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症论治,即通常所说的对症治疗。人类在长期与自然的相处中,经历风雨寒暑的洗礼,表现出疼痛、发热等病证,为了缓解这些症状,人类发明了针灸、药物,这就是最早的对症治疗,也是医学的萌芽阶段。在中医学的发展中,这一现象尤为突出,由于“主症”是患者最痛苦的症状,亟待解决的问题,治疗必然围绕其展开。在《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等早期的中医学著作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对症治疗”一词,却没有忽视对症治疗的作用。如《素问·标本病传论》所言“治标”的思想,其实就是一种对症治疗。再如《金匮要略》中“痛而闭者,厚朴三物汤主之”“小便不利,蒲灰散主之,滑石白鱼散、茯苓戎盐汤并主之”,亦为对症治疗的体现。另外,我们发现中医学所说的“病”,往往都是根据“主症”而命名的,如咳嗽、水肿、腰痛等,对于这类疾病的治疗,实际上仍然是围绕患者的主要症状开展的,并未脱离对症治疗这一核心思想。对症治疗在西医治疗体系中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危急重症的患者,出现心跳呼吸骤停等危及生命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各种有创或无创的抢救措施,恢复心跳与呼吸;或如病毒性感冒,大多采用非甾体抗炎药解热镇痛,或抗组胺类药物、止咳化痰类药物,以对症治疗为主。
其实无论中医还是西医,治疗的首要目的就是缓解患者的痛苦,只是缓解的方法各异,对症论治是否应该被取代,我们必须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一直以来是形容庸医、下工的代名词,在中西医学的对比中,还往往被用来引证西医治疗的短浅。而其实我们仔细琢磨这个“头痛医头”,头痛时“医头”是指治疗的首要目的——缓解头痛。因此,对于临床症状复杂的患者,抓主症,解决主要矛盾可以较快地缓解其不适,为后续的治疗提供良好的基础。中医古籍中的许多验方、效方都是对症治疗的经验总结,对于危急重症,临床亦要迅速稳定患者的生命体征,改善患者症状,乃中医“急则治其标”之法。因此,在从根源治疗疾病的同时,有针对性地选择对症的药物,以求能直达病所、事半功倍,这也是患者所能即刻感受到的疗效,正是对症治疗的优势所在。
对症治疗是临床取得疗效的捷径,然而并不意味着其可以作为诊察疾病的唯一方面。医学的进步虽然大多是靠对症治疗的方法积累经验,然而当发展成为今天系统化、多样化的辨治体系时,我们对于对症治疗的认识不应再局限于“有是症用是药”。对于症状我们亦要认识其病机,做好对症下药,《伤寒论》中“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即强调我们要见病知源,判断症状形成的病因病机。再如《伤寒论》记载“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这里的“证”同“症”,柴胡证即是指“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嘿嘿不欲饮食、心烦喜呕”诸多症状,需判断其症状的病机属于“少阳枢机不利”,方能药到症除。再以腰痛为例,临床治疗时需要辨识病因病机。若是慢性腰痛,中医一般分为风湿、寒湿、湿热、肾虚等多种致病因素,临床中应进一步结合腰痛的性质、加重缓解特点等综合分析腰痛的病机,指导治疗;若是急性腰扭伤导致的腰痛,则内科判别毫无意义,可以通过针灸、理疗、整复、中药外敷手段有效解决;若是尿路结石引发的腰痛,可采用清热利湿、化石通淋中药,必要时还可应用外科手段碎石治疗。总之,对症治疗理念是中医临床的重要法则,我们当给予其充分的理解和应用,并不断地与时俱进,在实践中做到对症辨机论治,避免以偏概全,以缓解患者痛苦,突出中医特色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