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是我国政府立足科技革命前沿、着眼长远竞争优势的战略布局,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
第一,思维认知方面,数据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意义得到更深刻的认知。建设数字中国是一项着眼长远未来、高瞻远瞩的战略部署,我们必须从哲学的高度看待数据驱动发展的深远意义,理解数字化时代这个新的社会形态。对于信息和数据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有一段非常重要的论述:“网络信息是跨国界流动的,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信息掌握的多寡成为国家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可见,只有正确把握数据的本质,才能抓住机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数字化转型。数据是企业和国家新的资产形式,是信息经济时代最主要的生产要素,是改造生产方式的基础性力量,个人的角色和思维、企业组织结构与战略、国家治理方式、国家之间的竞争方式,将在数字空间中被重新构建。
数字化时代具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征,就是数据成为促进生产力变革的基础性力量,成为塑造新质生产力的强大引擎。这包括数据成为生产要素,数据重构生产过程,数据驱动型企业快速崛起等。在数字化时代,劳动者是具有较高数字素养的人,生产工具是高度数字化、智能化的工具,劳动对象也从物理空间不断向数字空间拓展和迁移,生产力的主要构成要素都发生了重要变化,数据重构了生产力的结构,成为促进生产力变革的基础性力量。此外,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构建的经济增长方式可能导致一些经济规律失效。过去的经济学规律非常强调边际效应,因为传统增长方式下的能源、资源都是越消耗越少,边际成本越来越高,最终经济无法持续快速增长。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不仅不会越消耗越少,反而会保持摩尔定律所说的指数型增长。因此,大数据时代需要新的经济增长理论来指导实践。
第二,科技革命方面,基于数字科技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迎来中长期爆发式增长新周期。数字科技前沿领域包含一大批技术热点,这些领域快速发展演进,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火车头。基于数字科技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1)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是数字科技的核心领域之一,涵盖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等多个子领域。人工智能的应用正在变革各行各业,从制造业到服务业,无人工厂、智能医疗诊断、自动驾驶等各种新场景飞速拓展,人工智能正在形成新质生产力。(2)大数据和数据分析。随着数据量的激增,大数据和数据分析在提供洞察力、指导决策和优化操作中变得至关重要。(3)云计算和边缘计算。云计算提供了具有弹性、可扩展性的计算资源,而边缘计算则旨在将数据处理靠近数据源,以减少延迟和带宽使用。(4)物联网。物联网涉及将物理设备连接到互联网,从而使设备能够收集和交换数据,这在智能家居、工业自动化和智慧城市等领域有广泛应用。(5)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以其安全性和透明性在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数字身份验证等领域受到关注。(6)5G。5G将为移动互联网提供更高的速度和更低的延迟,支持大规模的物联网应用,以及新的应用场景,如远程医疗和虚拟现实。(7)量子计算。量子计算虽然仍处于相对初级的阶段,但因其潜在的巨大计算能力和对传统加密技术的冲击而备受关注。(8)AR(增强现实)和VR(虚拟现实)。AR和VR技术在游戏、教育、医疗和房地产等领域的应用正在增加。(9)自动驾驶和智能交通系统。自动驾驶技术结合了人工智能、机器视觉、传感器技术等多项先进技术,旨在创建更安全、更高效的交通系统。(10)生物技术和数字医疗。数字技术在基因组学、个性化医疗和远程医疗等领域的应用,正在改变医疗保健行业。这些前沿领域不断拓展数字科技的边界,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深远的影响,未来还将出现更多的创新技术和应用热点,国家只有紧紧抓住这些产业革命机遇,才能在全球科技竞赛中抢占先机。
第三,治理变革方面,数据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力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大数据是一场管理革命,“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会给国家治理方式带来根本性变革。在大数据条件下,“人在干、云在算、天在看”,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体系”“智慧决策体系”“阳光权力平台”都将逐渐成为现实。在政府治理方面,政府决策体系是否科学精准,直接决定了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效果。事实上,以往政府治理的“痛点”“难点”,往往是数据系统的“盲点”,正是数据缺失导致政府无法产生高质量决策。大数据之所以是一场治理革命,是因为它将通过全息的数据呈现,使政府从主观主义、经验主义的模糊治理方式,迈向实事求是、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方式。经济治理领域也是大数据创新应用的沃土,互联网系统记录着每一位生产者、消费者所产生的数据,包括生产信息、消费信息、购买行为、支付行为、社交行为、空间位置、大众口碑、工商记录、信用历史等,基于这些丰富的经济大数据,可以为经济治理模式带来突破。判断经济形势不再仅仅依赖统计样本的数据,而是将海量微观主体的行为加总得到宏观大趋势。在大数据的世界里没有阴影、没有死角,一切信息都不得不暴露在阳光下。所以,大数据是提高经济治理质量的有效杠杆。在公共服务领域,当前“智慧风暴”席卷全球,大数据正迅猛地对传统公共服务模式进行变革和再造。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矛盾和弊端,用大数据重构公共服务体系恰逢其时。“智慧风暴”的本质正是基于大数据的智能服务系统,公共服务领域的“智慧革命”将极大地提升人们的生活体验,如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出行、智慧物流、智慧社区、智慧家居等,人们享受的一切公共服务将在数字空间中以新的模式重新构建。
第四,数据价值方面,数据被视为新型战略资产进行管理,成为新型竞争力的重要源泉。在数字化时代,数据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价值,它们是人们理解和解析世界的重要工具。从互联网上的每一次搜索,到购物平台的每一次交易;从智能设备的每一次操作,到社交媒体的每一次互动,都在源源不断地产生和汇聚数据,而数据无处不在。这些数据就像石油一样,是现代社会运转的必需品,同时也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之间的竞争已经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的竞争,还包括信息技术的竞争和对数据资源的掌握与利用,忽视数据的价值,就可能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在企业竞争层面,数据的价值同样不容忽视,现代企业的运营已经高度数字化,从产品设计到生产管理,从市场营销到客户服务,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数据的支持。通过对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企业可以更好地理解市场需求,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反之,忽视数据资产的价值,企业就可能错失商机,在竞争中失利。在个人层面,数据的价值同样重要。人们的生活已经与数字紧密相连,从消费习惯到社交活动,从健康状况到学习成长,无时无刻不在产生着各种各样的数据。善于利用数据的人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优化生活,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个人竞争力。因此,在数字化时代,国家、企业乃至个人,谁忽视数据的重要意义,谁不善于发掘数据资产的价值,谁就会在竞争中失败。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数据价值和数据资产,为数据价值的充分释放构建基础制度体系,这是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对未来趋势的深刻洞察。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强调:“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这份文件对引导全社会进一步重视数据价值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提到与“数据价值”相关的内容达15次,如“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坚持共享共用,释放价值红利”“实现数据流通全过程动态管理,在合规流通使用中激活数据价值”“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促进数据使用价值复用与充分利用”“扩大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和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渠道”等。“数据是战略资产并具有重要价值”的理念已是全球各国的共识,并且必然随着数字化时代的进化而更加深入人心,数字中国战略的提出,正是对这一重要理念做出的有力回应,中国必然能够在释放数据价值方面走在世界前列。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是我国从数据大国走向数据强国的行动纲领,具有极为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从创新的角度来看,数字化时代塑造着一种新型的社会创新范式和国家创新体系;从经济角度来看,数字中国给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增长极;从社会角度来看,我国加速走向智慧社会,数字科技给人们带来更加便捷的服务;从国家竞争力来看,数字中国战略布局将会全面增强我国在全球数字版图中的战略地位和引领力,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从中国式现代化的角度来看,推进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维度,是确保中华民族走在时代前列的必然要求。
第一,充分发挥我国数字化发展的独特优势。这些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制度优势。我国的制度优势使得政府能够在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大有作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有助于组织各类资本力量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数字经济生态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奠定基础。同时,我国政府对数字经济保持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并在国家战略上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这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我国拥有庞大的经济体量和人口规模,这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空间。无论是在电子商务、在线支付、共享经济、在线旅游等数字经济领域,还是在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上,我国都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优势。(3)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经济领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领先优势。同时,我国在互联网领域的创新和应用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这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4)公民数字素养和应用能力优势。近年来,我国公民的数字应用能力取得了显著提升,体现在多个方面:移动支付普及率非常高,大多数公民习惯使用移动支付工具进行日常消费,包括在超市、餐厅甚至是街头等各种交易场景;政府推行的电子政务服务在民众中得到广泛应用,例如通过手机应用办理身份证、更新驾照、使用健康码等;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人们迅速适应了在线教育,学生和教师通过各类平台进行在线学习和教学,显示出良好的数字学习能力;电商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习惯通过电商平台进行购物,从日常生活用品到农产品,反映出公民在数字购物方面的高素养;数字工具在日常生活中的普及,从打车软件到食品外卖服务,不仅体现在年轻人身上,中老年人群也在逐渐适应并使用。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这些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技术创新优势、数字素养优势等,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第二,开创数字化时代的创新范式。数字化时代的国家创新体系将得到系统性重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而创新驱动发展是实现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一招。数字化时代对创新理念、创新元素、创新体系、创新路径等均产生了广泛而重要的影响。一方面,数字化时代给创新模式带来重要改变。(1)研发将变得高度个性化。研发团队可以利用大数据手段为每个个体画像,事先掌握每一个消费者的特殊偏好和需求,从而体现在产品设计和功能当中。(2)研发环节和制造环节高度集成,两者之间将实现实时互动,研发部门获得制造部门的动态生产数据,及时感知产品的故障、瑕疵、性能偏差,并第一时间在研发环节进行修正和完善。(3)开放式、协同式研发成为主流。借助大数据手段,研发活动可以在上下游企业之间、全球分布的不同部门之间协同进行,甚至可以广泛吸引消费者远程参与研发过程。(4)全流程创新成为可能。大数据条件下的研发将不仅局限于研发部门,即使产品进入制造环节仍可以发生创新活动,甚至在销售端,也可以出现创新设计对产品的重构。(5)研发产品的物理属性越来越弱,数据属性越来越强。创新领军企业致力于不断提升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提高数据技术含量。可以预期,在物联网时代,衣食住行用等一切物品都将趋向于成为数据产品。
另一方面,数字化时代的创新领军主体发生更迭。长期以来,分布在制造业中的公司构成了绝对的创新主力军,但大数据革命对这一现实发起挑战,未来的新现实将是:掌握大数据的互联网公司、软件公司、数据公司成为创新的新生力量,不掌握大数据的公司在数字经济时代将被逐步边缘化,甚至根本无法有效参与创新竞争。美国在大数据时代的创新竞争力上占据了先发优势,这正是因为其背后有一大批占有数据资产,并具备复杂数据分析能力的公司在支撑,美国通过自身的数据能力在全球数据空间建立起数据霸权。我国要建立数字化时代的创新竞争力,就必须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引领型大数据企业,使之成为推动中国数字化转型的主力军,这既是国家竞争的需要,也是维护国家数据安全、维护数据主权的需要。
第三,实现工业文明和数字文明融合发展,引领全球制造业发展方向。我国是世界第一制造大国,数字化时代制造强国的目标和路径都发生了重要变化。大数据革命骤然改变了制造业演进的路径,加速了传统制造业体系的产品、设备、流程贬值淘汰的进程,在新工业体系下,数据和硬件完全融为一体,以信息物理系统为代表的具备智能属性的产品将贯穿各个环节。这是制造业升级路径的一次突变和跃迁。无论是德国提出的“工业4.0”战略,还是美国提出的“工业互联网”概念,本质都是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科技的统一体。我国正处于从全球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大力度推动实体经济与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融合发展。数字中国战略的实施,将推动我国制造业走出一条新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实现工业文明和数字文明的深度融合、制造科技和数字科技的深度融合、制造强国目标和数字强国目标的深度融合。打造全面数字化、智能化、自适应的生产系统,它具有许多崭新的特征,将使我国站在全球制造业的制高点,引领全球制造业发展方向和工业文明进化新形态。
展望未来,全面数字化、智能化、自适应的生产系统具有以下核心特征,这些特征也将成为制造强国的新标志。(1)全链条数字集成:从供应链管理到生产流程,从库存管理到物流配送,每个环节都通过数字平台[如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紧密连接,确保信息及时共享,减少了“信息孤岛”,提高了整体运作的效率和透明度。(2)增强透明度和协同作业:数字化生产系统提供了更高的透明度,使制造商、供应商和客户可以实时查看和跟踪产品的生产与分销状态。透明度促进了各方的协同作业,提高了整体效率。此外,数字化生产系统将超越单一行业的界限,实现跨行业的数据和资源共享,例如制造业可以与物流、零售、服务业等行业的系统进行整合,实现更为高效的供应链协同和客户服务。(3)灵活性和可扩展性:数字化生产系统的设计使其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快速调整生产策略,轻松扩大或缩减生产规模。(4)数字孪生技术的广泛应用:通过创建产品或生产线的虚拟副本(数字孪生),企业可以在虚拟环境中模拟、测试和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流程,这将极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5)实时数据分析与智能决策:通过持续收集和分析来自各个环节的数据,企业可以实时监控生产效率、物料消耗、产品质量等关键指标,利用人工智能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在发现问题时即时调整,甚至预测并防范潜在问题。数字化生产系统还可以实时捕捉市场和客户数据,使制造流程更加响应客户需求,通过分析社交媒体、在线销售数据,企业可以快速调整产品设计和生产计划。(6)自适应生产能力:高度自动化的生产流程集成了先进的机器人和智能系统,生产线能够高效执行复杂的制造任务,通过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生产线可以自动适应不同的生产需求,根据订单的变化自动调整装配线,快速切换到不同的产品生产。(7)个性化和定制化生产:智能生产线能够高效地处理小批量、个性化的订单,满足市场对定制化产品的需求。通过模块化设计和智能控制系统,生产线可以快速调整以适应不同产品的制造需求,自动化装配线可以在短时间内重新配置,在需求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生产线的敏捷调整能力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数字化时代的制造业将是一个高度灵活、互联互通、智能自适应的系统。数字中国战略驱动下的制造业转型,将带来效率的大幅提升、成本的显著降低、市场响应速度的加快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增强。我国制造业企业将更多地成为数据驱动和技术驱动的双重创新者,在工业文明和数字文明融合发展的新范式中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和潜力。
第四,加速迈向智慧社会,以数字科技红利惠及民生。在数字中国战略的推动下,数字科技加速与社会的方方面面进行深度结合,我国有望率先迈入智慧社会。未来已来,智慧社会的新图景已经在我们面前徐徐展开。(1)医疗健康领域:在智慧社会中,医疗健康领域将更加智能化和高效化。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人们可以实现疾病的早期诊断和预防,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同时,人们可以通过智能医疗设备随时监测自己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预防疾病。(2)教育领域:智慧社会将给教育领域带来巨大的变革。通过智能化技术,人们可以实现个性化教育和在线教育,让每个人都能得到更好的教育机会。同时,智能化技术还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需求,提高教学质量。(3)交通领域:智慧社会中的交通领域将更加智能和便捷。通过智能化技术,人们可以实现智能交通管理和智能驾驶,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和交通运行效率。同时,人们可以通过智能交通设备获取实时交通信息,选择最佳的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4)城市管理领域:智慧社会将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的变革。智能化技术可以帮助人们实现智能城市管理和智能环保,提高城市管理和环保效率。同时,人们可以通过智能城市设备随时了解城市各项信息,更好地参与城市管理和建设。(5)产业领域:智慧社会中的产业领域将更加智能和高效。通过智能化技术,人们可以实现智能化生产和供应链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供应链透明度。同时,智能化技术还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和趋势,制定更加精准的经营策略。(6)能源领域:智慧社会中的能源领域将更加智能和高效。通过智能化技术,人们可以实现智能能源管理和智能电网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同时,人们可以通过智能能源设备随时了解自己的能源消耗情况,采取更加节能的措施。(7)农业领域:智慧社会中的农业领域将更加智能和高效。通过智能化技术,人们可以实现精准农业和智能农业管理,提高农业产量和质量。同时,人们可以通过智能农业设备随时了解农作物的生长情况和需求,采取更加科学的种植措施。总之,智慧社会将给各个领域带来巨大的变革和机遇。通过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和创新发展,我们可以创造更加高效、便捷、可持续的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
第五,增强我国在全球数字版图中的战略地位和竞争力。全球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推出一系列数字化转型战略,密切关注数字科技和数字经济的前沿动态,积极盘活本国的数字资产和资源,大力支持数字化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和竞争力提升,最终目的是要保持在数字化时代的国家竞争力,不断提升自身在全球数字版图中的地位。毫无疑问,数字空间是未来的战略必争领域,我国决策部门对此一直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和前瞻性。置身于全球数字版图,我国不断地识别核心技术短板,排查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的风险隐患,大力推动核心能力建设,中国在全球数字版图中的战略地位得到了巨大的提升。
展望未来,数字中国战略的实施必将使我国的数字竞争力建设驶入快车道,推动我国在全球数字版图中的能级获得新的跃升。在数字中国战略的引领下,我们完全可以有以下预期。(1)数字基础设施方面,我国的相对优势会进一步扩大,在5G网络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就,深化光纤网络普及,实现对广大城市和农村地区的高速宽带网络覆盖,互联网接入的速度和质量持续提升,云计算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保持高速增长,物联网基础设施以及丰富的应用日益成熟。(2)数字科技核心技术方面,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彰显,“卡脖子”技术短板问题陆续得到突破和解决,“在别人的墙基上砌房子”的被动局面得到根本性改变,数字科技核心技术从“受制于人”的状态逐步走向安全可信、自主可控和自立自强的新态势。(3)全球数据治理和国际合作方面,积极参与国际数据安全和网络空间治理的标准制定并取得更大成果,“数字丝绸之路”等全球数据治理倡议将赢得更加广泛的认同,数字经济对外合作的热度会持续提高,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跨境数据流动方面的合作日益深入,在全球数据治理领域的影响力和对全球数字秩序的贡献力大幅提升。(4)国家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方面,我国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能力将不断增强,持续加大对数据安全技术的研发力度,推动数据加密、安全存储、网络攻击检测与防御等关键技术的突破和创新;我国将加快构建和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个方面搭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将会加速推进,从数据的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入手,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中国建设,着眼数字革命时代发展大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高瞻远瞩擘画新时代数字中国建设宏伟蓝图,将其作为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和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进行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战略,为数字中国建设实践提供了思想指引,指明了前进方向。新时代数字中国建设开启新征程,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系统阐释其中的基本原理、立场观点、重要理论,以此作为新时代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党中央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好、更快转化为具体实践和实际成效。
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是建设数字中国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信息科技创新发展与应用。早在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就深刻洞察信息科技发展趋势,极具前瞻性、创造性地提出建设“数字福建”的战略部署,并亲自谋划推动“131计划”,“数字福建”成为数字中国建设的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加快建设“数字浙江”,制定并实施“八八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打造“百亿信息化建设”工程,推动浙江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的“试验田”和“排头兵”。习近平总书记长期关注信息领域科技创新,认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对于中国经济的现代化和全球竞争力至关重要,并强调要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2021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我们要抓住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牵住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尽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当前,数字技术已经成为提升国家核心技术能力的关键因子。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是抢抓全球数字化发展与数字化转型的重大历史机遇,是在数字领域大国竞争中把握战略主动的必然选择。
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引领作用,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点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提升至国家战略的高度来研究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关于如何推进数字经济建设,他特别指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离不开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我们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继续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这篇大文章,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要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系统推进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论述,深刻阐述了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规律,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发展数字经济、怎样发展数字经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以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数字化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建设数字中国的基本底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信息化、数字化在助力民生保障、驱动社会治理方式变革中的重要作用,多次强调“要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用信息化手段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方便群众办事,做到心中有数”
……这一系列重要论述,确立了数字中国建设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充分彰显了数字社会建设鲜明的民生底色,是以数字社会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科学指引。数字中国建设就是通过数字化发展助力更高水平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推动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巩固和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实现人民幸福。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筑牢数字安全屏障,是建设数字中国的严格底线。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日新月异,数字安全风险日益凸显,数字安全形势愈加复杂,数字安全之于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全局性、渗透性前所未有,给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
2023年7月14日至15日,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强调新时代新征程网信工作要把“防风险保安全”摆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论述,为数字中国建设阐明了风险,划清了底线,也对其提出了要求,即数字中国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底线思维,牢牢把握数字时代国家安全治理的重大挑战,牢牢把握数字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工作着力点,加快筑牢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以高水平安全守护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积极防范化解数字中国建设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确保国家安全和国民利益不受威胁,不被侵犯。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了新时代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战略。规划明确,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由此可见,数字中国战略布局不仅涉及科技和经济领域,更旨在通过数字技术在生产生活各领域的深度嵌入与赋能,带动整个社会、文化乃至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推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的全面发展。具体而言,数字中国的规划布局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加快5G网络与千兆光网协同建设,深入推进IPv6(第6版互联网协议)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用。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整体提升应用基础设施水平,加强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先进、高速、稳定、可靠的数字基础设施,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建设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的底层支撑,其建设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基础设施,即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如5G、物联网、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卫星通信、区块链基础设施;二是融合基础设施,即传统基础设施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智能化改造后所形成的基础设施形态,包括以工业互联网、智慧交通物流设施、智慧能源系统为代表的新型生产性设施和以智慧民生基础设施、智慧环境资源设施、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等为代表的新型社会性设施;三是创新基础设施,即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
第二,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构建国家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各级数据统筹管理机构。推动公共数据汇聚利用,建设公共卫生、科技、教育等重要领域国家数据资源库。释放商业数据价值潜能,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建立数据要素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机制。这意味着,要进一步提高数据资源供给质量,加强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统筹管理、整合归集,全面提升数据资源规模和质量,通过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最终实现数据要素的价值化,以数据要素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加速度。
第三,推动“五位一体”深度融合。《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二是发展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三是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四是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五是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具体而言,在经济层面,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在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自身价值化的同时,也产生外部性、溢出性效应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政治层面,将数字化理念思维和技能素养融入履职全过程,以数字政府建设带动党政机构职能转变、制度创新、流程优化;在文化层面,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数字技术融合创新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社会层面,聚焦教育、医疗、就业、养老、托育等重点民生领域,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基层治理数字化水平,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普及数字生活智能化,推动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在生态层面,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和智慧治理,通过数字技术嵌入赋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基础设施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全社会加快形成绿色低碳智慧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第四,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数字时代国家科技自立自强集中体现为数字技术创新体系自立自强。在全球大国数字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我们必须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聚焦全球数字技术发展前沿与国家战略需求,集中力量办大事,抓重大、抓尖端、抓基本,整合跨部门、跨学科创新资源,对周期长、风险大、难度高、前景好的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给予充分支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把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面力量拧成一股绳,通过跨界集成凝聚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确保切实掌握数字核心技术自主权和技术发展主动权。
第五,筑牢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基础制度,健全网络数据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数字技术的迭代创新、集群爆发和融合应用,给安全治理创造了新的技术要素风险、组织管理风险和信息内容风险。面对上述新问题、新挑战,我国提出数字安全这一战略升维,就是要系统加强关键数字基础设施、关键数字领域应用、产业链供应链和数据流动的安全保护,全面提升数字时代国家安全治理能力。
第六,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数字领域立法规划,及时按程序调整不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法律制度。构建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数字化标准工作指南,加快制定修订各行业数字化转型、产业交叉融合发展等应用标准。提升治理水平,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提升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治理能力,构建科学、高效、有序的管网治网格局。净化网络空间,深入开展网络生态治理工作,推进“清朗”“净网”系列专项行动,创新推进网络文明建设。根据这一部署,推进数字治理生态建设,要着重关注数字领域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三大体系建设,着重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以提高治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第七,构建开放共赢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格局。《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统筹谋划数字领域国际合作,建立多层面协同、多平台支撑、多主体参与的数字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体系,高质量共建“数字丝绸之路”,积极发展“丝路电商”。拓展数字领域国际合作空间,积极参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数字领域合作平台,高质量搭建数字领域开放合作新平台,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等相关国际规则构建。数字中国是开放的而非孤立的,是包容的而非排他的,是合作的而非对抗的,是共赢的而非独占的,构建开放共赢的全球数字生态是数字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依托,必须着眼于高水平对外开放,共商共建共享共同培育全球发展的数字新动能。
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数字中国建设牵涉行业面广、面临新型风险多,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错用、滥用现象时有发生,背离数字应用科技向善初衷的各种不良现象日益增多,只有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才能避免数字中国建设陷入无序状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数字领域立法规划,及时按程序调整不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法律制度。完善的法治体系和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推进数字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是护航数字中国蹄疾步稳、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法治工作,将数字法治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和网络强国建设全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大力推进数字法律制度建设。近年来,中国紧跟技术发展和现实需求,深刻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规律,持续跟踪新技术、新业态、新问题,不断深化前瞻性数字立法理论研究与实践,将数字经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调整范围内,并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专门立法,数字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不断增强。据统计,目前我国在数字相关领域已经立法140余部,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若干专门立法为主干的数字法治体系(见表2.1)。
表2.1 数字中国法律法规体系
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由点到面、由面到体,中国特色数字法律规范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主要举措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完善数字权益法律保障体系。《民法典》对民事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做了系统规定,并强调利用网络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之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设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强化对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2012年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明确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2016年制定《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2018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2021年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细化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原则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得到全面提升;2022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数字立法高度关注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数字权利保障。针对这些特殊群体的数字权益需求,通过多层次、多维度立法,弥合数字鸿沟,推动数字红利广泛惠及全体公民。例如,《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数据安全法》要求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避免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碍;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网络内容监管、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沉迷防治等做出专门规定;2023年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该条例作为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对未成年人保护模式、网络信息内容治理、网络沉迷防治机制、大型平台主体责任等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的关键问题进行澄清和说明。
健全数字经济法治规则体系。在数据资源基础制度层面,2021年出台《数据安全法》,对实施大数据战略、支持数据相关技术研发和商业创新、推进数据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培育数据交易市场等做出明确规定,为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在新业态、新模式治理层面,坚持“大块头”立法和“小快灵”立法相结合,《民法典》将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完善电子合同订立和履行规则,并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针对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业态的治理规范,丰富了数字经济各领域治理的法律依据。在数字市场运行制度层面,2018年颁布的《电子商务法》要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2021年制定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细化,进一步完善了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2021年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2022年《反垄断法》完成修订,完善平台经济反垄断制度,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该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构建数字安全法治保障体系。在网络安全层面,2016年颁布《网络安全法》,明确维护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制度;陆续出台《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具体规定,进一步细化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在数据安全层面,2021年出台的《数据安全法》提出要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审查等制度,对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推进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等做出规定;在此基础上,2022—2023年陆续出台《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等部门规章,着眼于跨境数据流动等数据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了有关规则与操作事项。在关键数字基础设施层面,2019年出台的《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为提高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的安全可控水平,降低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带来的网络安全风险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操作指南;2021年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和保护工作原则目标,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机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规范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活动等做出具体规定。
除正式法律溯源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国家网信办)、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信安标委)还以国家标准及实践指南等非正式法律溯源文件对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治理领域的具体事务给出实操性指导,成为应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参考。例如,信安标委于2022—2023年提出34项国家标准,包括《信息安全技术 重要数据处理安全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信息安全技术 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安全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大型互联网企业内设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机构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跨境传输认证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等。