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组建的新式海军。同治十三年(1874年)清政府筹划海防。次年李鸿章受命督办北洋海防事宜,先后向英、德订购军舰,派遣学生分赴英、法学习海军。设立北洋水师学堂,修筑旅顺和威海卫(今山东威海)军港。中法战争后,李鸿章加速购置舰船,扩充北洋海军。光绪十一年(1885年)海军衙门设立。十四年(1888年)制定《北洋海军章程》,编成北洋海军,有镇远、定远铁甲舰2艘,济远、致远等巡洋舰7艘,蚊炮船6艘,鱼雷艇6艘,练船3艘,运船1艘,共有军舰25艘,官兵4000余人,派丁汝昌为提督,军事训练由英、德教习主持。中日甲午战争中,北洋海军覆灭。以后虽逐渐购置舰船,并设北洋统领,但已不成军。至宣统元年(1909年),南、北洋各舰改编为巡洋舰队和长江舰队,北洋海军名义取消。北洋海军是中国建立的一支近代化海军舰队,同时也是清朝建立的四支近代海军中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一支。北洋海军覆灭标志着洋务运动的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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