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无下落,木兰不知名,两位孝女的命运,像是形成某种“绝配”。前面说了“木兰”不知是姓是名,而淳于缇萦虽有名有姓,但如果不是自始便受关注的话,她救父之后如何,早已不得而知。
我们所知的缇萦,是个被史册记录下来的孝女,但在此之前、在文字之外,她不可能只是个孝女。同理,后来的救父者们,被缇萦等典型激励而踏上险路,又纷至沓来地来到文人墨客笔下,女入《列女传》,男入《孝义传》,纷纷被打上“孝女孝子”的印记。这其间,失落的又何止名字,还有性命(如果救不成)或去向(万一救成了)。他们极少全身而退,事败自然粉身碎骨,事成往往因书写者的“任务完成”而“下落不明”。他们的一生简直像流星划过,燃烧生命只为救父这一高光时刻。而书写者更关心的,当然只是这些能彰显礼教纲常的高光,在他们笔下,救父者仿佛只为完成特定任务而活,这种“中心聚焦”,反过来看,便是周边虚化。不信,你就去问:木兰(假如真有其人)真名叫什么?缇萦救父之后(如果还活着)过得好吗?除去被虚化、被省略的,唯有沉默。
历史上的救父者,功成身死者有之,功成身退者有之。提到后来去向的,大致分为两类:要么融入日常,要么脱离日常。功成身死恐怕是她们最激烈决绝也最感动史家的宿命——年轻而无辜的生命戛然而止,以此来最后回报生养者的恩情,书写者往往对此浓墨重彩大肆渲染。而救父的生还者,实现目标后“下落不明”,也同样印证了这一点——救父者不惜一切代价,书写者也因此而无暇他顾,只关心救不救得成,不在乎救了后如何活下去,大家心照不宣地把人活成或写成了“孝”的符号。
木兰在历史上的下落,也并不明确。原版《木兰辞》结尾,只停留在她还乡和改妆。亲情、爱情双丰收的大团圆结局,其实是后人的戏剧性安排,甚至还有不能免俗的想象,说木兰因为不想进宫而选择自杀,极似小说家言,可谓极大地满足了好事者的猎奇心理。将真正的战士、将领所具有的特立独行、坚忍不拔与艰难求生,都消解在“总得嫁个人”的固定桥段里。与银瓶祠里的拉郎配,何其相似。
此类桥段所反映的,恐怕是民间延续千年的刻板印象。好比孝子若得皇帝青眼,那定然飞黄腾达、光耀门楣;孝女若是被当权者看上,从了,无非一入宫门深似海,不从,就只好以死明志。至于后者的“善终”,不外乎回归女子的本分——风光大嫁,相夫教子,夫婿和儿子飞黄腾达、光耀门楣,就是标准的大团圆结局了。
放在当时的语境中,这没毛病。可奇怪的是,在有下落的孝女的生平中,我几乎没见过这样标准的大团圆结局。
处于故事中心的缇萦与木兰们,尚且如此沉默、带着谜团,分给其他相似境遇的“孝女”的新鲜笔墨,可能更少。她们各有各的姓名、家庭、境遇。在相似的目标与坚决意志之外,她们不同的行动轨迹、丰富的“救父”策略与曲折的命运走向,也值得我们用心观察。诸如“缇萦救父”和“木兰从军”之类的典型情节,如果不用近代以降的“英雌”式的个人成就标准去衡量,而放回历史语境中,很明显有一条关于“家”的脉络贯穿其中,交织着父慈子孝
、夫唱妇随
、兄友弟恭
等关系。在这些多维的关系中,救父故事往往被大篇幅削减。但其中的不少疑问,实在是不能不提。
那么多的问题,那么少的回答。那么久的沉默,是否还要继续追问?
本章最后要说的这类沉默,出现在更大的舞台上,且相对独立于沉默者本人。
先看她们个人。救了人未必就是剧终,至少要把救人者的下落算上,事件才近乎完整,而前述救父事件几乎都不是什么大团圆结局。更何况,即便有下落甚至是好的下落,也不等于前面的痛苦挣扎就没发生过。就算偶尔有所谓的成功,也不能认为这便是以喜剧收场。笔者曾以为,选择救父者,从一开始便走上了一条悲剧性的道路。能转危为安只是小概率事件。悲剧意味着救父的代价沉重。毕竟她们曾拼尽全力向命运发起挑战,她们本可以拥有更广阔的可能。
而这些更广阔的可能里必然包括更顺遂的人生。不必救父的女儿,会度过怎样的一生呢?从无惊无险、无忧无虑的角度看,是幸运;从未发挥潜能、未见更大世界的角度看,或许也有遗憾。如果可以,她们自己会怎样选?正如劝孝者笔下很少展现救父者的惊惧犹疑,而对贤妻良母的称颂中,也很少会提及她们是否另有抱负。或者说,书写者替她们选了。白居易的两篇诗文,正好对应于此:命运的不同走向,呼应沉默的多个层次。
一是《唐河南元府君夫人荥阳郑氏墓志铭》,开篇写明,“有唐元和元年九月十六日,故中散大夫尚书比部郎中舒王府长史河南元府君讳宽夫人荥阳县太君郑氏,年六十,寝疾殁于万年县靖安里私第”。此文是白居易为友人元稹之母而作,他认认真真罗列了一堆死者生平各种贤良淑德,还提供了一组神奇的对比:
昔漆室、缇萦之徒,烈女也,及为妇,则无闻。伯宗、梁鸿之妻,哲妇也,及为母,则无闻。文伯、孟氏之亲,贤母也,为女、为妇时,亦无闻。
相比之下,“今夫人女美如此,妇德又如此,母仪又如此,三者具美,可谓冠古今矣”,这是和李翱夸高妹妹相似的写法。白居易在结尾也与李翱一样,升华到立楷模、美风俗的儒家教化目标:自己“与夫人幼子稹为执友,故聆夫人美最熟。稹泣血孤慕,哀动他人,托为撰述,书于墓石,斯古孝子显父母之志也。呜呼!斯文之作,岂直若是而已哉。亦欲百代之下,闻夫人之风,过夫人之墓者,使悍妻和,嚣母慈,不逊之女顺”。死者已矣,无论是寿终正寝,还是死于非命,美名的传播也是她们生命的延续,是对她们毕生努力的肯定。
对活着的人呢?会讲道理又会享乐的大诗人白居易,目光看向自家小闺女时,又是寻常的老父亲心理:
吾雏字阿罗,阿罗才七龄。
嗟吾不才子,怜尔无弟兄。
抚养虽骄,性识颇聪明。
学母画眉样,效吾咏诗声。
我齿今欲堕,汝齿昨始生。
我头发尽落,汝顶髻初成。
老幼不相待,父衰汝孩婴。
缅想古人心,慈爱亦不轻。
蔡邕念文姬,于公叹缇萦。
敢求得汝力,但未忘父情。
将来事未可知,眼前人正可爱,将心比心,“蔡邕念文姬,于公叹缇萦”,女儿懂事,父辈慈爱,在爱里长大的孩子,才会懂得回馈爱吧。慈父白居易又说道,“敢求得汝力,但未忘父情”。在老父亲这一边,诗成这一刻,七岁女孩白阿罗的可爱之处无非“学母画眉样,效吾咏诗声”,不必承担舍生取义之美名,毫无疑问也是被小心呵护的。而作为被保护的对象和拼命保护别人的人,哪个更“求仁得仁”呢?
再看救父群体。从故事中元素的悲喜属性
来看,缇萦和木兰顾不得问、史家和信徒不敢问的,如今我都想试着问一问。
首先,救父行动中的主角,各有几分信心?成功范例如缇萦,通过上书文帝获得皇帝垂怜,肉刑弊政得以改革,孝女故事被史书记了一笔。但这一连串事件中,小姑娘能决定的,也许只有出不出场。至于上书后皇帝看不看,皇帝看后感不感动,感动之后行不行动,行动之后谁响应等,都不是她能决定的。缇萦在“救父”中是主角,“刑制改革”中,她全家都只是“小水花”。后来的那些救父者,也一样没有万全把握。无辜少女少男的眼泪、乞求和性命,无非是强调以人伦亲情而换得一个“法外开恩”的机会。但开不开恩,决定权在皇帝或官员手里。而影响他们决策的因素,恐怕不只是孝女孝子的诚意或柔情。皇帝为何会法外开恩?是在什么局势下这样做的?救父成功是“托了什么福”?失败是否才是常态?围绕这些问题,其实掌权者有多重视“孝”的砝码,有多愿意为此而倾斜“法”的天平,才是决定一人、一家悲喜的关键。这些,讲述救父佳话、称颂孝女孝子的人,多半不会说。
其次,法律事是专业事,判决的得出,离不开“治人”,也少不了“治法”,试问遭了难、要人救的父,究竟犯了什么罪?是有心还是无意?是有罪还是有冤?该不该宽宥?这些也是评析救父故事的意义时,不可不问的又一类关键问题。讲故事的古人几乎“一边倒”地劝孝,要么给被救者找些值得同情的理由,要么直接一笔带过其如何犯事、因何获罪,比如现代扩写缇萦救父故事的名家,一定要把淳于意写成耿直善良遭人陷害,背后的原因值得细究。又如盐贩之女在古人笔下被说成令士大夫当反省自愧的坚守“信”的榜样,可如果我们记得“律令乃天下之大信”的话,她父亲长年侵吞国家利益来养家糊口,明显是故犯和累犯,那么官员应孝女一人的请求,豁免的是侵吞国有资产罪,这是否是对国家律法的“信”的违背呢?
正如前文所说应当探究救父者、被救者及局内人的思想与处境,跟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如何维护“孝”而“法外开恩”,同样耐人寻味。倘若被救者的故意犯罪不仅停留在贪图钱财层面,还意图谋害人命,甚至已经要了人命,加害者的子女要求情、代父受刑,被害“苦主”一方岂无子女?岂能甘心?于理于法说不过去的“不可救”之罪,偏有人自发或是被迫地求情、求救。这种异态,也同样是诸多救父故事的组成部分,更构成了法制天平的干扰因素。试想同类罪犯中,有人因幼女或幼子来求情而得到减免,有人却只能毫无商量地受罚,“孝”是何等强大的“灵符”;而当犯法者本人不悔改,因子女求情而获益后还敢再犯,即便作出决定的是皇帝,这“灵符”又将如何反噬决策者?古人倒可能被“孝感动天”的光芒迷了眼,封了口,如今却不然,无论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还是从“合情合理又合法”的理想角度,值得救的和不值得救的,还是得分一分。“如何救”与“因何救”,都不能不问。
一句话,她们愿意拼命是一回事,拼了命有没有用,是另一回事。
“请以种种真实之名呼唤我/我才能同时听见我所有的哭泣与欢笑/我才能看到我的喜悦与痛苦是一体。”(一行禅师)倘若那么多来路和名字被抹去、去路被略去、苦处被略去的救父者,她们的处境能被我们更多地看到,便真正能在历史现场中笑中带泪地鲜活起来了。
选择也好,处境也罢,都可以问。通过不断追问,真正看到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