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腊由歙州来青溪当“佣人”的记述既不可信,那么,宋人关于方腊“家有漆园”的记载的可靠性又如何呢?
在南宋时期所出现的记载方腊“有漆园”的文献,有《独醒杂志》、《青溪寇轨》附《容斋逸史》、《皇朝编年纲目备要》等。《独醒杂志》卷七说“方腊家有漆园之饶”,又说方腊“家本中产”。《容斋逸史》说“腊有漆园”。《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九说“方腊家有漆园”。这些记载说明,方腊“有漆园”的记载并不是孤证,在宋代的士大夫中对此并无异辞。
南宋士大夫的这种记载,并不是像有的同志所说的那样,是什么企图通过歪曲方腊的阶级出身,来“歪曲这次起义的阶级基础,掩盖农民阶级反对地主阶级的阶级斗争!”
事实是,在这些记载中,不仅如实记载了当时宋朝赵佶、蔡京这个极端腐朽的统治集团对民户“科率无艺”,“州县征敛无度”
,“两浙皆苦花石纲之扰”
,而且清楚指出方腊起义的基本群众是“贫乏游手之徒”
,即那些在官府和地主阶级压榨下失去土地的贫苦农民。宋人有的记载还记述了起义爆发后,“不逞小民往往反为贼响导,劫富室,杀官吏、士人,以邀货利”
。由此可见,记述方腊起义的宋代士大夫们虽然并不具有像我们今天在“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熏陶下获得的那种强烈的阶级斗争观念,但是,他们为了总结经验,以防止像方腊那样的大起义爆发,在寻找激起这次起义的原因时,态度却是颇为严肃认真的。我们今天所以能比较清楚地了解这次起义的阶级斗争内容,还多亏有这些记载呢。怎么能把宋人关于方腊“家有漆园”的记载简单地说成是蓄意“歪曲”这场“阶级斗争”呢?
上述记载方腊“有漆园”的南宋文献,作者对宋代史实都比较熟悉,因而都比较可信。
《独醒杂志》的作者曾敏行自二十岁因生病“弃举子业”后,即在家闲居。他“博观群书,上自朝廷典章,下至稗官杂家,里谈巷议,无不记览”
。他一生“专意学问,积所闻见成此书。……书中多纪两宋轶闻,可补史传之阙”
。这是《四库全书总目》对该书的一个恰当的评价。虽然《四库全书总目》也指出该书有的地方“不辨而述”,“失之不考”或“尤如儿戏”,但这都是有具体所指的。有人根据《四库全书总目》对该书的这些批评,无视它对该书的正面评价,把曾敏行的记载一概斥为“不足为据”
。这显然是武断的。曾敏行所记载的方腊事迹,不仅有许多“稗官杂家”的记载可以参考,还可能有其父曾光庭的亲身见闻作依据。因为曾光庭在方腊起义时,曾以幕僚的身份随陈亨伯,参加镇压方腊起义,对方腊起义有一定的了解。可见,《独醒杂志》中关于方腊事迹的记载,堪称“可补史传之阙”,是我们研究方腊起义必须参考的珍贵史料,而不是什么“不足为据”的“歪曲”。曾敏行关于“方腊家有漆园之饶”的记载也是可信的
。
《青溪寇轨》附《容斋逸史》的两则记载,记述时间是在宋孝宗淳熙十五年以后,比《独醒杂志》的记述稍晚。如果它参考了《独醒杂志》的记述,就说明它言之有据。如果它另有所本,那么,它关于“腊有漆园”的记述同《独醒杂志》的记述相印证,就更加证明曾敏行的记述准确无误。
《皇朝编年纲目备要》成书于宋理宗绍定二年(1229)。成书时间比较晚。作者陈均在《自序》中说明他编此书时不仅参阅了“国朝信史与夫名公巨儒所纂诸书”。在真德秀于绍定二年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也说陈均早年就“获观国朝史录诸书及眉山李氏续通鉴长编”,晚年“又以出入当世名流之门,得尽见先儒所纂,次若司马文正公之《稽古录》、侍郎徐公度之《国纪》,以及《九朝通略》等书亡虑十数家,博考而互订之,于是辑成此编”。可见,陈均的记述是经过较周密考订的,也是比较准确的。该书所载“方腊家有漆园”,也应该是比较可信的。
由上述对记载方腊“有漆园”的三个南宋文献的剖析,可以看出,南宋人关于方腊出身于“有漆园”的“中产”地主的记述是比较可信的。以元人徐直之在《方庚传》中所编造的“有佣人方腊者,其初歙人”这种荒诞不经的说法,企图否定宋人关于方腊是“有漆园”的“中产”地主的记载,是没有道理的。
(原载《文史哲》198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