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根据以上所载为线索,进一步研究以下明清人的记述,并加以相互参证和考释,我们就会发现郑和的确是出使过日本。
先请看早于《明史》成书的清人傅维鳞《明书·戎马志》的记载:
永乐二年,寇浙直,乃命太监郑和谕其国王源道义,源道义乃絷其渠魁以献。复令十年一贡,正副使毋过二百人,若贡非期入,及人船踰数,或挟兵刃,以盗论。然倭时时掠海上,不为戢。
这里,明确地记载着郑和出使日本的时间是“永乐二年”,出使的原因是由于倭“寇浙直”,出使后的结果是“源道义乃絷其渠魁以献”,并议定了勘合朝贡贸易的原则。然而奇怪的是,同出一手的《明书·郑和传》仅云:“太宗即位,为司礼太监,大见宠异,两奉敕,驾海舶入西洋封诸夷国,通西南海道朝贡。”并云:“领上密谕,纵迹建文。”即是说也将郑和航海出使的范围局限于“入西洋封诸夷国”,只字不提郑和出使日本事。此其一。其二,记载明显有误。郑和非司礼监太监而是“内官监太监”,见诸李至刚《故马公墓志铭》与《郑和家谱》以及袁忠彻《古今识鉴》卷八等记载,而“司礼监掌印太监”说,本于罗懋登《三保太监下西洋记通俗演义》,不足为凭。其三,更奇怪的是说在明成祖时期“两奉敕”下西洋。我们知道,除流行有“七下西洋”说以外,在《郑和家谱》中有“三使西洋”说
,并单列有《郑和三使西洋事条》
。但这里所谓“三使西洋”,主要指“历事三主”,即永乐、洪熙、宣德三朝而言。那么,“两奉敕”的含义,究竟指的是什么呢?这一系列疑问,不能不使我们考虑明代是否还有其他历史材料,更为明确地直接记载着郑和出使日本其事,而不使《明书》所载成为“孤证”。
其实,明人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还是很多的。例如郎瑛的《七修类稿》在分析明初中日关系的变化时,指出明太祖时期由于胡惟庸一案使中日绝交,“永乐间,三保太监招抚四夷,复通”
。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还专门论述了郑和下西洋与日本入贡的关系,并且进一步评论了此事的利弊与影响
。明代著名史学家王世贞的父亲王忬,在其任巡视浙江都御史时的“题本”中也曾明确提到:
永乐初,命太监郑和等招抚诸番,日本独先纳贡并擒献犯边贼二十余人,就命来使治以其国之法于鄞地,令一人执炊,一人上甑,尽行蒸杀。
另有一部佚名明人著作,并经光绪三十四年(1908)罗振玉校勘过的《四夷馆考》也记载说:
靖难后,太监郑和等率舟师下西洋,日本遣人来贡,并擒献犯边贼二十余人,即付使人治之,缚置甑中蒸死。永乐二年使还,遣通政赵居任赐王冠服、文绮、金银、古器、书画,又给勘合百道,令十年一贡,正副使毋过二百人,若贡期人船逾数,夹带刀剑,并以寇论。居任还,不受王餽,上喜,厚赐之。寻命佥都御史俞士吉赐王印诰,封为日本国王,诏名其国之镇山曰:寿安镇国山,上为文勘(勒)石。
凡此种种,如与《明书》对照看来,就字面来说似乎皆指郑和下西洋与日本“归附”“入贡”之间的关系,而深入一步推敲即会明白是指郑和出使日本所起的作用。这从直接记有郑和出使日本其事的明人著作,如郑舜功的《日本一鉴》和胡宗宪的《筹海图编》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
郑舜功曾在嘉靖三十四年作为“国客”出使过日本,其事迹除书中自叙外,《明史·日本传》不详其事,仅载“前扬宜所遣郑舜功出海哨探者,行至丰后岛,岛主遣僧清授附舟来谢罪”云云,可见《明史·艺文志》虽失载其书,但其所著《日本一鉴·绝岛新编》《日本一鉴·桴海图经》《日本一鉴·穷河话海》三书,共十四卷,确无伪书之嫌,相反给我们留下了研究中日关系极其珍贵而又比较可信的史料。
关于郑和出使日本的原因与后果,《日本一鉴·穷河话海》卷六《流逋》条是这样记载的:
永乐甲申(二年),倭寇直隶、浙江地方,遣使中官郑和往谕日本王。明年乙酉(永乐三年),其王源道义遣使献所俘倭寇尝为边患者。上嘉其勤诚,遣使赍玺书褒谕之,遂封其国之山曰寿安镇国之山,上亲制文立石其地。
显然,永乐三年源道义“献俘”以及永乐四年明成祖遣使俞士吉赴日“封镇国之山”,以及上引明清人所记述的郑和“下西洋”或“招抚四夷”所导致的各种中日交往的事迹,都是可信的,而且无容令人怀疑就是永乐二年郑和出使日本的结果。
至于倭寇直浙事,查《日本一鉴·穷河话海·流逋》条末附载历年倭寇事例云:“(永乐)甲申(二年),寇浙江福建”,并未言寇直隶。有人据《皇明驭倭录》云是年倭寇大谢、赤坎、胡家港诸处
。兹据《筹海图编·浙江倭变纪》载:
永乐二年四月,寇穿山,百户马兴与战,死之。
日本国王源道义知之,出师获其渠魁来献,党类悉就擒。朝廷嘉其勤诚降敕褒论(谕)。
《筹海图编·直隶倭变纪》又载:
永乐二年四月,对马(壹)岐倭寇苏松。贼掠浙江穿山而来,转掠沿海,上命太监郑和谕其国王源道义,源道义出师获渠魁以献。
正因为如此,明成祖于永乐二年五月初二日,命丰城侯李彬统领官军往镇广东,命清远伯王友任总兵、郭义为副总兵,“帅率舟师往海道巡哨,如遇寇贼,就行剿捕”
。六月二十一日,因“大谢、桃诸、赤坎寨、胡家港等处海寇登岸,杀掠居民”,明成祖敕谕王友、郭义等:“尔等坐视不理,养寇害民,论法当诛”,令其将功赎罪
。如此看来,永乐二年四月的“倭寇浙直”,是侵犯明朝的掠夺行为。因之,郑和此次出使,似乎带有“讨贼”的意味。据《日本一鉴·穷河话海》另一处记载:
永乐甲申(二年),中官郑和使日本,惟时倭寇浙江、直隶地方,故遣郑和奉敕讨贼。永乐乙酉(三年),鸿胪寺少卿潘赐、内官王进等赍九章冕服……赐日本王,以献所获倭寇故也。永乐丙戌(四年),佥都御史俞士吉赍玺书谕日本国王源道义。先是对马岛海寇劫掠居民,敕道义捕之,道义出师获渠魁以献而尽歼其党类,上嘉其勤诚,故有是命,仍赐……并海舟二艘,又封其国之山曰寿安镇国之山,立碑其地,上亲制文曰……
看来郑和此次出海“往谕日本王”,不仅是一般外交上的交涉,似乎正如《四夷馆考》所云,是“率舟师”为后盾并准备歼灭侵犯国土的“倭寇”的。请看王穉登《客越志》的记载:
桃花渡为永乐中太监三保奴出西洋处,海舟征倭时,矴入水不可出。益数十人泅出之。复有一矴大如牛,相挽而上,上铸三保名。忆吾家六世祖阴阳(公)以星占从太监行,过其故迹,为之停杯而叹。
王穉登字伯谷,长洲人,《明史》卷二八八有《传》,嘉、隆、万时以诗名著称,万历年间曾被荐举参加纂修当代“国史”,当对有明一代之史事有所掌握。且言其六世祖以星占者从郑和行,当对郑和事迹有所纪闻。既云“海舟征倭时”,当指永乐二年郑和率舟师下日本之时。并特别指出今宁波附近的“桃花渡”为“出西洋处”,与《明史·郑和传》所载“自五虎门扬帆”出洋殊异,可见这不是直接航往南洋之行。宁波附近,一直是元、明两代特别是明初通往日本航程的出口处,在此处打捞出郑和遗物,可见郑和扬帆东渡日本由此出港是无疑的。王氏此说,确非传闻臆测之谈,从而再次证明了永乐二年郑和使日是与“奉敕讨贼”密切相关的。
然而,为什么在明人的记载中又往往把郑和出使日本,与“下西洋”、“招谕海外诸番”连到一起加以记述呢?
我们知道,明成祖取得政权以后,为了巩固边防和个人的统治地位,防止蒙古势力的卷土重来,以及建文原有力量的东山再起,他特别注意与周围国家的关系。朱棣在建文四年六月十七日即位,因燕地临近东方,从八月开始曾多次派人出使朝鲜,要求交出建文手下逃散的人
。因为倭寇犯边事件时有发生,所以当时海防的重点在日本。作好御日防备,处理好与日本的关系更是十分重要。因此,朱棣登上皇位之初即于建文四年九月丁亥即遣使“诏谕”东南诸海国
,使者到达日本后,使日本与刚刚建立的永乐朝建立了关系。日本方面并在永乐元年九月遣使坚中圭密等来华,“正式入贡”
,源道义接受了永乐朝所封“日本国王”的称号
,明成祖得到了源道义不纵容中国“流通”“奸宄”与日本倭寇相勾结的保证,双方又在“勘合贸易”上取得了协议。这就初步解决了明王朝与朝鲜、与日本的关系问题,解除了后顾之忧。永乐元年又派郑和出使暹罗,与西洋国家也建立了友好关系。这样,“东南海道,虽倭寇时复出没,然止一时剽掠,但令缘海兵卫严加堤防,亦无足虑,惟北虏遗孽”,“经国远谋当为深虑”
。因此下一步措施,必然是大举南下,“通西南海道朝贡”
,从海路上打通整个东西洋的交通,以配合在陆路上保证北面的“边防”,防止蒙古势力的“死灰复燃”。所以,从有关史籍中,一方面我们看到明成祖积极准备亲征漠北,另一方面从永乐元年九月开始即派马彬出使爪哇,李兴之再使暹罗等,加紧了出使“西洋”的活动
。同时我们还看到郑和之被重用,正在为大规模的航海出使活动进行积极准备。
据明代相家袁珙之子袁忠彻所说:郑和“身长九尺,腰大十围”。“永乐欲通东南夷”,袁氏以郑和“姿貌才智内侍中无与比者”相荐,“遂令统督以往”
。袁氏所谓“姿貌才智”中,主要条件是郑和曾事燕王于藩邸,“靖难”从军“有智略,知兵习战”,为明成祖一向“倚信”的左右内臣
。尤其重要的是,郑和在永乐元年出使过暹罗,具有外交和航海经验,并且既是回教徒又是佛门僧侣,更是往使南洋诸国的适当人选。据《郑和家谱》载:
公和始事于永乐二年正月初一,御书郑字,赐以为姓,乃名郑和,选为内官监太监。
可见在此之前,虽然由于出使暹罗,姚广孝在永乐元年八月二十三日题刊佛经时用了“郑和”姓名,但未署内臣官衔
,说明郑和在内臣中的地位并非很高。此时在各国使臣齐集、满朝文武大臣聚会的元旦盛节大典上正式御赐姓名
,又擢为内官监太监,其用意有二:一是酬功,即赏以往“靖难从军”与永乐元年出使暹罗之劳;二是预示将有重任。
事实也正是这样。据《明成祖实录》记载,隔了二十天,在永乐二年:
(正月)壬戌(二十日),命京卫造海船五十艘。
(正月癸亥二十一日)将遣使西洋诸国,命造海船五艘。
可见大规模率舟师下西洋已成决策。船只、人员及所需物资准备就绪之后,统帅的重任不用说就落在具有多方面才能,又早已为明成祖所信任的郑和身上。因此,才有“始事”之说。确切地说,《郑和家谱》是将“永乐二年”作为“始事”的开端,也就是说郑和是在永乐二年作为一个统帅从此开始了大规模航海出使“遍历东西洋”
的壮举的。
但是,我们在《明成祖实录》中到永乐三年五月己卯条才见有“遣中官郑和等赍敕往谕西洋诸国”
的记载。从永乐二年正月到大规模出使西洋,中间还有一年多时间。在这期间,郑和又有什么活动呢?史实表明,永乐二年四月发生了日本对马、壹岐“倭寇直浙”事件,因而就有郑和率领已准备就绪的下西洋舟师讨伐侵犯国土的“倭寇”之举,并同时出使日本,“谕其国王源道义”,而“源道义知之,出师获其渠魁来献”
。这就是为什么在明人的记载中,往往将此数事,特别是将“下西洋”与出使日本联系在一起,作出概括性记述的原因之所在。如《日本一鉴》载:
先是,胡惟庸通谋不轨,故绝其往来。成祖御极,遣使中官郑和往诏百番入朝,遂诘入犯之故,夷王源道义深知夏夷之义,图雪丑好之私,即于壹岐、对马等岛禽获犯逆以献,上嘉其勤诚,赐王九章,封其镇山,御赐文勒石本国,给与金章勘合,制定贡期,人船方物有常数。
由此可见,永乐二年郑和确实是在准备下西洋“往诏百番入朝”的过程中出使日本,“遂诘入犯之故”的。因而才有源道义立即出师,往捕对马、壹岐倭寇,禁止他们不为海滨之害的举动。此外,我们还可从第一手材料《善邻国宝记》所载《大明皇帝敕谕日本国王源道义书》得到印证:
使臣回言,王修德乐善,忠良恭谨,朕甚尔嘉。又能遵奉朝命,禁止壹岐、对马诸岛之人,不为海滨之害。……永乐二年十二月初二日。
这位在永乐二年已经出使过日本,并于年底前向成祖复命的使臣,我们可以肯定地回答说:就是郑和。
因之,我们是否可将永乐朝的郑和航海事业试分两个阶段,一是永乐元年出使暹罗的阶段,一是永乐二年开始的大规模“下西洋”但又包括日本在内的“遍历东西洋”阶段。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傅维鳞《明书·郑和传》中所说,郑和于永乐朝“两奉敕,驾海舶入西洋封诸夷国,通西南海道朝贡”的真正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