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environmental pollution)指各种人为或自然的有害物质、因素进入环境,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使环境的组成成分或状态发生改变,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生产生活条件,造成环境质量恶化,对人群或生物的健康造成了直接、间接或潜在的有害影响的现象。
环境污染物(environmental pollutant)指进入环境并能够引起环境污染的物质或因素。
公害(public nuisance)指由于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破坏,对公众安全、健康、生命、财产,以及生产和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
环境公害事件(public nuisance events)是因环境污染造成的在短期内人群大量发病和死亡的事件(表1-2)。
表1-2 20世纪十大环境公害事件
续表
公害病(public nuisance disease)指人类活动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引起公害所发生的地区性疾病。公害病不仅是一个医学概念,而且具有法律意义,须经鉴定和国家法律认可,如日本1974年施行《公害健康被害补偿法》,确认水俣病、痛痛病、四日市哮喘病、米糠油事件所致多氯联苯中毒等为公害病,规定了有关诊断标准和赔偿法。
物理性污染物(physical pollutants)如气象灾害、极端天气、噪声、振动、热、微小气候、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等物理因素均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
化学性污染物(chemical pollutants)主要来源于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产生、排放的各种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主要种类包括粉尘、有毒气体、重金属、农药、化肥等。化学性污染物是全球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生物性污染物(biological pollutants)主要包括细菌、真菌、病毒、寄生虫及虫卵、支原体、原虫、有毒动植物和生物性变应原(如植物花粉、真菌孢子、尘螨和动物皮屑)等。
生产性污染(productive pollution)包括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和废渣)、农药、化肥、农用抗生素残留等。
生活性污染(domestic pollution)包括生活“三废”(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和消费水平的提高,生活性污染物的产量不断上升,成为城市污染的重要来源。
其他污染包括交通、医源性、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以及森林火灾、水灾、地震、火山爆发和泥石流等。
环境污染物转归(lapse)是指污染物排放到环境后,经过物理、化学和生物学作用,在环境中发生迁移、转化和降解的过程。化学物在环境介质中,还可以通过化学或生物学作用转变成另一物质,即化学物的转化,包括化学转化(chemical conversion)和生物转化(bioconversion)两种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