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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格调,性情温柔敦厚的人

今天,我们一说“温柔”,大家马上就会想到贤惠贞德的淑女形象,一说“敦厚”,憨厚质朴的男士形象就会浮现在各位眼前。

其实,我在这里所说的“温柔”和“敦厚”并不特指女生或者男生。“温柔敦厚”是中国诗学“格调说”代表人物、乾隆皇帝的文学侍臣沈德潜评人论诗的最高标准。我借“温柔敦厚”四个字,表达的是我对何等个性更适合吃律师这碗饭的理解。

沈德潜认为温柔敦厚的诗,是第一等襟怀抱负、第一等学问见识的诗人,写出的“第一等真诗”。任何诗人,只要你的诗作符合温柔敦厚的宗旨,风格上完全可以不拘一格。但是,你的诗“情必本乎忠爱,声必极于和平”,有“婉顺幽贞之德”,既忠又孝,符合时代伦理规范,否则你就不是有格调的诗人,就不符合“格调说”的要求。

借用沈德潜的“格调说”,我想说,在律师界,一个性情温柔敦厚的人,更适合吃律师这碗饭。

“更”是个相对而言用以比较的字眼。我们说什么人更适合吃律师这碗饭,是相对比较的结果。那么性情温柔敦厚的有格调的人,相对于什么样的人更适合吃律师这碗饭呢?相对于有性灵的人。

“性灵说”是相对于“格调说”而言的另一个中国诗学理论,是清代另一位大才子袁枚倡导的。

沈德潜和袁枚同一年考中进士,用今天的话说是同学,都是江南才子,都入了翰林院。不同的是,沈德潜年近七十才中进士,袁枚二十出头就中了进士。主张“格调说”的沈德潜没有落入人生七十古来稀的悲叹,却在君臣恩遇的诗坛传奇中邂逅乾隆皇帝,一路高升,官至尚书,留下“人生七十才开始”的官场佳话。

身为新科进士,沈德潜绝不会想到,乾隆皇帝面对一群新科进士,张口就问谁是沈德潜,一见面就表示久仰他的诗名,对宰相说沈德潜是“老名士,有诗名”,惊得也在现场的袁枚目瞪口呆。新科进士散馆期满,沈同学留在翰林院前程似锦,同样梦想着以诗赋报皇恩的袁枚外放知县,留京梦碎,痛苦不已。他这一生,虽然起了个大早,却连晚集都没赶上,今天在这里做县令,明天在那里做县令,根本进不了乾隆皇帝的法眼。

再看沈同学,70岁开始做官,一年升职四次。93岁那年,乾隆南巡,见到退休江南的沈德潜,如故友重逢,天语暖人,问他身体如何,儿孙还好吗,不仅赐一个孙子为举人,还加封沈德潜享受正一品待遇。

沈德潜的荣华富贵从何而来?乾隆皇帝真的是因为他的诗名远播吗?是,也不是。说是,是因为皇帝确实亲口说过沈德潜“早以诗鸣,非时辈所能及”;说不是,是因为皇帝欣赏温柔敦厚的格调,希望以此达到教育天下的宣传效果,沈德潜只是他教化天下的一个工具。

“温柔敦厚”一说,可以追溯到孔子。孔子生前盛赞《诗经》中的《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礼记》由此将“《诗》教”概括为“温柔敦厚”。沈德潜的“格调说”就是根据孔子的见解,把温柔敦厚说成诗的灵魂,希望诗能起到“厚人伦、明得失、昭法戒”的教育作用。

袁枚的诗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吗?他在一首《自嘲》诗中说:“小眠斋里苦吟身,才过中年老亦新。偶恋云山忘故土,竟同猿鸟结芳邻。有官不仕偏寻乐,无子为名又买春。自笑匡时好才调,被天强派作诗人。”别人说纳妾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偏偏说自己纳妾是因为好色,是为了“买春”。就在沈同学“文章报国”的时候,他在诗中对宠妾聪娘说“一枝花对足风流,何事人间万户侯”,有你聪娘相伴,比封侯重要。这样的诗,固然有性情,有灵魂,知情知性,至情至性,又如何进得了乾隆皇帝的法眼?

乾隆皇帝把沈德潜捧为诗坛大宗师,除了欣赏他个人,更有教化天下的政治用意。否则,他怎么会把诗教观直接变成世俗社会的“忠孝论”?

换到今天,如果沈德潜和袁枚都做律师,仅就价值观而言,沈德潜很可能比袁枚做得好。因为温柔敦厚今天依然是全社会主流价值观。若论大客户眼中大律师的评价标准,“格调论”在我们的经验体系中可能略胜“性灵说”一筹。

首先,温柔敦厚有格调的律师比起知情知性有性灵的律师,可能更加忠诚于法律。我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的条件,除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律所实习满一年这两个刚性条件外,还要拥护《宪法》,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回看沈德潜和袁枚这对老同学。“格调说”是官方意识形态,袁枚不以为然,愣是提出对立的“性灵说”,强调性情,强调审美,还以同学身份,给沈德潜连写两封信,说我嘴上不敢说你不对,但我发自肺腑地认为你不对,暗讽老同学依仗皇帝拉大旗做虎皮,做得太过,见老同学沉默以对不搭理他,他就由着自己的性情,把两封信公开了。如果你是一个司法行政机关的官员,面对沈德潜式律师和袁枚式律师,你会不会觉得前者更具有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自觉意识?

其次,温柔敦厚有格调的律师比起至情至性有性灵的律师,可能更容易予人品德良好的印象。我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职业,还必须具备“品德良好”条件。袁枚为人,言辞高调,风流倜傥,流荡浮靡,焚弃儒冠,自称高隐,广招女弟子,与沈德潜风格迥异。面对沈德潜式律师和袁枚式律师,你认为哪种律师更容易成为律师业品德良好的表率?

再次,温柔敦厚有格调的律师比起知情知性有性灵的律师,可能更容易赢得大客户的信赖。律师作为国家干部、国家社会法律工作者的身份,早就在司法体制改革中丢失多年了,今天律师是社会法律服务提供者,是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是服务人员,与被服务对象在一起,不必像沈德潜、袁枚陪伴乾隆皇帝那样卑躬屈膝、唯唯诺诺,但没有客户意识是不行的。沈德潜、袁枚二人的客户是谁?是皇帝!显然,沈德潜的客户意识强于袁枚。比较而言,沈德潜式律师比袁枚式律师可能更容易受到客户的普遍欢迎。袁枚式律师个性鲜明,风趣幽默,不像沈德潜式律师那么古板教条,偶尔还有点装腔作势。但对客户来说,跟袁枚式律师做朋友很有意思,聘他们做律师有没有意思就不好说了。

最后,温柔敦厚有格调的律师比起至情至性有性灵的律师,可能更符合谨言慎行的文化传统,更贴近慎言的律师职业伦理,更易于打上温和而不偏激的印记。普通人看电视剧,会看到剑拔弩张的律师达人,伶牙俐齿的律政俏佳人,但那是表演,不是真实的律师生活。别说不出庭的商业律师,即使诉讼律师,也很少唇枪舌剑,这不是中国人解决争议的常见方式。

把自己二十年辩护律师经历写成一本书,取名为《最好的辩护》的美国律师德肖维茨,曾经想把书名叫作《黑色的法袍,白色的谎言》,他公开宣称,那会是一个很恰当的书名,因为撒谎、歪曲、欺骗是法官们的通病。回顾他的执业经验,他大声告诉全世界,在所有刑事司法制度的参与者中,最令他失望的就是美国法官。他嘲讽道,许多法袍掩盖了腐败无能、偏听偏信、慵懒卑劣的灵魂,无处不在的愚蠢。难道你在美国就没有看到无私奉献、勤勉诚实、富有同情心的法官吗?当然看到过,可他认为这些用来形容法官的词语,本来就是一个法官应该具备的起码的品格,没有必要宣扬,何况大部分美国律师早就言过其实地宣扬过了。于他,他只想宣扬负能量,他要让律师行业以外的人实现了解美国司法制度全部真相的知情权。

你能说这位美国律师的言论有错吗?且不论他的言论是否属实,是否夸大其词,在中国,人们通常不会这么说话,沈德潜式律师不会这么表达,因为我们的文化传统强调温柔敦厚的中庸之道,像这位美国同行这样说话,会被人理解为是一个偏激的人。沈德潜退休后,去袁枚大隐于市的南京游玩,却没有踏足随园看望老同学。袁枚不高兴,写诗询问:“何事蒲轮游白下,不来小住说沧桑?”温柔敦厚的沈德潜应该不是因为势利,瞧不起官场失意的老同学,他刻意保持距离,可能是不喜欢袁枚的做派,觉得袁枚的“性灵说”过于偏激。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我们当然不会觉得“性灵说”偏激,更不会斥之为荒诞,然而,时代中人有几人能够战胜时代? MOAa/NKZ/7vqc08p9j29NG0NEblF33faaivGEiXOkkJEGeuiU/nxpoGwmRvR7x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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