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是实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笔者认为,要实现这些要求和目标,必须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增长,这是一个基础性的“牛鼻子”工程。
没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产业基本设施配套不起,产业规模用地流转不起,产业难以发展,产业振兴也就很难实现。
没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村组干部工资发不出、发不高,人才不会来,来了也难留住,人才振兴也就很难实现。
没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文化活动搞不了,评优奖善跟不上,文明程度难提高,文化振兴也就很难实现。
没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技防设施装不起,巡防群治跟不上,乡村治理难搞好,治理有效也就很难实现。
没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环卫工作无人搞,污水处理跟不上,村庄环境难改善,生态振兴也就难以实现。
没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处处受限难提效,想做的事做不了,民生抓不好,贫困帮不了,党组织威信难提高,组织振兴也就难以实现。
没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群众归属感不强,人心凝聚力不够,党支部带领群众的拉动力不足,百姓生活共同富裕也就难以实现。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战略布局指引下,各级党委、政府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和补贴,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农村的面貌发生了十分巨大的改变,足以彪炳史册,也为全世界作出了榜样。但毋庸讳言,由于我国的情况特殊,就农村的发展后劲而言,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仍然明显存在,农村现代化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作为乡村振兴基础性“牛鼻子”工程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其基础尤其薄弱。除了转移支付性收入外,虽有极少部分村实现了年经营收入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群众年年享受不少红利,但大部分村年收入还在几千、几万、十几万之间徘徊,日常保运转还有一定难度。在欠发达地区,集体经济年收入为零的村更不在少数,基本还处在“等靠要”的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这方面就可见一斑。
有人说,把县(市)乡(镇)发展好了,多补贴一点给村,村级只要抓稳定就行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固然很好,但是,补贴能不能把农村事务包揽得了呢?补贴能不能保持精准平衡呢?补贴能不能保证及时有效呢?显然不大可能。根本的还是要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理念指导下,选择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其形成内生动力,变“输血”为“活血”和“造血”。俗话说,“爹有娘有不如自个有”,促进村级集体发展好自己的经济,对村而言,是促发其内生动力的最佳途径;对县(市)乡(镇)而言,既是有效减负之举,也是打基础、利长远之计!
也有人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已被计划时代的历史证明是不可行的。这话说得有失偏颇,现实表明,仅仅靠一包了之、一分了之的单干思维,要想实现有力竞争和共同富裕也是不可行的。事实上,在新的时代,我们既要发挥集体的组织优势,又要发挥个体的灵活优势,营造集体和个人的叠加优势,致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才能真正实现农业农村的新发展。
还有人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机会已经错过了,现如今,什么都分光了,要素调控了,产业与资源都要实行集中了,“村村冒烟”不可行了,而且,村提留统筹的政策也取消了,发展集体经济是个“无解题”!这种思维是一种“刻舟求剑”式的思维,是工业化初期的传统思维。无数事实证明,许多村正在用其与时俱进、务实创新的思维,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辉煌成绩,并将持续创造更大的辉煌。
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增长,理论界研究得并不多,有所涉及的也大多是理论性的通论,缺乏专题性和实操性,让农村基层同志觉得“学不进”;在实践中,有许多典型事例,网络报刊也有报道,但又缺乏系统性和原理性,让农村基层同志觉得“记不住”。出于对乡村振兴的一种使命感,笔者根据多年来的学习、观察和实践,尽量简化理论性的分析,但又不失系统性的指导,以讲义的形式,努力整理出一本实务型的通俗读物,以供有志于乡村振兴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的同志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