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发明,历经千余年,是全人类的偶然,是罗马人的必然。律师职业的发明,归功于罗马人的自我探索,也得益于希腊人率先敲响的边鼓。请大家试着想一想,如果没有古希腊人的修辞学、雄辩术,古罗马会诞生西塞罗这样的法庭演说家吗?
律师的发明,本质上是律师制度的形成。律师制度的形成过程,也是律师职业化的过程。包括律师在内,任何一门职业的形成,都离不开前文提到的分工专业化、技能特殊化。没有技能特殊化,就没有分工专业化。回顾罗马人发明法律的外部条件,且不论古希腊人法学知识体系对古罗马人的影响,仅发轫于古希腊的修辞学、雄辩术,就对古罗马律师群体“技能特殊化”功不可没。
古罗马修辞家赞叹西塞罗,很大原因是认为他是雄辩术的代名词。我们还是以这位古罗马最伟大、最著名的法庭演说家为例吧,他的辩护词中俯拾皆是的符号、故事、寓言、格言、谚语,以及比喻、隐喻、排比、夸张、反驳、推演,很多都可以追溯到200多年前的古希腊。
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比西塞罗大200多岁。亚里士多德写过《修辞学》,西塞罗不但认真读过,还写了一本《论题学》。我们可以将之理解为,这是一个罗马后进“隔空对话”希腊先贤的推陈出新之作。亚里士多德对演讲者品德、听众心境、论证逻辑的讲述,应该深深地影响了西塞罗。
总而言之,古希腊雅典城邦虽然没有发明律师,但他们为古罗马人发明律师所需要的“技能特殊化”提供了两项核心技术,一个是修辞学,一个是雄辩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