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是现代法治的源头。2500多年前,发明律师的罗马人,犹如出洋考察的晚清五大臣,也曾派使团去希腊学习法律。所以,美国著名律师、法学教授约翰·麦·赞恩(John Maxcy Zane)在为希腊人的法律智慧击节赞叹的同时,也为他们没有发明律师惋惜不已。
如果你看过日本作家盐野七生的《罗马人的故事》,你可能还记得这位文笔细腻、娓娓道来的女作家,讲述古罗马人学习希腊制定《十二铜表法》的故事。
三位担任过政府要职的罗马元老院议员,组成罗马法律考察团,乘船去希腊考察一年之久,回国后草拟了一份考察学习报告。罗马十大执政官把考察学习报告,以十二条法律条文的形式,刻制于铜表,悬挂在罗马城市广场。
从平民到贵族,大多数罗马人读完《十二铜表法》后,不是愤怒,就是哑然,斥其毫无新意,“禁止贵族平民结婚”,“借款人逾期不还可以卖身为奴”,不过是把之前不成文的法律变成成文法而已,“真不知道他们去希腊考察了什么”?
无论是当时的古罗马平民、贵族,还是日后的这位日本女作家,都没有想到,虽然《十二铜表法》了无新意,却因其罗马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的历史地位,宣布了不成文法时代的结束,掀开了法律公开化、世俗化的历史新篇章,法律知识渊博的贵族开始润物无声地取代了祭司们的法律解释权,发明律师的时钟由此嘀嗒嘀嗒地响起来。
与此同时,古希腊与律师的发明渐行渐远。
这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古罗马人的法律来源于古希腊人,古希腊人在司法领域完成了从原始法到成文法的过渡,为文明世界的法律奠定了基石,但古老的雅典城没有出现像样的法庭,没有出现法官职业,也没有出现律师职业?
原因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古希腊每位公民都学法知法。
作为雅典公民,每个人都必须亲自办案。如果某人觉得自己笨嘴拙舌,那么他可以请一位滔滔辩才如黄河之水的法庭演说家为他写一篇发言稿,交给他上庭朗读,要想打动法官们,重要部分不但要背得滚瓜烂熟,还要声情并茂,煽动陪审员的情绪。这样的法庭演说家虽然凝聚成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希腊演说家阶层,但是,希腊民众,特别是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哲学家,对他们抱有深深的敌意,以至于他们的前途一如中国古代的讼师,黯淡无光,看不到未来。
雅典公民必须亲自办案的情形,与中国历史相差太大,我最初读到这些历史文献也觉得不可思议。中国春秋时代,雅典城邦的首席执政官梭伦创立了民众法庭,每天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执政官会把6000名市民分配到几十个民众法庭,让他们审理案件。刑事案件一般由501个市民担任法官陪审员,民事案件则人数不定,看争议金额大小,少则201人,多则401人。法庭上,设一个投票箱,两个口,最后的胜诉方按得票的多少来决定。
这样的法庭,与雅典直接民主的制度设计有关。民主固然是个好东西,但凭借今天的常识,就会理解几百人规模的法庭像什么样子?当时,原告、被告、控诉方都需要在水钟计量的规定时间内相互论证,论证结束后,由双方各自陈述,最后陈述必须由当事人自己独立完成,不能请他人代劳。独立陈述一结束,决定胜负生死的投票就开始了。苏格拉底就是在这样的法庭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原则被判处死刑的,他一生擅辩,却没有辩护律师送他最后一程。
请注意以上这段话,几百人规模的法庭,没有专业分工。没有专业分工,就没有法律职业共同体,没有职业法官,也不会有职业律师。特别是最后陈述必须由当事人独立完成的规定,对律师的发明毫无益处。不能请他人代劳,就不会出现古罗马法庭上的诉讼代表、诉讼代理人。没有代理,发明律师制度的土壤环境由何而来呢?至于前文所说的律师发明所需要的“组织专门化、地位特权化、荣誉国家化、价值正义化、行为规范化、教育学校化”,都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