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当我明白,我在不经意之间撞到涨潮的海上时,那种惶恐、兴奋是无以言表的。我惶恐,是因为我对互联网的理解仍然见木不见林,远没有摆脱“绿衣人”的心智。我兴奋,是因为我发现我走进了互联网为这个时代编造的最大的故事。这个时代最大的最新的知识可能就是互联网了,而我有幸以一个律师的方式感知了它的存在。
回想看了多年也没怎么看懂的《浮士德》,突然之间觉得自己好像有点理解歌德,理解他为什么要用毕生的心力,去写传说中的浮士德,将人类对新知的追求,与男性对空前绝后的美女海伦的追求相提并论。
新知,是有魅力的。新知的魅力,也许不在于培根所谓的“力量”。我们追求新知,表面上看是为了征服世界,从内在看就像登山。就短暂的人生而言,登山不是为了把红旗插在山顶,而是为了欣赏风景,爬上山顶是希望看到世界,而不是让世界看到我。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手一机的盛大场面,给移动互联网公司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在中国互联网历史上,创造了一个个目不暇接的传奇,直接将中国互联网律师推到涨潮的海上、新知的海上。
世间事总有因果。如果不是冷战的结束,全球化的兴起,互联网可能就不会如此快速地繁荣起来,掀起我们这个时代惊天动地的大潮。如果没有互联网2.0时代的铺垫,没有Facebook这些互联网2.0公司的榜样,没有苹果公司带来的iphone神话,没有智能手机的普及,中国就不会有这么多传奇的互联网创业故事,我们也不会有这么多互联网公司客户,听我们细细讲解中国创业者去美国资本市场募资的“新浪模式”、VIE架构、协议控制。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莎士比亚话剧《裘力斯·凯撒》中那段慷慨激昂的台词:“世事的起伏本来就是波浪式的,人们要是能够乘着高潮勇往直前,一定可以功成名就;要是不能把握时机,就要终生蹉跎,一事无成。我们现在正在涨潮的海上漂浮,倘不能顺水行舟,我们的事业就会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