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启步阶段历经了相当长的时间。如果从对企业放权让利开始算起,持续了近20年;如果从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启动时算起,也有14年的时间。这种漫长的改革进程是由改革的推进方式所决定的。
一般认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在于渐进式改革的模式,这当然是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而言。但这个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也具有鲜明的渐进式特征,因而这种推进方式的长处和局限性都可以看得非常清楚。
启步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基本是在原有体制框架内进行的。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导模式的改革,主要是调整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分配关系,以调动企业和职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在发现单方向的激励措施不可持续后,也力图加大企业和职工一方的责任,尽管加得非常勉强,也很难真正到位。
在改革的具体办法上,一是体制外启动:最初的承包制规定在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后才可以面向市场组织生产和销售,随着国家指令性计划不断减少,企业才开始逐渐转向市场;二是增量分享:企业承包首先要确保财政上交,好一些的企业上交利润还有递增的要求,之后的留利企业和职工才可参与分享;三是不触动既得利益:国有企业主要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都没有触动,企业不会破产、职工不会下岗,两者都没有承担实质性风险,政府部门仍是企业的管理者,只不过管理方式从下达计划变为主导承包谈判。这样的改革推进方式保证了原有计划体制和财政格局的基本稳定,宏观上不会造成很大冲击,同时避开了实质性的利益调整,微观上减少了社会摩擦和冲突。
这样的推进方式使这个阶段改革的动力机制很容易确立:推进改革在经济方面收益可期、风险不大;由于高层一再强调不争论、大胆地试,探索改革属于响应中央的号召,政治上也没有大的风险。因此,这个阶段改革的推进并没有遇到很大阻力。
作为启步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这种推进方式非常明智和务实,改革、发展、稳定较好地实现了内在的统一,改革的成效也非常明显。从体制上讲,这个阶段的改革使国有企业逐步从计划导向转为市场导向,初步确立了市场意识;从一个消极的计划执行主体变为一个积极的商品生产者,并初步形成了动力机制。从发展效果上讲,这一时期的短缺经济客观上为渐进式改革提供了很大的、相对较长的空间和时间,国有企业也为这一时期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市场短缺的消除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但是随着改革的持续和市场的变化,渐进式改革的局限性也日益凸显。不触碰存量问题矛盾已不可能化解,结果是难题越积越多、改革的空间越来越小、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力不从心。企业和职工都不承担风险使责任的约束难以真正到位,僵化的机制体制和沉重的历史负担使国有企业的成本越来越没有竞争力,买方市场逐步形成使结构调整变成一个绕不过去的难题。这些深层次的矛盾日积月累,导致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陷入了困境;地方政府首当其冲,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压力。
改革进入了深水区,以往改革中讳莫如深、不愿触碰的一些难题已经躲不过去了,必须找出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一时期,除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是中央政府直接组织的之外,国有小企业改革、“破三铁”、企业破产都是形势倒逼出来的、由地方政府为主进行的改革探索。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启步阶段,这些探索的范围都不是很大,但在国内产生的影响都非常大。这种“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应反映出一种全社会的共鸣。
这些第一线的改革探索非常重要、极具价值,为日后相关改革的全面展开奠定了最初的实践基础。但另一方面,这些改革探索都属于解决存量问题的性质,包含着幅度很大的利益调整,这意味着一个痛苦的社会过程,有相当大的现实风险,也会面临很多争议,大范围推动需要特定的氛围和环境,而这种氛围和环境是渐进式改革阶段所无法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