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人才流动已成为一个显著的时代特征。正当的招聘,为人们施展才华提供了一方天地。然而,某些招聘却成为经营者的一种营销之术,甚至成为骗钱、骗色的工具。铺天盖地的广告中,那些令人垂涎的条件、真诚的许诺,往往诱得人忍不住紧握拳头,挺起胸膛,想潇洒走一回。广告在泛滥,似乎天上掉的“馅饼”越来越多,真假广告也越来越让人难以分辨,一些善良的人们有时不小心就会掉进精心布置的骗局。
在劳务中介服务行业,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办的职业介绍所,是当前介绍就业的主要渠道,但在工作实践中,由于劳动部门工作上的疏忽,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而应运而生的“民办”的劳务中介机构中间有相当一部分职介所为方便求职者,对促进劳务市场的建设做了有益的工作,但也有一些劳务中介机构,以服务为幌子,盈利为目的,进行中介活动,只注重眼前利益,有的甚至参与行骗,从而把刚刚起步的劳务市场搞乱了。
随着新旧经济体制的交接,社会生活尤其是经济生活正在发生着令人惊异的变化,一方面新企业越来越多,另一方面下岗的待业人员又呈几何比例增长。持着待业证、下岗证找工作的人对那些“空调器”、“苗条霜”等广告是没有兴趣的,但会把一则招聘广告视为生命。一家报摊的老板告诉笔者:凡是登载有招聘广告的报纸总是被一抢而空。笔者也亲眼目睹,新的招聘报纸一到,立即围上了一群人购买。现在做生意难,人们“找个工作吃饭”的传统心理还没打破,因而往往不自觉地步入“招聘骗术”的怪圈。
招聘乎?广告乎?
如果说几年前人们还讨厌广告的话,那么如今,广告已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了,但是,并不是所有广告都受欢迎。据一项对100人的抽样调查表明,最喜欢看招聘广告的占40%,其次创意广告占38%,其他22%。招聘广告大受欢迎,于是一些企业便以招聘的形式搞企业宣传,招聘有假,变相做广告是真。某市新成立的高新技术开发Y公司,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个,由于Y公司刚刚成立,市民们根本不知道。如果做广告的话,又有自吹自擂之嫌,而且效果也不会太好。冥思苦想之余,总经理助理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登招聘启事,借招聘之名宣传公司。此招一出,这个公司就在各新闻媒介上大登招聘启事,碰到哪里开人才交流会,这个公司总要千方百计弄一个摊位。这比在新闻媒介上登招聘启事更实惠,二三百元就可为企业宣传一下。这样的美事,何乐而不为呢?不到一年,Y公司知名度大增,不仅在市里家喻户晓,在省里也赫赫有名。只要有人提及Y公司,人们就说:“噢,就是经常打招聘启事的那个‘高薪’技术开发公司。”
南京某营销部门经常制做广告招聘营业员,然而一年多未见招进一人。探听内因,主管笑答:“还有比这广告效果更好的吗?”翻翻报纸,许多美容院都在招聘美容小姐,然而,真正招进的又有几个人呢?这些企业频频摆出招聘“阵势”,用意不在于聘用合适人才,而在于显示其拓宽新领域、需要强劲人才的企业形象,真可谓“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样既避免了单一广告引起的公众逆反心理,又节省了大量开支,效果又好,何乐而不为?
似乎上面的经营者够聪明,很明了现代人的心态。然而,却又忘记了“聪明反被聪明误”的道理。一家酒店花钱登广告招聘服务小姐,结果报名者寥寥,“狼来了”的现象实为现代招聘术的后遗症。
招聘乎?骗钱乎?
去年,在一家全国性的大报上刊登有这样一则招工广告:“本公司招聘理事人员20名,不问资历、学历、户口,一经录用待遇从优,月薪1000元,免费供应中餐……交报名费10元”。广告一出,应聘者们的报名汇款单如潮涌来。未出一月,报名应聘者就有一万余人,收取报名费就有10万余元。自然,谁也没有录用。所谓“不问”之词,实为诱饵也。
智商?商智?
在沿海少数地区,造假者更是技高一筹。
据报载,有位学过计算机的“博士”与一小姐打着某电子计算机技术咨询总公司的牌子,在报刊上登招聘启事,待遇十分优厚,一经录用,月薪万元。不收报名费,但必须“考试”。应聘者大都是博士、博士后,最低的也是计算机专业硕士生。凡登门洽谈均得到“考卷”一张,实际上是国外一家大公司某个尖端项目技术数据测算中的某个部分。待“考卷”交回,“博士”稍加综合,便完成了巨大的数据测算工程,按约转交国外这家公司。据说至少能得数万美元,而那些应聘者翘盼的“录用通知书”则遥遥无期。
值得重视的是,在沿海一些大城市,类似这样的例子很多。没有金刚钻,也敢揽瓷器活,有些所谓的研究中心既没有计算机高级程序设计人员,也没有足够的设备,却偏要揽来复杂的程序设计业务。把揽来的复杂设计业务,当作试卷发给应聘的人才。应聘者落榜,研究中心发财。要知道,每一个计算机程序都是科研成果,都可申请专利保护。
这是骗取智力的招聘广告,受骗的都是高智商的高级知识分子。骗术之高超使人猝不及防。
外聘乎?内定乎?
以招聘之名,行“关系”进人之实的例子比比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国家规定某些部门必须实行公开招聘。一些部门借公开招聘之名义虚晃一枪,将私下早有安排的关系“录用”进去。结果,“关系”和部门领导皆遂愿而归,其他前来应聘者只是陪衬,“义务”性为招聘涂抹公开的光环而已。
海中弄潮,需要大勇,更需要大智。而对“扯大旗作虎皮”、“只打雷不下雨”的各式招聘,求职者们要三思而行啊!
聘人乎?聘关系乎?
前不久,有一则消息说某公司的一份报纸要招编辑、记者。循着信息的提示,我左找右找,在一幢办公大楼的五楼找到了这家报纸的编辑部。说是编辑部实在有些夸大,室内仅有一张办公桌,一部电话机,和沙发上坐着的几个人而已。看到我进门,一位负责接待的人连看都不看,一不提专业,二不提简历,开口便问:“有关系吗?”我不解地问:“你们不是招编辑、记者吗?与‘关系’有什么关系?”“噢!”那人一愕,又笑笑,顺手拿出一张油印的小册子,上面登载着供求信息,说这就是他们的报纸。招聘的编辑、记者就是到一些单位拉这些供求信息,拉来了广告费,从中提成作为工资。我这才明白,他们所谓的招聘不过是让你为他出力,让你为他进钱,从而让他坐享其成。与我一起上楼来的北京理工大学的一位毕业生对我说,像这样的招聘方式他见多了。在另一个地方,一位轻工业学院机械系的大三学生说:“这种事我再也不干了!”同室的同学讥笑他:“这是你第三次这样说了?”其实,骗术何以得逞,不正是利用了人们的欲富心理吗?
试用乎?白用乎?
翻阅一下所有的招聘广告,几乎都有试用期的条件。试用期间不发工资,好,就留用,不好,对不起,走人。有位开办美容院的朋友经常找我为她办理招聘美容小姐的广告。开始,笔者不以为然,但是后来便觉得奇怪:两三个月办一次招聘广告,她那不足30平方米的美容院能需要多少人?当我问她时,她竟笑出了眼泪,说:“你真是孔夫子,我就是开办工厂也用不了这么多人,这叫不花钱买劳力。不是试用期三个月吗?这三个月又不发工资。总之,三个月一到找个借口辞掉就是了,反正应聘的人踏破门槛。”照她的逻辑:“下了饵料,还怕钓不着鱼?”一位开办卡拉OK厅的经理对笔者炫耀,他那里从来没有“服务小姐工资”这项开支。一位在南京火车站附近开办“牛肉面馆”的老板,不但半年多的工资没发给店里的员工,而且在饭店倒闭后还卷走了员工的抵押金。
也有的公司利用招聘活动,猎取一轮又一轮的“新人”的廉价劳动,在试用期内付极低的报酬;试用期一过,便以不合要求等种种借口迫使走人,再对外招下一轮“新人”。
据悉,北京某家报社登报及广贴海报招记者、编辑。我的校友小顾、小唐、小曹利用假期前往应聘。填上表,交上报名费,回去静候消息。不几日,得知被录用了。报社总编是位中年男性,貌威严,有风度,旁有一妖艳女秘书。在他讲了要求后,女秘书讲了待遇问题:试用期内每月保底工资300元;试用期满,每月700元,外加采编、出差补助等,能拿到1000元左右。优厚的条件让三位囊中羞涩的研究生心怀希望,惟思发奋努力不负总编和1000元薪金的承诺。三天集中学习新闻出版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三天后,三人被安排在采编室,日日忙着不是外出采访,就是编辑、校对。他们三人都很卖力,因为,这一期招聘的有三十多人,留谁不留谁就看表现了。第一个月下来,每人累得疲惫不堪,然而,仅拿到200元。据秘书说,扣除了午餐费。接下来的一个月正赶上一个全国性的运动会,每个人都忙得焦头烂额,采访、编辑、校对齐上阵,结果月末连200元都没拿到,别说奖金了。于是,报社应聘来的人陆续离开,大家都越来越感到这是一场骗局。待这三位陆续离开时,报社又在招第二批记者、编辑了。不久,连报社的会计也走了,因为她知道得太多了:混乱不堪的账目,总编与女秘书的暧昧关系等等。她很清楚,与其让人赶走,不如自己早走。也有人向新闻出版署告这家报社,但是是非非又怎能说得清楚。
招聘试用期制本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择优汰劣的有力手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却将其演绎成骗人的工具,这就使得招聘本身失去了原有的意义,这个问题应引起人们的重视与关注。
广泛撒网,零星捕鱼。
1994年,东南沿海某县劳动行政部门的职业介绍所,接待了来自美国塞班岛某企业A老板。交谈中得知A老板拟在该县招收一批缝纫女工,职业介绍所的工作人员在验明身份,及相关手续后,决定与他合作。消息一经传出,该县就像听到爆炸性新闻似的,一时全县城乡沸沸扬扬,议论最多的就是“出国淘金”。有不少的熟练缝纫女工纷纷找关系托门子到职业介绍所报名,生怕赶不上“出国淘金”这趟末班车,原定两天报名时间半天就报满200人,报名者还在纷至沓来。考试那天,职业介绍所做了充分的准备,一切按照A老板的“要求”,各项工作准备就绪。A老板也准时进入考场,即使中午也是盒饭送进考场,完全可看出A老板的“敬业精神”。事后,接过A老板手中的录取名单,职业介绍所工作人员感到不知所措,300名熟练缝纫工仅录取5名,忙问A老板是否搞错了,A老板再三解释按照条件只能录取5名。劳动部门虽据理力争,但录取名单丝毫没有改变。事后劳动部门与有关单位联系,方知像这样的考试A老板在国内已搞过10多次。
审查不严,劳务中介失信誉。
1997年宁夏某公共关系公司以高薪为诱饵,3次向广东输送劳务人员200多人,收取报名手续费、介绍费、保证费、服务费等人均400多元。应聘者到广东后,却发现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和该公司广告的许诺相差甚远,有的甚至无工可做,被迫流浪街头。
私聘——高薪包装下的陷阱。
上海西郊,有一家台资企业,老板姓尚,5年前,他以实际到位资金仅50万元人民币的本金,在上海某电器配件领域里做了一次成功的“抢滩”。而今,他的资本已成百倍地增长为5000万元人民币。
其实,他那“有限”公司快速增长的法宝之一,就是根本不需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私聘”。
5年前,他亲自拟就的招聘词是那样的诱人:“本公司注册资金500万美元,产品70%外销”、“一旦录用,享受独资企业待遇。年薪3万以上”。
原来,尚老板来沪投资,与其说是开拓新产品,不如说是来推销台湾的滞销品。他必须利用一切“手段”来开拓市场,而最为快捷最为有效的便是利用专业人才来推销产品。他规定被聘的销售员,在3个月的试工期内,带着规定的额度,按规定的价格,推销出规定数量的产品。如若不是100%的完成销量,那么,试工就不合格。
没有一个应聘者知道——尚老板一次又一次私聘,其实恰恰是一个个“高薪”包装下的“陷阱”。
某经营高档办公用品的独资机构,两年前从某国有企业的技术人才中,私下“挖墙角”挖来了一个王姓骨干。该“骨干”工作的玩命以及业务能力的出色,使老板深感满意。王某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得到重用。3个月后被“委任”为主管。于是,王某便更加“玩命”地工作。
去年8月,王某因为疲劳过度而染上肝炎。住院半个月,休养3个月,日前,他再去上班,老板极为“惋惜”地下了辞退书。
何故?因为王某的价值已不复存在。
一个独资老板向笔者透露了“为什么那么多中小型独资单位青睐于私聘这样一种方式”的内幕:“凡通过对外服务公司公开招聘一个雇员,独资方必须付给对外服务公司相当一笔金额。员工的工资又不能开得低,另外,走‘正规渠道’,老板必须给每位员工办理医疗、养老、意外事故等保险,而这一切对‘人才’的灵活流动都不是‘十分有利’”。合法的竞争,对任何一个商家来说,都是立于不败之地的前提和保障。
可以这样说,私聘雇员的老板,是整个市场的最大风险承担者。
因企业机制转换和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大批企业富余人员下岗,加上数以万计的外地求职者一同进入劳动力市场,使得劳动力市场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一方面,给用人单位提供了更加广阔的选才市场,但同时也使一些不法单位及个人有机可乘,他们打起求职者的主意,使求职者防不胜防,上当受骗屡有发生。1998年下半年北京市通过执法检查,取缔了155家非法职业中介机构,但却难以杜绝种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这些不法职介组织不仅严重侵害了求职者的利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职业介绍市场。前不久,北京市劳动局公布了一组专家预测数据:到2000年北京市人口总数将达到1280.1万人,届时将有110万人面临就业,而市场就业将成为主渠道,通过职介所求职自然成为众多求职者的必由之路。而职介所也好,用人单位也罢,又有多少家能让求职者相信、对应聘者负责、真正成为求职者的“红娘”呢?
职介机构鱼龙混杂。
在重庆市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职业介绍所”、“××职业职务中心”的招牌挂在墙壁上。可一走进这些职介所,就不禁让你感到惊讶:一间房子,一部电话,两张办公桌——一张是供咨询用的,一张是供开票收钱用的。而且介绍所中的工作人员不需专业知识,只需一张能说会道的利嘴就行了。有的一些小到不能再小的公司,经营中加上一项住处咨询或家庭劳务,竟也做起中介生意。这些职介所和中介公司,大都提出了颇具吸引力的优惠条件。比如“一次交费,终身服务”、“可免费为用人单位推荐所需人才”等等,但是往往钱赚到手后,所有承诺便化为乌有。
就业信息虚假空洞。
在重庆市,特别是沿市中心的五一路到朝天门一带,是个体劳务所比较集中的地方,路边一个挨一个花花绿绿的“急聘”、“急招”的广告招牌引得过路行人驻足观看:某大公司招收长期合同工,月薪1000元,提供食宿;某大宾馆招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月薪600~1000元,包括食宿……字虽然写得歪歪斜斜,错字连篇,但那优厚的待遇、舒适的环境,却提起了许多人的兴趣。某区一位劳动局的干部说:“如果街头招聘信息所说的全是真的,那么下岗职工就不愁找不到工作了。”显然这些招聘信息大都是“假冒伪劣”。
职介费用高不可攀。
据了解国家规定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收费标准只能收登记费1元,成交后只能收取不超过10元的介绍费,而且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手续,并使用财税部门统一发票收据。而目前仅求职一方的介绍费就达到60元至120元,超出国家标准的6~12倍。更有相当多的非法中介机构大多用“白条子”,一次性收取20元至30元,最高达70元的报名费;收取40元到100元的介绍费,还要收取相当数额的押金。有的职介公司利用大型场馆举办人才交流会。他们可以支付给参会单位高额回扣,有的高达30%~50%,门票也由5元、10元至30元不等。
许多求职者为找份工作,东借西凑,将钱弄齐,却不是工作不对路,就是中介所的承诺没有兑现。
骗取抵押金。
《湖南日报》报道了一个“合伙”谋骗的案例。1998年9月14日湖南浏阳普迹乡农民袁某,株洲县马家河乡王某,汀乡市双江乡农民卫某3人被职介所介绍到一家公司打工,每人被收走2000至3000元的抵押金,“老板”把钱骗到手后即逃之夭夭了。
没经城市主管部门审批的职业介绍所为了钱,什么事都可能干得出来。骗钱只是其中较为直接的目的,更有甚者,以职介为名,打“劳务输出”的幌子,干拐卖人口逼良为娼的勾当。近些年来,受骗者成千上万,严重破坏了劳动力市场的秩序,给社会带来许多不安定因素,这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公害”。
醉翁之意只在钱。
1998年5月,江苏省某市一乡长,轻信一位“劳务黑市”中介人的谎言,在乡里招30名女青年去南京打工。乡长为了获取乡村姑娘的信任,竟当众撒谎说:“这次帮我们介绍去南京打工是管劳动部门的部门。他们委托我们搞劳务输出比县里其他部门更可靠,大家尽可放心报名。”结果被选中的30名女青年每人交了500元的介绍费和押金,跟着一位姓黄的租车去南京。谁知车行到南通附近就不走了。黄某说:“车到南京每人还得交30元车费。”这些女青年如数交了30元后被送到了一家工厂。一到工厂即被“囚禁”在一处大而简陋的厂房里从事生产,每天干十六七个小时,其间不准外出,伙食也很差。辛辛苦苦地干了近两个月,没发过一次工资,姑娘们表示抗议竟遭到毒打,一些姑娘给家人写的信被搜出撕掉。几个月后,厂方才以工厂关闭为由将她们“释放”,每人仅给80元,还不抵她们上交的报名费和押金。姑娘们只好含泪返家,她们质问乡长,要讨个公道、要个说法。已中饱私囊的乡长却推说他也不知内情,也是受害者云云。到今天,姑娘们的要求还没有得到解决。
随着人才流动频率的加快,京城职业介绍行业的发展也如过江之鲫。面对众多的职介所,您会如何选择?它们的服务质量、收费价格是否满足人才市场的需要?有关部门在保护合法职介机构、打击非法职介活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带着这些问题,《北京经济报》记者对京城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明察暗访,并采访了有关部门。
工作好坏,要看交费多少合法职介所看人下菜——1998年10月15日下午,在海淀体育中心的北京某咨询公司,记者佯装求职,称未带学历证明。负责接待的李女士表示可以通融,交了定金就可以填表。
服务不规范、证件审查不严,在一些网上人才服务中心表现得尤其突出。拨通某网上中介公司的电话,记者被告知,只需直接上网即可应聘。
根据1998年7月通过的《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市劳动行政部门发给的《北京市职业介绍许可证》。
在这家公司,当记者以应聘者的身份提出要看一下许可证时,身为部门经理的许女士十分诧异,说来过那么多人,包括招聘的企业,都没人要看许可证。在记者的要求下,许女士叫人带记者“去看看”。带路的女士领着记者在楼道里转了一圈,指指点点:那里是财务室,这里是教室……最后把记者领到走廊里一个烫金宣传栏下,指着上面一句关于该公司董事长的“XX计算机信息快速输入法获美国专利”的话说:“人家连美国专利都获得了,你还要看许可证?!”无奈,记者又找到许女士,但最终该公司以保管人不在为由拒绝出示许可证。
比服务不规范更为普遍的是收费五花八门,介绍工作的好坏不由应聘者自身条件而定,却按交费多少决定。
10月14日中午,在鼓楼西大街的“汇贤就业与创业组合市场”,一位姓董的女士向记者介绍:找工作先交网费20元,欲找月薪800元以上的多交30元,有单位约见时再交100元推荐费,找到月收入2800元以上的高薪工作,还要交首月收入的50%。
在上面提到的那家公司,记者看到墙上挂的简介中写明3种收费标准:甲级298元、乙级198元、丙级免费。许女士介绍,除此以外,还有598元的特级服务。应聘者交费越多,获得好信息、好工作的机会就越多。而针对部分困难下岗职工的免费服务,则只介绍其他应聘者挑剩下的福利待遇差的工作。
经过一番暗访,不难发现,合法职介所并非一池净水,在服务质量、收费标准上存在需要加强管理的地方。
许多人,尤其是外地人,为何对非法职介倍加青睐?
劳动部门的人士客观地分析了这一现象:北京市“外来劳动力职介中心”地处六里桥,位置相对偏僻,而且该中心是市劳动局所属的一家职介机构,其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劳动部门关于允许使用、限制及调剂使用外地人用工工种的规定执行;相反,这种“劣”势在一些非法职介所里恰好成了“优”势。他们往往打出各式各样的招工招牌来吸引外地人,餐饮、饭店服务员等限制使用外地人的工种在这里十分普遍,并承诺求职者只要交钱,就保证有活干。尽管这种看似简单明了的职业介绍方式大多是骗局,但最容易使初来乍到的外地人上当受骗。
而且,在许多外地人眼中,合法职介机构的门难进、脸难看,而去非法的职介或民间的劳务市场,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顾虑和压力。
非法职业中介机构何以存在?
近年来,一些非法职介所的存在,严重破坏了劳动力市场的秩序,给社会带来许多不安定因素,这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公害”。
1997年7月,劳动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管理的通知》,并在全国范围内对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在此次活动中,全国共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2000多家,对近600家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的处理。
令人深思的是,如此众多的非法中介机构何以长期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力市场供多求少,求职者求职心切。
有关专家指出:招聘骗局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因为中国劳动力的大量剩余,面临着越来越窄的国内市场,每个人都有择业危机感。这种求职心切的心理状况往往促使求职者见到招聘的就去应聘,不分真假,一窝蜂地应试。
这是造成一些不法分子瞄准职业介绍行骗且能频频得手的主要原因。此外,现存合法职业介绍机构的数量远远满足不了社会需求,也是非法职介机构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建立的合法职业介绍机构共有330家,以丰台区为例,全区仅有20家合法职介所,平均15公里范围内有1家,根本满足不了求职者的需求。
据调查统计,受骗者多为外地进城农民和社会经验不足的学生。刚刚进城打工的农民,由于文化素质低,进城后没有社会经验,容易受人支配,再加上他们为了维持生计,迫切希望找到一份工作。另外还有一些大学生,在课余时间为了勤工俭学,把目光投向这些中介机构。他们被骗后,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劳动力市场的无序、混乱,管理上出现的一些弊端,致使个体职介所膨胀发展,数量失控。
目前,多个部门拥有发放职业介绍许可证的审批权,就是在劳动系统内部,也存在多头审批、权力交叉的问题,其结果造成劳动职介机构,具体有多少家,根本无法统计清楚。有一些专家认为:并不能仅仅认为是求职者不分真假,有时是难分真假,有关部门检查不力,不经劳动力市场主管部门审批和办手续。有的甚至手续不办,买两张桌子,雇两个小姐,刻一枚公章,贴一些广告,捞一笔钱即溜之大吉。
3.有关部门对职业介绍中的不法行为打击不力,造成不法分子“卷土重来”。
由于各种原因,一些非法职介机构在经过取缔后,又能在另一个地方“重操旧业”,进行“游击战”。有的主管部门对非法职介所也只是罚款了事,造成职介经营者胆子越来越大,行骗事件越来越多。
4.就业形势越来越严重。
前不久,北京市劳动局公布了一组专家预测数据——到2000年,北京市人口总数将达到1280.1万人,届时,将有110万人面临着就业的危机。其中,新增需安置的下岗职工18.7万人,新成长的劳动力63万人,失业人员12万人。而另一方面,到2000年,北京市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不容乐观——就业岗位可以净增18万人,企业需更新、补充劳动力10至15万人,通过清退属限制工种的外来劳动力可增加就业岗位20万个。也就是说,未来的三年内将有57万人无业可就。
以上预测数字,足以说明首都北京将面临一场失业“洪水”的挑战。因此,职业介绍机构在增加就业、抑制失业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后,市场就业是主渠道,而职业介绍机构是劳动力市场的载体,许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除了到职介所去求职之外别无他路可走。
北京市现有职业介绍机构数百家,由劳动部门开办的服务性机构尚不足四分之一,以“倒人”赢利者不在少数。自1998年9月份至今,北京市通过执法检查,已取缔了155家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在这些非法中介机构当中,无《北京市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占80%,有《工商营业执照》而无《职业介绍许可证》的占15%,伪造《职业介绍许可证》的占5%。这些不法行为的存在,严重侵害了求职者的切身利益,大家强烈呼吁整肃职介行业、规范职介行为。
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滋扰的不单单是求职者,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同样是苦不堪言:
位于月坛公园内的西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是北京市最大的人才、劳务集散地,它以服务功能最全、举办洽谈会最多(每周一至周五均举办不同类型的招工招聘洽谈会)、服务质量最好、享誉海内外。正是因为它的“供需两旺”被非法中介机构、传销商视为“聚宝盆”,几乎每天都有不法分子混迹于求职者当中,行其坑人、骗钱的勾当,严重破坏了中心的形象、干扰了中心的正常工作秩序。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7年初至1998年8月底,在这家中心场所共抓获非法中介人员、传销人员、扒手、流氓2700余人,其间,先后有三名工作人员被不法分子打伤。那么,不法分子何以如此嚣张?
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心是服务性机构,根本无行政执法职能,即使抓到不法分子,终因无法处罚,又缺乏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而不了了之。这是非法中介活动屡禁不止的又一个原因。
另类招工实录之一——一个女教师的跳槽之悔:我不当公关!
鲁东某山区镇中,有这样一位年轻女教师应聘跳槽后又要求返校的事例。1998年3月,镇中青年女教师艾某,看到报纸上一则招聘广告:某港商独资企业,欲招女秘书……看完广告,艾某觉得自己完全符合招聘广告中的要求,于是,她要求停薪留职去应聘,不管老校长怎样诚恳挽留,艾某铁了心地要走。这个学校所处地区偏僻,条件较艰苦,本来就缺师资,怎么能放人。最后,老校长只得打出一张“王牌”:上级规定,教师不能申请停薪留职。怎么办?艾某果敢地说了一句:“明天我不来了,开除也好,除名也罢,反正我不干了。”
凭着她那善辩的口才、丰满高挑的身材,她被录用了。与艾某同时录用的还有6个小姐,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年轻、漂亮。“老板”给这些被录用的小姐们交代完任务,艾某茫然了,大胆地问了一句:“你们不是招秘书吗?”港商说:“对了,就是秘书,公关秘书嘛,每月800元,工作服装全由我发,吃喝住行都不用你们付费。”别无退路,艾某只得干下去。她们一帮姐妹几乎天天与经理一块去陪那些与业务有关的陌生客商吃饭、喝酒,晚上则去陪客人跳舞。客商时不时总想在女人身上占点便宜,这里摸一把,那里捏一下,让艾某十分难为情。有什么办法呢?“老板”交代的总原则是让客商高兴,不准因各种原因得罪客商,只得忍。为什么当初自己非要来不可呢?苦酒也只能自己喝。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艾某终于忍不住了。这天晚上,艾某正陪一名年近半百的客商跳舞,这名商人是个好色之徒。他把艾某当成是风尘女子,跳舞时越来越放肆,用力将艾某抱紧,并提出了要艾某陪他睡觉的无耻要求。艾某伸手就是一耳光。这下惹恼了“老板”:“你得罪了我的客人,我要解聘你!”“不要你解聘,我自己走!”艾某头也未回,回到宿舍,拿着属于个人的东西,连夜登上返程列车。
回到学校一看,她已没有位子了:因她不请假外出时间过长,校方已按规定报请上级批准正式予以除名了。艾某找到老校长,请求准予复职。制度岂是儿戏,复职谈何容易!艾某复职无望,年前又到某开发区应聘去了。她的未来会怎样呢?
正如一位有识之士指出的:在形形色色的招聘广告中,不仅有燕昭王筑起的黄金台,也有白骨精布下的迷魂阵。
沿海有家酒店曾在四川一家报纸上刊出招聘迎宾小姐和服务员的启事,引得数百名姑娘踊跃报名,经过严格的挑选,40名妙龄少女如愿以偿。到目的地后,40名小姐统统以编号代替“姓名”。次日,就突击进行“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就是要求小姐们抛弃传统的旧思想,适应沿海“开放”的新潮流,要求小姐们“胸怀袒露”、“身心投入”,视顾客为“上帝”,提供“全面服务”。当晚40名小姐就被分配到各个KTV包房和各个舞厅,“服务”不好的小姐,轻则挨骂,重则挨打。一个月下来,有十多个小姐不堪忍受,也不愿顺从,便逃回内地。剩下的小姐则冲出“传统篱笆”“下海营生”,沦为色情女郎。像这样诱良为娼的“人才招聘”近年来时有所闻。
再有一些公司老板,以招聘之名,行玩弄女性之实。先以高薪作诱饵,招聘公关小姐,然后以考察为名,拉应聘者入怀。更有一些急于找到工作的小姐,经不住诱惑,误入圈套。
姑娘们,要当心啊!
另类招工实录之二——“色情招聘广告”,您不可不防!
前不久,全国多家媒体披露了一个“色情招聘广告”大骗局。其主要情节是:一则月薪3万元招聘公关先生的“色情广告”,居然使42名男青年争相应聘,当他们听说主要“工作”是为港澳台及新加坡客人提供“特殊”服务,一次可得3000元时,便不假思索地将400至600元的培训费汇到了银行账号上,从而使二男一女获赃款2万余元。
剖析此案对那些做高薪美梦的人是个很好的警告:天上不会掉馅饼!
诱人“广告”使多人上钩。
犯罪嫌疑人唐某、周某在汉口繁华闹市的南京路等电线杆上贴了一则下面这样的广告,吸引了不少过往的行人。
本酒店招聘男、女公关,月薪3万元,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联系BP机号:191—8877206
天安大酒店
天安大酒店在武汉市小有名气,花这么大的代价招聘人,到底是干什么呢?一些好奇的男青年便按照广告上的BP机号进行咨询。
一位姓张的男性青年把BP机一拨通,不到一分钟便回了电话。电话内传出一夹生普通话的女音:“是谁呼我?”
“我是应聘的,请问聘用我们做什么工作?具体条件是什么?”姓张的青年问道。
“我们主要招聘男公关,工作就是为港澳台及新加坡客人提供特殊服务,一次可以得3000元,你愿意干吗?”
姓张的男青年毫不犹豫地答道:“愿意。”并迫不及待地问:“我怎么和你联系?”
“你现在马上到天安大酒店门口,我们要面试。”
张某心情激动,快速拦了一辆“的士”,在10分钟内赶到天安大酒店。
张某在酒店门前来回踱步,只见酒店往来的人,却未见一人与他打招呼。他大约等了30分钟,仍未有人来面试。他在附近电话亭再次拨通了刚才的寻呼机号码,很快,那女的又回了电话。
张某说:“我在天安酒店门前等了半个小时,你们怎么……”
还未等张某说完,那女的便抢过话说:“是这样的,我们刚才在暗中观察了你,觉得你的条件不错,决定录用你,但你要交600元的培训费。”听到这消息,张某再也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很快问对方:“我什么时候把培训费交给你,到什么地方交?”
“你就直接把钱打到我们银行的账上,户主叫陈某,账号是00275658,我们会通过电脑查询,晚上你和我联系。”
此时的张某,心情激动异常,他脑海里想到的是大把大把的钞票会向他袭来,他还将接触更多的富婆,体会人生难以想象的快乐,这600元的培训费算得了什么?他迅速回到家中,高兴地对妻子说:“这回我可找到了一份如意的工作,一个月3万元。”
妻子问:“做什么工作,这么高的薪水?”
“嘿,主要陪港澳台及新加坡来武汉投资的客人到处游玩。”
随后,张某便将600元人民币按照账号打了进去。
晚上,张某再次与对方联系,然而,这次再未听到电话的回音了。张某也未在意,便三天两头到天安大酒店去转转,想等待通知的到来,然而,他又不好意思问天安大酒店。
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刘某,正在为分配而发愁,看了诱人的广告后,便迅速与对方联系,当得到与张某同样的回答后,他犹豫了片刻没有立即回答对方。他回到家里,只是一人躺在床上,脑海里还在想着这份高薪的工作。3万元,当今社会在哪儿找得到这么高薪水的事呢?大学毕业后,他曾联系了数十个单位,都是因工资只有600元左右被他拒绝。在他的脑海里,就是想找一份至少上千元一个月的单位,他曾托在南方工作的朋友找工作,虽说南方工资能上千元,可工作不好找也是实情。想到3万元的高薪,他决定为了钱还是去撞一撞。次日上午,他再次拨通了对方的BP机号,他与对方说:“我毕竟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经再三考虑,还是决定应聘贵处。”
对方说:“看你年轻有为,给你优惠待遇,别人交600元培训费,考虑到你未参加过工作,你就交400元培训费,请打到我们的账号上。”刘某找其父母要了400元培训费也打进了银行账号。
在短短的时间内,武汉居然就有42位19至36岁的男青年愿意找这份工作,并先后打进400至600元的培训费共计2万余元。然而,他们都未曾想到这是一场骗局。
色情诈骗太嚣张,由于上当的人太多,他们经常抱着一线希望,不约而同地来到天安大酒店,总希望能有人与他们联系,然而多次光临天安大酒店,都未有一人与他们联系。
光临的男青年多了,引起了天安大酒店保安部门的重视,当保安部门问及来往的青年干什么时,一名男青年才不好意思地说:“你们酒店不是招聘公关男士吗?我们交了400至600元的培训费,到底什么时间培训上岗?”
酒店保安部得知此情,迅速向正在此处检查工作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处民警反映。民警们一听情况,敏感的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打着酒店招牌幌子从事诈骗钱财勾当的案件。
此时已是1998年5月20日,为了尽快破获此案,治安处的民警们对受害人进行了调查走访,根据受害人的讲述,民警们断定这是一起色情招聘广告诈骗案。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处对此案高度重视,并专门抽调10余名民警成立专案组,由副处长邵有强任组长,对此案展开了侦查。
侦查人员分析,犯罪分子只用电话、BP机与受害者联系,而从未见面,然而钱又被取走,说明犯罪分子十分狡猾。侦查人员首先采用了引蛇出洞的办法,以应聘人员的身份按广告上的寻呼机号码与那女子联系,然而,这名女子却十分狡猾,就是不愿见面。民警们在多次的电话交谈中,发现她在与3名民警通话时,留下了3个不同的户名和账号:
陈某账号00275658
王某账号00278274
杨某账号002722129
民警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与一些受害人记下的账号情况对比,认为这个女人留下的姓名很可能是化名。
已是6月了,江城的天气十分燥热,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处专案组的民警们顶着烈日,决定对3个账号进行细致追踪调查,侦查人员分析,这名女子虽不露面,但她必须把账上的钱想方设法取走。
侦查人员找到有关银行,在银行人员的密切配合下,终于将3个账户进出账的细致情况在电脑屏幕上——显现出来:
时间:4月18日至6月7日
人数:42人
每笔款:400元至600元
总数:2万余元
取走:1.5万元
每次取款:2000元左右
取款方式:自动取款
取款地点:武昌黄鹤楼下的司门口汉口闹市航空路自动取款机
取款时间:凌晨2时45分
根据电脑上的显示,侦查人员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从事犯罪的基本规律,并分析认定,账上还有1万余元,犯罪嫌疑人肯定还要来取,于是副处长邵有强果断作出决策:到两个取款点实行24小时昼夜布控!
一夜过去了,又一夜过去了,侦查人员在炎热中忍受蚊虫叮咬,在武昌、汉口两个点轮班守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狐狸终于露出了尾巴。1998年6月11日凌晨2时45分,喧闹的汉口显得十分静谧,人们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街道上只有昏黄的路灯。此时,一辆红色富康“的士”疾驰而来。在航空路口,“的士”突然停下,一名男青年从车上下来,径直走到取款机旁,从包内掏出一张卡放进取款机内,这一举动,立刻引起了守候在不远处的民警的注意。
守候多时的侦查员迅速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直奔过去,侦查人员从车上冲出,将那名取款的男青年团团围住,率员守候的治安处五大队副大队长徐某迅速夺过男青年手上的储蓄卡,仔细一看,就是其中一个号码。徐某高兴地说:“就是他!”侦查人员在其身上搜出一个名叫王强的身份证、一部移动电话及一张从长沙到武汉的478次列车车票。
看到这张火车票,侦查人员明白了为什么犯罪嫌疑人总是在凌晨2时45分取款的原因。因为478次列车是晚上9时42分从长沙发车,到武汉正好是次日凌晨2时30分,而犯罪嫌疑人下火车,乘“的士”只需15分钟左右到达航空路。
在灯火通明的办公室内,侦查人员对男青年展开了审讯。
“你叫什么名字?”
“唐某。”
“哪里人。”
“长沙人。”
“你们演的戏该收场了!”
唐某在事实面前只好低下了头,他向公安人员交代了伙同其女友周某用色情广告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
为尽快抓获另两名同伙,专案组于6月12日下午,不顾疲劳,火速驱车赶往长沙,捉拿犯罪嫌疑人周某、唐某。
武汉警方在长沙警方的配合下,在短暂3天内很快发现了周某、唐某的租住地。6月15日上午10时许,民警们悄悄靠近周某租住的房间,正欲敲门时,房门突然打开,一个留短发的女子拎着皮箱走了出来,后面紧跟着一名男青年。
武汉民警果断上前将其拦下,当民警们亮出警官证时,那女子吓得浑身颤抖,一下瘫坐在地上,连声说:“完了!完了!”
经审查,他们俩正是要追抓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和唐某。
从周某住处,公安民警搜出机号为191—8877206的寻呼机和一部移动电话及未贴出去的1000张招聘广告。并从皮箱里搜出全国各地的储蓄卡25张,另有两张当日下午飞往广州的飞机票。
周某、唐某在事实面前对作案经过供认不讳。
家住长沙的唐某当时24岁,1997年底,一向活跃的唐某来到深圳,他主动找到一家娱乐城开始了他打工的生涯。然而,他去了不久,便结识了专门在外从事诈骗活动的吴某。吴某说:“你在这打工只赚几百元钱,这里消费又高,还不如在外行点骗,随便都可以搞个几万元,还不容易发现。”
唐某说:“用什么办法行骗呢?”
吴某说:“我传授你一种特殊办法,不过,这只是我正在研究的全国首创的诈骗办法,你先去试一试,现在人们不是向钱看吗?如果你以高薪发一个招聘广告,就有人会应聘。你主要骗的对象是男的,而且编出招收专门为港澳台新加坡人搞特殊服务的故事吸引那些男人,目的是让他们拿出400至600元培训费打到你的账号上。”
唐某伪造了3张分别为“陈某”、“王某”、“杨某”的身份证,并选定武汉等城市为诈骗地。然后又持伪造身份证在深圳、长沙、岳阳等地有自动取款业务的银行开设了200多个账户,其中武汉便开设了3个。
随后,唐某花200元在长沙一地下印刷厂印制了12000张招聘广告,让唐某拿了一批到武汉张贴。
最后,他们购买了全国联网的寻呼机和移动电话,由周某坐在长沙市的家中,用电话遥控“指挥”那些应聘人员将钱汇到唐某开设的账户上,唐某就乘火车“出差”,取到钱后马上乘火车返回长沙。
这起色情招聘的诈骗案破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了法网,然而此事却发人深思。第一,此案手段应该说并不算高明,却吸引蒙骗了那么多的男青年。是他们求职心切,被高薪所吸引,还是另有别的原因?其二,此案不仅局限在武汉地区。公安人员从犯罪人身上搜出25张储蓄卡,武汉的只有2张,需要到有关城市继续查证,但办案人员到银行调查时,却被以“为储户保密”的理由拒之门外。其三,因办案需要,还得寻找那些“应聘”的受害人,于是警方在传媒上发布公告,让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但至今为止,全武汉市仅有5名受害人报了案。
到职业介绍所求职怎样防止上当受骗?
企业的不景气,导致大批职工下岗失业,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形形色色的职业介绍机构却如雨后春笋。毫无疑问,职介机构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架起了一座“鹊桥”,其作用不可低估,但不容置疑的是,也有不少职介机构,特别是一些非劳动部门和个人开办的职介机构或信息服务机构,在打着职业介绍所的幌子,干着骗人敛财的勾当,其卑劣行径严重败坏了职介机构的形象,以致不少失业者想到职介机构去登记求职,又怕上当受骗。其实,作为一名求职者,大可不必为此苦恼,只要在求职登记前对照劳动部《职业介绍规定》对有关职介机构进行观察了解,就可避免陷阱,防范欺诈。
根据《职业介绍规定》:职业介绍机构开办者不同,其性质也不同。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含乡、镇和街道劳动服务站、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非劳动部门和公民个人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可以是公益性的单位,也可以是盈利性单位。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交流场所和设施;(二)有必要的开办资金;(三)有相应的机构章程;(四)有明确的经营范围;(五)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非劳动部门和公民个人开办职业介绍机构,须持有关证明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其审查合格后,领取职业介绍许可证。凡盈利性的职业介绍机构还须持有劳动部门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后,方能进行职业介绍。
规定还要求:职业介绍机构向求职者提供职业需求信息,为求职者推荐单位;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还应经过职业介绍资格培训,并持有职业介绍资格证书,佩戴统一印制的工作证章;职业介绍机构及用人单位发布、刊播、张贴招工、招聘广告,须经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职业介绍机构可以收取中介服务费,其具体标准应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物价部门确定。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非劳动部门和公民个人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必须在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二)服务对象必须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用工单位或求职者;(三)定期向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工作情况,按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并接受监督检查;(四)其工作人员应接受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
《职业介绍规定》明确规定:对未领取职业介绍许可证而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业介绍机构超过规定标准收费的,在职业介绍中有欺诈行为的,劳动行政部门除可以对其处以非法所得五至十倍的罚款外,还可分别给予责令其停业,没收非法所得,直到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求职者在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尽快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请劳动行政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还可申请行政复议,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让职业中介骗子的计谋不能得逞?从目前看,关键是建立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
首先,需要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发证和管理。
劳动部颁布的《职业介绍规定》中明确规定:开办职业介绍机构需要有固定的交流场所和设施、必要的开办资金、相应的机构章程,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而且持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才有权从事职业介绍活动。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然后才能到工商管理部门去办理营业执照,取得一证一照才能营业。而一证营业和一照营业都是极不规范的,需要劳动部门和工商部门共同协调,进行规范。
其次,需要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疏导。
业内人士认为,无法可依是造成职业介绍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劳动监察部门缺乏必要的监察手段,对那些非法中介机构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另外,应聘人员尤其是农村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增强。在被骗的情况下,应诉诸有关法律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需要政府出资扶持。
众所周知,国外许多国家职业介绍行业十分发达,绝大多数是由政府出资支持的,并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将职业介绍列入公益事业,在我国尚未实行,这也正是职介行业混乱,局部管理失控的根源所在。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第三产业不发达、就业岗位少的国家来说,将职业介绍列入公益事业,使职介机构无偿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服务,应该说是扩大就业、抑制失业的必由之路。据介绍,上海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已经实行免费服务。尽管大规模发展职介服务仍需国家扶持,我们相信明天的职介市场会是一片新天地。
最后,疏堵并重,加强管理,促进职业中介的发展。
源源不断的外地人员进京务工是个阻挡不了的趋势,非法职介所的充斥也是个现实,对此,业内人士分析,与其强堵不如疏导。
据北京市外来劳动力职介服务中心主任牛德如介绍,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机构理想的模式是在全国各地建立劳务基地,通过有关单位的申请、劳动部门的认可,在有效的管理基础上有组织地定期向用人地区输送劳务人员,同时定期举办招聘外来劳动力洽谈会,解决外来人员零散、盲目进京的问题。
针对合法职介所目前的问题,只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促使其不断走向规范化。据悉,前不久北京市出台了三个新“法”:《人才招聘管理办法》、《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人才招聘洽谈会管理办法》。这3个“办法”的出台实施,将给京城劳动力中介服务带来怎样的变化,人们将拭目以待。
要改变劳动力市场秩序混乱这一现状,可行性途径有两个:一是加大执法力度,而且必须由公安、工商、劳动监察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使执法活动日常化;二是推行免费中介服务,不法分子危害市场秩序,无非是为了“钱”,如果政府开办的职介机构推行免费中介服务,一方面可以减轻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职介机构定会不攻自破。
为了保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一定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办事,严格执行,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那些借招聘之名,违法乱纪者要绳之以法,对非法职介所要依法取缔,从根本上保障求职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力市场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