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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也”

副词“也”在现代汉语里的使用频率很高。它在句中到底起什么作用,表示什么语法意义,具体用法如何,众说纷纭。 在我们看来,现代汉语里“也”的基本作用是表示类同,此外,还能表示委婉语气。

一 “也”的基本作用

“也”的基本作用是表示类同。例如:

(1)我是前年才来西藏工作的,他 是前年才来西藏工作的。

(2)你今年二十啦?我今年 二十啦,我们俩同岁!

(3)我们 划船, 游泳。

(4)风停了,浪 小了。

(5)地扫了,玻璃 擦了。

例(1)(2)里前后所说的两件事或两种情况相同。例(3)的“游泳”和“划船”虽不相同,但从某个角度说,它们是相类同的两件事。例(4)的“浪小了”和“风停了”是相互联系的两种自然现象,在缓和、减弱这一点上相类同。例(5)的“擦玻璃”和“扫地”虽然不是相同的两件事,但都是属于打扫卫生一类事情,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又是相类同的。“也”在这些句子里的作用在于强调后者与前者相类同。

“也”既然表示类同,那么按理说,类同的各项都应该在句中出现(如例(1) — (5))。但是我们看到,有时类同的各项并不都在句中出现,这倒是正常的。例如:

(6)为什么李四不及格 录取了?

(7)他一口酒 不喝。

从字面上看,例(6)(7)都只说出了一件事——李四不及格录取了,他一口酒不喝。其实,我们会明显感到在这两个句子里都分别隐含着未明言的话,而隐含着的话跟明白说出的话一定有相同的成分,如:

〔张三等人都及格,当然该 录取 〕为什么李四不及格 了?

〔他大量的酒 不喝 〕他一口酒 不喝

例(6)(7)之所以会给人传递上面所说的那种信息,正是由于“也”的作用。因此,上面两例中的“也”还是表示类同。

上述情况告诉我们,“也”在表示类同时有实、虚两种用法。下面分别说明。

二 “也”的实用用法

所谓“也”的实用用法,就是指在有“也”的句子里,相类同的诸项都明白说出。这有以下三种格式:

Ⅰ . XW,Y也W

Ⅱ . XW 1 ,X也W 2

Ⅲ. XW 1 ,Y也W 2

Ⅰ式是前后分句主语不同而谓语相同的复句,“也”主要强调就某种行为动作、状况、性质(W)说,Y和X相类同。例如:

(8)他看了,我 看了。

(9)他挨批评了,我 挨批评了。

(10)他做的不实用,你做的 不实用。

Ⅰ式通常表示并列关系,如例(8) — (10)就都是并列复句。有时,也可以表示假设关系。

例如:

(11)〔“最后决定谁去呀?”〕“你去,我 去。”

(12)〔“你敢去吗?”〕“你去,我 去。”

(13)你去,我 去。

例(11)表示并列关系;例(12)表示假设关系,意思是如果你敢去,那么我跟你一样也敢去;例(13)由于离开一定的上下文,所以有歧义,既可以看作并列复句,也可以看作假设复句。不管表示哪种关系,“也”的作用还是表示类同。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如果表示假设关系,W末尾不能有“了”。试比较:

(14)你去了,我也去了。   你去,我也去。

(15)他去上海了,      他去上海,

我也去上海了。     我也去上海。

(16)他不抽烟了,      他不抽烟,

我也不抽烟了。     我也不抽烟。

甲组句子W末尾有“了”,都只表示并列关系;乙组句子W末尾没有“了”,都有歧义,既可以表示并列关系,也可以表示假设关系。

Ⅱ式是前后主语相同而谓语不同的并列复句,“也”主要强调对X来说,W 2 所占的位置、所起的作用与W 1 类同。由于前后主语相同,后一分句的主语往往承前省略,因此B式可以改写为:

XW 1 ,(X)也W 2

例如:

(17)他搞文艺批评,(他) 搞文艺创作。

(18)他很爱打排球,(他) 很爱踢足球。

(19)他个 很高,(他) 很有力气。

Ⅲ式是前后主语不同、谓语也不同的并列复句,“也”主要强调后者(Y)的情况(W 2 )与前者(X)的情况(W 1 )相类同。例如:

(20)风停了,浪 小了。

(21)地扫了,玻璃 擦了。

(22)假期我去广州了,他 去桂林了。

上述三种格式当它们表示并列关系时,在前后两项(或几项)中,可以只出现一个“也”,也可以出现两个(或几个)“也”。如果只出现一个“也”,那只在后一项出现,绝不能只在前一项出现。

有时,前面不用“也”,用“既”,构成“既……也……”的格式,但是这只限于前面所说的Ⅱ式,即必须两个分句主语相同。例如:

(23)他 搞文艺批评, 搞文艺创作。

(24)他 爱打排球, 爱踢足球。

(25)这个地方 能攻, 能守。

我们上面说了,在实用的用法中,类同的两项(或几项)都要在句子中出现,但有时似乎只出现了一项,这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另一项已见于上文,不用再在这句话中出现了。例如:

(26)昨天小张他们去割麦子了,回来得挺晚。小陈他们 去割麦子了吗? 回来得很晚吗?

另一种情况是对话中有条件地省略了,我们可以自然地补出来。例如:

(27)“我决定放假去上海,你呢?”“我 去上海。”

(28)班长问李铁柱:“你星期天进城吗?”李答道:“不进城。”又问顾小明,小明说:“我 不进城。”

可见,不管是哪种情况,实际上还是两项都出现了,不过不是在一个句子里,而是在前后句子里出现。

由上可知,“也”的实用用法通常用于并列的句式中。有人就因此认为“也”可以表示并列关系,强调两事并列。 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妥当的,这无疑是将“也”字所在句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归到“也”的身上去了。为了说明这一点,不妨先比较下面两句话:

a他吃了一个苹果,我吃了一个苹果。

b他吃了一个苹果,我 吃了一个苹果。

a、b都是并列复句,都是把“他吃了一个苹果”和“我吃了一个苹果”这两件事并列起来说;但由于a无“也”,b有“也”,所以a和b意思有所不同:b句说话者强调后者(我吃了一个苹果)与前者(他吃了一个苹果)类同,a句说话者并未强调这一点。并列复句的各分句总是分别说明几件事或几种情况,在并列复句中用不用“也”,就取决于是否要强调后者与前者类同。如果二者根本无类同之处,或者虽有类同之处,但无须强调,则不用“也”。例如:

(29)他是教员,我是农民。

(30)“你们俩去哪 ?”“他去上海,我去哈尔滨。”

例(29)所说的两件事(他是教员,我是农民)无类同之处,不能加“也”;例(30)所说的两件事虽有类同之处(都是去外地),但从上下文看这里无须强调,所以不用“也”。反之,当所说的两件事或两种情况有类同之处并且需要加以强调时,就用“也”。例如:

(31)他是教员,我 是教员。

(32)“暑假你们俩不到哪 去吧?”“不,他要去上海,我 要去哈尔滨。”

例(31)强调在职务上,我与他类同(都是教员)。例(32)强调在暑假里要去外地这一点上,我和他类同。

总之,用于并列复句中的“也”,并不是“表示并列关系,强调两事并列”,而是表示类同。

三 “也”的虚用用法

所谓“也”的虚用用法,就是指在有“也”的句子里,相类同的前项只是隐含着而未明白说出,甚至是假想的,实际上不一定能明白确切地说出,如前面所举的例(6)(7)。

在“也”的虚用用法中,“也”往往跟其他某些词语构成固定格式,整个格式表示某种特殊的语法意义。常见的格式有:

(一)“虽然/尽管……,也……。”(斜线符号“/”表示“或者”的意思,下同。)例如:

(33)他 虽然 不及格, 被录取了。

(34) 尽管 下雨,他 来了。

这个格式表示让步转折,其中的“也”还是表示类同。

有人认为“他虽然不及格,也被录取了”里的“也”表示转折。 我们认为这个句子里“也”的基本作用仍然是表示类同。在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也”所表示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类同:相应性类同和不相应性类同。请看例句:

(35)只要及格,八十分的能录取,六十分的 能录取。

(36)及格的录取了,不及格的 录取了。

例(35)“也”所表示的是相应性类同,意思是只要及格的都录取。例(36)“也”表示的是不相应性类同:按说,不及格和及格是相对立的,不及格的和及格的不能一律对待,同等处理,而现在竟同等处理了。并列复句里的“也”一般表示相应性类同,转折复句里的“也”总表示不相应性类同。由此可见,例(33)(34)所表示的转折意思,跟“也”的存在不能说没有关系,但不是由“也”直接表示的,它是由整个前后分句的意思决定的。“也”在这里仍然表示类同,只是它表示的是不相应性类同。

(二)“即使/就是……,也……。”例如:

(37)水从悬崖上像条飞练似的泻下, 即使 站在十里外的山头上, 能看见那飞练的白光。

(38) 就是 下雨, 要坚持锻炼。

有人认为这些句子里的“也”是表示假设关系。 这种看法也是不妥当的,也是把整个格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归到“也”的身上去了。应该说例(37)(38)分句之间那种假设让步转折关系,是由“即使/就是……,也……”这个格式表示的,而其中的“也”仍然是表示类同,这跟(一)中的情况一样,也是表示不相应性类同。

再如:

(39) 即使 我去拿, 不一定能拿来。

说这句话时,总是预设着这样的内容:某人去拿过了,没能拿来。句中的“也”正是强调“我”将和那个人一样,不一定能拿来。显然,这个句子里的“也”还是表示类同,而不是表示假设。

(三)“不仅/不但……,也……。”例如:

(40)世界语 不仅 我不会,他 不懂。

(41)这个玩意 不但 我没见过,我妈 没见过。

这个格式表示递进关系。有人就因此认为这里的“也”表示递进关系。 这个看法同样是不妥当的。就例(40)来说,句中的递进关系真是由“也”表示的吗?不是。如果我们将这句话的“不仅”删去,这个句子就是一个表示并列关系的复句了。可见递进关系是“不仅……,(而且)也……”这一格式表现出来的。而“也”在这里仍表示类同,强调他和我在“不懂”或者说“不会”这一点上是类同的。

(四)“无论/不论/不管……,也……。”

例如:

(42) 无论 什么天气,他 会去。

(43) 不管 怎么说,他 不听。

这是一个表示无条件的复句句式,强调在任何情况下都这样(或都不这样)。有人也就认为这些句子里的“也”本身就表示条件关系。 其实,“也”在这里是强调在任何条件下其结果都类同。如例(42)的意思是好天气他会去,坏天气他也会去,不管天气好坏,结果都一样:会去。例(43)的意思是你少说他不听,你多说他也不听,不管你怎么说,结果都一样:他不听。

(五)“连……也……。”例如:

(44) 来了。

(45) 忘了吃。

这个格式在于强调性状或行为动作的主体或客体范围之广,反过来又强调这种性状或行为动作所达到的程度之深。“连”字后面、“也”字前面那个成分总是该格式的重音所在,它所举出的总是说话者认为最有可能(或最不可能)这样的事例,“也”在这里的作用在于强调一类中最有可能(或最不可能)这样的也跟一般的一样没能这样(或这样了)。

(六)“V也V +可能补语否定式。”(V代表动词)例如:

(46)洗 洗不干净。

(47)跑 跑不动。

这些句子的前面,或者可以加上“即使”(即使洗也洗不干净),或者可以加上“连”(连跑也跑不动),因此格式(六)兼表让步转折(这时跟格式(二)一样)和强调(这时跟格式(五)一样)这两种意思,着重强调通过某种行为动作,不可能达到某种结果。

(七)“一……也+不/没有……。”例如:

(48) 口酒 喝。

(49) 个人 来。

这是一个既表让步转折,又强调周遍意义的格式。句子头上有时可以加“即使”(即使一口酒也不喝),有时可以加“连”(连一个人也没有来)。例(48)强调不喝酒,哪怕是一小口;例(49)强调人都没有来,哪怕是一个人。

(八)“疑问代词+也……。”例如:

(50)谁 不说话。

(51)什么 不吃。

(52)谁 懂得。

“也”后面的成分以否定形式居多。这种格式强调某种情况对主体或客体来说是无一例外的。这虽是一种单句格式,但从表达的角度看,跟格式(四)属一类,因此句子头上都可以加“无论”“不论”或“不管”这些连词。

上述种种格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各不相同,但这些格式中的“也”的作用却是相同的,都表示类同。因此这种种格式又具有共同的特点,都表示事情的结果不因条件的不同或情况的变化而不同,即条件、情况等不同了,变化了,而结果还是类同的。

四 “也”表示委婉语气

“也”除了表示类同外,还能表示委婉语气。比较下面两句话:

(53)你太不客气了。

(54)你 太不客气了。

上面两句话的基本意思一样,但语气不同:例(53)没有“也”,说得很直,口气很硬,甚至带有训斥的语气,让人听起来感到刺耳;例(54)有“也”,语气就委婉多了。

“也”能用来表示委婉语气,是跟它的基本作用分不开的。由于“也”的基本作用是表示类同,所以在表示责怪、怨恨的语句中用了“也”,就含有这样的意思:所指出的问题并非只是提到的人才有,从而减弱了责怪、怨恨的语气。如例(54)说话人要说对方太不客气,但又不想使对方太受不了,于是就用个“也”,表示“你”是太不客气,但这不是“你”一个人这样,以此来减弱责怪的语气。再如:

(55)你 太不懂事了。

(56)你 得体谅体谅别人嘛!

可见,“也”表示委婉语气还是从它的基本作用派生出来的。

“也”表示委婉语气,除了可以用于表示责怪、怨恨的语句以外,还可以用于表示无可奈何,别无办法的语句中。例如:

(57)音量 就这样了。

(58)这事 只好由他了。

五 关于在某些句式中“也”和“都”的互换问题

在上面谈到的用“也”的格式中,有的“也”可以换为“都”,句子基本意思差不多。例如:

(59)a连他 来了。

b连他 来了。

(60)a一个人 没来。

b一个人 没来。

(61)a不论是什么鱼,他 不吃。

b不论是什么鱼,他 不吃。

(62)a谁 不知道。

b谁 不知道。

但是,这并不是说“都”就等于“也”。用“也”还是用“都”反映了两种不同的说话角度。拿例(59)来说,用“也”是说最不可能来的“他”竟和一般人一样,来了。“也”在这里表示在“来了”这一点上类同。用“都”是举出一类中最不可能来的“他”为代表,强调说明这一类无一例外地全来了,“都”在这里表示总括。再如例(61),无论用“也”还是用“都”都强调“他”无条件地不吃鱼。用“也”意在表示一般人心目中的小鱼、次鱼他不吃,一般人心目中的大鱼、好鱼,他同样不吃;“也”强调在“不吃”这点上类同。用“都”意在表示不管小鱼大鱼,次鱼好鱼,他都不吃;“都”总括“鱼”的范围。

同一个意思,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说明,去反映,这在语言表达上就往往可以选用不同的说法,不同的表达手段。“也”和“都”在某些句式中互换的现象,正说明了这一点。

六 余论

副词“也”,许多语法论著都谈到过它。我们之所以还要谈论这个“也”,一方面想说明“也”的基本作用是表示类同,而不是别的什么;另一方面也想通过对“也”的基本作用和具体用法的剖析,说明在虚词研究中切忌将含有某个虚词的某种句子格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硬归到格式中所包含的这个虚词身上去。

虚词只表示语法意义,而一个虚词在句子中往往有种种不同的用法。那么怎样才能把握住这个虚词的语法意义呢?我们认为很重要的一点是,一定要通过比较分析,透过表面的种种用法去把握住这个虚词的实际作用,找出种种用法的内在联系,这样才不至于为表面现象所迷惑,把本来有内在联系的用法割裂开,把本来不属于这个虚词的语法意义误认为是它的语法意义。

(原载于《中国语文》1982年第4期) K+pNeS1IxGjiZqNXO1KiM/ROBfWVeYH+Kduvs17h+7Qkzx834HGDI588p0lwuK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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