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附:红十字会救伤第一法

(柯士宾著、孙文译)

原序

是书深蒙大雅赏识,早已不胫而走,重刊之本亦己[已]告尽,今当三刊之,方足以应求者。《救伤第一法》为用甚宏,人多欲知其理,故各国好善之士亟为推广,已将此书译有法、意、德及日本文,今又译为中国文。按照《圣约翰赤十字会章程》,凡联班隶会者,当以此编为读本,每课讲授队一点钟为限。兹仅撮共简要,分列六章。而“论运血功用”本在首章,因篇幅不能容,故附论于第二章“论血脉”题下较为合宜也。末附以“裹扎须知”及“问题”,学者幸玩索焉。

伦敦赤十字会总医生柯士宾识

第一章论体格并功用

此书之旨,乃示各人略知救伤之法,俾遇意外之事可即行设法施牧,而技伤之人由此可保性命于危急之顷,并解痛楚于医者未至之时。

教授游医之要法,近已视为通行之知识,在陆兵、水师、巡捕、车路司事,火夫及民人等,常有联斑[班]学习者。

因在大场广众之中,如赛马场、会操地及街上巡游胜会等,多遇意外伤创之事,故特设立圣约翰游医会,又名赤十字会。此系招集经练得有执照之会友而成,其收效甚宏大也。

教授之课,包括各等止血之法、分别伤折肢俸之法、调理伤折肢体之法与及调理绝气之法,如溺水等症是也。

意外误伤之事为日所常有,讲求如何为调治之初法,诚极要之事。

各人所学,用以施助于被伤者,必立呈功效。受伤而不遇医家救济,以致死亡者常多,此即我辈所为欲各人由今日所讲之课而得知识,以杜绝此苦也。在我辈为考师者,于讲完各课之后,即严为考试,方给执照与之。盖伤者之性命,全托于此等略识医法者之手也。

有云“一知半解”,系属险事。故我辈之职分,在察尔等之学,虽或不能有益,亦必无致害,乃庶乎可耳。

但尔等不独能为有益,且可成大益,故我辈乐而教尔等。惟须知此课程非教尔等成为专门之医,又非能使尔等救伤而不藉医家之助,不过欲尔等暂救危殆,暂解痛苦,以待医之至耳。

如流血而不立即施救,则性命在顷刻之间,此欲尔众特为留意也。伤脉流血不能待医至而施救,而肢体之伤折可待。故极要之端,为止血各法。几欲赴考者,当知如何用指或器,以压四肢之流血;否则,不能领给圣约翰游医会执照。欲知流血之何来,及用止血之方法,当略明全体之部位及功用。

今讲义先从人身起,其一为骨格,而丽于骨格者为肌肉,其寓骨肌之内为数个要紧之脏腑,生命动作系焉。

骨格为肌肉本来附丽之基,又为收藏及保卫脏腑之穴,如心肺脑等是也。

骨为身体最坚硬之质,而同时又轻而具弹力。其轻者,皆由各骨之中心尽如蜜房或海绒质,内藏骨髓及养骨血管,骨面则实如象牙。有骨之轻者如额骨,内空而藏气。鸟骨皆属如此,故能轻而易飞。倘额骨垒为实骨,则重不可当矣。此显而易见,如伤风时觉头重异常,因空穴之内为痰所积也。

骨之弹力最显者见于胁骨,当呼吸时,易于舒缩。亚剌伯国童子常有以驼胁作弓为玩,此显骨之弹力也。

骨本质内涵生质三分之一,土质二分之一。少时生质为多,老年土质为多。故少年人多患骨软之症,老年人多患骨折之症。

各等长骨之坚而有力者,皆外面起有坚脊直贯头尾。故骨非如常人意料以为圆柱体,实为三菱体,如轮辐之柱,此造物者特成之以抵力也。

骨格之顶为头颅,外视似为一骨,其实八骨合成;而面则为骨十四。头骨俱不能动,惟下牙床骨能运动,以便食物及言语。如欲拆散头颅各骨,其法入小豆于内煮之,则豆发胀而骨散矣。

头颅乘于脊柱之上,脊柱为二十四骨所成,每骨有脊凸于后,故统名曰脊骨。而分为数段:在颈者为骨七,曰颈骨;在背者为骨十二,曰背骨;在腰者为骨五,曰腰骨。各骨由上而下逐渐加大;其名亦由上而下,多照数目名之。如首颈骨名曰托骨,以其为头颅之托也。次曰枢纽骨,以其为头转动之枢纽也。其三至七,皆以数称。至背骨亦以数为名,曰一,曰二,至十二。继以腰骨,亦如是云云。

分别各脊骨之法,如左背骨两边有垫,颈、腰等骨无之;再以腰骨之大,较之颈骨之小,便能分别二骨矣。

在脊柱之下有一尖形之骨,名曰勾骨,为五骨所成。其下更有一骨,名曰尾闾骨,此骨与兽尾相同。

由背骨两傍而出者为胁骨,每边十二,共二十四,男女惧同。而俗传女多一骨者,非也。在上之七对胁骨,有肕骨续之,引前联于胸骨,名曰真胁骨。其余五对,不联于胸,名曰假胁骨。在下二对,因无所附丽于前,故名曰浮骨。

上肢较下肢相联于正体之骨少,其故因上肢须运动灵活,而下肢须坚实有力,以扶托全体之重也。

锁柱为独联于上肢,与正体之骨丽于胸骨外边之上。此为臂骨上最弱之骨,常时断折,多由于伸张手而跌所致也。

此骨更有一最要功用,系撑开上肢,至离正体合宜之度,俾得运动自由,以成各等大用。

在胁骨之后而联于锁柱,有翼形之骨,名肩胛骨。上悬此骨之臼者,即臂骨也。

出手(月争)下至手腕为前肘,有二骨在外者为副肘骨,在内者为正肘骨。所云内外,其分别之法,系于人鹄立时,两手垂低,大指向外,小指帖裈缝,从身中作一垂线,近线为内,离线为外。

手腕为八骨所成,排置两行。腕骨之前有五骨,名曰掌骨。

手指共有骨十四,每指着三,大指得二。

下肢之骨,较上肢为更大而有力,因受全身之重也。

胯骨为骨二,起于钩骨两傍,相合于前,成为骨盆。在此骨之下面,有杯形凹联于此凹者为髀骨,是为骨格中最大之骨。此下则为胫骨。在胫骨之外有小骨,名曰副胫骨,此骨最细弱,常易断折。此二骨相联甚紧,形如扣针。在节有盖形骨帖于前,名曰膝盖。

脚较有七骨,总名曰踵骨。在前为脚掌骨,有五枚,成脚之形。脚趾骨有十四枚,每指着三,大趾得二。

脚底有二拱,一由前至后,一由内至外。又由生长时失去此拱者,名平板脚,粤呼为“鸭乸蹄”是也。

由此观之,上肢与下肢骨之相类也明甚:在上则有腕骨、掌骨、指骨,在下亦有踵骨,掌骨、趾骨。

各人再观合骨相联而成脏腑之穴,其数有二:其一系头骨与脊柱所成,内藏脑体、脑髓。其二为正体所成,中有膈膜,分之为二,上曰胸膛,下曰腹。

胸膛之界在后为十二背骨,两傍为十二对胁骨,前为胸骨。下为隔膜,此穴内藏心肺。

腹之界限:上为隔膜,后为腰骨并钓骨,在前及两傍为胯骨及腹肌;在下为骨盆。腹内所藏之脏,有胃、肠、肝、脾、甜肉、内肾及产具、溺具等是也。

骨盆为保护膀胱及产溺具之外,更为乘托肠脏,及乘全身之重于下肢。

所谓脏穴者,内非空穴,俱实以脏腑。盖物性忌空,而其因吸气入肺及食物入腹而变大其形者,由于胸腹各肌有舒缩之性也。

此三穴,每穴有包膜,全然包之,不与外通。其包括脑体,脑髓者为脑膜,包肺者为肺膜,包腹者为腹统膜。此各膜若发炎,在脑者为脑膜炎,在肺为肺膜炎,在腹者为腹膜炎,俱常患之盛。各脏功用:脑为灵性之府,肺为呼吸之府,心为运血之府。各脏后更详论之。

骨与骨相联而成节,有筋系之。节有三等:其一为梗节;其二为活节;其三为半梗半活之节,如脊骨节是也。

活节生成,各就其运动之多少。故常见有牵铰之节,有球臼之节。手臂节及脚铰节,即牵铰节也。肩节及腿节,即球臼之节也。骨与骨相接之端,有脆骨盖之,名曰节肕,其用为挡两骨相触之势也。在脊骨者曰脊间质,其用如软垫,以阻各等跳跃之触势。在节之内有节包,生清液以润节,令之运动自由。此液有因患病而生多者,如纽[扭]伤等症是也;有因患病而减少者,风湿等症是也。

肌为运动之器。身中与肢体各肉,俱是肌也。

各肌皆由骨起本,其末亦粘于骨。其质如胶,带有缩力,动时则缩实而短。

肌之名,或由其动作而称,如节之伸肌缩肌是也;或由部位而称,如胁间肌是也:或由其本而称,如双头肌,因起于二头也。

肌质之异,各因其属意使与不属意使而别,故有意使之肌质,有不属意使之肌质。意使肌质又曰线肌,为无数之肉条束合而成,外包以套,用显微镜察之,见裂为条;又如煮熟大黄,纵横分开,故名曰意使肌质。凡从意而动者,即属此类。

肌肉之包,两端伸长而成筋,系粘于骨。

如此筋有时因份凸出,切勿割去,须要将断处缝合,纳回原位。有时治此须开阔伤口,亦要为之。曾见有无识者,将一少年凸出之筋割去,彼因之指梗,遂致不得投军,岂不悮事!

不属意使之肌,又名无纹肌,系长尖珠所成。中有珠结联合,如碎石街砖,血管及肠为此等肌所成。其实各脏,人意不能运动之肌,俱为此类。独心则异此,心为有纹之肌,而其抒缩之力亦不由人意。

肌肉之奇者,非独不因用而消耗,且反加增之。常见劳动之人,体加壮健是也。

肺体置于胸膛之内,包以肺膜,分为五叶。三叶在胸之右,二叶在胸之左;余此之位,则心体占之。肺膜上已言之,系有二重,一重帖于胸膛,一重帖于肺体,中成为一密袋,内生津液,使肺于呼吸时易于抒缩。

声音之器在声管。管上为会掩,吞物时掩盖声管,免食物错入气喉。

肺之质为气包所成。有气管系之,如树叶之系于树枝,近树身者渐大。气管总喉亦由少[小]而大。总气管之下,分作两枝,其右者大于左,故常有外物如钱或假牙等悮入气管,必落于右,此不可不知也。

气包之外,围以微丝血管网。在两气包之间不过一层,故入此间,则两面俱收养气。

气包之内,常藏满气,不歇从呼吸变换新气。此呼吸之事,为肌肉伸缩而成,而呼略长于吸。

吸气之器,为气管之抒性、胁间之肌肉并隔膜等。隔膜一缩,将腹推下,而肋肌一缩,则将胁骨抽起,如是胸膛由上至下之积加大,而气则出气管冲进,直入气包矣。

呼气则各肌收缩及腹肌推压,故成相反之功而为呼。

每次呼吸所变换之气,名曰平常呼吸气(每秒十四至十八次)。而再用力努出之气,名曰足额之气。尚存而不能出者,名曰余剩之气。而余剩之气则从和法而变换。

大约言之,清洁天气中,淡气有四,养气着一。此为气之合质,常由呼吸而入于肺气包者也。

微丝血管之血散布手气包之外,收取养气入血,放出炭养气及水气。此炭养气系肺分化之余质,由呼气除出。人身之热,则由此分化之气而生也。

或问:“天气中之淡气有何甩处?”如各人曾听过化学讲课者,必见过养气之烧物,比之寻常天气更烈而速。由此推之,倘吾人独生于养气之中,生命必促。故淡气者,特用以和匀养气,而制其烈也。

但肺回管积血之症,医家有用吸净养气之方而治者。

呼吸之变端有二:其一血变,使淤紫之回血,由养气而变为鲜红,再适于养体。其二气变,收取气中之养质而放出炭质,变空气为炭养气及水气。

脑部之功用,即主一切运动、呼吸、行血、消化之事也。

脑质有二种:一如白线,名曰脑筋;一为灰体,名曰脑结。脑筋传感动于脑结,如电线之传震动干电机。脑筋亦有二种,曰运动脑筋,曰知觉脑筋:分别甚清,各主其用。

每脑结自能生力,由相连之脑筋传递,以成运动。而知觉之脑筋,则能由外体而传感动于脑结。如以针刺手而觉痛者,则知觉之脑筋传此痛痒于脑也:而手即时自能离开者,则运动之脑筋使之然也。

脑部再分而为二,一曰自和脑部,一曰脑髓部;各有联结,并知觉运动之脑筋连之。

自和脑部,乃主不由意使之运动,并消化生津养身各功用。如食物入胃,自和脑筋即令胃内生津,以助消化。此由于食物在胃,惹动知觉脑筋,而使运动脑筋因感而生津也。

又如脚手被伤,其知觉之脑筋为伤惹动,亦感起运动之脑筋,而令伤处之血管散大而得多血,以助伤口复痊。

脑髓部,即头脑及脊髓,是为脑之正体。知觉运动各脑筋,由此所发。而连于此部者,更有特等功用之脑筋,即司臭、司视、司闻、司味之官是也。

头脑为一团之脑结、脑筋而成者,分为三部,曰大脑,曰小脑,曰脑蒂。

大脑,为智慧感悟主意之府,在于头胪之上。前小脑在于头胪之后,为司运动之府,使人行步有度,而无劳思虑者是也。若以一鸰而割去小脑一半,则其飞偏于一翼矣。

脑蒂,为大脑与脊髓相连之中体。脑筋由头脑而出,至此作交线,故身之左半偏瘫,其病源别在脑之右半也。

此最须记忆:如脑受伤积血,至身瘫痪,即瘫痪之对边是为脑体之受病也。

脊髓为脑筋、脑结合成,为一图柱体。由此生出脑根三十一对,散布身体各部。如脊骨受伤,则身体各部由伤处以下之脑根所散布者俱瘫。

折脊骨之症有未必死者,而折颈骨亦有不即致命者,惟稍伤其中之脊髓,则危险极关。

脊髓断折于第四颈骨之下,亦不立死,惟随毙于呼吸不通。脊髓断折于第四颈骨之上,即立能毙命,如缢死是也。便见各部瘫痪,皆由其脑筋之来原处有所伤也。

脚脑筋由钩骨上之脑纲而来,散布于膝下。其脑筋由腰脑纲而出者,则分布于膝之上。

其脑筋由背骨之上而出者,则分布胁间之肌。倘此处之上受伤,则胁间肌之呼吸功用失矣。

手脑筋由颈骨以下而来,倘此处以上受仿,则手及以下各部俱瘫矣。

隔膜脑筋由第四颈骨而出,倘此处之上受伤,则立能绝呼吸而毙命。因别等助呼吸之肌如胁间肌等,其脑筋由背部而来,亦与隔膜同时俱瘫也。

第二章论血脉

此章所论之流血及止血备法,为用最大而最紧要之学也。伤者当流血之际,顷刻可以致命,故必当明用指急压之法也。

身体各部恒有所消耗,赖运血之功以补所缺。血有二种:一为脉血,有生新之功;一为回血,有去淤之用。脉血鲜红,涵有养气;回血紫黑,涵有炭气。前章论呼吸之功用,已详之矣。

血之质为血轮、血液,血轮流动于血液之内。

血轮有二种,曰红轮,曰白轮。红者多,而白者大。

血之有色,则红轮所呈也。其形为扁体,两面皆凹,侧而视之,似窄腰纱灯。血轮流出体外,大有牵合之力,垒合如贯钱,血之能凝结者半由于此也。若血中有外物如线,或血管内面有不平处,血亦能就此凝结。

白轮为球体,体中有核。白轮散裂,则变而为红轮。血液涵有明汁并溶化之肉丝,露于天气,则变为胶质。此亦为血流出体外凝结之一故也。

全体之重,十分之一或十二分之一为血。

心为肌肉之器,吸血运行于周身者也。其管由心载血于全体者,曰脉管;其管由身载血回心者,曰回管。脉管连于心之下,回管连于心之上。

心之形如莲蕊。其大之比例,适如其本人双拳对合等。

心在于胸之左傍,其尖约在左乳寸半之下,离中线约八分之度,居于胸际第五第六胁骨之间。心内分为四房:曰左上房,右上房是也:曰左下房,右下房是也。

同边之上下房,两皆相通。但两下房则大有分别,左者之血运行于肺,然后人心之左,二上房同时收缩,逼血入二下房,而二下房收缩则将血逼进相连之血管。若将耳就听心部,则闻有二声,其音立(口答)。血由上房入下房,中有倒掩门隔之,使血不能复回上房。回管之内,亦有如之半圜门,后当详论。同式之门,亦设于心与血管相连之处,阻血复回于心。

二下房同时收缩,每次其右者将紫血逼进于肺,以收养气而变鲜血;其左者则逼鲜血运行周身。其血浪名曰脉。所谓脉者,各人当祛除俗见,匆以脉独在手腕;须知凡有赤血管者皆是脉也,如额角脉于老人为更现。其脉每秒跳有一定之数,可见运血之序有条不紊。

幼孩脉跳之数,至多约一秒一百四十次。中年七十至七十五。至老年减少。女子之脉常较男子略快。

在腕际诊脉,取其便也。其法以指按于正肘脉。

其不用大指诊脉者,因大指之脉大于小指,有时错悮已[己]脉为病人之脉也。

诊脉须要轻按,不可用力太过,太过则脉随而止息。其计脉之至数以十五息近为度,以四乘之,则得一秒之数矣。

脉管为圆筒管,其用为由心下房运血,遍行周身。脉管之质为无纹肌所成,有抒缩力。其肌质为使脉管能随血浪抒缩,又能使脉管随肢体运动。设使脉管为梗质,则肢节屈动,必至破折矣。

血离脉管,则流行于微丝血管,然后进入回管。微丝管为体甚微,每管约三千分寸之一,可见其体不过可容一血轮经过而已。

血入微丝血管时,其色鲜红,过管时渐为变动,出管而入回管则色为紫矣。

回管之质如脉管,惟不及脉管之厚耳。其功用与脉管相反:脉由心运血于遍体,此从遍体载血返心。其内有倒掩门,使血倒上而行入心,不能回下。此门之形为半圜,弯凹如杯,其边向内上,如是其血充盈时,若有下往,门之两边即合以阻之。

脉管之血浪行到微丝管,即便止息,故回管无脉。

血之循环由心之左下房起。从总脉管而散布周身脉管,从脉管而入微丝血管,由微丝管入回管,从回管面入总回管,以复心右上房,从上房入右下房。此循环谓之遍身循环,又曰大循环。

回血过肺脉管而入肺,以清淤滓;既清,即从肺回管而返心左上房。此谓之肺循环,又曰小循环。

心之右为紫血,心之左为赤血。

更有一次等循环,谓之肝循环。血从肠脉管入肠,在肠吸上养体之质,从肠回管入肝以隔化,复由肝而出肝回管,以入回管。

食物之有益者则变其质而为血,以养身。但食物之中多有不合养身者,故未入血之前,先由肝膈滤,如水隔之海绒焉。

血循环之用,乃从脉管载运养气及养质而入周身,从回管载运身内用完之渣滓于外,故脉部与回部之间必须有腑以化回血而为脉血,肺之为用即此也。

分布周身之脉管,各有其名,若各人能记之更佳,但非必要一定如此。其最要者,须知各大血管之部位。

身之大血管由心左下房而出,名曰总脉管。

总脉向上拱,至身中线处则弯下,由胸膛入腹,故得名三:其一曰总脉拱,二曰胸总脉,其穿过隔膜之下者则名曰腹总脉。

由总脉拱发出脉三技,往头及手。在右一枝曰无名脉,在左两枝曰左颈脉、曰左锁柱脉。

此处为身体中两边不对之特异者,即无名脉,独右边有之。此脉到胸锁节处则分为二,一为右颈脉,一为右锁柱脉,与左边相对。而左边则直由总脉拱而出,无此无名枝间之。

以下所论各脉管,俱皆两边相同。颈脉行至喉榄处则分为二,曰内颈脉、外颈脉,其内者入头颅内及脑体,外者往颅外及面。

锁柱脉出锁柱骨后,而入腋下之中。过第一胁骨之下,则名曰腋脉。由胸界以下之脉,名曰臂脉,丽于双头肌之内廉。行至(月争)下约一西寸处,此脉分为二枝,其外为转肘脉,其内为正肘脉。

正肘脉直行至手掌,遂弯外与转肘脉一小枝相连,作成掌脉拱。若大指伸开,与掌成为直角形,从大指尖作一线横过掌面,即掌浅拱之处也。由拱上横出各枝,即各指脉也。此为医家要诀:若割治掌部,切宜避此脉拱,跟指向而割,转肘脉直行至手腕,然后向后而过大指与食指之中;倘在此处有伤,则波及脉管矣。

转肘脉之末拱而向内,与正肘一小枝相连,作成掌脉深拱。此拱在浅拱一西寸之上,与腕相近。

兹论腹脉。此脉终于第四腰骨之下,分为左右二胯脉,行至钩胯节,此脉复分而为二,名曰内胯脉、外胯脉,其内者行布骨盆之内,其外者布散于髀脚。此脉行过骨盆之下,则名曰髀脉。跟腿正面之中,直行尽腿上三分之二,然后转入内面至下三分一之中,则向后而行于腘部,是为腘脉。此脉在于膝后深处,两边有腿肌护之。

约二西寸腘脉之下,分为二枝,曰胫前脉,曰胫后脉。胫前脉从两胫骨之中而出,散布前面各肌。后者则供养脚肚各肌。

胫前脉出脚背时,先分出一脉拱,以供养各趾,然后穿大趾与二趾之间,而下脚底。胫后脉在脚铰之内,而出脚庶,与胫前脉相连,而再成脚底之拱,如手掌焉。由此发出脉枝,以养脚趾。

此等脉拱,如身内各件,大有用意,请细观之便明其底蕴矣。如立时全身之重注于足,又手紧拿各物,俱可压滞血管,而致麻木不仁。故此等拱脉,特备以一端有阻,血可由别端而行,此足见造化之妙用也。

各人更观吾前所论上下两肢体,不独骨格各各相同,而脉管亦两相符合。如由身而出,至手(月争)及膝,皆是一骨一脉。由(月争)膝而至手脚,则皆两骨两脉。而至脚与手,则此两脉皆由枝而相连,以成各拱。以上所论脉管分布之道乃为常者,但须知人之生长,间有不同者。再观脉管之布置,皆避出险处,非深藏干肌肤之间,则丽于骨体之后。

回管多处与脉管同名,如脚之胯回、髀回、腘回,手之无名回、锁柱回、腋回、臂回、正肘回、转肘回是也。

间有一二不同者,如腹脉曰腹总脉,回即曰下总回是也。又有曰伴脉回,因与脉管同行也。

所有下体之回管,皆载血入下总回;而上体各回,则载血入上总回。二者皆流进心右上房。

但回管所载实为浊血,则令之运归于心,愈速愈妙。故脚手之回管,比脉管更增一倍,有浮面回管,有深回管。

浮面回管,即现于体外之蓝筋是也。

脚之二浮面回管,甚为要件,因常易起回管瘤之症也。脚长回由脚而起,行经胫内,至髀而入于髀回管。脚短回由脚外而起,行至腘部,在腿中处而入于腘回管。此部之体学须紧记之,因此为辨论束袜带宜在膝上或膝下之一难题也。

血脉循环运行全体,若有阻滞,则生出病端甚多。如脑中欠血,则起头晕:脑内血崩,则变失魂;肢体失血,则成枯腐;腠里流血,则生肿胀;因伤而破血管,则患流血。今特详论治各种流血之症。

各紧要血管之方向曾经论及,今各人宜知者,为何处为最易止血之部位,并何以施用指或用器压治之法。

用指、用器二法各有所宜,兹略言之。用指之法不能长久,因易生倦也:故须多人替换,医院治脉管瘤及脉管各症,常用此法。但病人须运移别处,则指法无可用,而以用器为宜矣。若用之合法,则血可尽止,而病人可迁运无虞。

指压之法,为用最大。如值无器时,可即用手压于流血脉管之上以止之,以待寻得器具然后替之。

用指法之要如此,放我尝于考试各生时,若有不明此法,则别项虽精,亦恒不给发精通之照与之。

指压而止血不流,于下有二紧要事:一血管必在外面;二须与骨相近。如此方可抵当指势,而止血流也。

合施指压之部位有五。有议当兵者,宜用墨记此五处,以便于战场之中若有受伤,则同侣可用止血之压器教之。

各骨当压之部位,分论于下:

用指向后、向内压于颈背骨处,能止总颈脉之血。凡割颈或伤颈上之脉,宜用此法治之。若压左傍用右指,压右傍用左指。

各指贴于病者颈后,大指与食指之间适环绕于颈。

不可直压向后以捏摺颈肉,此无益也。但你所压之势向后,亦兼而向内,以压颈骨。

压锁柱之手势,亦与此相同。

此所压之手势,俱系露体。但尔等须要习连衣而压之法,其功效亦同。

压锁柱脉,乃用大指向下内压于第一胁骨,其处在锁柱骨正中之上。此法干止腋下流血,为用甚大。设有一仆因在阶级上洗窗跌下,而手插入玻璃窗内,被玻片割伤腋脉,当以此治之。

压锁柱脉,以门匙压之,较手更能耐久。其法将布缠于匙柄,手执匙尾,以力将匙柄压下于脉。

若血管伤于手臂以下,用手将臂脉压于臂骨更为容易。

平常讲习,多以衫袖之缝处为臂脉之部位,但衫袖之缝各有不同,而多过于太前者。最善之法以压臂脉,乃将指拿于臂之内,然后扪有如绳之物在其下,此为脑筋及脉管在中也。用大指在臂外,掌在臂后,以力紧握,则脉管压矣。此法较向前握于双头肌者为更妙,因有肌肉厚大之人,则血管常不能压也。又压势当用指面非指尖,庶不致紧摄病人之肉也。

髀脉甚易压之于胯部无名骨处,即骨盆之边。直压向后,此略要用力,故大指胜于小指,有时两大指齐用者。此法用以施治髀上流血,如割脚时是也。应考者压之太上,或压于腹之软处,则失其取矣。故定其都位,宜先扪中胯骨之前上凸,由此至身中线之间作一中点,离中点二西寸之下,则脉之位矣。

若流血在髀之下,髀脉可压于髀骨上中二节交界处,用大指压向后外,大指与小指所成之凹环,绕握于髀。

讲此课时,将一童子之身画以红油,以表脉管之道,亦一妙法也。学者可将指习压各脉管,以演纯熟。如验所压之度有准否,试一扪以下之脉有无跳动,则便明悉矣。观腕脉有无,便知上节所压之处之准否;观胫脉之动息,便知髀上之血曾否压止。

压脉之器有数种,有如马甲者,有如圆环者,共用处随人自择,最为合宜。

用手巾包裹一片碎煤或石子或小刀等物,俱可作压脉之器。将所包之物置于臂或髀脉道之上,盖此为独用器压之处也。将手巾略扎于肢体之外面,结处或系一柴或伞柄或鼓槌俱可,遂将柴转纽数次,巾则紧绞,而包垫则切压于脉,而其流绝矣。

学者须小心将扎垫于脉道之处,考试者一见此垫之置于何处,便知晓脉之部位与否矣。

绞带之柴其端须另用手巾扎于肢体之下,以免移动病人时返松。此压脉之器,其材料随处可有,一遇有伤,可以立时制就。如在车路遇意外之灾,一片碎木,一条手巾或号旗、一枚石子或煤碎便足矣。

置压于髀中,须置于髀之上半,当切记在心。髀脉在下,髀节之中,则转而向内,而为腘脉。

将树胶带张开,捆扎于肢体,末用布条缚之,其用亦与各项压器同。树胶带有用以缠扎肢体,由下而上,以逼出此肢之血入体,再用圆带扎于上节,俾松带后免血复回,此为医家最大用之一法也。如此,则割治失血过多之人,或久积弱之症,可以不失滴血,无虑危险矣。

当枕臂而卧,或交膝而坐,久则觉肢体麻木不仁,暂失自主,此则同于血脉被压之情形也。转觉如针刺,则抒申时血复原位也。

流血之形状,各随其所伤之血管而异。

被伤之血管,分两端而论,曰近端,曰远端。其近者即连心之端,远者即离心之端。

血由脉管而流者,其色鲜红,由近端伤口而来。流势跳射,因受心缩之力也。但每射之间,血亦非停止,仍是长流,因脉管缩力使之然也。

血由回管而流者,其色紫黑,由远端伤口而出。若回管无病者,其流血独由远端耳。

脉管中有特异不载赤血而载紫血者,肺脉管是也。由心右下房而出。又肺回管由肺载赤血而入心左上房。

微丝血管流血,则其血非由一处而发。伤口全面俱有血渗漏而出,乃由无数微孔而流也。

今先说明血管体质,然后详论止血各法。血管有肌层、抒缩层及外套层,各层俱有结合伤口自行止血之动效。当血管受伤,有数事随之变动,其抒缩层即缩上于外套之内,肌层齐缩而收窄血管之口,血流过此粗粒之伤口则凝结。如上所言之理,故常有血管受伤而不流血者,因外套卷扭,而管口自缩,全行止绝也。此弹丸所伤及车路受伤,多有不立时致命,因其所伤之血管系扭伤可自行全缩,非如刀割也。但血流时另行加多凝结之势,因心力减少,而前行之血亦少,此为天然止血之性也。由此观之,则有因统血而晕者,切不可施以行血之割矣,因行血则必增其流血也。

止血之法分而为二,有暂止之法,有恒止之法。

暂止之法如下:

其一直压伤处;其二压伤处上流之血管。

恒止之法如左:

其一用冷敷,或冰或冻水;其二用敛药;其三用火烙;其四用压;共五扭血管;其六缚血管。

直压伤处,即用指压于伤处,故凡可落指之处,流血皆可不畏也。如面部流血,用一压垫便能止之。腮脥流血,用一指入口内,一指在外,便能压制之矣。

压伤处上流之血管,上已详论之,有用指压,有用器压。

用冷敷之法,因冷能令血管肌收缩,以细血管之口。若细小血管,此法已足全止之。

用敛药,亦是使血管肌衣收缩。最易得之敛药为醋、白矾、火酒和水等。此多用以漱口,以止牙血。铁缘水及铁绿水亦多用止血,但不甚合宜,因铁能致肉变为黑色也。

火烙之法,为古昔独用之法,今略少用之。其法将铁条烧红烙于伤处,凡身上软处流血不能用线缚者,或微丝管渗血,用此止之。

压法,多用以治微丝管及回管瘤穿破流血,其法用布带缠扎而已。

回管瘤在皮之下,看之似虫,常有因烂或伤而穿破,此症厨妇常患之,因多近热处也。其治法:用垫全压于伤口或伤口之上下,及用布带紧缠于足,由下而上。此症血管两端俱有血流,因其管患病,管内胀大,而阻血回流之门,失其功用也。须切记此症有时足以致命,因受病之血管胀大,直透至心右上房,则流血时甚速,损失全体之血。故流血之脚当要举高,免其下垂。

无病之回管流血,无甚紧要,因管内之门自足阻塞其血由心反流也。

常有以一片生肉,扎于皮外流血或肿眼或伤肿处,亦即用压之一法也。而生肉之冻,更为多一用处。

又常见有取一牙而流血不止,变出极危之症者,若于用过冻水或冰及敛药之后,而血仍不能止,则须用压法。以软布作一尖塞,塞入牙穴,遂用带紧扎上下牙床。其塞须用小绳缚之,拉出口角,而系于耳,免睡时其塞跌入喉内。

压颈脉管以止面及牙流血,甚属无谓。因此处脉管与头上各脉相联,非压所能止也。

钳扭血管,上已言之,与车路受伤同理。但此法独要医者方能用之。

缚血管,为医家割症止血之妙法,凡喷射之血须用此法止之。所用之线,有用丝线,有猫肠线。近多以用猫肠线为宜,因在伤口内能自行消化,不用再行解取也。

鼻中流血,为颅底骨受伤之一据,但无仿亦有流血者。在少壮之人流鼻血无甚大碍,而老弱者即宜立行施治,速呼医生用法以塞鼻前后孔止之。

用冻水或冰袋敷额,常足以止鼻血。而同时,患者不可垂其头于盆,须仰首而卧。又举同边之手于脑后,亦有时足以止之者。

舌中流血,如小孩伸舌于口外而跌,有时亦危。昔曾见一因跌而在舌中伤一三角孔洞穿两面者。治此症用缚法殊属不宜,吞冰及饮冻牛乳已足止之。倘流血过多,即用双指压禁之可也。

以上所论,皆是体外流血耳。此外更有体内流血者。

体内流血,乃在体内各穴如头、胃、肺、腹等,或因破仿,或因有病。此等症外视不见流血之状,但见皮色转白,头晕昏迷,并同时受伤,则其证也。

流血人头当分两种而论:有受伤而成压血者,有因病而成积血者。呕血从胃而出,谓之吐血,其色紫黑,因胃津杂之也。咳血从肺而出,谓之破金,其色鲜红。治体内流血之法,宜将病者安卧,使心体俱静,头宜置低,衣宜放松。

病人宜吞冰块,或饮冻水和敛药。流血之处,宜敷以冻水或冰袋;切忌投行血之剂,虽病者觉晕,亦不可以之。

第三章论受伤(上编)

今首先论受伤及其治法:

伤有数种:其一割伤;其二刺伤:其三破伤;其四撞伤;其五毒伤。

割伤者,即利器之伤也,如小刀、玻磁片、剃刀等。此多见于割喉之症。

刺伤者,其伤口之深过于其阔,如被尖刃及枪所伤是也。

破伤者,其伤口不齐,如被钝器所伤或擦伤是也。

撞伤者,其皮不破而现肿,及内里受伤。其肿为流血于皮内,其色由红而黑而黄,遂自消散。此症之最危者为铁路撞伤,常有破伤内脏如肝,胃、肠等是也;如此之伤,患者必立损元气。

弹丸所伤者,其伤为两种,即破伤与撞伤是也。

毒伤者,多属刺伤,而刺器有毒在焉,如蛇咬、蜂刺是也。各种伤由于毒器者皆成此伤,如被剖尸之乃所伤是也。而既伤之后,伤口为毒所沾,亦成毒伤。分别伤之轻重,则以其伤之浅深,其深者常伤及内里之脉管及赃腑。如遇此等重症,宜候医者到来施治。

破伤比割伤更难痊瘉,而多成血蛇症。因破伤之伤口,其肉多拉烂,而必要作脓消去此肉,方能完肤。而割伤则伤口整齐,可立时结合伤口。

割伤流血常较破伤更多,因割伤者血管全行割断,而破伤者血管多祉烂而扭转,如上所论扭血管之法焉。

兹将治理各伤之总法详论之:

首要为止血,照前所讲止脉血,止回血之法,分别施治。流血为生死所关,故施治必先于此也。

如属微伤,乘起肢体,敷以冻水,便能止之。

其次,为除清伤口之物。察致伤之器有无破损。若然,则寻缺碎何在。有时衣碎及各物,亦能随器而搀入伤口,俱宜除之,否则大有碍于结口之功也。

人常有用口吸其伤处,此亦甚妙之法也。吸至止血,并除净各污物,将伤口结合,如此则甚易全愈也。

受伤若久,宜用药棉引水浇淋伤口,除去四围干血,洗净伤口,则重伤亦化作微伤而告愈矣。

若为刺伤而未损及内脏者,宜用水唧筒纳清水冲洗;若有损及内脏者,即忌用之。因所入之水,必积于内,无益而反加害也。

若伤口为有毒之器所伤,如割过腐肉等物之刀等,则宜先以煮极热之糊麻敷之,以除其毒,然后令之结口。

其三,宜令伤口两边贴合,以助其结口之功。其法或用结口膏贴之,或用线缝之,或用布带扎之,或用胶药盖之俱可。

伤口用连布或白绒蘸油贴盖之,然后用布带裹之,其裹之之法,另详裹扎编。至用连布,须要用滑面贴伤口,不可用毛面。因毛沾粘肉芽,替换时必致损之而流血。

用油或加布力药油蘸连布,而盖于流血之伤者,其用甚大。倘不用油,则布沾血,必肢粘伤口,而难于脱除矣。

若不流血之伤,有以干布盖之。如滑面连布亦甚妙也。敷治伤口,医家常有冷敷、热敷之目。冷敷者为敷各伤之常法,热敷者用治腹中受伤、毒伤并发炎之伤。冷敷者多用冷水或冰或化气水,至制化气水容后论之。

热敷者用连布或棉布,蘸热水而敷于患处,日换三四次。布之上用油布或油纸以盖之,免其化气;此油布宜阔于热布四围半寸之多。倘用结口膏之处有毛发,宜剃去伤口四围之毛,庶膏药易于粘合,且于退际不致胶粘于发而致痛。若头有伤而不能得膏药,宜将伤口两边之发牵合,打结缚之。

用结口膏粘伤口,不可全行贴密,膏药条之间宜离隙以消脓水。

除膏药亦如粘药,皆有一定之法。宜先向两端起之,及至伤口,则两面不齐退除,方不致祉伤肉芽。不熟手退膏药者,常祉一头直过伤口,必祉起伤口而复裂之。

兹论及各等伤口之专门治法:

面伤流血较别处常多,但其血易于施治,用一垫及中带便可制之。

伤口有宜速用法完结之者,如上下唇之伤,速宜结合之,免其变成兔唇也。故当用线缝合,此事宜待医者为之。但有时医者或未易致,则用缝针穿丝线或头发缝之,打一实结。

掌受刺伤,常因用刀切菜或切饼所致。治之之法,最妙用布或纸作尖垫,若一寸之厚,其尖向伤口,其平底向上,然后用布带横扎之。或用指屈禁之俱可。

用一球放于掌中,而屈指拿之,亦同此理。

倘渗血不止,宜将衫袖卷起至手(月争)处,遂屈手于臂而缚之,使压臂脉于(月争),而血止矣。

脚掌流血,亦可照法将脚屈缚于大腿。但此法殊为阻碍,故不能久压。

各等伤口在脚手处,如水夫等常赤足造作,须要盖护之,免为铜毒或外物所入,故常宜以糊麻敷之。

其余身体各部鲜受刺伤,而独臀处则常有悮坐于刀、剪、针、钉之上而被伤者。此各种伤,俱宜照上详之法治之,即除外物、止流血、用垫压及布带扎之。

割喉之症,常别论之。此属于割伤之一,而治法有一要处与别不同,即不必用线缝合,或用粘膏以结其口。

第一要着即为止血。此症流血常多,而颈大血管被割,则有立时致命者,幸此不常见。因愚民以为人如风箱,气泄则毙,故多割破气喉。而伤气喉可无大碍,因医家亦常有开此以治喉症者。但有自刎,其甚者不独气喉,以食管俱断,而颈骨亦伤。

止血之法,可用指向后对颈骨压之。宜小心,不可压于喉管。

伤口可令之撮合,由垂下颔近胸前,然后用粘膏粘于头帽及胸前之布带以牵之。

用此法以撮合割口,防喉偶有阻塞,可即速解之以吸气。若用针线缝之,则不能如此之速也。

喉之割口,宜用药纱盖之,以免寒气及外物入肺;并用纱带扎之。病者宜置于温润之房。其致温润之法,可置水壶于房中之火炉,得蒸汽熏之。寻常气从口入,亦可清隔外物,并口水足以润气,口内之热足以温气。此天然补缺之妙用也。

胸腹等处所受刺伤,最为危险,因并仿内脏也。若遇此等伤,其伤口不可盖密,只宜轻敷之。须将病者之膝略屈向上,以舒腹前之肌,以待医者到来施治。

腹中受伤,常虞腹穴并肠内亦破,以致粪毒流入腹穴。若有肠由伤口流出,宜用暖水洗之,用佛兰绒护之,轻轻送回入腹。若肠内有破粪流于外,此可由臭而辨之,则用佛兰绒略盖,以待医至而缝破口。

略知内脏之部位,亦为极要之事,因各脏常有受刺伤也。

各脏,部位因盈亏略有不同,如胃饱时占体积多于饿时,故饱多易受伤。

又如膀胱男大于女,满时常胀至脐位。

由此规之,食饱饮足,最忌狂动。因胃或膀胱满胀时,易为破裂。此等之患,常见于猛用力之踢球者。

外物入眼,须用妙手方能取出。上眶可使反出向外,则内皮全面可以察验。但要熟手方能为之,是以最稳莫如待医生到来治之。

反眼皮之法:用笔或钗,以右手执之,压于眼盖之上,离睫毛半西寸之度;以左手执睫毛,使患者跟下视,便可反之矣。

眼下眶用指压下,便能全见内面,用手帕或毛笔抹之便可除其外物。

须记有外物在眼时,切忌擦抹,并宜合眼。

外物在眼,常惹动流泪以冲除之,此则天然除外物之法,殊为效验。如用辣气冲鼻,则泪更为加增。

泪管通连于鼻,若努力吹鼻,便能将外物祉近于眼之内角而除之。

拉下上眶三四次,则外物亦能被下睫毛扫除。

间有石碎或钢碎紧贴眼球,则必要待医者用器以除之。

除去外物之后,宜用杯形之海绒蘸冻水或冻茶敷之,为散炎最妙之法。

若石灰入眼,即时宜用淡醋洗之,若久则用榄油敷之可矣。

外物入耳,亦宜照医家妙法治之。

耳之外孔,其深约一西寸零四分之一。其孔之底有膜隔之,名曰耳鼓。

鼓之内面仍有一孔,名曰耳内孔,通连于口。故聋人常有开口以闻声,如此则声能入鼓之内面,如外面焉。

用永唧筒洗耳,切忌猛射并筒嘴插入太深,阻水不能回流,必致耳鼓破裂。

耳鼓被掌所击,或为大炮所震,亦能致裂。被裂之后,耳常觉响鸣,如置海螺于耳焉。欲免炮震,可开其口,使震声同时入内孔,则耳鼓两面之气均匀,而无震裂之患。有用棉花塞实外孔,殊属无益,即欲用之,亦宜松塞,以略阻猛震,不宜过实也。

倘有豆或别等软物入耳,切不可用水唧筒洗之,因水能将其物发大,取出更难也。

外物入鼻,有时甚难取出,此亦宜待医者治之。用鼻烟使患者打喷,无妨试之。若其物在鼻孔之下,用手塞无患之孔,努力吹之,亦为妙法。若其物在上,则此法不可用,因反使之愈入也。

骨节因扭、击、踢俱可致伤,令节肿大,由于节胶生多也。此症名为节炎,如鹤膝是也。

骨节受伤之甚者,则共节之筋络,常有拉松或破烂。

或云扭伤骨节更甚于折,即此故也。此等症宜令久为安静。即痊好之后,亦宜时加保卫,宜用弹套护之,加膝盖套、脚较套等是也。

敷冻及静卧,为调理扭伤之妙法。敷冻之法,可用水淋,或敷淡火酒,盖其化气而生冻也。而最妙莫如冰袋,其法或载冰与海绒袋,或载冰与猪羊膀胱,或包冰与油绸,敷与肿节,然后用布带扎之。

倘有大痛,宜用热敷,或热水或糊麻俱可。若无痛,则常以冻敷为妙,因易消肿也。

骨节重伤,俱宜用弹套以护之。

骨节之伤,最甚者为相接之骨离其原位,而筋络亦从而破烂,此名曰脱关节。至于治脱关节之伤,不必多论,总以立速延医施治为宜。愈快续之则愈快痊好,倘为时过久,多有成终身之废疾者矣。

学者或曰:“如此何不由我等续之,何必久以候医?”但不可不知此症有甚难续者,非具妙手不能也。间有血管及别质,反为之被伤。曾见一症:因治者术稚,而用力过度,致全节俱断,故不可不慎也。

今当先论明如何分别脱关节与折骨之法,然后详论折骨之症。在两症有变形及痛楚,但折骨则受患之肢体括动常增,而脱关节则肢之运动多梗。

在脱关节,各因其骨之离位,致肢体或缩短或增长者。若脱于下。

边肩臂节,则其增长之度,适如臂骨离关节穴之度。若脱于上,如右边之(月争)节,则其缩短之度,适如前肘退上之度。在折骨之症,则肢体常缩短,因折处之骨两相交叠也。其最大分别者,即折骨提动则有声,而受患之处在骨干;脱关节则提动无声,而受患之处在骨节。兹特辨二症异同之状,表列于后:

折骨之状

一、变形而痛

二、扪之有声

三、运动改常

四、易复原形

五、肢体缩短

六、伤在骨干

脱关节之状

一、变形而痛

二、扪之无声

三、运动有阻

四、难复原位

五、或短或长

六、伤在骨节

更有一要诀须记之:无论何等之伤,可将伤肢与好肢比较,必能分别外面改变之形,梗活之异、长短之差矣。

折骨之症,其故有二:一因外力,一因肌力。外力有直势、曲势之分,直势者如马踢鼻而伤鼻骨,曲势者如人申手从马而跌,而伤锁柱骨是也。

肌力折骨者,最显于膝盖之折。如人下阶级来尽时,误为足已履地,及觉恐跌,急而缩脚,则腿前各肌之无情力,立能抽折膝盖,如受棍击焉。

老人多患骨折之症。因年老骨内土质加多,而弹力减少,首章已言之矣。老人常有由床上跌下而折骨者。而幼年之骨,虽受重伤至曲,而亦不折,此症名为青技折。因其如青技,虽曲而不至全断也。

骨折之症,分为两种:一为净折,一为兼伤。净折者,骨独一处被折,而外皮完全不伤。

兼伤者,骨独一处被折,而外皮亦伤;其伤有同时而伤,有随后为折骨所刺伤。

若以上二症,其骨之折不止一处,则谓之重折。有净重折,有兼重折。

有所谓合笋折者,则折骨之尖端,插入彼端。

有所谓波累折者,则骨折而累及别脏,如头被折累及脑体,或脑衣胁骨被伤而累及肺体,或肺膜骨盆被伤而累及膀胱及溺具。

骨折之症,有斜折、横折、直折之分。斜折者多见于长骨,而锯牙折则见于扁骨。

骨折之症,其伤与痛随处而异,而其相同之状则有三:一、变形;二、异动;三、有声。

变形:因于骨折而失却齐整。肢体短缩,由于折骨两端相叠。

异动:独见于骨折之症,因骨断作二段,而成为假节也。

声:由折骨两端之粗面而生,略将肢体提动,便可觉也。

治折骨症之要法,乃使肢体安静。所以病者宜置于恒静之区,待骨生合。

使病者不动之紧要,学者不可不知。常有忽略于此,以致折骨之尖端因动而插穿外皮者,则变净折而为兼伤矣。此多见于脚骨,因其处之皮极薄也。若变出此症,则为患非轻,病者本一月可愈,今则须延至数月矣。如此则劳动工人,必大为废时失业也。

骨折之处多生新质,环绕骨端,以胶粘之。此新质先松软,渐变坚实而成骨。其成骨之迟速,随骨之小大而异,有二礼拜至六礼拜之久者。

绕环骨节之新质,于骨生合之后渐行消散。倘骨续合得所,则能生复原形。此则折骨生复之理也。

续骨即将骨所折之两端撮合于自然之位,而使之久静,待新质变而成骨。其最大碍于此者,则丽于两端之肌肉常时收缩,而使折骨彼此作叠,而阻两端之生合。间有症之重者,必须将两端之肌割断,以减此收缩之力。但常症只用法安静其肢体,便不须用此重治矣。

当续骨时,而骨安置不妥,则其留后患。此又要再加外科割治之法,方能使之平复矣。

若续骨而不使之妥合,又不安静,则永不能复原,寻而成为假节矣。使骨安静之法,其甲板须用软物垫之;但遇意外急救之法,则可用附近之衣服为之。而伤骨上下之节,务要使之不动,盖稍为不静便大有阻碍矣。

各等折骨之治法,皆以安静为第一要义。若安静,则骨便能自然生合矣。

急用之甲板,各物皆可为之,如鞭竿、箒柄、短棒、伞柄、厚纸、竹壳、剑鞘、树枝、枪尾、枪竿等是也。

无论何物所成之甲,必须用布带扎其两端,而留回伤处不扎。因伤处常有肿痛,故留回此位,可用冻水或冰敷贴以止之。又带之结,须于甲板之上肢体之外作之,免被压伤皮肉。

若折脚扎好之后,更须用布带一二条,将伤脚扎于好脚,如此则移动时更多一靠力矣。凡治折骨,必先将骨续扎,然后移动。

折骨之症,无流血症之危殆,故可待医者到来施治。暂时可用软枕或软垫垫之,用手巾扎其上下,并用沙袋或手压于腿上,可免折骨跳动之痛。此法于受伤时并扎好后,俱可用之。

今将遇折骨症续法各法,及医未至之时如何调理论之;

折骨有三等不用甲板者,头骨,锁柱骨、胁骨是也。

头骨受伤,或因跌或因物击。被伤之时,必失灵性,其久暂不等,因受震或被压而致也,后当分论之。此等为甚危之症,因累及脑体或衣随而发炎也。

更有危殆者,则头底骨受伤。人跌于硬地,或被坚物所击,则伤在头顶;若跌于软地,则伤在头底矣。如人从屋架而跌于泥墩,则全身之重力聚于头底而伤之矣,随即昏迷。此症鼻、口、耳皆有血流,眼睛皮赤有积血,并有清汁从耳渗出,此即脑髓液也。

脊骨被拆,则其下之体必失去运动知觉之功用,首章之末已言之矣。

骨盆被折,常累伤膀胱及溺具。此症多见于铁路上受伤。患者不能企立,身体觉碎,咳时及移动俱有大痛。

此症宜将病者用移床移往静处,头宣略为乘高,用冷水敷之。最宜安静,不可稍动,以候医者到来施治可也。又切忌用行血之药,倘病人脚冷,可用热水瓶或热砖炙之。须用连布包裹,免烙伤皮肉。因病者不能运动,又失去知觉,虽烙亦不自知也。

胁骨被折,不必用甲,因呼吸常动,不能使之全静。此等折骨,常因胸膛受击或被压所致,多起后患,即肺体、肺膜同时受伤而发炎是也。用手按于伤处,令病人打咳,便觉有声。摄理之法,只可用布带绕身扎之而已。若牵累之伤,如肺体被折骨刺破,此可由口中流血杂有痰泡者认之,则布带亦不能用,体中之衣带及碍呼吸之物,亦当尽除之。止口中流血,可以冰块吞之。

下牙床被折,由于受击或跌于下颔而致也。口合而不能开,与下牙床关键脱离,口大张开,正为相反,其下牙之行,成为不整,而外体之形亦变。

治法:用窄布二条、厚纸一块,作一甲。其下半照点线屈曲成为颔尖之盖,上半照口割凹,其布带一由颔下辫上至头顶绑之,一出颔中辫至脑后,复拉至额前而缚之。其耳不可遮盖,可将布带辫作一三角形,以耳为中央,其布带之端或同打一结,或分作两结俱可。其不摇之功,则多于上牙床之妙用,使之靠合,非仅扎布于头顶而已也。病者忌行动,宜食糜化之物,如粥水,肉汁等。

锁柱骨被折,常由伸手而跌所致。肩膊低垂,手不能举,病者常用好手托伤(月争)。治法用一尖垫,将底向上置于腋下,用布带绕两肩,作8形缚之,相交于背中:再用一带将手曲绑于怀抱,使之不动。若病者之肩甚阔,宜用两带缚之作成8形,推肩膊向后。

又有一治法:用垫置腋下,以布作大手挂悬手,然后用带扎之身边。此法容有未善之处,若施于小儿,类多申动则腋垫跌下,而带松上全为无用矣。故以8形之扎法为妙也。

臂骨断折,由受直击或跌于手(月争)胯而致。治法用甲板三,一前、一后、一外,其长如肩至(月争)之度。内面不用甲板,因血管由此经过,免压之也。各甲板用窄带二条扎之,以布作小手挂,将手曲悬手胸前。大挂悬手,常令手(月争)缩上太高,易致折骨打叠,故大挂不宜于臂(月争)等伤。若前肘有伤,则宜于大挂。

无论安置太小手挂,须小心将(月争)曲成直角形。切忌将手低垂,若略为曲上,亦无大碍。

裹扎此等症,手(月争)不可申直,盖不自然也;宣曲而用挂悬之,甚为自然。独于火烧伤,则宜直之,因恐结痂将手挛缩也。

若臂骨下半被折,而近于(月争),或前肘之骨亦同有所伤,宜用直角形之甲板置于内面,使手曲成直角;外面亦用甲板。此直角甲板,可用二木横直扎之。

手(月争)受伤之后,则运动必失灵活。倘遇有此症,宜将病者之手曲而扎之,则愈后生梗,亦不致大碍。

肘骨被折,常因跌而致。治法:曲手成直角形,用二甲板,在内宜长由(月争)至指尖,在外由(月争)至腕,用二带扎之,用大挂悬之。

掌骨或指骨被折,系因直击而致。治法:用窄长甲扳,由腕上至伤指之尖置在掌面,长竹刀甚合此用,其手则用或大或小之挂悬之。更有一极自然之冶法,即将指屈拿一球,而用带扎之。

髀骨被伤,由跌而致,老人患此更多。治法用甲板二,其一在外,要甚长,由腋下至脚底;在内者用短的,由腿罅至膝下。用阔带四条,一打8形,扎于脚底甲板之末;一扎折处之下,膝节之上;一扎折处之上,愈近髀之关节愈妙;一扎于身,令甲板上节与身相贴。更将伤脚扎于好脚,则靠力更大矣。

洋枪可作续此伤之外面甲板,用枪头致于腋下,枪竿跟枪管向地。须记紧吾前所论:安置折骨,使之不动,必于折口上下二处扎之,方能保其不动。由此观之,用衣斯麦巾扎折髀,共下带扎于滕之下,殊不合理,因不能免骨下节不动也。

膝盖被折,常因肌力狂抽,或间受直击而致。治法:用一阔甲,置于膝上下,约长八西寸;用二窄带,一由膝下起扎,过甲板后而扎于膝上,打结缚之,一由膝上起作8形扎之,绕甲板后而过膝下打结缚之。所折之骨,有相离甚开,由此法及助其肢略举,可使碎骨复合。膝节露之不扎,可用冰水或冰袋淋敷,以消肿痛;此症之肿,常多紧要者。

脚骨被折,多因受直击,间有错扭脚之关节而致者。用二同度之甲板,一外一内,由膝上而至脚底,用二带一作8形绕脚底而扎,一扎于膝之下,便能阻止各等运动矣。

剑壳可作此症甲板,或用两抢尾颠倒相插亦可。

若副胫骨被折,则正胫骨已足作为靠板之用,故虽折而尚能行动者,其治法与两骨俱折同。

脚掌骨被折,多因直击而致。此症须用专制之甲板,以配合脚。其板一分托于脚掌,一分托于脚肚。但施急救之法,只将脚乘高,并淋冻水而已。

第四章论受伤(下编)

失元,为所遇意外重伤,震动脑部而致也。有受割治而不能复元者,因震感全部也。此等症于昔未有蒙药之时,较近日更多。撞伤常至失元,此为因脏被伤之证据,如肝体破裂是也。又病人因手被夹裂,而需割治以除之者,则震感为加倍矣。一为被伤时之震感,一为受割时之震感,其割处愈近体者,则震感愈大。如割肩臂节,则震感较(月争)节尤大也。

失元又常名震感,其轻重随人不同,同时受伤大小与震感轻重亦无比例。有独因震感而致命者。女人、孩子及易受感动之人,虽受微伤,而震感甚大。而精神振刷之人,如士卒临阵时,奋气正锐,虽受大伤,亦不觉也。

人受伤而致震感者,则生寒发颤,脉实而不匀,呼吸艰弱,身冷而汗,心力困悴,病者不安,自觉时刻难过。

倘遇有此症,其原因由肢体受伤流血所致。于未止血之时,切不可施以行血之剂,若然则必速其死也。血止之后,若病人能吞食,可服以热茶或淡酒;若不能,则用轻三淡水触鼻,以壮心力。病人不能吞而施以药,必致错入气管而塞之也。

病人宜睡下,用毡包裹,并用热水(石尊)熨脚。

失元之症,无论由重伤或割治或惊慌,皆以此法治之。

兹从而论不省人事之各缘故,与失魂、中风、羊癎、眩晕各症,以及辨别醉与将死之不同。

此等症甚难分辨,医家亦间有认不真者。若尔等时有错误,亦不能过为疵求也。

但我所欲各人切记者:则错亦须错于小心一边,方为无碍。若以头伤而治醉汉,较胜于以醉汉而待真头伤者。盖此亦常有酒气逼人,因醉而并伤头也。倘独以醉汉待之,则贻误非轻矣。

故凡有不省人事之症,皆当以最小心之法调理之,并速觅医家施治。

当吾为圣妥马士医院掌院医生时,吾从不谢绝不省人事之症。因在医院住宿一夜,总较差馆为妙。若平明察实其为酒迷者,可舍之出院,则亦未常非行方便之一道也。

不省人事之症,缘故有六:一、脑受伤,头骨或折或否;二、脑受病,积血或羊癎;三、中毒,如鸦片麽啡等;四、醉酒;五、肾病毒入血;六、心失力或流血过多之震感。

分别不省人事症之原由甚为紧要,因治法各有不同也。今将各故分而论之,使各人易于辨别。

其一、脑受伤。或有头骨破折,或无头骨破折,俱足致不省人事,因受震或受压也。

受震即脑体受伤,因击或跌而致。其昏迷之久暂,与伤之轻重同。有不久而过者,有数时而过者,有因而毙命者。病人有觉略晕者,有全不动而失知觉者,间有唤之则醒,寻而复昏者。

瞳人常缩,脉甚弱,呼吸缓而呻吟,身面俱冷而白,将醒时四肢乱动,兼有呕吐并瘫痪。

若安静及调理得宜,便能全愈。头用冷敷,如冰袋等。脚用暖熨。但伤脑之症不得以为小故,因虞从此发炎,变成松脑脊髓受病。亦照法治之。

受压,或因积血或因折骨而致。

其病状与中风同,皆属受伤之症。

全身瘫痪或半边身瘫痪,其患处即在受压之对边,前章论脑部已言之矣。其脉缓而满,呼吸重,瞳人不等,不随光势舒缩。此为最显之病状,与中风同,治法亦同。

其二、脑受病。如中风羊癎、中风为重,而二症皆起于发昏。所谓发昏者,即肢体忽而抽缩,面发红,口出泡,若诊视病人于发昏之后,只见不省人事之状。此症多见于壮年之人并血气过多者。

积血因血管破裂,流血积压脑体,以致身上多少瘫痪,呼吸重响,一眼半开,瞳人不等口偏祉,脉满而速。若病人半醒,言语乱而不清。倘举起瘫边之肢体,则必从而复跌。其瘫痪之结局,则运动知觉俱失也。

不可将病人粗率移动,须小心,各事听医者定夺。宜将病人背平置,头略举,衣领宜松,用冻水或冰敷头,用泻济以利大便。如不能吞服,可用射管或以鹅毛笔之毛尾点巴豆油一滴于舌上,此为投泻剂最妙之法。切忌投行血之剂,即使病人能吞服,亦不可用之,因此等药必使心力加速,而致脑上流血更多也。在羊癎之症,常于发昏之时忽发狂声,但其声不联续,非如脑痴症者也。

病人于此发昏之现象:能知其来,常置身于稳处;间有不觉而至,则跌而受重伤矣。

此症之抽缩,较中风尤甚。甚至有时舌申于口外,被下牙床抽缩忽合,咬伤流血者,其血与口中痰泡相杂;眼球祉侧,瞳人相等,但不随光势舒缩;知觉全失,发昏后随而大睡。

在兵家常有因饱饮罴酒而致此症者,则其治法最善为吐剂矣。于发昏时最要之事,则免病人自伤。用木或连布一束插入牙内,置病人于清气之中,松其颈中各物。

无赖之徒常有诈作此症以欺人者,须细察之。在伦敦城中,曾有一诈羊癎,冀人施济以钱者。当发作时,街上有人以麦草垫之,防其受伤。及医者至,见无发癎之状,疑其为诈,特发语使其闻之曰:“癎症最著之状,当有一时病者必转身于左,而搔右耳。”诈者以为然,而欲效足其状也,寻而照行之。医知其伪,即举火焚草,其人遂起而奔。

诈癎之症,昔日陆军与水师恒多,盖欲作废疾而食长粮也。

用专酒或鼻烟入眼,或用指甲压于病者之甲上,俱能致刺痛而无伤,为察此伪症之法。

有三症俱有发昏之状,而非必兼有抽缩,即晕眩、脑痴、发冷是也。

晕眩之昏,由于弱极,或心力震感。病人先觉冷热,再觉眼花,寻而面白、唇蓝、脉微、呼吸弱,终至不省人事,即晕眩也,甚似已死。曾见一最危之症,为一少年人由浴池而起,坐于更衣之座而发作,无人知将其人傩卧于地以救之。

其失灵性之故,由于脑内欠血。故宜将病人平卧于地,略举其足。

若在神堂或戏园座内,不能将病人倒卧,又不能即移于清气之内,宜用手扶于病人脑后,将其头压低至膝,如人俯低着头之状,则血亦可流入于脑。然总以即移之为是。此症宜用行血之剂,如依打酒、浓茶、架啡、葡酒等。又如病人不省人事,宜用指蘸罢兰地酒,搽入口唇。

间有等症,其全身之血已消耗于久病,则所余之血宜留以养心及脑,故宜用连布带以扎四肢,推其余血以人急需之脏腑。

常见之发昏症,以脑痴昏为最多。其发昏之状,多有手足乱动及用手椎胸者。此症妇女常多。有故意而为,引人观看者:其面发红,颈回管胀大,知觉似失非失,眼虽合而常偷看;若挣其眼盖,用指扪眼,其眼常流动,此见知觉之来失也。脑痴发昏之实据,为大声之长叹,又或忽笑而忽哭。

用全桶冻水淋其颈面,足令病人大觉不安,而其复原殊速。常见在医院内之病妇人,间有发此症,亦不过止于一次而已。足见以上之治法,功效甚灵也。

疟症发昏,为甚少见之症。其状冷而颤震,无抽缩,知觉不失。治法用桂拿丸及以暖被盖之。

其三、中毒。或鸦片,或麽啡,或绿养。后再详之于“论毒”编内。

其最显之病状,为瞳人收缩及不省人事。

其四、醉酒。此症毋容详论,其显状为酒气呈于呼吸。但此症常错误,盖有因醉而起别症之发昏者,故须小心详辨而始定为独醉也。

醉酒之热度常有低二三度者,此与中风大为分别矣。因中风之症,热度比常人尤高也。

醉酒之不省人事,有欢呼狂笑者,有丧气昏迷者。瞳人散大而两眼俱等,随光势而舒缩,呼吸慢而无响,皮冷而汗。

呕吐常能使之复醒,故宜施以吐剂。然天然常能使之呕吐,以收此效。故宜将病人侧睡,此为至要。因病人不省人事,若正仰而睡,则呕吐对恐为吐物塞于气喉上而隘之也;若侧睡,则吐物可由口角流于外。

醉酒之症实与中毒无异,故治法亦用吐剂,如盐水、芥茉水等及吸胃筒。又宜用力擦其皮肤,并用暖毡密盖其体,因此症甚易感受风寒也。

其重者甚致于用电气施治,然仍有不能免于致命者。

其五、肾病毒入血。因此有不省人事者,其状甚难分辨。然此等症甚鲜遇之。

肾由病而失却功用,以致溺从而入血,遂成溺毒之症。

病者呈年老之态,并现浮肿之形,呼吸之气有溺臭,身有鼓胀,肢体皆肿。如遇此症,其最善之治法,莫如即移往医院。否则用暖毡盖身,冷冰敷头,服泻剂并热气治。

其六、心失力并流血过多之震感。由震感而致不省人事者,上文论受伤失元已言之矣。

凡遇不省人事之症,首宜察脉以观心尚运动否,并察呼吸有无,如二事尚存,则更细视脉之壮弱,并呼吸之出于自然或辛苦或作响。

次察其头有无肿起或破伤,如有破伤,宜用指探察头骨有无破裂。细观耳鼻两孔有无血水从此流出,则知头底有无所伤矣。

察其瞳人,或舒或缩或大小不等,并观其随光势舒缩否。若巡捕于夜间见有不省人事之人,宜用其灯以察此。

察其口中有无出泥或流血,并观病人有无呕吐。

宜臭[嗅]病人呼吸或呕吐之气。

并将病人两边手脚相较,以观其运动相同否,抑一边瘫痪。

所有不省人事之窿,宜将病人之背平睡于地,头侧一边,解松胸颈之衣,并阻止众人不可围近其人。

切忌急于用酒并别种行血之剂,须先将其病源察确,然后照以上之法,各因其症治之。

被癫兽咬伤,多恐由此而成癫症。此症常见于狗,而猫亦或有之,而牡多于牝。此症发干被伤六礼拜或数月之后,其症一成必至致命。故凡被兽咬者,俱宜治以杜癫之法。若隔衣而咬,其患较少,因其毒有为衣所隔去也。

此症之治法,与治蛇咬同。蛇咬为常见之症,有致命之症,曾见于生物院中之管理蛇房者。

其首要之治法,则阻其毒人心;倘毒已人,则按其发出之病状而对治之。治毒人心之法,有用口吸者,如乙活王第一,其后用此而救其命。此法施于亲属中,已为难能而可贵,此外则鲜有行之者。然须其人之唇舌无损伤,方可行之,庶免毒累也。

毒之人心,随血从回管而入。故治之之法,可用手巾将伤处之上紧扎,免血回心。旭氏论犬之书,载彼屡将癫狗之毒种八其身,即用火烙其伤口,毒遂不发。此可见火烙之法,足以治此症也。

对治病状之极弱者,宜多用提补之剂,如罢兰地酒、轻三淡水等是也。

被蜂所刺,虽无大碍,然痛疼难当。其刺可用匙末之孔倒压而出之。若头面被多蜜蜂重伤,可用蜜糖搽之,或用花士连膏亦同,俱可即时止痛。

讲求急治水浸或别项绝气之法,为大要之事。因除依水谋生之人之外,恒有在水面为乐以消暇日者,如泛舟、履冰、沐浴等游戏是也。故在水遇意外者常多也。

绝气之症,有由煤气、炭烟或别种毒气。其治法宜速移置病人于清气,解松颈钮,以冷水洒面,用温巾打胸,并立时宜施以助呼吸之法。其法下再论之。

吊颈致毙之故有二:或由颈骨脱离而压破脊髓,如第一课所论者是也;或由绝气。

须紧记若遇此症,宜速将绳割下。但有时巡差亦忽略于此,参舍之而去,误执必待验尸官到看然后动之之成见。

解须颈胸各物,打开窗户,俾病人多得清气;即施助呼吸之法,以复其呼吸。

食梗或外物入喉内,如一枚钱或一块肉,俱能塞喉而致绝气。亦须记之:若细小外物跌入喉内,必入于右气管,因此较左为大。

此症病人面忽转蓝、猛咳、作呕、眼睁、全身狂动,若不解救,必至不省人事矣。在小儿,用掌突击其背,有可令外物退出者;或以食指插入喉内,有可将物勾出者。如不然,则亦可令小儿作呕,将物吐出。此法不效,宜立延医施治,将喉在前面正中处割开,以通呼吸。

若钱或外物已经入胃,不宜用泻剂。反宜用敛结之药,以交结其物,使得带粪而出,免留滞于肠之摺。

溺水之症,其沈没时,虽与人能入水之久同,而随施以助呼吸之法救之,其效验亦各不同。若其入水肘,竭力图脱,则每一呼吸,必吸气与水同而入肺,二者混成痰泥,则救复之机大减;若其人入水时,因恐而震感,以致不省人事,则气管塞密,无水可入,而救复之机有望。

由恶气而绝气,如中煤气、哥罗方、依打等毒,则救生之机多有可望。因身之热度不减,并无水入肺也。

凡遇绝气之症,无论由何而致,须施助呼吸之法至一二点钟之久,或为医者指明为无济于事,方可罢手。

由水捞起之人,宜将头放低,俾肺之水可从口流出。或于用助呼吸法之先,解去其衫,作为一卷,垫胸膛之下,侧置其面,则肺中之水亦可从口角流出,此与前法同功。

凡遇此症,宜即着人往延医生到治,并即施以助呼吸之法,及换干暖之衣,用热砖或热水(石尊)熨身。其砖、(石尊)俱宜以布包裹,免烙伤皮肤。

阻止各人逼近伤者。胸腹各衣带俱宜解松,庶用助呼吸之法,其气可直入于肺。

其背、口、喉等处之泥,宜擦抹干净。其舌常因瘫痪而缩,阻闭呼吸,宜用巾隔手拉之出外;所以用巾隔之者,免滑而易脱也。又或用一扎信之树胶带,将舌并下颔扎之亦可。

助呼吸之法,每秒十三至至十五至,效天然之法而行之。其一呼一吸,速率皆同。

其法有二:一为马氏之法,一为薛氏之法。二法皆有可贵,宜先试马氏之法,再用薛氏之法。

马氏之法,则其肺之水易从口而出,惟其法须要三人方能行之。而薛氏之法则一人便足,易而稳当。

马氏之法,将病人俯置,以一臂曲而枕额,用衣卷而垫胸;其对边之手,则用一手执其腕,一手按同边之肩胛,将其身转侧,将其手举于头上,如此则成一吸矣。遂复俯其身,将手略压胸际,便足驱气复出,是成一呼。用二人相助,一扶头,一捧足,随之转动,以俯仰其身。

薛氏之法,将病人之背平卧于地,用衣物托其肩胛,使胸膛略高,俾肺内之水可由口中流出。施法者跽于病人头侧,用手捉病人腕上伸,而拉之至头上,此则舒胸肌而举胁骨,以成吸气之势。停二息近之久,则将手内屈,而下于胸前,手睁向内,而压于胸膛两傍,逼出其气,而成一呼。

间有捉手于(月争)而施此法者,则手必四向摆动,因已失自主功用而瘫痪,此不善之法也。

当施助呼吸之法时,更可用轻三淡或烧禽毛臭之,或用鼻烟;或以冷热水轮番打之,皆能助其呼气。倘有暖水浴盆,更可置病者于内而施此法,可兼收外敷暖水之功;但施此以有医者在场为稳。

当呼吸初回,必起短叹,救者见此必有不胜其喜矣。是时病者之肢体宜设法擦之,以令多生热为妙。

擦四肢之法,宜向上而擦,俾回血反流入心。又宜用毡手套或绒布膈手,庶免擦破皮肤也。

若病人已醒而能吞物,宜投以热茶、架啡或罢兰地酒等。但未醒切不宜用,恐加水量于肺也。

病人醒后宜用毡包裹,用芥茉敷胸,置卧床上。

汤火等伤,为常遇之事,如碰倒沸汤及沸油,或汽镬炸裂。或用口吸内盛沸汤之壶嘴,此于小儿常多见之。

衣裳着火,宜即时卧低。若救着火之人,首宜倒卧之,然后设法灭火。因火势上升,着火之处多于下体,若不即卧,片时便着垒身及燃烧内服,则为害非轻。纵及时而救,不至致命,然亦烧烂头面,大不雅观。若倒卧,则火上升于空际,而不及身;而所着之余火易于扑灭,或转身滚地,或用衣物扑之,或用水淋俱可。总之燃势不猛,则施救有时。若立而不卧,则危险万分。试以二假人,一立一卧,同时举火而焚之,则危险之状大有不同矣。此显而易见,须记之勿忘。

烫伤与烧伤之不同者,惟轻重耳。烫伤不过发红及起泡,烧伤者由发红而至成焦炭。被油烫伤者则较水为重,因油粘于皮肤为更贴也。

烧伤有六等:其一令皮发红,其二起泡,其三烂皮,其四烂腠,其五烂肌,其六全肢俱烂。

烧伤、烫伤,各因轻重而起震感。但震感之轻重不关所伤之浅深,而关伤处阔窄。如脚或全燋烂,而震感有不甚大者;若胸面虽或仅发红,而震感较甚,职此故也。

其震感之治法,则照前课胼讲之法而施之可也。

治烧伤之法:先将衣服小心除脱,切勿拉伤患处,须轻手起之;倘有不便于除脱者,则宜剪去之。立时宜用和灰水之生油蘸布敷之,再用棉花盖密,免露风为妙;后用三角布带扎之。

若烧伤在于关节等处,宜用甲板将关节伸直扎之,免结痂收缩而阻运动。若手指烧伤,则须每指分扎,免其联生而成鸭掌指。

若在厨中受伤,此为常有之事,则急救之法可就近取面粉敷之,为甚妙之品,不必远求物药,而使伤处久露风也。

若口熨伤,宜速延医施治,盖此症甚易阻碍呼吸而致命也。用油或牛乳含于口内,用热水外敷,可以解痛而待医者之至。

若起泡,宜用针刺穿,俾木流清则可复原。倘水泡不穿,则敷扎之后,生水更多而压伤处,则必要再行撒去各物,此更增一层无谓之辛苦矣。

若水泡为擦伤而起,则宜刺穿之,用合口膏贴之。

若水泡为油及酸质或碱质所致,宜先用冻水洗之。须知酸质与碱质性情相反,故为酸所伤宜用苏打或石灰和水,为碱质所伤宜用醋和水洗之,然后照上治烧伤之法敷之。

烈日所伤。由子身倦时暴露过久,如士卒重负战衣而遄征远道。

其病状:头晕,作闷,作渴,皮干,脉数沉而不省人事。

宜将病人移置阴处,解松胸颈各衣,令病人睡下,垫高其头,用冻水或冰敷之。忌投行血之药。

雪伤。由于久露严寒,所伤之处生机顿减,皮转紫蓝,若不设法施治,则渐变实而终成死肉。身体遇极冷之际,则觉呆重,唵唵欲睡,倘一睡则从此不省人事而毙矣。救冶之法,宜用雪擦之,以成反感之效。病者宜置冷房,不可升火,投小许罢兰地酒和水而服之。若已不省人事,宜用连绒擦之,并施助呼吸法。

中毒。毒之为物,多服则必致命。

毒有数种,欲施解救之法,必先知为何毒所伤方可。故须将载毒之器,细察其气味。若有呕吐,亦宜察其所吐之物。

服毒有误服者,有故服者。其误服者,常多将外用之药内服,或误食有毒之蔬菜。故各人须谨戒:切不宜置药瓶,药箱于睡房之内,盖有时夜闻思食药,倘于黑暗中误取别瓶服之,则为害不浅矣。若药物不在房中,则虽思食,必多惮烦而中止。

毒为故意而服者,多属不生痛苦之药。故自导短见之人,多用醉品。毒分三种:曰醉毒,曰醉触毒,曰触毒。

醉毒者,如鸦片、麽啡、依打、哥罗方及绿养冰等是也。

醉触毒者,如士的年、松节油、毒草菇及颠茄等是也。

触毒者,为矿酸、加布力酸、加路米、锑质、磷质、信石是也。

中醉毒之状:先起欲睡,继痴呆及不省人事,终而毙命。其人重睡而不醒,有不胜痛楚之态,瞳人缩小。

救治之法:宜急施吐剂,并速延医并带吸胃筒至。须将病人扶起走动,用冻巾击面,饮以浓架啡,用电震体,宜尽用善法,使病人常醒;若昏迷已深,宜施助呼吸之法。有自尽者,因吞服太多反可免危,因多可致全然吐出也。故吐为极要之治法,须尽力致之,用温水开芥茉或盐水,或用毛搅喉内惧可。锃磺养四二十西厘至三十西厘作一服,或依不格酒一二汤匙,此为医家常用之吐药也。

各等触毒,俱能令口、喉、胃、各内皮生投烈之炎。又有其毒所到之处,体质因而全烂者。

中触毒者,胃内抽缩,痛楚有泻,并大失脑力。此等症宜服榄油、牛乳、生蛋,以卫护喉胃内皮。

若症为吞服矿酸或碱质,须记酸碱各有反治之功,故中酸毒者宜投碱剂,如苏打灰养,镁养,或以砖灰开水皆可。若中碱毒者宜施酸剂,如醋柠檬及柠盐开水俱可。

兹将各种毒药并解毒药开列于后,可按症施之;而仍以速延医生到来,用吸胃筒施救为妙。——

酒毒:解救用吐剂。用醋和水饮之,并暖外体。

碱毒:解救用酸剂。醋水、柠柑等汁、生菜油及吐剂。

铁毒:解救用茶或炭匿酸,及令呕吐。

铅毒:解救用吐剂。泻盐。

信毒:解救用炭粉、牛乳、生蛋、泻油、菜油、吐剂。

泵毒:解救用蛋白、牛乳,及令吐。

酸毒:解救用镁养、石粉、砖灰,灰鏀,及令吐。

菇毒:解救用盐水作吐泻油,牛乳热(石尊)暖体。

醉毒:解救用吐剂。炭粉,架啡敷冻,令行动。

银毒:解救用盐水。

磷毒:解救用锑养水及多饮水作吐。忌油。

北叻酸毒:解救用冷水敷面,施助呼吸法,服地酒并轻三淡。

士的年毒:解救用吐剂。地酒轻三淡,施助呼吸法,热(石尊)暖胃并四肢。

为触毒所伤,切不宜用吸胃筒,因口喉已发炎,若再惹动之,为害更甚。

但我又切实戒尔等,不可自用吸胃筒,须待医者用之。虽有书曾教人用软胶喉一码,套入口内;用漏斗充水入胃,约三四升之多;然后将喉倒转,令水流出,如是者数次便可将胃洗清云云。但此言之甚易,而施之则难甚也。设思自吞一码之胶喉,为易事乎,为难事乎?况病人常拒各物入口,须用支撑方能使口张大。而以熟手之医家,吸胃之管亦属硬物,且不容易;况是软喉,又为生手乎!故凡要用器施治,切不宜轻于尝试,恐不独无益,而反害之也。

第五章论移伤之法

受伤之人既得照救伤各法调治之,后此即宜自行或着人移之归家,或移之医院及附近施医之所,以待医者调理,则尔之义务毕矣。

运病移伤之法,按助者人数多少,各有不同。

先论一人独运之法:

其一、若为幼孩,无论省人事与不省事,俱可用一手托于肩胛,一手托于腿,伸直其身而抱之。若为稍大之人,则此法不易。

苏总管教救火者抱二小儿下梯之法:一为用双臂各挟一小几于胺下,双手仍得自由而下梯;一为更妙之法,用左臂挟一,用左肩托一,而以左手执之,如此则右手全空,可用以下梯。

其二、若伤在脚或膝节之下,而其人不重,可用背负之法移之,将病人二手过负者之颈。若伤在肢上,则此法难用,因恐加其痛楚也。

其三、若病人脚上受伤,而神尚清醒如故,可用并肩之法移之。如左脚伤,则用右手过于移者之背,移者手执之,再用他手抱于病人身上。此可将病人跳行而运之。

但最要之法,为如何能以只手运动不省人事之人。以下之法为救火人常用者。

其四、将昏迷之人伏卧于地,伸其手向头,负者跪于病人头上,将病人托起跪于地,负者遂以右肩帖于病人半身,将右手过跨下挟右腿,用左手执病者左腕,围过颈及左臂之下,而至于右手,遂以右手执其腕。此则全身之重乘手右肩,而左手无事;易位而施之于左,则右手无事矣。

其五,有将上法略为更变,其次如左:病人伏卧如前,扶之起跪于地,用手入腋,遂抱病人之腰,举之直立,乘其头于肩,执其一腕横过对肩,而将身抽于(月争)上,用对边之手拿其足。

其六,将病人坐于地,用带在腘部穿过腿后及两臂之下,负者与病人背坐,将带置于额上,遂起,而重则负于肩及背;臀下之带可免其身不跌,病人屈作尖锥之形,阔处在上,尖项在下,即臀也。如此则负者两手皆可无事矣。

次论二人移动之法,此为较易。

其一、用小儿作抬轿戏之法,互握手腕。二人先各将左手自握其腕,遂将右手互握左腕。此法要病人清醒,能自将其臂绕倚负者之项,方为可用。

其二、又有四手之坐,系负者先将己手横搭,然后互握。但此法不妙,因病人若重,则手所横之处必易作痛,则负者必要放下病人以舒其痛。

其三、又一法:负者先将一手交握托于病人腿下,而以他手围抱于腰,病者以手抱倚二人之项。此法亦不甚妙,俱不及前者。

其四、倘病人不甚清醒,不能靠其自扶,宜用三手之坐。而空一手之人,则将其手置于用双手者之肩,如此则成一有背之座矣。

其五、有背之座,又可由此而成,负者将手互握托病者之腿下,而将他手互置于肩。此法不如上法之妙。

其六、二人移一昏迷之病人,以有力者托上半身,将两手过病人腋下,而交握于胸前;无力者在病人两脚之间,以背向头,两手各执一脚。若脚有所伤,再用一人以扶伤处。

其七、倘病人须伸直而移之,则负者二人宜以左脚各跪于病者左右,将手过病人身下而交握,一在肩胛,一在臀下,负者从缓起立,蟹行而移之,头与脚各用一人扶之。倘只有一人,若病者清醒,宜扶其头;若是有所伤,则宜扶其足。置病人于移床,即用此法。

用一膝跪下之故,盖以免病人摇动也。倘两膝俱跪下,则起时难免摇动矣。

至于交互握手之法,负者常多错误。负者须先观其对面之人如何人手于病者之下,遂照样反而行之。如彼为仰掌而人,此则必覆掌而帖病人之身,庶彼手可人此手之下,即互握,此为交握之正法也。常有用指交插,此不善之法,因病人若重,则指罅及掌背易于作痛。惟前法以掌互握,则虽重而无碍。

若病人要移运远处,则宜用抬床。

拍床之式各有不同,今所用者为夫里所制,已属甚妙。其重不过二十八磅,卷之甚细,占地位不多;开之床下有脚,可免病人帖地。为质甚坚,又无零碎之件。凡能收窄之床,不碍病者,且便于经过窄门。其握手处为套筒所成,矿井车路营盘多用之。其一头有袋,以衣物充之,自成一枕。此床更可以双轮联于其下,名曰“阿士福车”,后当详论之。

在矿井地方有限,不能容床卧置,即用编带,名曰老门背心。扎于床上,便能将病人立置各等斜度。此结船上并斜地亦多用之。

更有一极妙之抬床,名曰“夫里较床”。此系专便于骡马背运者,每骡可负七张。

抬床中有配以各件,用以遮日,或免人骇异者。其最简而妙者为各医院常用之床,为一阔红油布所成,边有摺筒可穿以棒,两端撑以铁枝;以其红色便可遮血,以其油布易于洗濯,又弃其棒并铁枝,置于医生割枱之上,可作油衣之用。

急用之抬床,可以门板或短梯为之,用包布或草敷盖其上,然后使病人卧之。更有用西人水衣二件亦能成一抬床者,将其两袖反于内,领置床之两端,扣其衫钮,用棒或坚技穿入于袖并衫之内,便可作抬床矣。用包二个亦可成之,将包角作孔,包口在中,用棒穿之,亦同一理。

用毡或被亦可作为抬床。置二棒于傍,用毡卷之,每边二人用手握于毡棒,在中之手宜拿近中间,则轻重均匀矣。若抬之上梯,则头必先行,而用一人再扶其足,免其惊跌。用椅抽病人上梯亦照此法,将背向上,而用一人扶面;免其俯跌。抽举并移动抬床各法,更详论于简医生所著之《游医演习》一书,为法美备,施之营阵之间、都邑之内无所不宜。

凡移动抬床,若为制就者至少宜用二人,能得三人更妙。二人抬之,一人扶顾伤处,并指示号令。若为门板及毡所成之抬床,则至少宜用四人。凡选抬病之人,必以同高矮者为妙,否则用高大有力者抬前,因头与肩为全身之最重也。更用过胛之带,以共助手力并能致远也。

当第三之人发号令曰“置抬床”,则第一人扛床头,第二人扛床尾,将床尾置于病人之头,此于地方宽广处方可为之;若地方狭窄则置于病人身边,须择受伤之边而置床。

当抬床已置,第三之人再发令曰“就位”,则第一、第二之人各就病者之侧,第一者在左,第二者在右。及令曰“整备”,则抽之如前所云之法,跪下左脚,又须记用手抱时须交握于腕,非交插其指;第三者扶顾病人,将双手托于伤处之下。

及令曰“抽”,则三人齐立。令曰“行”,则缓步侧行,待病人之头至床枕之上。令曰“止”,则止。曰“放”,则轻置放床上。

若抬床不能直置于病人之头,则平行而置于其傍。若抬者四人,则第四之人发令,先令曰“安置抬床’,再令曰“就位”,则第一、二、三三人就立于病人之侧,在头,身中及脚之位。第四之人则面向三人,而立于抬床之侧。如是则床与病人在各人之中矣。令曰“整备”,则一、二、三跪下,用手下抱病人。次令曰“抽”,则将病人抽高至右膝,第四之人用左手拿床近边,用右手拿远边。当其令曰“抽”时,即将床抽置病人之下。看头若与枕齐,则令曰“放”,三人即将病人小心轻放于抬床上。若只有三人而行前法,则第一、二、三三人当令曰“抽”,则抽起病人;令曰“放”,则膝行于抬床,因无第四人置来于下也。号令则仍由第三之人发之。

不论照以上何法,若已妥置病人于抬床,则再发令曰“就位”,此时第一人则往抬床之顶,面向病人之头而立,第二人则往床脚,背向第一人而立。号曰“整备”,则低执床。曰“抽”,则抽之起立。曰“行”,则前行,用短步,约二十四寸之度;并用不整之步,即第一人以左脚先行,第二人须用右脚先行,第三之人则就床边而行,然必于患者受伤之边,若有第四人则每边一人。

用不整之步而行,亦为甚要之事,因此可将病人移运而无左右摇动也。若用整齐之步,则两左脚同时而动,必侧左边,两右脚同时而动,亦侧右边,如骆驼焉。两脚齐行,使所乘之人如乘船之摇荡。

扛抬病人行时,须要端正缓步前进。

到步时则号曰“止”,曰“下”,再曰“整备离抬床”。扛者如前跪低,日“抽”则将病人抽起,令曰“行”则用侧步移病人离抬床而至睡床,到床时令曰“止”、曰“下”,则放置于床上。又有一扛法专为矿井窄处之用者,只可用二人行之。扛者面向病人,骑之而立,第一在上身,第二在下身。第一发令曰“整备”,则用手下抱病人;曰“抽”而前进,则抽之行前。至所置于头之抬床,若病人能用手抱于第一人之颈,则为助良多矣。

扛抬床切不可置于肩膊,因抬举太高,第三之人不能顾及,恐其反侧而跌也。若上山则以头在前,下山以头在后。独脚骨、髀骨断折之症,则反而行之,免身下压而生痛楚也。

若遇围篱或水沟,则先到之人将抬床之柄置于篱上,逾过围篱则抽床过之,在后之人亦将床柄置篱而过之。若有第三之人,则可先助前者过之,再助后者。然属要症,则宜专顾病者,不必理他为妙。

若为过沟,则下抬床于去沟边一步之地,第二、第三两人下沟,将床移过彼边;床柄已过沟则第二人上彼边,以顾其床,而第一人则下沟,与第三人将床移进:至全床已过,则再上而扛之前行。若水沟甚阔,则将床下于沟,适如过篱之法而行之。

若运病人于远方,则宜更用别法,如夫里游医车,伦敦城街上多用之,为益甚大。若于阵上,有用龟背车、龟背营,普法军医中多用之。

此等大车置于街头屋后,近于有事之场,以作医院之用;各小车则用以运伤人到此。小车中,以阿士福车为最有用可乘。夫里抬床与车,皆可随意拆开独用。此车之方便处,在扛者可将床通过两轮之间放于当中,不用抽高逾过车轮;又扛者二人,甚易将车连人抽高,以过数尺之阻碍物:又一人亦能推动,因不甚重也。近又出一新车,名“夫里床车”,为用更妙:卧则乘一人,坐则乘二人,其床为帆布并二棒而成,帆布两边有帖边以穿棍,此为最方便之物。因病人抬至睡床或割枱之上,不用加扰以脱离之也。其棒有摺铰之铁条撑之,抬床置于车上。车有二铁线轮,套以树胶圈;其粗者或为木轮套以铁圈。其车之脚则联于轮轴,为钢条所成,能随意使之长短,停时放之下地;行时掣之使缩上。

抬床置于车能使其不跌者,有起胁之树胶乘之也,车之两傍各有轻筒二条,举之于上,联以弯铁便成一架,可张帆布盖。

床车如此布置,乃用以移一偃卧之人。但常有微伤之人。移运时不欲低卧而欲起坐者,此则无论一二人,俱宜用夫里床车运之也。

备此妙用,故于帆布帖边离棒两头约十五西寸之度,开有一口以穿出床棒,留回中间,从中缩之,使两头帆布凑至棒之黑圈。横撑之铁条遂联于黑圈,以撑固其床。两边撑帆布盖之轻筒,今举之合于帆布之中,用铁条联之,则与帆布合成椅背。再用帆布一条,悬于棒之两端,便可托病人之足矣。

其床盖即收而卷之,置之床侧。各等骨甲,布带,俱宜预备。置于床下之袋,随之而往。在英国未有如大陆各国之运病火车之妙法,故运病各事,仍宜留意讲求。

在各等铁路客车,难入寻常抬床,故须将床略抽起一边方可入。在此等处,则夫里抬床大为有用,因其能随意大细也。若抬床已入车内,宜用绳横悬之于帽架之下,其绳不可过松,须则摆动;亦不可过紧,紧则随车受震。若不悬之,则置之二等客车为更妙。用木二枚横置椅上,离门尺许,此则一椅之上可放抬床一二张。若病人能坐,宜置之头等车内,择有扶手之座用板架对座,用垫铺之,便成一床矣。如此则病人不过略有少许傍边之摇动,其与车同向,则无横置震动之大也。

若在乡间,用货车运载病人,宜择一有后板者,用草铺垫之,然后小心安置病人于上。

若用抬床悬于车上,宜依悬于火车之法。至上车、下车之法,适如过沟、过篱之法行之。

若遇多人受伤,则用运家具之车以运之甚妙。因此车可载多人,而车盘不高,易于安放病人,而少扰动之苦。

第六章论妇人侍病法

此章吾欲以调理割治之症一二要诀宣示而已,至于恃病各法当于进级之章详之。

本章大旨,欲使人智识足以服侍平常割治之症,并可作侍病学之始基。但各人欲以侍病为事业者,须知此等工夫为最难能烦苦之事,非生而具救人之慈心不能为也。纵有此心,亦要心力血气俱壮,方足任此重要之事。

敏捷、齐整、洁净三者,为侍病之要事。在割治之症,则洁净尤为紧要。倘有忽略于此,多致割口腐烂,或起血蛇也。又当将病人起居详细记之,以报医士。如每日饮食如何,睡时久暂,朝晚热度,及大小便数等情,一一记之,以呈医者现览。

预备房舍以接病人,则外科之症不必如内科之多烦琐也。房内家具不宜过多,而房内宜有火炉,其理下当详之。宜择一易进之房,无弯曲深隧,庶抬床易入。房外枱椅各件须先移之,免阻进行。

病床不宜太高太阔,大人用西度三尺六寸阔、二尺六寸高、六足长,如此则易于抽举病人及换替床布。若小孩槽床,宜放低两边以成此用。

床宜置于房中,庶侍病者可两边走动。床以铁床及毛褥为妙。

若为骨折之症。缛下宜用板乘之,方无凸凹不平之弊。每枚宜钻五六孔,以通缛下之气,此谓之为折骨症床。

在缛之上铺以床布,下不宜用毡,因易缩绉并生热。若病人久睡恐易烂肉,可用长枕垫之,至头之高低,宜因病而施。其失血及气弱者,头宜低;而头骨及脑有伤者,则宜高,以减少其血。

床缛、床布宜用火炙干,然后铺垫其上,更用一盖布,此盖布系将床布四叠而成,盖干床中,上至病人身半,下至于膝;此防病人遣溺,易退除而换之也。盖布之下,再用一油布更妙。

将床铺好之后,卷起被一边,用热水(石尊)藏入以暖之。如是,则床齐备以接病人矣。致于替按床布,若病人不能起者,略须妙手,先将残布一边卷起至床中,然后将新布卷起一半铺上此位,移病人过之,便可全撤残布而展开新布矣。

更有等症宜用专制之床,如病人属数月不宜起立者。床之中宜开孔,以除大小二便。又若下肢瘫痪、脊骨被折、脑体被压,宜用气床或水床睡之,因此等症甚易作烂也。

若遇有以上各章所讲意外之伤,吾欲尔等能亲手救之,将附近之物变通为用。如未有衣斯麦三角带,可将尔身中手帕或颈巾卷之,以作布带之用。此教尔等将左右各物变为救急之用,凡制好之甲板、血压等器,皆可甩别物代之,以作同功效之用也。以冻水如人千分一之汞绿水,便可作去毒之药;以药纱包裹药棉,便可作止血海绒之用。致连布、油绸、加布力油、麻筋、结口膏药,皆为常用之件,自宜备之。用沙袋以安扶折脚,或置于折脚之上节,以免跳动,亦不可少者也。

伤处常有因身上之所盖被压下而生痛,故须将被用架乘之,或用法吊起,免压其处。

甲板切忌直压于肉,而无软垫铺之。在救急用之有置于衣上者,此则以衣作垫之用,其余则宜用麻筋或棉花作热,用连布盖而缝之,或用胶药粘之。每板之头尾及中间各置一垫,垫宜略阔于甲板。若用手巾扎甲板,须打结于板上,切勿打结于伤处之上,因压之而致不安也。

测准房内朝晚之热度,宜用寒暑表置于离病人床头二尺之处以测之。宜令其热度常在六十至六十三度之间。若为割喉之症,则令之高三四度。房宜暖又宜润,故宜置一升气壶,或常用之壶而加一皮管于壶嘴,使水气散布房中。用湿巾张于火炉之前,亦能化气而成同等之功。此见房中火炉为用之要理也。

房既暖,又宜通气,使气常清爽。每病房中宜有通气管,但最善之法仍莫如窗户。宜略升其上,用布廉遮之,免病人感受风寒;不宜开窗户之下,因寒气直中病人也。

兹论察病人寒暑表,若尔等明此寒暑表,则其余各式寒暑表不难识也。察病之表以能自记其度者为妙,因不随水银退下而忘其度也。

察病之寒暑表,用以知人身之热度,而定其有无发炎之症也。此表为玻筒所成,大如笔管,下端略大,载以水银,上为渐小之干。

下端用置腋下。其干则分度,自九十度至百十二度。法兰海寒暑表,每度再分作五分,有细画间之,每分即十分之二;在九十八度四分,有翦矢间之,即人身之常热度也。观表时,其度由水银升上计之。未按表之先,宜将表中水银摇低,过于常热度之下,然后按之。

将寒暑表置病人腋下,拉其手曲于胸前,则两边皮肉挟表于中,留五秒时之久。病人胸前宜用被盖之。每日宜察热二次,早在八点钟至九点之时,晚亦在八九点之时。每日热度用表记之,此为占病兆甚要之事也。

若与受伤之人替换衣服,切宜小心,勿稍忽略。因粗心常有折骨插穿皮外而成两伤,则绵延甚久而难全也。其法先将不伤之脚手衣服除去,其伤傍之衫袖,则跟缝处割开。着衣服时,宜先穿受伤之手脚,则与前法反而行之也。

若为穷人,则不宜轻毁其衣服,故宜跟缝处割之,仍可复用也。靴难亦宜割之,切忌拉而除之,以加其伤也。

在烧熨等症,伤面甚阔,则不宜吝惜衣服,宜割碎片片除之。每除一片,即以灰水油或别等药敷之,切不可使全伤面一时尽露也。

洗浴,病人亦甚要之事。其益有二:一令病人安,二令身体健。若属劳动之人,则一入医院之时,宜临床与之洗浴。洗时宜按部位分先后洗之。每洗一处,用隔水布铺盖于床,免湿被缛。洗完一处盖好,再揭别处洗之,不可一齐揭露全身,以致感寒也。

移病人上床,极宜小心。若病人清醒,彼可将手抱靠侍者之颈,则所助多矣。若病人昏迷,则以横置病人于床上为妙法,将脚吊下一边,然后扶正之。若病人已卧于毡上或布上,则甚易为力,用助者数人各执一角抽之上床。

若病人由抬床抬至,其头宜照床之向抬进。若地方足用,宜将抬床与床直置一行,然后抽之上床,如前章所讲之法。若不能行此,宜将病人置于床侧,或将抬床横向于床,如上法抽之横上于床;或将抬床平拍于床,二人立于其外,一人用手抽其膊,一人用手抽由臀,抬之行前,安置于床,同时再以一人撤去其架。

病人饮食服药,皆宜有一定之时。其饮食之物及所服之药,俱由医生选定。

凡不能起立之病人,宜用稀粮。当饮食时,侍者宜用左手抱病人之颈或脑后,挽而起之,右手则投以食物。其物用半盖嘴杯进之,或以小茶壶灌之亦可。

不省人事之病人,宜将之侧置一边,用匙纳食物入口,然后渐将头转侧他边,则食物可缓流入喉内矣。

有等病症,行血气之剂为不可少之药,然必医者允之方可用也。

行血之剂宜令日服数次,又宜留些以待夜间之用。

须记:受伤受病之人,若惯服行血之剂而忽然止之,常多变出谵语之症。

凡各等药物,皆不宜置于病人房内,恐病人夜间发迷误取毒剂服之也。又如各等手枪及危险器械,亦不宜置病人之侧。曾见两发迷之症,因此致命。此则医生与侍病之人皆不能辞其责也。

敷糊乃用以留热,及润以助炎症之速熟,并净除烂肉之脓毒也。

作面糊之法:用旧面包碎投入沸汤,所载之器宜密盖之,置于火侧数秒之久,然后将水到去,用细布包之。作麻糊之法:用盆先以沸汤热之,然后置麻粉于内,随冲沸汤,用箸搅之;若作大糊,宜将麻粉置沸汤中搅之,至足用为度。其糊则用细布包之。

其糊未敷之先,宜以面试之,以观其热如何。因手皮厚硬,未能为准。有时手不觉热,而敷于身上,薄皮已足起泡矣。

敷糊之法,宜用右手托之,从下帖上。而除之之法,则宜从上牵下。除去之后,宜用布抹干皮肉,用棉花盖之。

芥茉糊专为引病出外之用,有全用芥茉者,有用一半庥粉者。

芥茉乃用冻水或暖水开之,用纱布包帖。每用不得过十五秒至二十秒之久,过此则必起泡矣。

敷热水亦与敷糊同功,此更为轻便。用法以佛兰绒蘸水为妙,因其藏热较别布为更久也。

用佛兰绒浸入沸汤或婴粟壳汤,扭干帖干肉上,稍冻则替以别布。用油布盖之,留热更久。

敷水或为化气水。如前所论。或为涵铅錪、鸦片等,各因所治之症而施之。

若为受伤而往请医生,须对医者言明所伤之情形,俾他带备所需之物,共为刀伤、火伤、骨折,各有不同。又宜多备冷热水及旧巾,旧布以抹血,备盆以载血布、血水。并备纸笔墨,以便开药方、写授方法。

倘要割治之症,于未割时四点钟之前皆不宜食物,恐施蒙药时致呕吐也。又须预备一长枱置于油布或油席之上,免血染地。枱面整备如床,惟不铺上布。又铺一隔水布于割处之上。

总而言之,此书之要旨尽见于所附课题之内。吾欲各人留意研究之,此则本会考试之蓝本也。

裹扎须知

在急救之用,各人只当知扎三角带之法可矣。

至扎卷带之法,可由经练之看护妇为之。因卷带非常有,而三角带则可随时用身上手巾或颈巾代之。

扎续折骨之法,第三课已经论之,今只教尔等用三角带以扎伤处,并包裹所敷伤处之药于身上。

吾今将扎衣斯麦巾之法略变其一二,以教尔等扎三角带。故绘成一图于编首,略仿衣斯麦图,其法数与之无差别,而所论各法皆可与衣斯麦图参观也。

扎三角带之法,圣约翰游医会与圣安得列游医会各有不同,但余概以衣斯麦法为祖,略变更之便适于用矣。

三角带为一三十五西寸之方棉布或竹布斜分对角而成,故用大方巾对角折之亦同此用。

三角带之三边,其长边则为底,其上角则为顶,谓之尖,其余两边角则为端。

此带有折而用之,有不折而用之。其折者则将尖反向于底,然后至再至三,重叠之至适用之度为止。

其带之两端有用扣针扣之,有打结缚之。结有真假之分:此结不能松,凡打结当照此;此结常遇松,不经练之人多打此结,须记而戒之。

凡伤处先须将血泥各物洗净,方可用布带扎之,照前论治伤之法而行。又须用连布或白布碎,蘸冻水或油敷帖伤处,然后扎之。扎后其结不可打于伤处,除非流血,特用此以压之者。

扎头盖以裹头伤。用三角带较卷带更易而妙,且甚通气。将三角带之底折之成一帖边约寸半之阔,置于额前,帖近眼眉。带体则盖于头上。而带尖则垂于颈后,由耳上拉两端包围于后,两端交会于带尖,复拉于额前打结缚之。遂执尖祉平全盖,至不起折角为度。再将尖拉至头顶,用针扣之。

扎额前之伤,面伤、眼伤,皆将布带折窄,置带中于伤处,而于对边打结缚之。

扎头傍之伤。如有太阳脉流血,则用纸或连布作一实垫,压于流血之处,将带折窄,置带之中腰于对边,拉两端交会于伤处,即拉一端于头上,一端于颔下,会于带之中腰打结缚之。此带又可反而扎之,先置带中于伤处,拉两端交横于对边,复至伤处打结以压之。

扎胸前之伤或敷糊。用三角带平置身上,将尖并其一端向下,带之底斜过胸前,一端拉过肩上,一端过腋下,即将带尖并两端打结于后。

若背后有伤或敷药,亦如法置带于后,而打结于前。扎骨盆盖,如则将带底围于腰,拉带尖过髀下,而打结于后。

扎肩膊伤或敷药于关节处,将带底作一帖边,而围置臂上,带中则盖于肩,尖至于颈,两端拉绕于臂打结缚之。再以一带折窄,过伤边之胛对边之腋而打结。首带之尖则绕过之,而下扣于臂上。

扎髀上关节伤或敷药,与扎带肩膊之法同,惟其次带围绕于腰,而带尖扣于腿傍。

扎手伤,已详四十八页“论伤”课。

扎手臂伤,手(月争)伤及肘伤各法皆同:将带折窄,置带中于伤处,围绕而缚之。

扎掌伤或敷药,将带铺开,作一帖边于带底,遂将掌覆其上,而指向带尖,腕在带帖,反带尖于掌背而祉至腕带,则逐边覆上掌背,而两端则绕腕打结缚之,拉带尖反扣于掌背。

作大手挂,用三角带先置一端于对膊,带尖则拉出手之下,其次端则包托伤手,而拉上同边之膊,与首端交缚于颈后,带尖则包绕手(月争)而扣于前。

作小手挂,将带折窄如前法,先置一端于不伤之肩,其次端包托伤手过伤肩,而与首端交缚于颈后。

又作急用之挂,又名扣挂,用衫之一危或折一袖上扣于胸,亦可悬托伤手。扎髀伤或敷药手膝,将带折窄,照扎臂扎(月争)之法为之。

敷药于脚,将带铺开,置脚其上,趾向带尖,将尖拉于背,带底帖边,挽上踵后两端绕缚于脚腕,遂将带尖反扣于脚背。

问题

第一:

一、请将人身骨格、形体、功用略为论之。

二、请将长骨之一,论其形体合质。

三、何为骨盆?并有何骨成之?

四、请名胸膛各骨并要肌。

五、请名腹穴之各体。

六、骨节以何而成?

七、请论体内各等之节。

八、请论肌肉之质。

九、请论肺之形体。

十、请将呼吸之器并功用论之。

十一、请举平常天气并呼气所变之质。

十二、何为平常呼吸之气、满额之气、多余之气?

十三、请论自和脑部之功用。

十四、大脑与小脑功用中之差异。

十五、请论脑脊部之功用。并脊髓若在第三颈骨处割断如何结局,在第一背骨处如何结局,在第一腰骨处如何结局,试一一详论之。

第二:

一、请言血之合质,并言如何为天然止血之事。

二、请论心之部位、形体、功用。

三、请将行血循环由心左下房起至复人右上房止,详而论之。

四、请论如何为脉,并速率几何?婴孩与老人有何分别?回血管之无脉其理为何?

五、血环之为用如何?

六、何者为不载赤血之脉管及不载紫血之回管,能举其名并详其故欤?

七、脉管与回管之形体、内容及功用有何分别?

八、请言人身何处为压血最有效验之部位?

九、设欲压大腿脉,如何可作一急用之血压?

十、脉管,回管及微丝管流血有何分别?

十一、如何知其为脉管、回管抑微丝管受仿?手掌流血如何止之?

十二、脱牙后流血不止,如何为次第止血之法?

十三、请论各等止血之法。

十四、回管瘤流血如何止之?由伤口之何端流血为多?并详其理。

十五、小儿因跌,咬伤其舌而流血,用何法止之?

第三:

一、请名各等伤症,并论腹受刺伤施治之法。

二、请论各等伤症。

三、遇割喉以何者为施救之第一法?

四、割伤与破伤何者较为速愈?以何伤流血为多?并详其理。

五、请论调涪各伤之总法。

六、何为扭伤?即肘如何治法?过后如何冶法?

七、折骨与关节脱离如何分别?

八、请将折骨之状所致之故并折骨之类,详而论之。

九、骨折时何以知之?骨折之后,倘忽略移之,有何变幻?髀骨被折,如何续之?

十、请将受直势、曲势及肌力而致骨折之症,各举一例。

十一、何为治骨折之要诀?

十二、治骨折以何法为先?并如何施于髀折、肘折、下牙床折,请道其详。

十三、如何为单折、叠折、波累折、青枝折、研碎折、插笋折?能分别之否?

十四、头骨折,胁骨折为何独重于他骨?能详其故欤?

十五、单折与叠折何以明之?设使胁骨受此等折,如何按症施治?

第四:

一、何者谓之为震感?并用何法治之?

二、中风昏、羊癎昏、脑痴昏、晕昏,如何分别?

三、各等不省人事之故,如何别之?

四、设有人在火车内发羊癎昏,请详其状并施治之法。

五、脑受震动其状如何?何以治之?

六、请详胪底折之状并治法。

七、有人从木架跌下,清醒如常,但不能行并下肢失去知觉,其伤在何部位?并用何法治之?

八、狗咬之症何为急治之法?

九、有童欲取蜂窝,为蜂刺伤头颈,何为急救之法?

十、溺水者被拯,当用何法治之?

十一、若有人衣衫着火,如何灭熄之?如何脱衣?并如何理伤?

十二、设有小儿口吸壶嘴,为沸水烫伤口喉,用何法治之?

十三、请将毒症类而名之,并何为各症之第一治法。

十四、请详中鸦片毒之状并解救之法。

十五、若有人悞服外用之松节药酒,何为急教之法?

第五(专课妇人):

一、先用何法使房温暖通气,以备收接割喉之症?

二、请论折骨症之床,并如何预备,以服侍此症。

三、请详论如何备床并各物,以接髀骨折之症。

四、若遇忽然中风之症,如何预备床以接之?

五、如何铺垫甲板?

六、病房当以何等热度为宜?当置寒暑表于何处?用何法令通风而不减热?

七、请论察病寒署表,解明其用及如何安置。

八、若有助者四人,当用何法由抬床抽病人上床?

九、重受火伤之人,当用何法与之脱衣?并如何预备以理创?

十、脚骨被折之症,如何与之脱衣?如何与之洗浴?

十一、惯饮酒之人,当用何法以限制之?

十二、如何以作面包糊、麻粉糊、芥茉糊?

十三、热水敷如何用之?其法为何?

十四、如何配制冻敷或化气水?

十五、病人不能行动,何为善法以替换床布?

据《赤十字会救伤第一法》再版本,参照《红十字会救伤第一法》(伦敦红十字会一八九七年初版)校正一些错字、衍文 0cbCpZeCCaKN/doap2ZRZnYylqt0+LxnxMAVIhxCFa/vDzRVLLGG3IR9c2Qc1Vt/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