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诸比丘,当如是学:知恩报恩。其有小恩尚报,终不忘失,况复大恩!
《杂阿含经》卷四十七佛言
知恩报恩,小恩大报。
《优婆塞戒经》卷三
受他丰美食,自悭惜其财,食他不反报,是则堕负门。
《杂阿含经》卷四十八第1279经佛偈
一父母恩,二众生恩,三国王恩,四三宝恩,如是四恩,一切众生平等荷负。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二佛言
于诸世间何者最富?何者最贫?悲母在堂,名之为富,悲母不在,名之为贫。悲母在时,名为日中,悲母死时,名为日没。悲母在时,名为月明,悲母亡时,名为暗夜。是故汝等勤加修习孝养父母,若人供佛,福等无异。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二佛言
凡人孝天地鬼神,不如孝其亲,孝亲最神也。
《四十二章经》佛言
若欲供养诸贤圣及佛,但供养父母,诸贤圣及佛即在家中。
《杂宝藏经》卷二佛言
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
于父母、兄弟、六亲中,应生孝顺心、慈悲心。
《梵网经》卷下
夫为人子,当以五事敬顺父母,云何为五?一者供奉,能使无乏;二者凡有所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
父母复以五事敬视其子,云何为五?一者制子不听为恶;二者指授示其善处;三者慈爱入骨彻髓;四者为子求善婚娶;五者随时供给所需。
《长阿含经》卷十一《善生经》佛言
父母及长兄,和上诸师长,及诸尊重者,所不应生慢,
应当善恭敬,谦下而问讯,尽心而奉事,兼设诸供养。
《杂阿含经》卷四第87经佛偈
诸有乐福人,应尊重父母,礼拜修供养,敬爱亲近居。
世间聪慧人,恭敬于父母,恒时修供养,常生欢喜心。
父母于世间,恩重深难报。除无益、制恶,授利劝修善,
与妻室、资财,慈心常覆护。是故修供养,无量福聚生。
现得胜名闻,咸供养恭敬,死生天善趣,受妙乐无穷。
《本事经》卷四佛偈
若父母先无信、戒、闻、舍、慧,
子令其修习,名真实报恩。
恭敬给所需,唯现世安乐,
令修信戒等,究竟证涅槃。
《本事经》卷四佛偈
若有不孝众生,不念父母生养之恩,舍背父母,与妻、子居,所有衣食汤药,念给妻、子,不与父母;父母衰老,出入无力,曾不生忧亲近扶持,于其妻、子昼夜不离;得一美味,不敢自啖,持与妻、子;或偷父母所有财宝,私共妻、子欢乐食啖;父母善言不肯随顺,妻、子恶言惜信用无舍;或为妻、子呵骂父母;……如是众生,……摄在劫夺众生数中,上品治罪!
《大萨遮尼干子受记经》佛言
父母者,儿女之模范也。譬如铸器,模范不好,决不能令所铸之器好。
《印光大师文抄三编卷三·复某居士书》
商人之导师,游行善知识;贞祥贤良妻,居家善知识;
宗亲相习近,通财善知识;自所修功德,后世善知识。
《杂阿含经》卷三十六第1000经佛偈
夫之敬妻,亦有五事:云何为五?一者相待以礼;二者威严不缺;三者庄严以时,五者委付家内。
妻复以五事恭敬于夫,云何为五?一者先起,二者后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顺,五者先意承旨。
《长阿含经》卷十一《善生经》佛言
贞廉自守,一妻一夫,慈心不怒。
《增一阿含经》卷五十佛言
随顺为姊妹,爱乐为善友,
安慰则如母,随意为婢使。
此四贤良妻,则是夫眷属。
龙树《劝发诸王要偈》
女人之法,不当以倚端正而生憍慢。形貌端正,非为端正,唯心行端正,人所爱敬,是为端正。
《玉耶女经》佛言
夫妇相敬如宾,视妻室为相济继祖之恩人,不敢当作彼此行乐之欲具。
《印光法师文抄·复高劭麟书》
夫妻互相恭敬,不可因小嫌隙,或致夫妻不睦,以伤父母之心。
《印光法师文抄续编·复周法利书二》
弟子敬奉师长复有五事,云何为五?一者给侍所需,二者礼敬供养,三者尊重戴仰,四者师有教敕敬顺无违,五者从师闻法善持不忘。
师长复以五事敬视弟子,云何为五?一者顺法调御,二者诲其未闻,三者随其所闻令善义解,四者示其善友,五者尽己所知诲授不惜。
《长阿含经》卷十一《善生经》佛言
出家菩萨若有在家弟子,亦当先教不放逸法,不放逸法者即是法行:
供养父母、诸师、和上、耆旧、有德,施于安乐;至心受戒,不妄毁犯;受寄不抵,见恚能忍;恶口、恶语及无义语终不为之;怜悯众生;于诸国王、长者、大臣,恒生恭敬怖畏之心;能自调伏妻子眷属;分别怨亲;不轻众生,除去憍慢;不亲恶友;节食除贪,少欲知足;斗诤之处身不往中;乃至戏笑,不说恶语。
《优婆塞戒经》卷三
夫为人者当以五事亲敬亲族,云何为五?一者给施,二者善言,三者利益,四者同利,五者不欺。
亲族亦以五事亲敬于人,云何为五?一者护放逸,二者护放逸失财,三者护恐怖,四者屏相教诫,五者常相称叹。
《长阿含经》卷十一《善生经》佛言
难与能与,难作能作,难忍能忍,密事相语,不相发露,遭苦不舍,贫贱不轻。有此七法,名为亲友。
《四分律》卷一佛言
世间人民,父子兄弟、夫妇家室、中外亲属,当相敬爱,无相憎嫉。有无相通,无得贪惜。言色常和。莫相违逆。
《无量寿经》佛言
主于僮使以五事教诫,云何为五?一者随能使役,二者饮食随时,三者赐劳随时,四者病与医药,五者纵其休暇。
僮使复以五事奉事其主,云何为五?一者早起,二者为事周密,三者不与不取,四者作务以次,五者称扬主名。
《长阿含经》卷十一《善生经》佛言
檀越当以五事供奉沙门、婆罗门,云何为五?一者身行慈,二者口行慈,三者意行慈,四者以时施,五者门不制止。
沙门、婆罗门当复以六事而教授之,云何为六?一者防护不令为恶,二者指授善处,三者教怀善心,四者使未闻者闻,五者已闻能使善解,六者开示天路。
《长阿含经》卷十一《善生经》佛言
云何念施主恩?谓我等今世日用所资,并非己有,三时粥饭,四季衣裳,身口所费,此皆出自他力,将为我用。……以彼劳而供我逸,于心安乎?将他利而润己身,于理顺乎?自非悲智双运,福慧二严,檀信沾恩,众生受赐,则粒米寸丝,酬偿有份,恶报难逃。是为发菩提心第四因缘也。
省庵实贤《劝发菩提心文》
化恶从善,切磋以法,忠正诲励,义合友道。
《佛说孛经》
朋友之法,其要有三:一者见有过失,辄相谏晓;二者见有好事,深生随喜;三者在于苦厄,不相舍弃。
《太子大善权经》佛言
众生恩者,既无始时来一切众生轮转五道,经百千劫,于多生中,互为父母,以互为父母故,一切男子即是慈父,一切女人即是悲母。昔生生中有大悲故,犹如现在父母之恩,等无差别。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二
佛法以人道为肇基,而人道以佛法为究竟。
《憨山老人梦游集》卷三十二
学佛一事,原须克尽人道,方可趣向。
《印光大师文抄增广·与丁福保书》
良以佛教,该世出世间一切诸法。故于父言慈,于子言孝,各令尽其人道之分,然后修出世之法。
《印光大师文抄增广·与丁福保书》
念佛之人,必须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又需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主仁仆忠,恪尽己份,不计他对我之尽份与否,我总要尽我之份。能于家庭及与社会尽谊尽份,是名善人。善人念佛求生西方,决定临终即得往生。
《印光法师文抄续编·一函遍复》
责任是在自己的,不得将责任推之环境,或卸于他人,或怨社会制度不良,或尤物质条件不备,不求诸己,专望之外。假使世界上人人全是这样,世界将没有一人来负责了。
太虚《佛说十善业道经讲要》
当教育儿女。当孝养父母。当供奉师长。当惠施幼弱。当辅益朋友。当分利亲属。当交利国民。当纳税守法以拥护国家之权利。
太虚《佛教人乘正法论》
当慈爱儿女。当恩爱父母。当敬爱师长。当保爱幼弱。当和爱朋友。当专爱夫妻。当亲爱国民。当尊爱国家。当泛爱全世界一切人类。当悯爱尽大地一切有情类。
太虚《佛教人乘正法论》
所有臣佐宰官僚司,不忧国计,但求己利,或从私忿以害公政,或受货财以枉治道,……如是恶人,摄在劫夺众生数中,上品治罪。……此是国之最大恶贼。
《大萨遮尼干子所说经·王论品》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可呵责、应可治罚、应可驱摈,怀染嗔心而不呵责,或虽呵责而不治罚、如法教诫,或虽治罚、如法教诫而不驱摈,是名有犯。
《瑜伽师地论》卷四十
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恶,于诸有情无有慈悯,专行逼恼,菩萨见已,起怜悯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一
予虽学佛者,然爱君忧国之心,与忠义士大夫等。
《大慧宗杲语录·示成机宜季恭》
你的生命完全依靠社会大众的能力来维持、资养,所以你要去服务社会,替社会谋利益,凡是社会各种辛苦事业,你要耐劳地去做。
太虚《学佛先从做人起》
若无国家,不但外患无法抵御,国内人民的生命也没有保障,生活也没有安宁,要报父母、社会恩亦无从报起。所以,我们更要报答国家恩,大家要以爱国心为前提。
太虚《学佛先从做人起》
佛法并非隐遁清闲的享受而教人不做事的,应对于国家、社会知恩报恩,故每人要做正当职业。
太虚《怎样来建设人间佛教》
在家士夫……其已入门者,亦勿须模仿僧事,惟以敲渔打磬、宣佛诵经、弃家废业、离群逃禅为学佛。但由信而渐求其解,由解而愈坚其信,信隆而三归、而五戒,而不离常俗婚娶、仕宦、农商工作之事业,以行布施、爱语、利行、同事等菩萨行可耳。但官为好官、农为好农、商为好商、工为好工,便是行菩萨道。至远离尘俗、隐遁山林、严持律仪、精修苦行,乃佛别为比丘杜多所设之行规,不必强以自为拘苦也。
太虚《论佛法普及当设平易近人情之方便》
人间佛教,是表明并非教人离开人类去做神做鬼,或皆出家到寺院山林里去做和尚的佛教,乃是以佛教的道理来改良社会,使人类进步,把世界改善的佛教。
太虚《怎样来建设人间佛教》
由失意政客、失恋儿郎所汇成的佛教信徒,其目标上低者只着重后世超生,高者亦自求涅槃解脱而已。结果,社会事业无人过问,佛教徒被人误认为分利于社会。这样变质的佛教,吾人能听他长久下去吗?
太虚《中国之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