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东、湖南、湖北等省人民反对清政府将民办的川汉、粤汉铁路出卖给帝国主义的群众运动。亦称“铁路风潮”。宣统三年(1911年)5月9日,清政府宣布实行“铁路国有”政策,将已归民办的川汉、粤汉铁路的筑路权抵押给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铁路国有”政策激起广大民众的强烈不满,四川、广东、湖南、湖北等省人民的保路运动迅速兴起,湖南行动最为迅速,四川最为激烈。6月17日,成都各团体组织成立“保路同志会”(后改为“保路同志军”)。同年8月下旬,罢课罢市、抗粮抗税逐渐成为群众抵抗的主要方式。9月7日,四川总督赵尔丰残酷镇压、屠杀请愿群众30余人,制造“成都血案”。各县保路同志军在中国同盟会组织下发动武装起义,把保路运动推向高潮,成为武昌起义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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