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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你的品牌有粉丝吗

提到粉丝,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明星,这个由崇拜引出的群体,成为一个特殊的存在,其热心程度,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无法真正体会的。现在,由明星粉丝又衍生出了品牌粉丝,很多人对一种品牌情有独钟,他们是这样一群消费者:一是对所钟爱的品牌方方面面了如指掌、津津乐道,认为自己长期使用此品牌,有一定的发言权。二是对品牌的忠实犹如宗教信徒般虔诚,自发的对该品牌进行捍卫,对于一些外来的攻击,积极予以回应。三是他们有意和其他品牌的拥护者区别开来,甚至对其他消费群嗤之以鼻。他们积极参加该品牌举办的各种活动,并为自己是该品牌的追随者而感到骄傲。这群消费者将该品牌不遗余力地向其他消费者推介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用营销术语讲,这就是“品牌崇拜”。

“为了一支‘骆驼’烟,我愿多走一里路”这个广告词在美国家喻户晓,一支烟的吸引力有多大,我们从这只广告中就可瞧出端倪。如果有人问你,你愿意为了吸一支烟多走上一英里路吗?你肯定摇头。但美国烟民们会像在教堂中婚誓一样,毫不犹豫的回答“我愿意”。这只烟的意义已经超过了实物本身,“Camel(骆驼)”香烟语至今在美国烟民心中经久不衰。不要觉得言过其实,因为这句广告语来自消费者之口,表达了他对Camel香烟的由衷喜爱和赞叹。

1920年,在一场高尔夫球赛的间隙,一个运动员走向观众席,向其中一名观众要了一支骆驼香烟。在享受混合着弗吉尼亚烟草和土耳其烟草的浓烈芳香的片刻,这位运动员不禁大发感慨:“为了一支‘骆驼’,我愿多走一里路啊!”凑巧的是,给他香烟的那名观众恰巧是骆驼香烟广告代理公司的员工!这名员工记下了这句感慨并将它带回公司。后来,骆驼香烟就有了这句经典的广告语,并且一用就是30多年。凭着烟民万般宠爱,骆驼香烟赢得了美国销量第一的市场地位,这一殊荣持续了40多年。

骆驼牌香烟发展至今,已拥有了众多的粉丝,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护着品牌,让这个品牌形成良好的口碑,但粉丝们对品牌也并非百依百顺,相反,一旦品牌与它一贯倡导的价值观相违,崇拜者就会发出自己的声音,敦促其纠正这种偏差行为。而这种力量往往能够迫使品牌改变决策,回到原来的轨道按崇拜者的意愿行事。为什么这种反作用的力量如此强大?因为品牌拥护者们已经视品牌精神为个人信仰,看似无关紧要的改变对他们而言不亚于信仰危机。

口口传播作为成本最为低廉的宣传方式,在品牌建设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但口口传播只停留在品牌的对外推广,难以直达消费者内心。

一个企业要想在商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不仅要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和文化,还需要消费者的拥护,消费者就是我们所说的粉丝。一个好的品牌不但能吸引新顾客,更重要的是要获得老顾客的长久支持和信赖,让他们对该品牌产生一种莫名的吸引,从而在消费的同时,也将品牌的发展作为自己的责任,尽心尽力为品牌进行口碑宣传,让更多的人加入到该品牌的消费行列。这就是品牌的粉丝,正是这些粉丝的存在,让品牌之路越走越远,而这正是品牌文化所带来的正面宣传作用。 7D5Qe6/OGfn0qXdMSOeSKd5yEbqC6A84j4TvaORJAOwrbJl7WJuR/5/LtxTEG4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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