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原生家庭”的概念吗?是相信“原生家庭是我逃不出的宿命”,还是认为“原生家庭理论都是胡说八道”?关于原生家庭对人格的影响,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理解?
心理学上常说的“大五人格”,包括五种人格维度,即开放性、责任心、外向性、宜人性以及神经质。但其所讨论的只是狭义上的人格定义,而公众讨论的“人格”,其实是广义的定义,其衡量的维度和分类都要复杂和庞大得多。除了大五人格中所包含的几种人格维度,广义的“人格”还包括一个人的言行举止风格、亲密关系模式、情感意志、心理特征等。
原生家庭对个人的成长重要吗?至少在发展心理学领域,我能够列举出一些实证研究的结果来证明,原生家庭对人格的影响真的很重要。原生家庭理论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并不是传统心理学中的专业术语,在主流心理学教科书中可能查找不到“原生家庭”这个词。但其实主流学科中的很多研究,比如母子依恋关系的类型、父母养育方式、亲子间的亲密关系等,其实就是和“原生家庭”相关的理论。
比方说安斯沃斯的依恋关系类型测试,就是原生家庭会对儿童人格发展产生影响的一个直接证据。该理论认为,回避型依恋和焦虑矛盾型依恋的儿童,长大后的行为问题和性格问题可能要比安全型依恋的孩子多。
依恋关系类型除了可以用来预测孩子一系列的行为模式,还会延续到成年后的人格和亲密关系中。一个人和其伴侣、亲人间的亲密关系,往往会和幼年时形成的依恋关系类型高度一致;甚至当有了孩子后,与孩子的依恋关系类型也会和自己儿时保持一致。
回避型依恋
幼年时依恋关系类型为回避型的儿童,长大之后和伴侣的相处模式可能也是如此——不喜欢经常待在一起,不喜欢对方过多地参与自己的生活。情侣之间正常的关心、示好以及亲昵,在他们看来可能都是令人窒息的负担。
这种依恋关系类型发展到极致,会出现一种叫作“性单恋”的情况,特指“我只喜欢不喜欢我的人,一旦我喜欢的人也开始喜欢我,我就会立马不再喜欢他,对他产生厌恶、排斥甚至恶心的感觉”。
一般来说,友谊和爱情往往都要求是互惠的,但“性单恋”恰恰相反。“性单恋”不要求互惠,甚至互惠元素的出现会导致爱恋的消失。这一般是由于童年时期父母缺席,或者是缺乏父母关爱,形成了不安全依恋模式,并延伸到了成年时期。“性单恋”是回避型依恋的一种,“回避”就是性单恋者的防御措施。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发展一段亲密关系,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别人的爱,也不想欠人情,所以不如在想象中单方面地享受亲密关系,可以说是被困在了单恋之中。
焦虑矛盾型依恋
焦虑矛盾型的儿童恰恰与回避型的相反,这类人成年后则想要时刻和伴侣黏在一起,然而这也无法让他们感到安心。刚刚进入热恋期的时候,焦虑矛盾型的伴侣往往令人感觉甜蜜、很恩爱,但是时间久了,激情褪去后,又会让伴侣感到压抑。因为他们不愿意留给对方足够的私人空间,时时惶恐会失去对方,所以需要随时都能确定对方还爱着自己,还会留在自己身边;当对方离开时,他们会无比苦恼、焦虑,整日胡思乱想,即使对方回来陪在身边,也不能消除他们内心深处的不安、焦虑和恐惧。
焦虑矛盾型依恋的人在情感关系中,可能会通过各种“作”的方式来增加自己内心的确定感和控制感,比如发信息要对方立刻回复,出去玩要发朋友圈,时常质疑伴侣对自己的爱,等等。
这一类人在感情中期待与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但又害怕对方并不在乎自己。他们很渴望得到伴侣的爱和赞赏,如果不能得到伴侣明显的关注和欣赏,就会在情感上感到空白或者有缺失,由此触发强烈的不安全感警报;同时他们又对伴侣有着强烈的情感依赖和渴求,会做出许多努力来吸引伴侣的注意力,激发伴侣对自己的爱意。由于过度依赖亲密关系,却不信己又不信他人,他们往往会对一些不好的信息进行过度解读,因此变得更加不安与多疑,常常处在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的焦虑之中,比如对方可能只是半个小时没有回复信息,他们就会猜测对方是不是不爱自己了。
2001年,在期刊《儿童发展》(Child Development)上,心理学家奥康纳和克罗夫特发表了一项实验研究结果。他们用220对平均年龄3岁半的双生子做实验,考察了基因和环境因素(包括共享环境与非共享环境)对儿童依恋风格的影响。
结果显示:(1)基因和环境因素都可能对儿童的依恋关系类型产生影响;(2)同卵双生子和异卵双生子的依恋关系类型一致性相当(都在70%左右),即不管是同卵还是异卵,双生子的依恋风格一致的概率都约为70%。可见环境的影响更重要(至少在婴儿阶段如此)。
对实验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发现,其中,遗传因素的数值小,在统计学上不显著,可见遗传因素的影响作用没有那么大。共享环境的数值比非共享环境的数值小,但二者在统计学上均为显著。
由此可见,共享环境(也就是所谓的“原生家庭”)的影响虽然不及非共享环境(比如社会环境)的影响大,但也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
瑞典的一项针对青少年攻击性的双生子研究则发现,对男孩来说,当原生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较高时,他们的基因与其行为的攻击性关联更大;但如果他们的家庭处于较低的社会经济地位,则家庭因素与其行为的攻击性关联更大。
个体间攻击性的差异到底受哪个因素的影响更大,并没有一刀切的答案,而是取决于基因、性别、家庭情况、种族构成、地区犯罪率等复杂因素的共同作用。
综上,原生家庭对人格的形成确实有着重要影响。
糟糕的原生家庭环境一定是人生的一道坎儿,但好消息是这道坎儿并非不可跨越。你有能力摆脱原生家庭的负面影响,决定自己的人生。
一个人随着阅历增长、经济独立和人格独立,只要他想,其实就能够逐步摆脱曾经的糟糕环境对自己的影响。
有人提出“原生家庭理论都是胡说八道”,拒绝将人生困境归因于家庭养育方式。这一观点虽然片面,但考虑到如今原生家庭理论被滥用和污名化,从而发展出了“原生家庭让我毁灭”“原生家庭创伤不可逆转”“我的不幸都是因为父母”类似的原生家庭宿命论,它又在相当程度上具备积极意义。
其实,原生家庭理论最初经常被用于临床咨询中,因为在临床案例中,多数情况是来访者(即接受心理咨询的人)遭遇了极大的家庭创伤。这种情境下,咨询师共情来访者,感知对方的创伤是非常重要的步骤。比如,一个抑郁症患者对自己有一种不合理的过度轻视,觉得“我什么都做不好,就是个废人,不如死了算了”,这个时候咨询师肯定不会附和对方说:“没错,你确实是。”他会用认知行为疗法来纠正来访者的错误认知——“其实这不全怪你,你的成长环境要负很大的责任,你的父母对你缺乏积极关注”,等等,这就显示出原生家庭理论的重要意义了。但注意,这是对有心理问题的患者而言,因为他们本身已经过度低自尊了,所以有必要告诉他们“这不能全怪你”。
而对大多数情况没那么糟糕的人来说,“原生家庭宿命论”也有可能是一种归因偏差——“好的事情发生了,是我的个人努力达成的;坏的事情发生了,是父母的错”。正因为此类观点有相当的市场,原生家庭理论才被滥用了,比如“毁了孩子一生,只因家长说了这句话”“父母一个举动,竟让孩子疯了”“父母有多爱孩子,只看这一点就够了”等热点话题的出现。这一类偏激的论调,既不科学也不合常理,但在向父母贩卖焦虑,或是帮助子女归咎父母方面,却很奏效。
如果因为一句话孩子就被毁了,只能说明亲子关系本身就濒临崩溃,这一句话只是导火索而已,真正的问题往往是积重难返。而身处健康的亲子关系中的家庭成员,不会每句话都照着教科书念,更不会因为一句话就因爱生恨。比如,关系好的父母和子女其实可以互相开玩笑,甚至有时候互“损”也是一种轻松愉快的调侃。但是被父母伤害过的人,会觉得哪怕是别人的父母对子女开玩笑也是不可接受的,是一种霸凌。这可以理解,他们其实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投射自己的创伤体验和愤怒情绪。
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育儿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作,绝不可能因为一句话、一个举动,就毁了谁的一生;“毁掉”一定是长期错误的养育模式导致的。
很多家长朋友经常会跟我倾诉自身的焦虑:“我说了一句糟糕的话,会不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啊?”首先,孩子没有那么脆弱,也不该被过度保护;其次,能自我反思的家长,一般不会差到哪里去。
心理学界有一个说法我深以为然:环境基因匹配度。意思是说,个体的行为塑造涉及的因素太多、太复杂,各个因素之间还存在互相的影响,所以不能单纯地判定哪种做法好或不好,而是要看个体的基因与其所处的环境是否适配。
20世纪70年代,美国儿童心理学家托马斯和切斯就提出,当儿童的特质(基因)与环境的要求、预期相匹配时,儿童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一旦基因与环境的匹配度较差,儿童的发展则可能受阻。
比如,先天比较有攻击性的孩子一定教不好吗?对这类儿童的养育方式是粗放一点好还是敏感一点好?这并没有标准答案。2007年,贝克曼斯-克拉嫩堡(Bakermans-Kranenburg)和艾森道(IJzendoorn)发表的一篇文章显示,即使是先天带有7段以上DRD4基因(该基因段和攻击性有关)的儿童,如果其母亲属于敏感型的养育者,孩子的攻击性反而会低一些。因为敏感的母亲能够及时察觉和满足孩子的需求,这能够消解和释放孩子的部分攻击性。
再比如,父母对子女应该声色俱厉、严加管教,还是循循善诱?这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自我要求高而且心思敏感的孩子,过分严厉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对性格塑造产生不良影响;对于不太敏感的孩子,父母批评几句可能也无伤大雅;对于大大咧咧且不自律的孩子,严加管教简直很有必要。
所以,教育孩子到底是该严格还是给予爱与自由,结论也因人而异。这其实就是老祖宗强调的“因材施教”。
当然,如果面对真正受到过家庭创伤的人,旁观者一味地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不要总把责任推卸给父母”,就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了。但是选择不原谅父母的人,也依然可以心怀希望,依然可以摆脱糟糕的原生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过好自己的人生。“不原谅”与“过好自己的人生”,并不矛盾。
不管是哪种情况,当你开始正视原生家庭的问题,那么“心理问题”的治愈之路其实已经开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