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的情感生活的基本形式,也是社会最基本的组织细胞。由夫妻双方及其子女构成家庭,由家庭构成家族,由家族构成民族以及地域性的群体,由不同民族和地域性群体构成国家。自古以来,“家国天下”,“家庭”与“国家”在人类的集体无意识中具有等同或近似的心理意义。因此,尽管“爱国”与“爱家”在政治内涵与文化内涵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其心理内涵却是一致的。
现代人的婚姻关系产生于爱情,因此,人们容易混淆婚姻关系与爱情关系在内涵上的不同。他们或者认为两者是一回事,一旦发现婚姻中的双方缺少了曾有过的爱情体验,就产生对婚姻的怀疑与失落。或者相反,把婚姻与爱情对立起来看,认为一旦结婚,爱情就走进“死胡同”,从而对婚后生活产生不切实际的焦虑。
实际上,婚姻是爱情的结果,爱情是婚姻的诱因。婚后生活,也许当事人能够继续深刻地体验到爱情的滋养,也许是一种淡淡的依恋,也许因为不善“情感保鲜”和“情感经营”而丧失恋爱的感觉,这是常见的事情。所以,把婚姻等同于爱情或者把婚姻与爱情对立起来,都是非理性的观念。
从人类心理需要的角度看待婚姻,至少可以发现婚姻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说,具有一系列重要的内涵与功能:
安全感是人的基本需要。尽管一个人可能属于不同的团队、组织、派别和群体,也能从所属的团队与群体中获得成就感、价值感和归属感,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情感上的安全感是婚姻与家庭提供的。一个人因为有了婚姻与家庭,便有了一个安全的人生港湾,便有了一个“大后方”,便结束了人生旅途中的漂泊无依,这是婚姻的重要功能。
婚姻赋予人最大的权力是合法生育,而生育是人类所具有的先天的本能。因生育而产生的亲子关系,是大多数人一生中所依存的最重要的关系。因为你是一个或几个孩子的父母,你就有了一份养育孩子、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并因此感到有价值。
人们不仅仅要为别人负责也要为自己负责。在婚姻和家庭关系中,男女双方因为共同生活而建立的相互照顾、相互体谅、相互帮助、相互赡养的关系,实质上是责任的体现。而不能为别人承担责任或者无法履行责任的人,在心智和人格上是不完整的,也是缺乏价值感的。
婚姻中的漫长的共同生活,会使婚姻双方产生淡淡的却极为深厚的亲情依恋,而这种依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补偿自己与父母的分离或父母离世所带来的关系断裂。人们因为老年有了婚姻伴侣的陪伴,免去了亲人分离的孤独。
正常成年人都有性冲动和性行为的本能需要,性欲望是否满足,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婚姻提供了当事人合乎情理地满足性欲望的安全空间。因此,正常的夫妻性关系是构建良好婚姻关系的基石。
把婚姻等同于爱情或者把婚姻与爱情对立起来,都是非理性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