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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骗子
——玫瑰陷阱

京城有一种畅销小报,每期花花绿绿出一摞,其中有一整版登载征婚启事。左边一栏为“凤求凰”,右一栏是“凰求凤”,两边对应,相得益彰。每每翻起,便觉西施貂蝉美如云、贤女才女如在眼前;再一打量,又有吕布潘安玉树临风,英雄富豪纵横捭阖,真是群英荟萃、美不胜收。

且看凤们:英俊潇洒、才思敏捷、开朗稳重、有房有车、硕士、博士学位、事业心极强,实力派公务员,简直是英雄好汉济济一堂。

再看凰们:端庄秀丽、性格温柔、气质脱俗,我的美丽与生俱来,我的温柔只为我爱,加上白领高薪、文静可人。让人读后倍觉世界真是美好。

社会的发展,已经使人们摆脱了求偶的地域制约。征婚广告对于在快节奏、高效率运转之下无暇顾及个人问题的男女来说,无疑是一杯清醇的美酒。然而,在这充满玫瑰幽香的美酒背后,也布满了欺骗和陷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不断发生变化。当第一个征婚广告出现在媒介之上时,慎谈婚嫁的中国人虽然还不太熟悉,但它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很快便征服了人们。毋庸讳言,征婚对于渴望得到幸福婚姻的人来说,无疑是一座美丽的桥梁,它能将天南地北、不同民族乃至不同肤色的男女相约到一起,为现代社会的人们提供与日俱增的择偶空间。征婚启事,本是联结天下有情男女的桥梁,也是千里姻缘当之无愧的“红娘”和“月老”。然而,正是在这些美丽的光环下,少数居心叵测者却悄然打起征婚启事的主意,利用它设置陷阱,干起骗人的勾当,借此大发横财。

北京的婚姻介绍机构是1988年开始建立的。从电脑红娘到北京电视台的“今晚我们相识”栏目,以及现在的“金缘谷”、“爱心之家”,等等,婚姻介绍机构由最初的几家发展到几十家,直到目前的百余家,可以说是良莠不齐、太多太滥。在这些婚介机构中,有大约50%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以盈利为目的的,另有一些是由社团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这些机构中90%以上是私人经营或以个人名义承包的。

在北京,有近100万待婚人口,其中有10万人走向婚介机构。然而由于政府管理不严,缺乏严格的批报手续,而婚介机构又是一个投资少、见效快的行业,一些地方支张桌子就办起婚姻介绍所,造成征婚媒介机构太多太滥。许多婚介机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婚姻法、计划生育政策都不十分清楚;在管理上,征婚中登记手续不全、收费标准不一、甚至虚假广告骗人更是屡见不鲜。其实,根据有关规定,开办内地公民婚姻介绍机构要事先得到当地省市民政部门的批准,然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但是,由于管理不能到位,造成客观上婚介机构的混乱,这也损害了一些正当经营的婚介所的声誉。

1997年3月以来,湖北孝感市某婚姻家庭服务中心的负责人金某和鲁某,在全国10余家杂志上投寄刊登虚假征婚广告,诈骗外地男女求婚者来信征婚。为了骗取求婚者的信任,金某与鲁某聘请了3名外地年轻打工妹,化名彭某、叶某、李某,负责抄信和接传电话,并拍好她们的照片,先后洗印近千张,请她们各自抄写近千份内容相同的某小姐亲笔信和征婚登记表留作备用。信中统一编造某小姐“从数名应征者中选择了你,愿意通过了解确定婚姻关系”和“已全权委托某婚姻家庭服务中心代理我的婚姻大事”等。当收到各地应征青年的求婚信件后,金某与鲁某就将已准备好的某小姐亲笔信、征婚登记表、全身照片以及服务中心的委托信,同时寄给求婚者,并在复信中写明求婚者须交纳100元介绍服务费后,方可与某小姐通信联系(即告诉某小姐地址)。当应征者寄来婚姻介绍服务费后,金某与鲁某则以“某小姐的意中人已定,特向应征者推荐外地小姐,请酌情选择”为由复信拒绝求婚。如果应征者没有寄来婚姻介绍费,金某与鲁某就以小姐的名义再次写信与对方联系,以达到骗取婚姻介绍服务费的目的。截至当年9月底,金某与鲁某共收到全国各地应征求婚信件1800余封,其中从各地邮局寄给该婚姻家庭服务中心的现金汇票719张,共计6.5万余元。

因而,今天一些地方管理的失范,婚介机构的泛滥,再加上不法分子投机作乱,使得目前的征婚之中,陷阱重重。

其貌不扬的杜某——花言巧语,夫妻双簧,征婚骗色更骗钱。

1998年3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两名检察人员审讯了涉嫌诈骗罪的杜某。杜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这名由浙江来京打工的已婚男人,在1年时间里频频设下“玫瑰陷阱”,先后骗取了4位征婚女性的钱财,其行径令人唾弃,而受害者轻信于人,受骗上当的遭遇也引人警醒。

1996年9月20日晚,北京市丰台区一所简陋的民房内。杜某准时坐到了电视机前,兴致勃勃地收看《今晚我们相识》节目。今晚,他要给自己找一个“对象”。很快,他如愿以偿地发现了目标:王某,女,35岁,医生。当天夜里,杜某迫不及待地给王某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应征信。在信中,他不仅表明自己未婚,还随信寄去了照片。两天过后,杜某收到了王某的传呼。电话里,二人约定在定慧寺见面。凭着照片,王某很快认出了杜某。他们在街心花园坐下来,彼此详细了解了一下具体情况。

“我已经35岁,一次短暂的婚姻给我带来了很大痛苦。现在,我没有更多的要求,我想找一个对我好的人,养一个孩子,踏踏实实地过日子。”王某是个老实人,她只想尽快成个家,这对年迈的母亲也是个安慰。杜某若有所思地说:“我也35岁,是浙江宁波人,在北京联合大学读的本科,现在在某个公司工作,是个工程师。我在北京没家,所以想找位北京姑娘。”

两个人聊了很久,分手前,王某答应杜下次见面时送给他几张照片。杜某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了王某的信任,并在相识一周后住进了王家。一切都在杜某的意料之中,王某不仅心地善良,而且十分能干,她把家收拾得干净、井井有条。杜某在王某家住了近三个月。渐渐地,他失望了,他要寻找新的“对象”。因为,王某除了有一位同她一样和气的老母外,什么也没有。

1996年底,杜某从报纸上看到一则征婚启事:李某,女,35岁,在河南某驻京办事处任职。他便按报纸上的电话打一个传呼。没过多久,对方就回了话,并约了见面时间地点。很快,杜某以同样的伎俩骗取了征婚姑娘李某的信任。

此时的杜某已经极少来王某家住,只是偶尔打电话问候一下。同时,杜与李的交往日益频繁。一来二去,李越发喜欢这个能说会道的男人,还时不时地留他过夜。一天晚上,当他们享尽鱼水之欢后,李某说:“我们能做的也都做了,我想,你应该带我去你家看看。”

杜某的心咯噔一下:家?难道让她去……不行!他在脑海中迅速搜索着可能被称为“家”的地方——对了,王某!李调整了一下语气,轻声道:“好吧。不过你要装作是我的同事,否则,咱们俩不成,家里人不会高兴的。”“嗯,我答应你。”李很痛快地答应了。

这天正巧王某出去了,她的母亲一看是多日不见的杜某,便二话没说把他们迎进了屋。杜某拉过老太太说:“妈,这是我的同事李某,她来家坐坐。”王某的母亲没好意思多问什么,径自去给他们倒水。

杜某一面带着李某四处看看,一面说:“如果咱们俩结婚,这儿就是咱们的家。”李点点头,说:“三居室,房子面积可以,就是太旧了,结婚用的话,需要装修一下。”杜连连称是。不到半小时,杜某借口他们还有别的事要办,便告辞了。

第二天早上,李某让杜陪她去银行取钱。杜某灵机一动,立刻说:“昨晚我估算了一下,装修那套房子要6万元。可我目前只有4万。你能不能先借我两万?过几天我发了奖金就还你。”李想了想,既然他有意娶我,不妨先借给他。就这样,杜某顺利地得到了两万元人民币。

从李某那儿骗完钱后,考虑到“安全”问题,他“休息”了一段时间。1997年6月初,杜某旧“病”复发,故伎重演。他又一次看起了报纸中征婚一栏。仔细琢磨了半天,杜某拨通了一位名叫刘某的征婚女性的电话。刘某是某科研单位的干部,现年35岁。

第一次见面后,刘某感觉不错。有“经验”的杜某没费多少“口舌”便在几次见面后,骗了刘某2万元钱。而在与刘某交往的同时,他身边还有另外一位“女朋友”,也是按照报上的征婚启事联系上的,她就是在北京某机关报社工作,现年33岁的征婚女子孙某。杜某把与孙某的第一次约会安排在某高等学府的校园里。杜某谎称:“我叫杜某,是公司的副经理。我有双学历,目前正从事研究工作,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自此,二人开始正式“谈朋友”。

慢慢地,他取得了孙某的信任。一天,杜打电话给孙某说:“我要去天津取钱。我们单位一台价值10万元的机器被别人弄坏了,我承担了一部分责任,所以得赔偿3.3万元损失费。”孙某听说,杜在天津办过一张金穗卡,上面有30多万,于是就嘱咐他路上小心,要早去早回。

杜一到天津就给孙某打来长途,说从信用卡里马上取不出那么多钱,如果必须取,只能先挂失,所以他想先回北京借钱。当杜某回到北京的时候,钱已经摆在了他的面前:5万。是孙某的。那一晚,他们过得十分尽兴。杜某心里清楚:这条大肥鱼是绝不能轻易放掉的。

杜某不久又告诉孙某,说自己在公司里有股份,需要现金周转,孙便又交给他2.7万元人民币,杜给他打了张白条。此后孙某既不见他有成婚的意思,也没发现他开口说还钱的事,便有点不踏实。她平静地回想起这些日子以来的种种怪异:自己的单放机被他拿走了,录音机也被他拿走了。还有那些对不上号的现金……前前后后连起来一想,孙某果断地决定去派出所报案。

1997年9月30日,杜某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捕。

在杜某诈骗的背后,还有一个主要的角色,那就是杜的妻子刘某。

1996年9月,杜某和妻子刘某一起从浙江老家来北京,想找个机会多挣钱。但北京并非他们想象的遍地是机会,很快,从老家带来的积蓄就快用光了。

一天,杜某对刘某说:“咱们眼下也没有什么挣钱的好办法,我想以找对象的名义,让其他女人帮帮咱们的忙。你说,行吗?”刘某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找别人帮助可以,但你不能和她们交往太深,绝对不能和她们有两性关系。必要时,我也可帮你。”杜某一听心里就踏实了。在此后每逢杜某骗取女人信任或得手后无法脱身时,总有刘某这位“表姐”救驾。

在看守所,检察官问杜某:“你是怎么想到骗征婚女性的钱的?”

“几年前,我在家乡认识过一个姓赵的女友,曾从她身上骗了45000元,后来逃到广州躲了一阵子,也没被抓住。所以我觉得这样干容易弄到钱。”

“你结婚了为什么还要和未婚女性以交友的方式来往?”“我就是想通过搞对象来达到骗钱的目的。”

“杜某,你骗这些钱打算干什么?”“我弄点钱,然后在北京办公司。”

“现在这些钱都哪儿去了?”

“我在浙江省舟山市的工商银行存了9万元,又买了一部手机,其余的钱都吃喝了。”

1998年8月杜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假扮潇洒,农民骗子岳某让女硕士苦水难吞。

1996年7月,河南省公安厅收到公安部转来的一份查处通知单,一个名为岳某的人,近几年来打着中央某宣传单位的名义,诱骗了多名女青年。其中,郑州某大学女教师李某被其骗走,一直未归……令干警们吃惊的是,岳某被捕后,出现在人们眼前的他,并不是一个英俊潇洒的美男子,却是一个身高只有1.6米、口吃木讷的农民,但他何以骗得一位研究生毕业的大学教师,并致其怀孕生子的呢?

两人的相识是在北京火车站。实习返校的李某正在车站候车,岳某主动上前搭讪。他自称是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的博士后,即将毕业分配到中央某单位工作。看着他满脸的真诚,李某便与他海聊起来。岳说他大哥在公安部,嫂子在协和医院,他是刻苦学习,从农村考到博士后。听着他天花乱坠地介绍,一心只知道读书、做实验的李某信以为真,满脸都是钦佩的神情。两人越说越投机,分别时相互留下了地址。

十几天后,李某收到了岳的来信,他说正在成都开全国新闻会议,回京时顺便去看他,天真的李某被完全糊弄住了。两人相见后,岳又是一通胡吹,两人当晚便偷尝了禁果。临别时,岳露出一脸窘相,说自己身上的钱不够,李某便取出200元送他上了火车。一个月后,岳某“受不了感情的煎熬”,再次来到郑州。李某便带着“如意郎君”去见父母。岂料父母对岳的印象极差,但已陷入情网的李某对家人的规劝根本听不进去。岳某却说:“我不计较父母的态度,我爱的是你,但我们的风俗是男方到女方家去,女方应给见面礼,你家没给,我没法向大哥交代。”看到他受了“委屈”,李某便向亲戚借了600元给他。

岳某三番五次向她要钱,也引起了李某的怀疑。于是,她来到北京,要去岳的单位看看,岳却说是国家重点保密单位,电话、门牌都不对外公开,单位门口有武警站岗,外人不让进……在他圆满的解释下,李某放心地在北京痛快地玩了几天。1996年3月,李某在大学开了结婚证,准备与岳结婚。但岳一看到证明书,便十分恼怒,大骂没有保密意识,暴露了他的工作身份。这之后,两人便租了房子同居起来。

几个月后,岳某以单位不给分房为由,将李某带回老家。此时,岳发现李某对自己已产生了怀疑,便加强了对李某的看管。看着他凶相毕露,李某终于明白自己上当了,但一切都晚了。10月,李某生下了一个儿子,遂提出回郑州办户口,岳某在欣喜之中,终于同意了。在李某父亲的举报下,1997年2月,岳某被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以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被批准逮捕。

令人深思的是,岳某并不高明的骗术,为什么能够屡屡得手?拿他自己的话来说:“我行骗的对象一般都是女大学生或女军官,因为她们社会阅历浅,又崇尚高学历,羡慕中央级单位,我就故意将自己打扮成不修边幅的读书人、博士后,很容易让她们上当受骗。”

花心骗子“狂追”“双料博士”,婚姻专家也“触礁”与岳某骗婚案如出一辙,1998年,一起令人难以置信的骗婚案轰动台湾。在港台均有较高知名度,拥有两个博士头衔的婚姻专家邱某被一名只有高中学历、假冒成硕士的英俊小生欺骗,不仅付出贞操,而且还被骗走一大笔钱。

邱某曾活跃参与两岸事务,并在内地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帮台商处理法律上的问题,还专门处理两岸事务中的婚姻纠纷。这样一个婚姻专家,却让自己的婚姻在阴沟里翻了船。连她自己都沉痛地说:“都48岁了,拥有两个博士学位的人,居然会被一个只有高中学历的男人骗了。”

骗子靳某,身材高大,面目英俊。他与邱某相识不久,即开始了“爱情”攻势,一天求三次婚,每天更是鲜花一束,让曾有过创伤、又爱看琼瑶小说的邱某感到很慰藉,很温馨。芳心很快被虏获,相识不到一个月两人就闪电结了婚。结婚不到三个月,邱某明白靳某不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二人终于离了婚。回想起来,邱某满怀懊悔地说:“都是小儿女心态害了我!现在才发现,一个成年男子会‘狂追’,不是为色,就是为钱。”

相识之初,靳某对邱某自称是美国得州大学的硕士,又是某瓦斯顾问公司的总经理。由于他外表儒雅,蛮像那么回事,邱某也正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之中,没有起疑心,岂料结婚后不久,靳某即开始骂脏话,做出一些与身份不符的粗俗的行为,让邱某怀疑这个人的水准有问题,于是决定好好查查他的背景。一查之下不得了,原来靳某是个头号大骗子,他根本没上任何大学,只是高中毕业,也不是什么总经理,只是一般业务员。靳某不但学历、经历有假,就连银行信用都有问题。

调查的结果,还不是令邱某最伤心的。令她难过的是,靳某背着她勾结其他女人,其中甚至有邱某的朋友及同事。离婚后,邱某想起前夫平日言行,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靳某早已洞悉她们这类女人的感情弱点。自从靳某知道自己的“底细”被调查得一清二楚之后,就原形毕露,开始对她口出秽言,动不动就将她“骂一顿”,二人的分手遂成定局,然而,对于一位精通法律的律师,而且是婚姻专家的人来说,自己的婚姻“翻船”,确实值得天下的痴情男女们深思。

爱情是诱饵,骗情骗钱才是真,如此“恋人”不可不防。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以谈恋爱、做生意、买摩托车、租房、办理结婚登记等名义诈骗女青年钱财的案犯张某被法院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现年26岁的张某系河南省荥阳市高村乡农民,1994年经人介绍来到郑州打工做个体生意。近年来,他看到别人致富发财,心理难以平衡,加之看到郑州一些厂的女临时工都想在郑州安家落户,便起了借此事诈骗钱财的邪念。于是,张某经常出入郑州西郊一带的职工舞厅,伺机诈骗。1995年9月份,被告人张某在郑州国棉三厂职工舞厅跳舞时认识了郑州某厂的女临时工王某,他很快就同王某“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多次同王某发生两性关系。同年11月份,张某一看时机成熟,就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诈骗王某现金2000元,尔后挥霍一空。尝到甜头的张某自以为找到发财的门道,便想大干一场。1996年2月份,他在郑州国棉三厂职工舞厅又认识了郑州某厂的女临时工李某,便又故技重演,很快与李建立了恋爱关系,之后,从1996年3月份到6月份,张某以做生意、买摩托车、租房、办理结婚登记等名义,诈骗李某现金6000元。此外,张某于1995年11月份到1996年7月份,还与多名女青年“谈恋爱”,多次与上述青年发生两性关系。正当张某为自己高明的骗术而得意忘形时,被接到报案的公安人员抓获。

张某致富不走正道,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落个身陷囹圄的可悲下场,实在是罪有应得。但是,一些单纯的女青年,在恋爱问题上也应该多点清醒,不要被骗子所惑,以免吃亏上当。

中年单身女性,婚骗子的最佳下手对象。

朱女士——渴望爱情,谁知遭遇骗色骗财“专业户”。

1998年4月30日13时许,一中年男子漫无目的地在成都街上行走,经过锦江路一小吃店时,突然听到店里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唐处长!”此人回头一看,那女人正向自己冲来,边冲边喊:“抓骗子!”不等他回过神来,那女人已冲到他跟前,一把抓住他嚷道:“快过来帮忙,就是这个男人骗了我15000块钱!”店内中年男子闻讯飞奔而出,两人不由分说将此人扭送到附近的盐市口派出所。

这戏剧性的一幕并非是在“演戏”,盐市口派出所民警很快弄清了事情的真相。

那位大叫“抓骗子”的女士姓朱,1998年36岁,成都市人,此前的一天,朱女士在成都双桥子“天乐”歌舞厅跳舞。这时,一位有几分风度的中年男士径直走到她跟前,彬彬有礼地邀请她跳舞。朱女士见这男人衣冠楚楚,仪表堂堂,便接受了邀请。这个男子自称叫唐某。他的舞跳得很好。一曲终了,朱女士竟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舞跳得好的唐某,说话也很有“水平”,几句话便使朱女士消除了紧张和戒备心理。更令朱女士想不到的是,这位男士竟然是“市经委的副处长”,于是对他好感有加。两人你来我往又跳了几曲,便走出舞厅找了一家茶馆打麻将。但朱女士因为心中有事,无心“恋战”。“唐处长”见状,提议送她回家。

在“唐处长”“关切”地追问下,朱女士道出了她的一块心病:其弟因为吸毒被公安机关收容,全家人为此伤心又着急。“唐处长”一听,连忙安慰道:“这等小事,交给我好了。”朱女士一听大喜:“真能帮忙将我弟弟弄出来?”“唐处长”一笑,说:“凭我的关系,应该没问题;只是现在办事光有关系还不行;还得有……”朱一听,心领神会,加之救弟心切,便脱口而出:“需要多少钱?”“唐处长”想了想说:“最近在‘严打’你弟弟又是因吸毒被抓的,事情办起来比较复杂。我想15000元足够了!”朱女士听后喜上眉梢,当即约定第二天在成都新华公园一茶铺见面。

第二天,朱将15000元如数交给唐后,两人又去“天乐”舞厅跳舞。跳了一会,唐说:“事不宜迟,我马上去办。你明天早上9点在成都饭店门口等我,我们一起去收审所领你弟弟!”话说得真切,加之又将自己的身份证拿给朱女士看过,朱丝毫未有疑心,第二天一早就在成都饭店门口等候,可直等得脚都站麻了也不见“唐处长”影子。朱女士起初怀疑自己是不是站错了方位,又在成都饭店外四处找,然而,整整一个上午过去,仍未见“唐处长”出现,才知自己上当受骗了。

在事实面前,“唐处长”垂下头。岂知,就在第二天的《成都晚报》刊发这一消息后,当晚8时许,成都武侯区上乡百花村的杨女士手拿报纸,和其姐姐一块来到盐市口派出所,声称要找“唐处长”算账;激愤之下,差点晕过去。原来,她也是被唐骗财骗色的妇女之一。更料不到的是,杨氏姐妹的笔录尚未写完,又一名妇女号啕痛哭着冲进派出所,也称是看了报纸,才知那该“千刀万剐”的“唐主任”被抓了。

由此看来,“唐处长”背后肯定还有“问题”。干警们加大审查力度,原来,这个冒充“处座”的唐某竟是骗财骗色的“专业户”。短短几年,竟有十几名妇女受骗。

1998年时54岁的唐某系成都市无业游民。据唐交代,他仅读过小学,还没毕业。其真实身份不过是一个6级木工而已。后经多方查证,此人过去劣迹斑斑;1984年因诈骗罪被判刑10年。在服刑期间,因其木工活做得好,加上改造认真,于1991年7月提前释放回家。

这时已48岁的唐某,回到他在成都石羊场的家,看到妻子料理家务、抚养孩子、含辛茹苦地等自己回来,一时良心发现,决心重新做人,但在成都科技一条街做小生意时,因不懂经营亏了本。

发财不成,心情自然糟,无聊中唐某便骑车进城寻快活。

他最擅长的就是跳舞和打麻将。随着与妻子家庭生活的不协调和自己“胃口”的不断增长,唐某招架不住种种诱惑了,于是便又重操“旧业”穿梭于成都市的一些歌舞厅,“觅食”下手。

唐某总结原有的诈骗经验,“扬长避短”,专找那些与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婚姻生活不幸或离婚或丧偶的中年妇女,以博取这些妇女的好感,甚至以谈朋友为手段来达到“掠美”、劫财的目的。自然,他也懂得先要自我“包装”。除了在穿着上西装革履之外,他思来想去又给自己封了个“成都市政府企管办主任”(有时自称是“市经委某处副处长”),“享受副处级待遇”。

一次次骗色、劫财的成功使“唐处长”更加忘形,胃口也越来越大。

1995年10月,成都某局孙女士在舞厅结识了唐。唐见孙颇漂亮,便频频发起“进攻”,几曲舞下来,“唐处长”的头衔及充满“魅力”的“经历”,很快打动孙。尔后两人又约会了两次。第3次约会时,已解除戒心的孙把唐带到家里,早对孙垂涎三尺的唐到孙家后,趁孙不备,在其茶水中放入了“蒙汗药”,孙饮后昏昏欲睡,唐趁机强奸了她,并盗走孙24K纯金绿宝石戒指一枚;真皮大衣两件、西装一套、照相机一部、山地赛车一辆以及数瓶名酒。

1995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下午,41岁离了婚的黎女士来到锦江年王庙一带舞厅跳舞,很快被在这里“觅食”多时的“唐处长”发现。唐又故技重施,取得黎女士的信任,在接触过程中,唐某吹嘘自己有34万元存款,准备拿4万元来同黎结婚,剩下的30万一人一半。“唐处长”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又骗得了林女士的美色。

第4天晚上,两人又在一起跳舞时,唐发现黎没话找话说,说自己的金手链太细了,容易断,准备加工成手镯。“唐处长”获悉大喜,说自己有一个朋友在做金银加工,可以为黎免费加工成手镯。黎见有这等便宜事,加之对唐有好感,便信任地将手链交给了唐。

唐说第二天加工好后打传呼给黎。第二天,唐没有打传呼给黎,黎便拨通唐留给她的“住宅电话”,结果接电话的人说没这个人,始知受骗了。

最近京内媒体披露了张少元利用征婚交友诈骗的事件,在国内也引起较大反响。同唐某案相同的特点就是,骗子将中年征婚女士作为诈骗目标。

婚骗“经典”:一张照片让七千男子跌入征婚陷阱。

1998年12月10日,江城武汉,晴空万里,在市公安局看守所内关押着利用征婚使全国16个省市的7000余男子上当受骗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当问他们怎么想到用这种方式骗钱时,他们说:“我们想男人是喜欢美女的,只要看到美人照片,给几百元对他们来说是小事,哪怕是上当了,他们也不会后悔的,本想搞个几十万元一逃了之。然而,没想到,还是有男人这么小气,居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8月31日,位于武汉市西南方向的汉南区公安分局突然接到群众报案:“碧霞轩193号从8月以来,信件像雪片似的寄来,而且有许多汇款单。”为了查个究竟,公安人员按照邮局的地址径直来到193号,敲开了大门。

房东将公安人员带到这栋私房的五楼说:“这就是爱多家庭服务中心办公室。”门口未见到家庭服务中心的招牌,门开后,办公室内一片狼藉,除了一张桌子外,未见到一件像样的办公用具。

女房东还介绍说:“我觉得这家婚姻介绍所很奇怪,我为他们代收的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信件和汇款,汇款金额从50元到400元不等,现在收到的汇款至少也有万余元,最近还连续不断地收到。”根据她提供的情况,公安人员及时赶到汉南区邮政局,在邮局内居然看到了“爱多家庭服务中心”专门设置的信箱。

邮政人员从5月至8月间,收到从全国各地寄往这家中心的信件数量高达数千封,汇款数量达万元以上。

公安人员根据调查的结果,敏感的意识到这个所谓的家庭服务中心很可能是一个利用征婚广告从事诈骗钱财的窝点,并于其后一举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利用美女照征婚行骗。

两名犯罪嫌疑人是孝感无业人员,一个叫杨某,一个叫李某,5月从孝感来到武汉做生意,他俩先到汉正街看了看,但觉得生意并不好做。

一天,他俩住在一旅馆内正在商量做什么生意合适时,随便翻看着一本刊物,发现刊物后面登了许多男女征婚的广告,他俩看着看着,杨某对李某说:“你看这征婚广告,有好几个女孩子的条件都很不错,如果我们给她写信,向她求爱,把我们的条件说得比她还好,她也许会动心给我们回信的。”李某说:“那有可能,不过,我总觉得这征婚广告说不定有假的呢?是真是假,谁会知道呢?这些杂志的读者又多,说不定就有人动心。不然,谁愿意在杂志上登征婚广告。”

杨某听后,一计顿生。他说:“我们如果以一个假女人的名字,把她的条件写得很好,再假装办一个什么家庭服务中心,帮忙介绍征婚,让别人交介绍费和赞助费,如果应征的人多,不就可以赚钱吗?”李某一听便说:“这倒是个好办法,不过,我们可是在诈骗。”杨某说:“唉,你想想,现在的人200元算什么,就是上了当,他们也不会报案的,一个人200元,10个人可就是2000元,100个人就是2万元呀!”

李某听后,很感兴趣地说:“我们还必须正式办一个家庭服务中心的营业执照,别人就不会怀疑了,假假真真,到那时钱便会源源不断,搞到20万元,我们就开溜,反正我们也不是武汉人。”

杨某、李某利用征婚骗钱财的计划正式形成了。

5月,他们俩来到位于武汉市20里之外的汉南区纱帽街,以经营项目为疏通管道、水电维修为名,办理了“纱帽街爱多家庭服务中心”的营业执照,然后在全国发行影响甚大的武汉、深圳等四家刊物上捏造了“丁某”、“周莉”等名字及简历公开刊登征婚广告。

应征者源源不断,征婚广告从7月开始刊登,没想到8月17日以后,应征者的信件似雪片般飞向“爱多家庭服务中心”,杨某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为了使应征者能上钩,真正使对方的钱能寄至服务中心,他们想出了一个诱惑对方的办法,那就是在社会上买一张非常漂亮的小姐的彩色照片,让这张照片充当在刊物上登出征婚启事的“丁某”,并将漂亮小姐的照片翻拍出来,在照相馆洗上若干张,凡是应征者,他们都以“服务中心”的名义将《应征申请登记表》、《应征说明书》及那张漂亮女青年的彩照寄给应征者。

全国各地的应征者接到该“服务中心”寄来的表格及说明书,特别是见到那张漂亮女人的照片时,激动得夜不能寐,很快信件及200元的汇款,甚至赞助费都毫不吝啬地汇寄到服务中心。同时,一些男士也纷纷将自己的照片寄往服务中心,希望能得到那女人的青睐。特别是一些痴情男士看了那漂亮女人的照片后,迅速写下了情意绵绵的求爱信。杨某、李某为了使对方放心,他们居然将每封信拆开,按照信的内容以“丁某”或“丁某”的父亲的身份编造谎言给应征者回信,要求对方相信并依靠该“服务中心”解决婚姻大事。

杨某,广东人,24岁,当他从刊物上看到丁某的征婚启事后,便十分向往丁某,特别是对丁某既有经济实力又重感情敬佩不已。当他见了丁某的美人照后,更坚定了向她求婚的决心,他除了很爽快地向该服务中心寄去200元介绍费外,并给服务中心寄去400元的赞助费。他在寄给丁某的示爱信中说:“小红,看到你那么美貌,使我彻夜难眠,没想到世上还有这么美的女人,如果这辈子与你喜结良缘,算是我终身的福分。盼望着你的回音。”

杨某看了这感人肺腑的信后,立即以丁某的身份给杨回了信:“杨某,看了你的信,首先感谢你对我的赞美,我们刚刚接触,还有待于长期的了解,我们虽远隔千山万水,但我相信,有爱多家庭服务中心为我们牵线搭桥,有情人终能成为眷属。最后,我希望你能为爱多家庭服务中心献上你的爱心,给他们以赞助来表达你对我的真诚。”

“丁某”的回信,很快使痴情的男人杨某又汇寄400元赞助费,以表达他对丁某的真情。

叶某,上海人,26岁,国家机关干部。当他从杂志上看到了丁某的征婚启事后,联想到自己曾在爱情上的挫折,想到自己以前谈的女朋友就是因不重感情,跟了一个很富有的个体户时,他觉得丁某的条件及为人很适合自己,于是向丁某求爱,当他见到丁某那美丽的照片时,看了又看,并将其放在办公桌上,每天欣赏。

他自信地在信中对丁某诉说了他在爱情上的挫折,他说:“我恨那无情的女人,我除了喜欢你那漂亮的脸蛋外,更喜欢你重感情。我相信我们如果在一起,是会有幸福的,我可以把你的户口办到上海,如果我们在一起,我将十分珍惜你,天天伴你,永不分离,望你回音。”落款是“时刻想念你的人”。

杨某居然以丁某父亲的名义回了信。

叶某:

看了你坦诚的信,我作为丁某的父亲十分高兴,首先感谢你对我女儿的理解,因为你有着我女儿一样的经历,我女儿也曾被无情男人抛弃,使我女儿心灵上受到了伤害,我相信,在爱多家庭服务中心的关怀下,你与我女儿的大事是能解决的,不过,我还希望你伸出温暖的手支持爱多家庭服务中心的发展。

叶某很快领会了最后一句话的含义,很快在一星期之内寄往该服务中心赞助费400元。截至1998年12月12日,仍有人向该中心汇寄信及汇款,不过,再也没人回信了。据统计,从8月17日至12月12日,已收到全国各地寄给该中心的信件达7000余封,照片600余张,人民币近7万元。

那一封封来信,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绝大多数男人都是被那个彩色照片上的美女所吸引,所迷惑。为了那照片上的女人,他们哪在乎那几百元钱呢?然而,他们都未想到这是一场征婚骗局!

婚介所给婚姻骗子可乘之机。

1998年3月,山东省枣庄市民政局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该市经营性婚姻介绍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取缔了22家不符合规定的婚姻介绍所。自1992年以来,枣庄市城乡自行挂牌营业的婚姻介绍所就达30余个。由于缺乏管理,一些人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涉外婚姻介绍;有的设套坑骗征婚当事人;有的把关不严,给一些蓄意玩弄异性、骗取钱财者以可乘之机。

人们在谴责骗婚者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更对某些婚姻中介机构只重经济利益而疏于管理、给犯罪分子提供大量可乘之机的现状感到震惊。

北京某青年报记者以一个征婚者的身份给某些婚姻中介机构打电话,发现各家婚姻中介机构在操作上仍章法不一。比如问及入会需要什么手续,有的说只要身份证就可以,有的则要加上学历证或离异证;有的要求必须都带原件去,而有的则说复印件也可以。记者又翻开了一些报刊上的征婚广告,“年收入数十万”、“国外有企业”、“财产可观”、“实力雄厚”之词可谓比比皆是,只是不知这些溢美之词究竟是有证可查还是一厢情愿地信口开河。为此他采访了有关机构和管理部门。

违规婚介机构的“猫腻”太多。

以前只是听到别人笼统地说某些婚姻介绍机构不太规范,但在这位记者的采访中听到业内人士列举那么多真实的故事时,才感到实际情况并不像想象得那么简单:

有个老太太急于为自己的女儿找个如意郎君,某日她见到某报征婚广告中一男子的条件不错,就到该婚介所查询更具体的资料。被告知交钱后才能查阅,可老太太交了100元后,发现资料上这位加拿大籍男士的资料和报上登的没什么两样,而婚介所也以老太太翻阅了资料为名拒不退款。

一加入某婚介中心的女会员入会不久被介绍去同一位53岁的饭店老板会面。好在这位男子诚实,一见面就向她坦言自己本是退休工人,现在一餐馆中打工。该女此时才恍然大悟,婚介中心是为了赚取单次40元的见面费才安排了这次“驴唇不对马嘴”的会面。

某婚介所女会员结识该所一男会员6个月后提出“咱们结婚吧”,该男子对此则支支吾吾。曾记得男子说过在专利局工作,心生疑窦的这位女士便去该局打听此人详情,被告知此人已于1993年辞职。这位女士不甘心又四处打听并找到男子的住所,开门的是一位女士,里面还有一位十岁左右的男孩,听街坊说他们就是那个男子的妻子和儿子。愤怒的女士找到了婚介所,责问:“你们为什么开始时不查查那个男子的身份?”而婚介所也好像很有理似的反问她:“你们交往这么长时间,你怎么不去问问他呀?”一句话气得这位女士在该婚介所的桌子上坐了三天。

据说还有的婚介所为了赚取更多的会面费,甚至不惜采取“明里介绍、暗里拆台”的招数。比如听说介绍的某对快成了,马上告诉其中的男方,这里还有一个条件更好的小姑娘,要不要去见见?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总体来说不规范婚介机构的做法有以下几种:首先是该机构提供的资料是不真实的。有些婚介所提供的资料甚至是自己编造的。其次,某些婚介所提供的见面对象并不是真正的征婚者,而是自己找人当的“托儿”。比如有两口子分别在两个婚介所工作,他们就互相到对方的婚介所去当“托儿”。第三,一些广告中出现的某某分部,往往是一个执照撒出去,有的一个月交上300元就允许其打出分部旗号,这实际是在婚介公司不再审批的情况下一种变相的租赁经营方式,至于其是否具有经营这种中介的资格则无人问津。第四,有的婚介机构租个办公地点,再在报纸上登个广告,便静等愿者上钩。等过上一个月征婚者再去该婚介机构,早已人去楼空,卷款而逃。第五,某些婚介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很低,在某婚介中心,当一征婚者对该机构不满意要走时,工作人员竟拦住门不让人家走,非让人家回答“今天为什么不人会?”另外就是在言语或行为中有不尊重会员的地方。一些婚介所的女会员在询问自己中意的男性为何不想见自己时,工作人员以一句“人家说你不漂亮”就推脱了事。据说,在某婚介中心举办的“鹊桥会”上还出现过这样的场面:每人都被发给了一顶写上自己背景情况的帽子,于是大家就通过看别人的帽子来寻觅择偶目标。一个女会员就遇到了这样的滑稽局面,某男子指着自己的帽子说:“小姐,你的情况我了解了,请你看看我的帽子。”此外某些婚介所明知国家规定不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却仍我行我素,而且它们的收费也比较高,石景山附近的某婚介所帮人介绍外国人就要先收取1万元的费用。还有一些公司为更快揽钱,连入网费、会员制都舍弃了,直接采取单次约见收费的办法。交钱后他们也只给你个呼机号,接下来要么呼了半天没人搭理你,要么对方在电话中只是简单问问你的情况便没了下文。

婚介经营太无序,管理漏洞亟须补。

据业内人士介绍,北京十年前就开始出现婚介机构,目前在报纸上经常露面的能有七八十家之多。目前,由于对婚介机构北京尚没有一家真正实施管理的部门,也没有一项管理该市场的暂行规定出台,因此市场秩序比较混乱,鱼目混珠的情况也就难以避免。而且由于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北京人对这项服务的需求还是很大的,如果不让婚介机构去经营,其所掌握的会员如何处置都是个难题。

那么缘何有关部门对婚介机构一直按兵不动呢?对此,据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前这块管理归口虽不明确,但对婚介市场已归口由民政部门管理,现在民政部正在拟订管理婚介公司的条例。没有法律依据,管理这块就不能启动。一旦启动,首先就将进行清理整顿,不合格的机构要被撤销。

民政部有关人士透露,有关婚姻介绍管理办法部里正在研究之中,争取尽快出台,但要有个过程。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比如上海已出台了自己的地方政策,据说有些地方还出现了婚介上网的新问题。问及制订的难点,这位人士指出,需确立指导思想、确定性质、范围、资格等等,目前正在就此进行论证。他同时强调,国家对涉外婚姻介绍明文禁止,因为很难全面了解外国人的情况。

虽然这位人士对管理条例何时出台持谨慎态度,但北京市民政局有关人士表示,该条例有望于明年出台。

如何避免陷入婚介“泥潭”?

走进全国妇联北京晴朗婚恋中心,吸引人们目光的首先是这样一张“须知”:1.需提交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婚姻证明(户口簿、离异证)。2.证件不齐,谢绝查阅。3.资料只限持证者本人查阅。4.查阅过程,谢绝摘抄。该中心经理沈菱女士告诉记者,这里每一条都有讲究。以第二条为例,如果证件不齐者能很随意地查阅其他征婚者的资料,就很容易为那些行为不轨者提供方便。这里就涉及到婚介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她表示这里至少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观念。其次要保守会员个人隐私,她说会员千差万别,她们都把工作人员当亲姐妹一样看待,什么隐私都愿向你倾诉,有的甚至是首长身边的工作人员,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会产生很大的问题。另外必须保证每条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第三就是对任何人都要尊重。

谈及如何避免婚介风险,沈菱指出,首先要看你所去的这家婚介机构的性质,最好它有上级主管单位;其次,要看工作人员的素质,看他们是否具备前面所说的那些职业道德。第三,不清楚的可以多问,也可以与先期会员探讨,了解这家机构的口碑如何,是不是交钱时满脸笑,交完钱就不认识了。第四,可以根据他们的工作程序作出判断,比如他们在检查证件时是否严谨等等。

沈菱指出,从严格意义上讲,一个规范化的婚介机构应该验明以下证件:首先是身份证;如果填写了学历就要看学历证书;未婚者需要带户口本,离异者要带离异证(如果是协议离婚)或是离婚判决书。外地的大学生在京有长期工作的,外企人事处要出具证明或是暂住证,因为上面对婚育状况都有反映;再有就是工作证。以上所有证件都要求是原件。一旦对证件产生疑问,婚介机构还需留下复印件去核实。

不容忽视的婚姻诈骗,总的看来,婚姻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虚构身份,以色骗财型。这类骗子一般外表出众,且口若悬河,能说会道。他们往往能在一两次见面后就能打动对方。部分青年一心追求浪漫经典的爱情,觉得常规的求偶方式索然寡味,他们相信缘分,因此对骗子的行径不仅不怀疑,反而庆幸自己的“爱情鸟”终于到来了。当骗子痛陈事业受挫,泪流满面之际,认为这是事业心强的表现,故而欣然解囊。钱被骗后还浑然不觉。如前文提到的骗子靳某案。“唐处长”经当地新闻媒体曝光后,迅速成为蓉城的“新闻人物”。人们不禁发出一串串疑问:一个劣迹昭著的刑满释放人员,居然屡屡骗得这么多女士的芳心,为什么?记者发现在被唐所骗的众多女士中有大学本科毕业生,亦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还有个体老板。这些女士无论从学历抑或相貌、身材、社会经验等方面,都不算差,但她们为何轻易就被唐俘虏了呢?“唐处长”叙述道:“其实骗陈时,我很紧张,但她居然很容易相信了,这给我增添了勇气和信心。事后我也在想,这招儿到底咋这么奏效?一是我自吹自擂的副处长官衔,不高也不低,容易让人信任;二是我说谎时让人感觉既诚实、又会体贴人,舞跳得好,在舞厅里‘吃得开’。而这些都极易满足女人尤其是中年女人的虚荣心!”

巧设圈套,敲诈勒索型。这类诈骗,通常是以色相勾引,待鱼上钩后,进而一网打尽。一般来说,上这种当大都属于寻花问柳之辈。本想红杏出墙,岂知“伸手就被捉”。当然,以“套”作饵,常常伴有抢劫勒索、暴力相胁,受害者因把柄被握,无奈之下只得挨宰。

夫妻合作,共同诈骗型。这类犯罪常常是丈夫扮“月老”,妻子做“新娘”,诈骗的对象一般是大龄单身青年。此类诈骗目前呈上升势头,应引起高度重视。一般而言,人们对于单身的男女有一定的警惕,但是,当面对一男一女唱“双簧”之际,往往容易上当。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位自认为洁身自爱、自强自立的28岁的姑娘,因工作关系认识了一名32岁的男子,他并非英俊,也不富有,此时还背着40多万元的外债,但姑娘被对方倾诉的、对事业痴痴不变的拼搏精神所感动。尽管姑娘知道他是有妇之夫,但男人痛苦地告诉她:自己的婚姻非常不幸,妻子5年前就有外遇,还怀了别人的孩子,姑娘油然而生同情之心。后来,姑娘认识了男人的妻子,所了解的同男人告诉她的如出一辙。此时,男人对她更是悉心呵护,百般怜爱,终于使姑娘付出了宝贵的贞洁,付出了所有的积蓄,甚至典当了心爱的邮票……当姑娘得知男人本是一个被判过两年徒刑的盗窃犯、一直在欺骗她时,一切都已晚了。

面对着婚姻诈骗案的逐渐增多,我们不能漠然视之了。诚然,刑法明确规定了诈骗罪,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要真正减少现实生活中因受骗而抱憾终身的现象,首先要依赖于当事人自身清醒的双眼。结婚是一生中的大事,决不能轻率行事。相当多的受害者,不是因为没有鉴别力,而是出于疏忽大意甚至是放任不正当关系的发展而引祸上身的。其次,婚介所的管理应有合理合法的规范。当前,许多婚介机构都是只注重收费,不认真审核求偶者的身份,致使一些不法分子“见缝插针”利用婚介所的疏忽胡作非为,有的婚介所不管介绍是否成功,介绍就要交钱,见面就得收费。在人们高喊“打击伪劣商品”时,婚介所也应“打假”。另外,打击诈骗、运用刑罚时既要有人身限制其自由,同时也要有罚金予以惩戒,不能让骗子们有利可图。

那么,受骗之后又当如何呢?受骗之后要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犯傻气:要么与骗子同归于尽,要么自己去寻短见,这些都是意气用事。受骗了,要保留好一切可能用上的证据,如借据、信件、录音资料等,同时要谨防骗子“狗急跳墙”、加害于人。要痛定思痛,好好反省,认识到受骗的原因所在。千万不要受害之后,“破罐子破摔”,报复他人,甚至自己干起诈骗的勾当,那只能使自己走上邪路。罗曼·罗兰说:“人生应当做错事。做错事,是长见识。”一些女青年受骗后,觉得无脸见人,便自暴自弃,这是不对的。在这个时候,更要挺起腰杆来做人,不可一蹶不振。

对于急于结婚的朋友们来说,最关键的仍是必须时刻睁大你的双眼,因为如意郎君总不如骗子多。专家忠告女性朋友,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千万不可“有病乱投医”。中年妇女想有个家的愿望无可厚非。然而不能“饥不择食”,不能放弃对对方观察、了解、检验的必要过程,不能太注重“感觉”。要“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2.不要随便“露富”。想骗钱的人,首先在意的是对方的经济状况,而他的所谓“爱情”,不过是引人上钩的“钩饵”。中青年女性需要的是情感和关怀,当得知你有被利用的价值时,骗子就会千方百计用甜言蜜语打动你,用“爱情”控制你,以骗取钱财,如果对方只看你的钱多少决定是否与你交朋友时,应当断然拒绝。3.经济上采用AA制。为了避免上当受骗,即使双方相爱也要账目清楚。不要因为急于求成,给对方太多“甜头”。谁不在经济上占对方的便宜,分手时也就不会发生经济纠纷,也不至于上骗子的当。4.坚持“亲兄弟,明算账”原则。中年女性有点存款一般都是省吃俭用省下的,而且还要靠它度晚年。如果决定投资时,要有合法手续。即使和恋人合作,也要“亲兄弟明算账”。这样,当受到欺诈时,才能有凭据投诉到有关部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PorpbbXzcfzyo4sJTDWpXrJBIABOPfsBhOT/m77rHechj3lDeVN8ZjQZz1QZjh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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