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财政厅提请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审议江苏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和“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5.16亿元,增长10.6%。其中,税收收入8171.30亿元,增长10.2%;非税收入1843.86亿元,增长12.1%。税收占比为81.6%。支出14585.96亿元,增长6.6%。加上补助、上解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等事项后,收入总计17006.45亿元,支出总计15775.5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543.3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7.5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000.82亿元,支出总计5660.1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24.9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5.76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164.91亿元,支出总计15463.6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701.2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480.37亿元,支出总计2468.0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28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81.70亿元,支出总计321.4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0.23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8.02亿元,支出总计33.5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51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868.36亿元,支出总计7450.62亿元,当年结余417.74亿元,滚存结余8111.68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249.07亿元,支出总计4169.29亿元,当年结余79.78亿元,滚存结余4241.28亿元。
全省2021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18963.76亿元,在核定限额之内;债务率为66.1%,低于警戒线,风险总体可控。
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与管理着力做了以下工作:
(一)精准施策,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全省财政科技支出增长15.6%。省级新设立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十四五”期间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6亿元。下达59亿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产业链强链补链等。二是更好发挥投资对经济拉动作用。统筹下达305.30亿元带动交通建设投资1703亿元。下达80.17亿元支持新一轮淮河、太湖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787亿元支持1685个项目建设,带动有效投资超过1万亿元。三是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1000亿元、约占全国1/10,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四是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27项转移支付整体纳入直达范围,基本实现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直达资金613亿元支出进度97.5%。五是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效应。整合设立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小微贷”“苏科贷”“苏信贷”“苏农贷”等子产品发放贷款700多亿元。六是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2021—2023年每年出资11.10亿元,与上海、浙江共同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一体化示范区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水乡客厅”等项目。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全省农林水和城乡社区支出超过2800亿元。
(二)兜牢底线,支持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改善。 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积极保障省政府52件民生实事。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超过2800亿元,70%以上支持苏北、苏中地区。所有县级财力均可足额保障国家和省基础标准“三保”支出,并确保执行到位。二是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省稳岗返还支出21.37亿元,惠及50.51万家企业。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支出39亿元,支持培训548万人次。三是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18%左右。下达21.17亿元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中小学课后服务,落实“双减”要求。下达30.60亿元支持“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四是支持健康江苏建设。全省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增长17.4%。各级财政安排17.60亿元支持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统筹下达168.60亿元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五是健全多层次社保体系。统筹下达106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并及时足额发放。顺利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兜牢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补助等基本民生底线。六是支持文化繁荣发展。下达11.45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支持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七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下达5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保障等。支持三年累计改善苏北30多万户农民住房条件。
(三)守正创新,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走深走实。 一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持续显著下降,融资综合成本不断降低。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我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建成运行。省财政对19项资金294亿元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三是统筹做好其他领域改革。研究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措施。高质量完成契税法授权地方立法事项。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
(一)一般公共预算。 预计我省经济将延续稳定发展态势,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但税源经济增长也面临诸多挑战。综合考虑,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0450亿元、增长4.5%左右,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16499.9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5100亿元、增长3.5%左右,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16499.97亿元。收支平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26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5531.8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1610亿元,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5531.84亿元。收支平衡。各主要支出科目中,卫生健康较上年预算增长20.4%,社会保障和就业增长8.1%,农林水增长9.8%,教育增长5.2%,科技增长8.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增长7.9%,节能环保增长10.1%,粮油物资储备增长15.0%,交通运输增长4.2%。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原则,省财政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支持科技自立自强。一是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基础科研。本着“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提高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安排20.70亿元支持实施一批重点研发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二是推进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安排8.72亿元支持紫金山实验室、姑苏实验室、太湖实验室及其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安排14.44亿元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及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建设。三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探索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财政奖补试点。四是加强人才政策经费保障。安排17亿元加大对双创、“333”、青年科技人才等引进培养力度。
——支持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是支持“智改数转”。2022—2024年每年投入不低于12亿元,聚焦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安排19.82亿元支持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核心技术(装备)攻关突破、数字经济发展等。三是支持产业集群培育。安排10亿元支持打造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安排4.15亿元支持服务业数字化发展等。
——支持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一是更大力度支持改革开放。安排商务发展资金18.42亿元,支持更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五大计划”,落实中欧班列财政奖补政策,支持自贸区发展和稳定外贸外资。二是支持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财政专项资金更好支持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完善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支持政策。支持南北共建园区省级创新试点园和省级特色园区建设。三是支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安排195亿元支持铁路、机场、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港口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养,推动落实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四是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两个行动”。安排15.27亿元推动城市更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品质提升。按计划分年推进“十四五”全省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50万户目标。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安排44.14亿元实施稻谷补贴,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生猪及主要农产品产量。统筹安排26亿元实施产粮大县奖励、增强粮食收储能力等。支持实施种业振兴揭榜挂帅和农业种质资源综合基因库建设等。二是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53亿元支持当年新建400万亩,投资标准提高至每亩3000元。三是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安排10.11亿元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安排25.50亿元促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支持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完善财政支农政策。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稳定,支持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
——支持美丽江苏建设。一是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继续安排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资金6亿元,设立省碳达峰碳中和投资基金。二是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环保类资金投向,安排46亿元支持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探索建立新一轮长江干流和支流跨省生态补偿机制。安排107.06亿元保障淮河、吴淞江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一是支持构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安排51.84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发放。安排9.20亿元支持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安排2亿元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等。二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安排12.15亿元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三是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安排14.90亿元支持疫苗免费接种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安排68.05亿元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四是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提高困难群众及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1147.5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14296.53亿元。支出预计10985.40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总计14296.53亿元。收支平衡。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74.7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1595.37亿元。支出拟安排83.52亿元,加上对市县转移支付等,支出总计1595.37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35.8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296.73亿元。支出预计163.7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296.73亿元。收支平衡。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37.6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42.88亿元。支出拟安排28.61亿元,加上对市县转移支付等,支出总计42.88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7480.3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8216.37亿元。支出预计6911.85亿元,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7849.75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66.62亿元;滚存结余8478.30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3677.2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4423.67亿元。支出拟安排3458.56亿元,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4403.34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33亿元;滚存结余4261.61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纳入年初预算的全省政府债务收支2654.09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28亿元、省对市县转贷2626.09亿元。全省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079.78亿元,付息支出651.11亿元;其中省级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2亿元,付息支出26.50亿元。
(一)坚持稳字当头,支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落实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延续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促进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更新改造,精准帮扶特殊困难行业。把握“政策发力适当靠前”要求,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坚持改字发力,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完善预算管理改革配套制度。落实国家税制改革部署。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优化转移支付管理,促进地区间财力合理均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和协调。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水平。加大财会监督和预决算公开力度。
(三)坚持效字为重,全面抓实预算绩效管理。 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力度,着力提升评价指标科学性和评价结果公信力。
(四)坚持防字在前,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督促各地落实化债主体责任,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加大化债力度。指导市县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成本控制机制,加强经营性债务监管。进一步下倾财力,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增强基层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