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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户口升降的原因及其意义

从表面上看去,明初的户口升降是很离奇的,一系列的现象似乎都难以理解。例如,明初的户口只及元朝的12%,为什么这样少?莫非其余的户口都在元末战乱中死亡了?如果果真如此,那么,为什么不过十年左右,到洪武十四年又能净增903万户,上升率为661%呢?这样的上升速度难道是人口自然增殖所可能的速率么?

过去,不少史学家总是不顾如此明显的矛盾,不仅仍然把明初的户口上升直接视为人口的增长,而且还从明朝统治中为这种上升找出了种种理由。他们认为:明初户口的上升是明朝有几十年比较安定的生活,推行休养生息,积极鼓励生产、解放劳动力的结果。

我以为,这种观点是难以成立的。因为人口的自然繁殖绝不可能在十年内达到661%的速率;同时,无论就“安定的生活”还是“休养生息”之类的措施而论,洪武十四年以后至少不比十四年以前更少更差,南方不比北方更少更差。那么,用“安定的生活”“休养生息”等既无法解释洪武十四年前后的户口升降中不同的趋势,也显然根本不能说明在同一时间、同一个王朝的统治之下,南北两方户口增减的绝然相反的方向。

其实,户口在我国封建社会里只是人口的官方记录。“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封建国家的户口是直接与赋役剥削相关联的。因此,封建统治者总是力图控制更多的户口,以便榨取更多的财富,而农民则总是竭力反抗或抵制这种控制,以多少减轻自己的赋役负担。户口的多少、升降不过是封建国家的控制与农民的反控制斗争消长的产物。当封建国家的控制被农民的反抗,特别是一场大规模的农民战争所打破或削弱时,户口控制就少,比之前一王朝就下降;反之,当封建国家的控制得到加强时,户口控制就多,就上升。换言之,当封建国家控制被打破或削弱时,户口和当时的实际人口差距较大,甚至极大;当封建国家的控制被加强时,户口就会上升到和当时的实际人口比较接近。对于明初户口的上述升降现象,我以为,恐怕也只有从封建国家的控制和农民的反控制斗争的消长中才能获得合理的说明。

洪武初明王朝的户口之所以只有元朝的12%,当然不是由于其余的人在战争中死亡了的缘故,而是因为“州郡人民因兵乱逃避他方” 。所以朱元璋早在洪武元年就指令地方官:“所谓田野辟,户口增,此正中原之急务。” 他的臣下也直言不讳地指出:“今之守令,以户口、钱粮、狱讼为急务。” 这也就是说;明王朝当时将那些脱籍的农民重新控制起来以增加户口,是它的内政的头等任务。有些原先已因农民逃亡一空而撤销的县,像开封府的柘城和考城,到洪武四年就因“人民捕(逋)逃者皆归复业” 而重新设置;有些本来控制户口很少的地方,像怀庆府从洪武四年至六年间,也因“流逋四归,田野垦辟,户与税增十余倍” 。正因为洪武十四年之前户口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所谓“逋逃复业”或“流逋四归”,所以,在元末农民战争后的明初十余年间,明王朝户口才能以绝非自然繁殖所能有的速度,由原来的161万户一跃而为1065万户,净增903万户,上升率为661%。这九百〇三万户的户口主要属于重新被控制的农民,应该说是毫无疑问的。

值得注意的倒是,明王朝究竟用什么措施将如此众多摆脱了控制的“逋逃”“流通”,在不过十年左右的时间就控制起来呢?

是用休养生息,积极鼓励生产和解放劳动力的措施吗?不错,从史书中确实可以找见许多诸如此类的言论作为这种观点的论据。这类言论大家所见已多、已熟,不必备引。

然而,我以为那些言论往往都经过封建史臣的“修饰”(实际是歪曲),不如明开国皇帝朱元璋自己的、未经封建史臣“修饰”过的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的圣旨原始、真实、可信:

户部洪武三年十一月廿六日钦奉圣旨:说与户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止是户口不明白俚,教中书省置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每户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写着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着与那百姓一箇户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来了。我这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遶地里去点户比勘合。比着的便是好百姓,比不着的便拿来做军。比到其间有司官吏隐瞒了的,将那有司官吏处斩。百姓每自趓(躲)避了的,依律要了罪过,拿来做军。钦此。除钦遵处,今给半印勘合户帖,付本户收执者。

十分明显,这是一份有关明初户口问题的极其宝贵的原始文件。它包含着被各种官方史书所有意或无意掩盖了的重要内容。例如《明太祖洪武实录》在洪武三年十一月辛亥(即二十六日)记载着同一道圣旨,然而经过封建史家的“修饰”,圣旨竟变成为这样的文句:“民,国之本。古者司民,岁终献民数于王。王拜受而藏之天府。是民数,有国之重事也。今天下已定,而民数未核实。其命户部籍天下户口,每户给以户帖。” 请看:朱元璋发布的圣旨中被打了着重点的文字,全被删削一空。只要比较一下原文,谁都可以肯定,前者把明王朝对所谓“趓(躲)避了的”百姓,即在元末农民战争中摆脱了控制的农民的政策和手段说得十分实在、质白:第一,命令它所豢养的“大军”“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遶地里去点户”,亦即直接用大军去全国各地追捕“躲避了的”百姓。第二,对那些不愿接受控制、不领户帖的农民,采取严酷的法律制裁,用圣旨的原话说,叫作“(比勘合)比着的便是好百姓,比不着的便拿来做军”;或者叫作“百姓每自趓(躲)避了的,依律要了罪过,拿来做军”。第三,为防地方官吏隐瞒作弊,朱元璋对他们也规定了严刑:“比到其间有司官吏隐瞒了的,将那有司官吏处斩。”总之,采用大军追捕和严刑峻法以迫使摆脱了控制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重新接受控制,这就是明王朝建国后所采取的增加户口的真实政策。

采用暴力捕捉摆脱控制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并且以严刑对付那些抵制者,在中国历史上本来是一项传统政策。例如,在西汉初就叫作“捕亡人” 。不过封建史家往往给予一个漂亮的名词,曰“招抚流亡”。明王朝建国后所干的仍是这种勾当,所不同的只是更严厉、更残暴。当洪武三年基本结束了创建明王朝的战争,在所谓“如今天下太平了”的时候,它竟派遣自己所豢养的“大军”去追捕摆脱了控制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简言之,就是“大军点户”。试问,当时明王朝的“大军”到底有多少呢?据洪武二十五年的统计,这支“大军”共有1,214,931人 。若按洪武十四年全国有5,947万口计算,平均每49人中就有一名士兵。这样,明王朝新创的“大军点户”就势必能使它的户口以史无前例的速度上升。例如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朱元璋才下达了“大军点户”的圣旨,第二年十二月,“户部奏,浙江省民一百四十八万七千一百四十六户” 。前面大家已经看到,洪武初,明王朝全国才有161万户。试看,不过一年时间,浙江一省的户口即达不久前明王朝的全国户口。朱元璋亲自制定的史无前例的“大军点户”政策就是这样迅速地使明朝的户口上升着。

也许明王朝的这种追捕政策只是一时的、偶然的行为吧?

不妨让我们再引证几则材料:

洪武十三年五月乙未诏:“自洪武初至十二年终,军民逋逃追捕未获者,勿复追。” 这道诏令是否付诸实施可以置而不论。不过根据诏文本身,可以断言,至少十二年以前追捕“逋逃”是始终没有终止的。

洪武二十四年四月癸亥,“太原府繁畤县奏,逃民三百余户,累岁招抚不还,乞令卫所追捕之”

由此可见,直至洪武二十四年,“累岁招抚不还”即坚持抵制明朝控制的农民仍有,而追捕逃户的事实当时也还没有绝迹。

自然,随着明初的户口逐渐接近元朝的原有户口,也就是说,在元末农民战争中摆脱了控制的农民基本被控制之时,尽管明朝仍在追捕“逋逃”,就全国来说,除了一些边远落后的地区之外,可以被控制的农民越来越少了。这样,明朝的全国户口就不能不由洪武十四年前的迅速上升转为长期的停滞状态。

或者有人要问:既然控制“逋逃”农民是明初户口升降的主要原因,那么,为什么同一个元末农民战争后的明初时期,洪武二十四年的户口,北方比之元朝大幅度地上升,而南方则大幅度地下降?为什么洪武二十四年除直隶、云南之外的户口,北方比之洪武十四年净增149万口,上升近10%,而南方则净减437万口,下降近13%以上呢?

我以为,明初南北户口升降中的这个绝然相反的现象同样必须从封建国家的控制和农民的反控制斗争中才能求得真正的原因。

揭开明初的历史,谁都可以看到在洪武时期农民反抗斗争的次数之多,超过了以往历代封建王朝。假如把南方和北方分开来加以考察,当时的南方农民的反抗斗争尤为普遍、激烈,次数之多,简直无法一一计数,大约总在一百次上下。特别是在浙东、福建、广东和湖广相连的那一大片土地上,从洪武初以来,以叶丁香、曹真等为代表的农民,几乎没有一天停止过自己的斗争。关于明初的农民反抗斗争是需要专门加以研究的。在这里我只想指出三点:第一,当时参加反抗斗争的主要社会成分是“逋逃”或者说“流民”,用封建官吏的语言,叫作“捕(逋)逃为盗” ,或“逋逃所聚” 。第二,明王朝为了控制这些“逋逃”,到处采用着令人发指的残暴手段:屠杀、劓刑、强迫迁徙和强迫作军。如洪武四年就“籍温、台、庆元方氏遗兵及兰秀山流民凡十一万一千七百五十人分戍各卫” ,像洪武十五年仅广东的番禺、东莞、增城,就有二万四千余人被强迫迁往四川屯田 ;像镇压所谓广东铲平王一支起义军就屠杀八千八百余人 ,等等。以上这些被迁被杀的主要都是参加反抗斗争的南方农民。这样,第三,大批南方的农民就不得不“遁入海中” ,或者“窜入旁近郡县” 。既然明初南方的“逋逃”如此广泛而顽强地抵制控制,那么,南方的户口自然就不能不比元代为少,自然就不能保持洪武十四年所已经控制的户口

反之,北方是元朝统治的中枢,也是元末农民战争的主要战场。这场革命战争推翻了元朝,对于北方的地主的打击也就比南方更为沉重。除了一批元朝的贵族、官员、地主被赶回蒙古高原之外,“朔方将校,殁身于兵戈者,不知其几” ,其余北方的地主“大姓之家,噍无遗类” 。元末农民战争所造成的这种形势和条件,不仅使明朝建国之初北方摆脱了控制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比之南方更多,即所谓“民多逃亡,城野空虚” ,同时,由于大批蒙汉地主的被消灭,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比较容易得到土地。例如直到洪武十五年,“中原……号膏腴之地,因人力不至,久致荒芜” 。这样,尽管明王朝对北方的农民同样竭力加以控制,以便增加赋税和徭役,然而,这里的农民由于地主阶级力量严重削弱而造成的比较容易取得土地的条件,使他们的处境就比南方好些。这样,在整个洪武时期,北方农民的反抗斗争只有青州孙古朴、汉中高福兴等不到二十次 。北方农民在明初抵制明朝控制斗争的数量和规模显然比南方为少、为小,这里的户口也就自然会与南方相反,在当时呈现为不断地上升。

综上所述可见:

(1)明初户口的升降是封建国家的控制与农民反控制斗争的直接产物。明初的户口由洪武初年只及元朝的12%,到洪武十四年上升为户数接近、口数超过元朝的事实,绝不可以看成当时实际人口增长的表现,只能作为元末农民战争中大批摆脱了控制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重新被控制的证明。

(2)与汉、唐相比,明初的户口上升特别快,转化为长期停滞也特别早,这是明王朝对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控制方面的一个显著历史特点。这个历史特点充分暴露出明代封建专制主义强化的反动性,绝不能视为明王朝推动生产发展的证明。

(3)与汉、唐相比,以往户口不断上升的南方开始下降,户口不断下降的北方则开始回升,这是明初户口升降中的又一个显著历史特点。这个历史特点表明,原来封建经济还多少有所发展的南方,现在陷入了先前北方曾经经历过的衰落过程。换言之,封建的生产和生产关系在广度方面更加接近了自己的尽头。

(原载《文史哲》1980年第2期) nnUel9UP1cE0GjmqYY8H8WBKu6RlwXF9S6XJEhab5q+fzN6R4n/NzUOtEcX6wr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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