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金,字贡之,四川内江人,成化二年(1466)进士。在京之日,谨厚温雅,人称为“余君子”。成化六年(1470)授为长洲知县(苏州人王锜称“成化五年抵任”)。苏州吏胥以奸猾出名,余金抵任之初,一众吏胥以为新知县只是一个儒雅的读书人,容易应付,因而我行我素,作弊弄奸一仍其旧。余金先是以理劝谕教戒,有改过者,有一仍其旧者;余金改为宽严相济,奖惩兼用,分别对待,奸猾吏胥得到惩治,不得不改弦易辙,大为收敛。长洲事务繁杂,诉讼案件不断,余金及时处理案牍,尽量不经吏胥之手,细致研判案情,然后公开审理案件,完全以公议裁决,没有任何人的个人私意,原告被告双方都认为余知县公正不可欺,也不可犯,讼案变得日渐稀少起来。也有个别强愎不服之人,往往将官司告到府级以上,遇到这类情形,上官总会劝谕上控之人道:“汝自有贤令,不须至我也。”个别奸黠之人,不依不饶,定有上控,上官则警告道:“你有神明县令,仍敢如此胡来?”其人只得自行撤诉,服从县衙裁断。短短几个月下来,全县大治,吏民安帖。
余金为政,把握得住。苏州权豪棋布,请托干求,殆无虚日,但到了余知县那里,一概行不通。余金曾说:“吾宁不作官,决不能受其使令也。”清操自饬,苞苴不入,理事就公正合理,众心悦服。长洲地处要冲,因素有繁华之名,每天南来北往的达官贵人,川流不息,接待得当实属不易。按照旧例,应该设宴迎劳,自然花费不赀,是一笔沉重开支,地方官府和百姓均不堪其负。余金因便就简,但也不过分节省,鱼肉一饭,过客倒也欢然而别。余金于民事用心,记性又好。县中徭役数千户,余金都能默记在心,何户何人应何地何役,等到佥发,一一对应,并无出入。如此一来,百姓悦服,全县安定。
余金于公务开支尽量撙节,对个人和家眷则约束甚严。对于随侍在身边的自家子弟,训饬防范极为严格,规定日常出入不得到达官厅中门。夫人洪氏随任,丈夫所穿之衣多出其手亲自织作,五年时间,同僚常常闻听内室机杼织作之声,却从未见到县官大人的夫人是何模样。
余金在明中期出任长洲知县,清廉自饬,尽心民事,孜孜为政,给当地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文士王锜在其《寓圃杂记》中说,如宋代王禹偁那样的县级善官,他所见到的,只有余金一人而已。成化十年(1474),余金升任御史,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任职多年的长洲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