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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天才的气息,即使散落在零光片羽里,也会令人目眩神惊。

我还记得第一次读到这首诗时那种如遭电击的感觉,那时候我还是个沉迷于武侠小说的小学生,而这首诗,带给我的正好是类似于纵横江湖的快感,那种“飒沓如流星”的飒爽,“三杯吐然诺”的热血,“事了拂衣去”的潇洒,都有种说不出的魔力,吸引着我口诵心记,恨不能化身为诗中人,追随朱亥、侯嬴二壮士行侠仗义去。

读其诗,想见其为人,我就像听到邻居朗诵李商隐《燕台诗》的柳枝一样,在心中惊叹:“谁人有此?谁人为是?”

那时我对李白还很陌生,不知道是怎样的一个人,才能写出如此的诗来?

《长安三万里》中说,这是他写给高适的,但我觉得不如说是写给他自己的,高适稳重内敛的气质和此诗完全不搭。只有李白,才是唐诗江湖中最快意的那个侠客,对游侠的喜好伴随了他漫游天下的一生。

千古文人侠客梦,年少时谁不想仗剑走天涯呢。但大多数文人只是嘴上表示向往,即依旧困守书斋,只有李白切实地付诸行动了,这方面他是个行动派。

一手携书,一手仗剑,这对其他诗人来说只是个形容,对李白来说却是实指。

他总是随身佩戴着长剑,出蜀时是“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去荆州拜访韩朝宗时是“高冠佩雄剑,长揖韩荆州”。他年轻时游冶京洛间时,“腰间延陵剑,玉带明珠袍”,瞧这打扮,放在金庸、梁羽生的小说中也毫不违和,论风流潇洒的程度,更是胜过了初出江湖的张丹枫、令狐冲们。

友人崔宗之也说他“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这种书剑飘零的形象对后世文人吸引力极大,引起了众多人效仿,晚清的龚自珍更是独辟蹊径,易书为箫,“怨去吹箫,狂来说剑”“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开创了属于自己的箫剑形象。

但龚自珍应该只是说说而已,估计并不是真的会剑术,至少不像李白这么较真,在剑术上下了一番苦功夫。

他早年间应该花了不亚于学诗的力气去学剑,诗中说“十五学剑术”,十五在这是虚指,指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剑了。蜀中多剑客,他又好入深山游荡,可能不仅是为了修道,也是为了学剑。后来他移家山东,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向裴旻学剑,“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

裴旻是大唐剑圣。相传他掷剑入云,高数十丈,又能用手中的剑鞘接住,真是神乎其技。李白对他十分佩服,写信表示“愿出将军门下”。

他在这方面的资质不知如何,许多人见了他之后,都会为他的相貌惊奇,也许正像小说中常提到的此人“骨骼清奇,资质不凡”。

他的武功看来不弱,在幽州打猎,他曾“一射两虎穿”“转背落双鸢”,一箭可以射穿两头猛虎。他更擅长的还是剑术,《宣和书谱》还专门提到他“及长好击剑,落落不羁束”。

唐朝的剑,剑身细长,是所有武器中最优雅的,倒是很符合李白的气质。我们无法想象他使刀,更无法想象他使流星锤或者拐子枪。

剑在很多时候都是他吐露不平的道具,他的诗中,一片剑气纵横,当他愤懑时,他会“拔剑四顾心茫然”;当他喝醉时,他会“三杯拂剑舞秋月”;当他苦闷时,他会“弹剑作歌奏苦声”;当他不平时,他会渴望着“安得倚天剑,跨海斩长鲸”。倚天剑的意象在李白诗文中出现过不止一次,后来金庸估计就是在此中得到了灵感,将这把闪耀于诗仙诗中的长剑移植到了《倚天屠龙记》中。

当然李白绝不仅仅是在月下舞剑或者弹剑作歌,据他自称,年少时曾经“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那可是真真切切地拔剑杀过人的。

听他这么说,不禁让人产生了一个疑问:杀人这回事也是侠客所为吗?

唐时的侠客概念和武侠小说中塑造出的侠客内涵不太一样。我们今天所说的侠客,侧重于行侠仗义、除暴安良,而唐时的侠客,则侧重于轻财重义、尚武任侠。

唐代算是游侠文化的高峰,看《唐传奇》就知道,出现了诸如虬髯客、聂隐娘、红线、妙手空空儿等诸多豪侠、奇侠。

唐代的诗人以任侠为乐。史称王之涣少有侠气,所结交均是五陵少年,爱击剑悲歌。王翰也爱任侠使酒,他笔下“醉卧沙场君莫笑”的战士,大有边塞游侠之风。

李白就是大唐游侠文化孕育出的一个典型代表,新旧《唐书》提到他,都说他少年时倜傥任侠,且有多种记载说他曾“手刃数人”,李白自己对这点也毫不避讳,反而乐于提及。

有人为此提出过疑问,唐朝也算律令森严,如果李白真的杀过人,那么他为何可以不被惩罚?我觉得对诗人之言不必太较真,侠以武犯禁,游侠儿往往为所欲为,不受礼法和律令的束缚,李白喜欢吹嘘他“三杯弄宝刀,杀人如剪草”的经历,正是出于对这种以武犯禁的向往。

不同于王翰笔下的边塞游侠,李白应该算是那种流连于酒肆歌楼中的都市游侠。他的游侠之举有哪些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他曾有过“一散千金”的豪举,那是在初游扬州时,凡有落魄公子,都会花钱接济,不到一年就散尽了三十余万,这是仗义疏财。

他还曾有过“剔骨葬友”的义举,他在出外游览时结识了一个叫吴指南的朋友。两人同游洞庭时,吴指南不幸染病身亡。当时正是炎夏,李白服丧痛哭,如丧考妣,甚至哭出血来,连路上行人闻之都感到伤心。

他在守尸时,跑来一只老虎,李白为护住朋友尸体,坚持不肯退让一步,反而将老虎吓退了。

他将吴指南尸体暂时葬在湖边,三年后专程回到这里,挖出指南遗骸,用刀将其尸骨一根根在湖中刮洗干净,然后背到鄂城,借钱将尸骨厚葬。

有人考证出这叫二次捡骨葬,李白可能是受南蛮文化的影响,所以选择了剔骨葬友,不去考虑这种做法的古怪之处,至少这显示了他的存交重义、一诺千金。

他还曾有过论剑比武的壮举,不过这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华山论剑那样,而是街头斗殴。

他喜欢去的那些声色场所往往是火并之地,火并得多了,有时候也难免受伤。李白年轻时迷恋于斗鸡走狗,一天在斗鸡场中得罪了一批五陵恶少。

李白虽然武艺高强,但被众人围攻之下渐渐陷入困境,幸好朋友陆调及时赶到,出手相救,才让他免于被围殴。

他还热衷于结交豪侠,年少时“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等到年纪大了,还是爱和游侠儿交往。李白晚年有个门人叫武谔,为人质朴忠厚,大有侠客要离之风,听说李白的儿子独自滞留在东鲁,便只身前往接出。这位武谔,不知道是他的门客还是徒弟,武艺看来不在李白之下。

这么综合一看,他和我们熟悉的郭靖、胡斐等那种一身正气的大侠还是有区别的,而是亦正亦邪,更接近于香港电影中的古惑仔。

北大才子檀作文就曾以“大唐第一古惑仔”来称呼李白,古惑仔最重视的就是义气,李白以上的种种行为,都离不开一个“义”字,他身上的侠风,呈现在诗里就是恣意任性,表现在行为上则是义薄云天。

李白心中还是有大义的,这是他远远超过一般古惑仔的地方。他崇拜的侠客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侠客就是鲁仲连。鲁仲连没有盖世武功,却堪称古往今来第一大豪侠。他是战国时期的齐国人,生平主要事迹有两桩:

一是谈笑却秦。指的是他游历赵国时恰巧遇到秦国围攻邯郸,魏国表面相助,暗中却作壁上观,并且游说赵王尊秦昭王为帝,鲁仲连与魏国将军辛垣衍据理力争,最终使其放弃尊秦王为帝的想法,秦国也因此撤兵。这才是真正的“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面对强秦的进攻,鲁仲连不费一兵一卒,仅凭三寸不烂之舌就解了邯郸之困,这份口才和智慧甚至超过了三国时大败曹军的周瑜。

一是功不受赏。邯郸之围解除后,赵国的平原君以千金相赠,鲁仲连却义正严辞地拒绝说:“天下士人最看重的行为品格,就是不问任何好处为别人排忧解难。如果是冲着好处才去帮人,这跟做生意有什么分别,我鲁仲连才不屑于这么做。”说后飘然而去,终身都没再去过赵国。

后来又有一次,燕国攻占了齐国的聊城,齐国想夺回聊城但久攻不下,这时又是鲁仲连挺身而出,提笔洋洋洒洒写了一封信,命人射进城内。在信中,他将形势分析得入情入理,守城的燕将看了他的信,心生绝望,居然自杀了。城中群龙无首,顿时大乱,齐军很快攻破了聊城。仅用一封信就收回了一座城,鲁仲连辩才无碍的风采可见一斑。

齐国收回聊城后,大将田单想申请为鲁仲连封爵。鲁仲连却逃到东海去隐居了,临走时留下了一句话说:“吾与富贵而屈于人,宁贫贱而轻世肆志焉。”

这段话与庄子所说的宁可“曳尾于涂中”相似,意思是与其坐享富贵而不得不屈身侍奉于人,不如在贫贱中任性恣意地过一生。

难怪李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至少写过十首以上的诗来歌颂他,甚至拿明月来比喻他:

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

明月出海底,一朝开光曜。

却秦振英声,后世仰末照。

意轻千金赠,顾向平原笑。

吾亦澹荡人,拂衣可同调。

鲁仲连身上,既有济苍生、安黎元的侠义之道,又有功成身退、不慕荣利的超逸风度,“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句诗简直就是为了他量身定做的。

为什么说他是古往今来第一大豪侠?

因为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奉鲁仲连为偶像的李白,自然也将行侠与报国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他年少出蜀时,就说“已将书剑许明时”。安史之乱爆发时,他认为时机到了,经常“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可惜这番雄心还是落了空,他终究没有创造鲁仲连那样“我以一箭书,能取聊城功”的奇迹。

晚年的他,仍在借剑抒发壮志:“雄剑挂壁,时时龙鸣。不断犀象,绣涩苔生。国耻未雪,何由成名?”

实在不必担心壁上的雄剑会生锈,自始至终,李白都是唐诗江湖中最锋锐的那把长剑,“倚天一出,谁与争锋”,至死都未失去他的锋芒。他诗中的那种干云豪气,至少有三分是由冲天剑气组成的。 7s7SBFjFGAKPXxCKmr6tK4HTdUWNK5/Gk0kOaT+p7Gcj6OLM6gVRnRUS8I/RvO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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