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观之,“杨乃武小白菜案”沦为冤案,可以还原为区区六个步骤:
第一步,小白菜的婆婆怀疑儿子死因,请求验尸;
第二步,刘知县误断中毒,刑讯逼供小白菜;
第三步,小白菜屈招诬陷杨乃武;
第四步,杨乃武受刑伪供、传唤药铺老板;
第五步,药铺老板逼诱之下做伪证,导致定杨乃武、小白菜死罪;
第六步,复核中,杭州府草率定案、浙江省依报照结、钦差大臣迁就复奏,官官相护,以至于错杀错剐危在旦夕。
复盘这个案件,本案中,导致冤案发生的关键人物是刘知县。刘知县不是一个徇私枉法的贪官污吏,与杨乃武、小白菜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起初他对小白菜刑讯逼供一定程度上是自担风险、一心为公的行为。按照大清法律,刑讯逼供超出法律允许的幅度,是有免职风险的。他之所以敢这么干,表面上看是因他办案草率误信验尸员的报告,实质上是因他专业能力不行,先入为主,发自内心地相信,这就是一起天理不容的奸夫淫妇毒杀亲夫的凶杀案。既然你小白菜不认罪,大清法律又规定无口供不能定案,那我就只能刑讯逼供了,否则,死者何以瞑目?正道何以匡复?
这个时候,如果小白菜有辩护律师,刘知县可能就不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小白菜也不会遭受一生的屈辱。
小白菜,是一颗苦白菜,是一朵苦菜花。她从小死了父亲,没有兄弟姐妹,8岁那年随再婚母亲到了余杭县,听从母命嫁为人妻。等到丈夫暴亡,小白菜无父无夫无子,连从父从夫从子的“三从”机会都没有,唯一认识的有头有脸的人就是举人老爷杨乃武,却已被她诬告。她识字不多,没有什么钱,如果在今天,会有法律援助律师,可当时没有,屈打成招、只求一死是她必然的选择。
还记得二十多年前我刚刚工作的时候,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过杀人狂魔法子英案,后来做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汪利民当时被指定为法律援助律师,为法子英提供辩护。印象中,他说检察官对法子英的犯罪指控,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说了一段法律上有利于法子英的话。二十年后,与法子英共同作案的女友劳荣枝落网,虽然民间骂她“女魔头”,她的胞兄仍然四处延聘律师为她出庭辩护。
再看小白菜,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替她奔走呼喊,她只有一个再婚的母亲,已经因她丢尽了人。即便小白菜的母亲心疼女儿,想替她辩护,可能都付不起代书人的钱。
代书人,是一个承担了现代律师部分职能的职业,是一个古已有之的行当。宋代有专门给人写状子的书铺,靠着官府发放的营业执照做生意。清代代书人,要参加衙门组织的资格考试,却不是衙门的公务人员,也不从衙门领工资,收入来自当事人支付的报酬。他们的职责是为当事人书写状纸,保证不识字的人也能告状,但要对诉讼进行预先审查,筛除那些说谎或者通过调解就能结案的不必要的诉讼,节约司法资源。
小白菜时代,代书人写完状纸后,必须盖上官办的戳记,由衙门验明,方可收受。代书人并非当事人雇用的诉讼服务者,但他们为当事人的诉状盖上戳记,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如果小白菜母亲家贫如洗无力用戳,即使有心为女儿洗脱冤情,也可能导致状纸交不到衙门。
很少有人注意到,小白菜是因为杨乃武才洗白冤情的。“杨乃武小白菜案”中,包括杨乃武在内,可能没有人相信她是冤枉的。很少有人怀疑小白菜不是潘金莲,小白菜的丈夫不是小白菜毒死的,人们怀疑的仅仅是杨乃武是不是西门庆。杨乃武说,小白菜就是潘金莲。奏请慈禧太后派钦差大臣彻查真相的晚清大臣,联名上书的18名浙江籍京官,甚至于《申报》,无不相信小白菜就是潘金莲,他们为之鸣冤叫屈的是杨乃武,而非小白菜。小白菜在他们的奏折、报道中,就是一个清代版本的潘金莲。
我们说《申报》刊登杨乃武自撰的辩护词,为“杨乃武小白菜案”的平反昭雪起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为杨乃武提供了自我辩护影响司法的机会,客观上为小白菜最终脱罪帮了忙,但这一切并非《申报》本意。真相大白前,《申报》报道中的小白菜是一个“平生滥与人交”“可坐四五席”的娼妇。
换作今天,哪个辩护律师允许媒体如此侮辱他们的当事人?
那个时代没有辩护律师的小白菜,是悲鸣的、沉默的、孤独的,她的平反昭雪只是一个举人老爷杨乃武平反昭雪的副产品。当真相大白于天下,换作今天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她,却被杖责八十。原因是,租住杨家,不守妇道,不避嫌疑,致招非议。这样的女人,从京城回到故乡,已经不能再像她的母亲、婆婆那样,死了丈夫继续再嫁,只能捧起当初请教杨乃武的佛经,剪掉头发,遁入空门,诵经度日。
如果小白菜有辩护律师,冤案也许就不会发生。有经验的现代刑辩律师,可能一开始就能查明小白菜的婆婆做了伪证。小白菜的婆婆最终被杖责一百、徒刑四年,罪行之一是做伪证。当初,小白菜经不住刑讯逼供,信口开河,说某月某日杨乃武来家调笑,被丈夫撞见痛打,丈夫暴亡之后,婆婆当场立即盘问,她承认与杨乃武合谋杀夫。今天,稍有经验的刑辩律师都会询问婆婆,及时发现小白菜的口供与婆婆的状词牛头不对马嘴,根本不给报仇心切的婆婆诬陷媳妇的机会。
如果小白菜有律师,她的律师会问,为什么小白菜的婆婆最初向县衙控告的时候,没有提过杨乃武一字一句?如果小白菜的丈夫确系砒霜中毒而死,她的婆婆当时就应该看出迹象,为什么过了两天才去指控?这些疑点,根本不需要等到刑部尚书受命提级审判才能发现。
如果小白菜有辩护律师,早就会发现重重疑点,追问刘知县:小白菜的丈夫临终前见过多人,还请医生诊视过,为什么不追问包括医生在内的知情人死者之死是否符合砒毒症状?小白菜的丈夫病重回家,小白菜给他服用桂圆洋参汤未见起色,为什么不曾隐瞒病情,反而通知亲属,央告邻舍,延医觅药,尽妻子本分?刘知县有无查访此等不合情理之事?难道私访与查证不是刘知县办案的法定程序吗?
如果,如果,如果,小白菜的世界没有“如果”,她只能屈打成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