的作用,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展现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做出新的贡献。 lefPynM09/3Vx4Uw3T58PCowZ4uJZS9TP3QxyFCojfeggBkyCpkgmd4Up/IXxA8w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